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法学概论复习要点.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762063 上传时间:2022-10-23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68.3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自学考试法学概论复习要点.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自学考试法学概论复习要点.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自学考试法学概论复习要点.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自学考试法学概论复习要点.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自学考试法学概论复习要点.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自学考试法学概论复习要点.docx

《自学考试法学概论复习要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自学考试法学概论复习要点.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自学考试法学概论复习要点.docx

自学考试法学概论复习要点

自学考试法学概论复习要点

第一章 法律的一般原理 

  1.法律产生的决定性因素:

(1)商品交换和私有制的出现

(2)奴隶制的出现

  2.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

(1)法律和国家同时产生

(2)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3)不断地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4)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5)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

  3.奴隶制法律的特点:

(1)严格保卫奴隶主阶级的生产资料私有制

(2)公开确认自由民之间的不平等(3)以十分残酷的惩罚措施维护奴隶主的政治统治(4)保留了许多原始社会规范的痕迹

  4.封建制法律的特点:

(1)严格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农民对封建主的人身依附关系

(2)公开规定封建等级特权(3)用野蛮残酷的手段镇压人民的反抗

  5.资产阶级法律的特点:

(1)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2)确认契约自由(3)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4)确认法制原则

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需要

(2)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需要(3)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需要

  2.社会主义法律和共产党的政策的关系:

(1)党的政策指导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

(2)社会主义法律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3)党的政策不能代替社会主义法律

  3.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概念和特点:

(1)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是社会主义国家特有的活动之一

(2)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要遵照一定的程序(3)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不仅包括创制新法律,也包括修改和废止过时的法律(4)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其实质是把人民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过程

  4.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

(1)遵循宪法的原则

(2)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的原则(3)保障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的原则(4)科学和合理地规范社会关系的原则(5)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立法的原则

  5.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程序:

(1)法律案的提出

(2)对法律案的审议(3)法律案的表决(4)法律案的公布

  6.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

(1)宪法

(2)法律(3)行政法规(4)国务院的部门规章(5)军事法规和规章(6)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7)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8)特别行政区的法律(9)经济特区的单行经济法规(10)国家认可的习惯(11)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7.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特点:

(1)法律适用的主体是被授予专门职权的国家机关,它以国家的名义进行活动

(2)这种活动必须严格地在法宝权限范围内并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3)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适用法律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法律对某一特定的社会关系的调整

  8.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原则: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3)正确掌握各种规范性文件相互关系的原则

  9.违法构成的要件:

(1)违法的客体,即违法行为所损害的而为法律所保护的一定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2)违法的客观要件,即构成违法所必须具备的外部条件(3)违法的主体,即实施违法行为并要对其承担法律责任的人(4)违法的主观要件,即实施违法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的心理状态

  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特点:

(1)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关系(意志关系)

(2)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由社会主义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3)社会主义法律关系通过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获得表现

  第三章 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和法治

  1.社会主义法制的概念:

(1)法制是国家所确立的法律和制度

(2)法制包括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的实施(3)法制的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4)法制的目的在于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所必不可少的法律秩序

  2.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1)有法可依

(2)有法必依(3)执法必严(4)违法必究

  3.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辩证关系:

(1)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①从社会主义法制的产生来看,它是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即人民主权的产生而产生的②从社会主义法制的性质和内容来看,有什么性质的民主,就有什么性质的法制③从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和发展方向来看,同样不能离开民主

(2)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确认和保障①社会主义法制把民主作为人民斗争的胜利成果,系统地、明确地、具体地记载和固定下来,以确认民主②社会主义法制通过本身的指导作用引导人民做符合民主的事,从而保证社会主义民主正确实现③社会主义法制通过惩罚各种违法和犯罪行为,维护人民民主权利,以捍卫民主

  4.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作用:

(1)对社会主义法律的确定和适用方面的作用。

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产物

(2)对社会主义法律遵守的作用。

公民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用法和守法(3)对消除旧法律意识的作用。

清除旧法律意识,巩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统治地位

  5.法治与法制的联系与区别:

联系

(1)法制是法治的必要前提条件

(2)法治本身反过来又要求有详备的、反映社会正义的、良好的国家法律和制度。

区别

(1)固有的属性不同

(2)在治国中的地位不同(3)与民主政治的关系不同(4)经济条件的不同

  6.依法治国的必要性:

(1)依法治国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需要

(2)依法治国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现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3)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需要

  7.实现法治必备的条件:

(1)维护法律的极大权威

(2)完善法律体系(3)强化民主法治(4)坚持依法行政(5)保障公正司法(6)搞好法律监督

  第四章 宪法

  1.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2)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3)宪法是对民主制度的确认和保障

  2.为什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反映了我国的国家性质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不以任何制度为依据,它一经确立之后,就成为其他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人民群众管理国家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保证国家权力的统一行使(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4.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1)选举权的普遍性

(2)选举权的平等性(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4)无记名投票(5)代表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负责并受其监督(6)从物质上和法律上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

  5.我国的经济制度:

(1)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

(2)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3)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4)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私有财产权(5)发展国民经济的基本方针

  6.发展国民经济的基本方针:

(1)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生活

(2)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3)企业依法亨有自主权和实行民主管理

  7.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具体表现:

(1)公民权利的广泛性

(2)公民权利的真实性(3)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4)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8.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1)政治权利和自由

(2)宗教信仰自由(3)人身自由(4)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的权利(5)社会经济权利(6)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7)妇女的权益和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受国家的保护(8)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9.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5)依法纳税

  10.我国国家机构的体系:

(1)国家权力机关

(2)国家主席(3)国家行政机关(4)国家军事领导机关(5)国家审判机关(6)国家检察机关

  11.我国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

(2)为人民服务的原则(3)法治原则(4)精简的原则

  1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的实施

(2)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3)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领导人(4)决定国家生活中的重大问题(5)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13.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1)解释宪法和监督宪法的实施

(2)立法权(3)监督权(4)任免权(5)对外事工作和国家重大问题的决定权(6)荣典权(7)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

  14.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应遵循的原则:

(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2)公开审判(3)回避制度(4)两审终审(5)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6)合议制度(7)审判委员会制度

  15.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

(2)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3)独立行使检察权

  16.宪法实施的保障:

(1)宪法自身的保障

(2)普通法律的保障(3)党的领导是保证宪法实施的关键

  第五章 行政法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必定是行政机关或者根据法律授权代行某种行政职能的社会组织

(2)行政法律关系的成立,往往以行政机关单方面的行为为根据(3)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主体一方的行政机关往往可以直接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接受制裁(4)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争议,通常通过一定的行政程序予以解决

  1.我国行政机关的特点:

(1)它是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的一切行为及其结果,都归属于国家

(2)它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并向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和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3)它行使的职权是国家行政管理权(4)它实行首长负责制

  2.公务员法中一些新设的重要规定:

(1)建立职位聘任制

(2)建立引咎辞职制度(3)公务员可以对上级的错误决定说“不”;公务员执行明显的违法决定不得免责(4)公务员不得利用兼职或原职挣钱

  3.行政立法的分类:

(1)根据行政立法权的来源,可以把行政立法分为职权立法和授权立法

(2)根据行政立法的内容,可以把行政立法分为执行性立法和创制性立法(3)根据行政立法的主体不同,可以把行政立法分为中央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

  4.行政执法的生效要件:

(1)行政执法的主体合法

(2)行政执法的内容合法(3)行政执法的意思表示真实(4)行政执法的相对人具有法宝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5)行政执法的程序合法(6)行政执法的形式合法

  5.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

(1)合法与合理原则

(2)效能与便民原则(3)监督与责任原则

  6.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

(1)法定原则

(2)公正、公开原则(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4)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原则(5)监督制约原则

  7.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的情形: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8.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1)中国共产党的监督

(2)权力机关的监督(3)人民政协的监督(4)司法机关的监督(5)行政机关系统内部的监督(6)社会监督

  9.司法机关的监督方式:

(1)法纪检察

(2)经济检察(3)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监狱、看守所、劳改机关、劳教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第六章 民法

  1.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1)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简称“平等原则”)

(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3)保护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4)遵守法律和政策的原则(5)国家和社会利益原则

  2.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

(1)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2)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可以独立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生物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