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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逻辑学者认为,逻辑中讲某个思维形式就只应单纯地讲这个思维形式本身,讲某些思维形式规律(例如讲同一律、矛盾律等等)就只须讲这个思维规律,不必讲它的客观基础(亦即不必讲它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反映),否则就是把哲学和逻辑学相混淆。

很显然,这种要把哲学从逻辑学中“扫除”干净的作法,恰好是否定了辩证唯物主义对逻辑学研究的指导。

但是,逻辑学的研究(其它科学也一样)必须以一定的哲学观点为指导,否定辩证唯物主义对逻辑学研究的指导,就势必要用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作指导。

恩格斯说过:

“形式逻辑本身从亚里斯多德直到今天都是一个激烈争论的场所,”数千年来,在逻辑科学研究中一直存在着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形而上学与辩证法的斗争,要想在逻辑学中彻底清除哲学观点是不可能的.

  在逻辑学研究中,是否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这是逻辑科学研究中的人是大非问题。

逻辑学研究只有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才能保i止逻辑学发展的正确方向。

反之,占定辩论唯物主义的指导,逻辑学的研究必然走偏方向,这是我们每一个逻辑学者必须牢牟记住的一条興理.

  二、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语亩吗?

  新中国成立以来,数十年间我国逻辑学界比较一致的看法,就是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思维形式及其规律(具体提法虽不同,如有的提“逻辑形式”,有的提“思维形式结构”,有的则仅提”推理”,但基本精神是一致的)。

但是,近些年来,逻辑学界有的同志接受西方一些逻辑学家的观点,提出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语言的看法。

我们认为,这种看法是非科学的,因而也是不正确的.

  应该指出,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语言这一观点的产生并非是偶然的。

随着现代逻辑的发展,逻辑科学愈来愈形式化和符号化。

当前,这种形式化、符号化已经达到了这种程度,就是,当人们未对这些符号进行解释以前,这些符号究竟代表什么(指称什么),人们并不清楚(或者说人们并不要求清楚);

另外,同样的逻辑形式系统(符号系统),可以给予不同的解释,因而也可以说它指谓不同领域的客观对象。

因此,这种形式化、符号化的逻辑系统在进行推演时,可以完全撇开这些符号表达什么客观事物的问题,只考虑符号和符号的关系问題,而这种符号与符号的关系又是人们在这种理论系统的开始部分通过定义予以规定的.这种情况就容易使人们造成这样一种误解,似乎逻辑学所研究的只是符号(或者说是符号与符号的关系),而这些符号又是一种人工语言(它区别于人们日常所运用的语言即“自然语言”),这样一来,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就成为语言了。

  我们知道,思维和语言是密切联系的。

从一方面看,思维离不开语言。

思维属于意识领域,是不能为人直接感触的,只有通过作为物质外壳的语言才能存在和交流。

同样语言也离不开思维。

语言固然是一种声音,然而只有表达一定思想内容的声音才能叫做语言。

另一方面,思维和语言又存在着本质的差别。

思维是客观事物的反映,两者之间是反映者与被反映者的关系,因此,两者之间具有必然的联系,思维的内容所以是这样而不是那样,是由客观事物决定的。

语言不是事物的反映,而是事物的符号。

语言具备如下性质:

第一,语言是一定的事物(它是一定的声音,即空气的振动);

第二,这种一定的声音与一定的事物或思想相联系,指谓一定的事物,表达一定的思想;

第三,语言与其指谓的事物、表达的思想之间不存在本质的、内在的联系。

马克思说过:

“物的名称,对于物的性质是外在的”语言的上述性质,决定了语言不是事物的反映而是事物的符号.根据上面所述思维的性质,可以认为逻辑学的研宄对象是思维:

第一,思维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反映,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思维,所以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也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反映。

也就是说,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所以是这样而不是另外的样子,这是由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所决定的。

列宁说过:

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不是空洞的外壳,而是客观世界的反映。

  又说:

“最普通的逻辑的4格_……是事物的被描绘得很幼稚的……最普通的关系。

逻辑学的基本规律如同一律等,正是客观事物相对稳定性和质的规定性的反映。

各观事物在一定的时间里只发生量的变化,不发生质的根本变化,也就显说任一朿物卍一定W间里只是该事物而不是别的事物,才会形成“a是a”(或a=a)的同一律。

第二,正闪为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反映,违背了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实质上也就足违背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因lit,违背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就不可能正确认识世界。

第三,正因为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反映,逻辑形式、逻辑规律才具有全人类性。

各个Ei族-的语言虽然不同,但其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都是相同的第四,正因为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是客观寧物及其规律的反映,所以即使是在古代,在世界各民族之间完全隔绝的情况下,各个民族都形成了本质上完全相同的逻辑形式及规律。

  ,根据上述所i;

Hli言的性质’可以确定逻辑学的研究对象不是语言u第一,因为语言是约定俗成的语言的规律也只能是约定俗成的。

因此,如果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语言,逻辑的规律也只能是约定俗成的,亦即它不是事物规律的反映。

这就无法解释为什么违背逻辑规律就不可能正确认识肚界。

第二,如果逻辑学的研究对象足语言,那么逻辑的规律就应该具有民族性,可是逻辑规律寧实上是具有全人类性的。

特別是,如果逻辑规律是语言的规律,更无法解释何以在古代,在世界各民族之间互相隔绝的条件下,各个民族却会不约而同的具有相同的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

  认为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语言这一观点的根本错误在于:

如果逻辑与的研究对象是语言,逻辑规律就具有约定俗成的性贡,并因而具有任怠性。

这样逻辑规律就会象某些西方逻辑学者所说的,足象赌博或朴克牌游戏的规则一样是由人们任意编造出来的。

这样就把逻辑问题从如何正确反映世界的范畴中排斥出去,使之成为一种主观任意的符号的关系,这样也就从根本上抹杀了逻辑学作为科学的性质。

  需要指出,我国逻辑学著作中有一个相当普遍的提法,就是把“命题”定义为“表达判断的、有具有假的语句”。

我们认为这个定义娃不准确的。

这个定义有这样两方面的缺陷:

第一,泥淆了思维(思想)和语言的界限。

寧实上,只有语句所表达的思想才是有真假的,语句本身只是一种符号串,是无真假的。

因此,说”有真有假的语句,”这是不科学的。

第二,把“命题”定义为“*语句”,而命题足逻辑学的研究对象,这样一米,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就成为语ft而不朵思维了。

应该说,命题足一种思维形式而不是语句形式。

命题的定义应该是:

“命题是对思维对象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

这样一來是否又把命题和判断混淆起来了呢?

并不混淆,判断应被定义为“判断是思维者断定为真的命题。

”命题都有真假,但思维者未必断定其具假,只有思维者断定为真的命题才叫判断。

语句、命题、判断三者的关系是;

语句表达命题f命题被断定为真者则为判断。

  由于有的同志把逻辑学的研究对象规定为语窗,因此也主张在逻辑学中只讲“词项”而不讲”概念”。

我们认为,有的同志主张逻辑学的研究对象足推理,推理的基本构成单位则是命题,,概念仅仅是命题的局部_(命题中的项,如主项,谓项等等),因此,这些冏志主张在逻辑学中不把概念作为独立的思维形式来研究,只把它作为命题中的因素来研究,并把概念称之为“祠项”,这足未尝不可的(至下把逻辑’_7’的研究对象仅仅归结为推理,这种讲法是否确当,另当別论)。

但是,因为要把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归结为语言,因而把概念(一种思维形式)称作“词项”(一种语言形式),那就不妥当了。

  三.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客观世界吗?

  近些年来.我国逻辑学界还有另一种主张,就是认为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客观世界。

持这种主张的同志说,逻辑学所研究的足客观世界的逻辑,这种逻辑研究的规律是客观世界的规律,而不是思维(形式)的规律。

这种看法和上述的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语言的看法有相互对立的地方,因为,U为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语言,就把逻辑规律看作是主观任意的规律,而认为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客观世界,则把逻辑规律完全看作客观世界的规律,二者针锋相对。

但是,两者却又有其一致的地方,就是都否定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思唯。

  认为逻辑的研究对象是客观世界这种看法渊源于罗素和维特根施坦的逻辑原子论哲学。

这种观点的产生也是有其历史条件的。

随着现代逻辑的发展,特别是随着逻辑形式化、符号化的发展,逻辑学和数学愈来愈接近。

由于逻辑学和数学的接近,以致有的学科很难分清它究竟是数学还是逻辑,而既然数学的研究对象是客观世界,那么也就有人认为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客观世界了。

  但是,主张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客观世界的同志无法解释这样的问题,就是逻辑学是处处离不开真假问题的。

我们知道,远在1里斯多德时就把真假作为逻辑学的主要范畴,并且在他的著作中不厌其烦地在许多地方谈论“與”“假”问题。

譬如,他指出:

“真假的问题依事物对象的是否联合或分离而定,若对象相合者认为相合,相离者认为相离就得其真实;

反之,以相离者为合,以相合者为离,那就弄错了。

”亚里斯多德还说过:

“并非每句子都是命题,只有自身要么真要么假的句子才是命题。

”y自亚里斯多德以来,传统逻辑就只研究命题,不研究命题以外的其它语句(如问句,感叹句和命令句)。

现代逻辑的创始人之一弗雷格也说过:

逻辑学研究真,逻辑学是研究实真的最普遍规律的科学。

众所周知,现代逻辑的基础部分命题演算就叫做真值函项逻辑’离开了真假,就无法讲命题演算.实际上,作为逻辑学核心问题的推理有效性问题也在于解决如何从真实前提出发,必然获得真实结论的问题。

但是,真假问题是思维问题而不是客观世界的问题,因为,只有思维才有真假,客观世界本身是无所谓真假的。

亚里斯多德就S经讲过:

“真与假不在事物……而只存在于思维之中。

由此可见,逻辑学的研究对敢只能是思维而不是客观世界。

  其实,就是主张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客观世界的同志,他的逻辑学也照样建立在真假范畴的基础之上,也照样离不开真值函项,只是他把命题的具假解释成事件的有无就是了。

更何况,不能由于他所讲的逻辑学就完全否定从、里斯多德以来两千多年间逻辑学以思维为研究对象的客观事实。

  如果说,把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归结为语言是抹杀逻辑规律在内容方面的客观性,有违于反映论,那么把逻辑学的研究对象笤作客观世界本身,则又是抹杀了逻辑规律在形式方面

  四.波普尔的证伪主义是符合唯物辩证法的吗?

  卡尔.波普尔是当代西方著名的科学哲学家,他的证伪主义理论曾在西方科学界、哲学界引起普遍关注。

近年来他的著fl被大量引入我国.许多杂志也发表文章对他的思想进行评述.这一思潮对逻辑学界也有巨大影响•有一个时期谈论证伪主义在逻辑学界严然成了一种时在这些谈论中,虽然有褒有贬,但往往褒多于贬。

有的人称他为当代伟大的哲学家,有的人认为波普尔的证伪主义是辩证法思想。

尤有甚者,虽然波普尔在他的著作中公开攻击马克思主义,有的人竟然还认为波普尔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我们认为,波普尔的证伪主义,从本质上讲,从整体上讲,是地地道道的反辩证法,反马克思主义的.

  波普尔有一个最主要的观点,就是一切科学埋论都是假说他认为:

“一切科学理论都是猜想,即使是那些已经成功地通过了许多各种各样的严格检验的理论也是如此……。

甚之象牛顿的万有引力理论……这样得到充分证实的科学理论……总归还是一种假说,一种推测”.我们知道,假说都是待证的,假说只有被证实以后才能成为科学理论、科学真理,在证实以前则是真假莫辨的,也即还不是真理。

为一切科学理论都是假说,就是根本否认科学真理的存在.从本质上讲,这种说法属于不可知主义。

而不可知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乃是根本对立的。

  波普尔有时也谈到真理,也谈到人类认识对真理的逼近。

但是波普尔又是怎样谈论这个问題的呢?

他说:

“我们的科学知识,是通过未经证明的(和不可证明的)预言……通过猜想(引者按:

即假说)而进步的。

……猜想决不可能得到肯定的证明:

既不可能确证它们确实为真,甚之也不能确证它们是‘或然的’(在概率演算的意义上)。

对我们猜想的批判极为重要:

通过指出我们的错误,使我们理解我们正试图解决的那个问题的困难。

就这样我们越来越熟悉我们的问题,并可能提出越来越成熟的解决:

对一个理论的反驳一一即对问題的任何认真的尝试性解决的反驳一一始终是使我们接近真理的前进的一步。

ӣ

—些人为波普尔的这种说法所迷惑,以为他的说法看到了人类知识的相对性,看到了人类对世界的认识是一个逐渐逼近的过程,因此认为这种看法是符合辩证法的,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观点是相一致的•其实,这完全是一种误解。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的知识有相对性,人类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所获得的知识,都只是相对真理,只有经过人类历史的无限系列的发展,亦即经过无限的相对真理的积累,才能获得绝对真埋。

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所理解的知识相对性,是承认相对真理存在的。

马克思主义所理解的人类认识向客观世界的无限逼近的过程,是相对真理一―相对真理(对前面的相对真理的批判继承)相对真理(对前面的相对與理的批判继承)……绝对真理。

”而波普尔所讲述的人类认识向客观世界的无限逼近的过程,是“假说一假说(对前面假说的证伪)假说(对前面假说的证伪)……真理。

”马克思主义所理解的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是通过一系列相对真理获得的,而波普尔所理解的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则是通过一系列的谬误实现的。

很显然,前者是一条可知论的路线,后者是一条不可知论的路线,二者是针锋相对、尖锐对立的。

  波普尔的不可知主义所以能够迷惑不少人,是因为他为自己的见解——假说不能被证实,只能被证伪一一提供了如下两方面的论据:

第一个论据是他对归纳法的否定。

他指出,尽管所遇到的天鹅都是白的,但仍然不足以证实“凡天鹅都是白的”•因为,只要有一只黑天鹅,就足以证明这个命题是惜误的。

其实,波普尔的这种说法,只证明他对马克思主义的无知。

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是检Si扒理的唯一标准,假说的证实是靠实践而不是靠归纳法.恩格斯说过:

“哥白尼的太阳系学说有三百年之久一直是一种假说,这个假说尽管有百分之九十九、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可靠性,但毕竟是一种假说;

而当勒维烈从这个太阳系学说所提供的数据,不仅推箅出一定还存在一个尚未知逬的行星,而且还推算出这个行星在太空中的位置的时候,当后来加勒确实发现丁这个行星的时候,哥白尼的学说就被证实了。

”波普尔的第二个论据是:

假说的证伪是运用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否定后件式((()八〜p)〜p),假说的证实则是运用充分条件假言推理肯定后件式((p—q)八q)—p),而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否定后件式是有效式,因此,只要前提是真的,就足以证伪假说;

充分条件假言推理肯定后件式是非有效式,因此,即使前提是真的,也不足以证实假说。

其实,波普尔的这种说法也完全是一种误解,而这种误解又是建立在以往逻辑学著作中对于假说验证的一种谬说的基础之上•许多年来,逻辑学著作在论述假说的验证时,都说要验证假说,就耍根据这些假说进行逻辑推演,推演出某些推断,然后到实践中去验证,如果这些推断被证实,假说就得到证实。

根据这种叙述,只能给人这样的认识,即假说的验证是通过充分条件假言推理肯定后件式进行的。

而这种说法即使在逻辑学体系内部也是自相矛盾的。

因为在逻辑学推理部分明明指出充分条件假言推理肯定后件式是非有效式,而非有效式是不能作为证明形式的,又怎么能用来证实假说呢?

问题在于,逻辑学中关于假说验证的论述是不合实际的,假说的被证实都是通过充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肯定后件式而不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肯定后件式,前者乃是有效形式,是完全可以用来证实假说的。

  波普尔在谈到假说只能被证te,不能被证实时,他以为最有力的一个例证(也是他常常列举的例证)就是他所说的牛顿力学被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力学所证伪,而这种说法和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否定观也是根本对立的。

唯物辩证法的否定观认为,在科学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个科学理论对另一个科学理论的否定,并不是简单地抛弃,而是一种扬弃,即批判的继承•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力学对午顿力学的否定,决不是对中顿力学的证伪,而是指出它的局限性。

在相对论没有提出以前,人们认为牛顿力学是适用于宇宙一切领域、一切场合的普遍真理。

而相对论则指出,牛顿力学只是适用”i低速和宏观世界。

但是,相对论绝没有根本否定牛顿力学作为货理的性质,只是指出这种真理的相对性而已。

波普尔认为相对论的出现根本动摇了牛顿力学的A理的性质,是对卞顿力学的谣伪»

这既是对牛顿力学的无知,也根本违反辩证法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观。

  以上我U仅就逻辑学中的四个浬论问题进行SiH。

从这些探中可以知适,即使是逻辑学这样一种无阶级性的科学,也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

在引进西方学者的理论观点时,我们一定要忙茁对行,3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

六去认A分析,取其粘华,去其糟粕。

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地一概收受,那是很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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