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事项办事指南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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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1、土地使用证(国土局出具,审原件,留复印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出具,审原件,留复印件);
3、施工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施工企业出具,主要技术负责人签署意见,原件);
4、施工图审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审图机构出具,原件);
5、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原件);
6、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
7、建设项目资金到位证明(银行或财政部门出具,原件);
8、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活备案书(消防支队出具,审原件,留复印件);
9、农民工保障金缴存单据(清欠办出具,审原件,留复印件);
10、踏勘现场人员出具“现场踏勘报告”(以上资料齐全后由法制科现场踏勘并出具现场踏勘意见)。
办理条件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流程
建设单位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或者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受理——审查——局长审批——颁发许可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联系电话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备案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非行政许可审批
1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三条;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01年7月4日建设部令第91号)第四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十条;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保留的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备项目目录的通知》(冀政办[2009]4号)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合格书2、备案的施工合同3、备案的监理合同4、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申报表及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资质证书和相关人员资格证书5、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6、见证取样送检见证人授权书7、节能专项审查报告、热工计算书和审查合格书及完整的施工图和勘察报告8、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9、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
受理→审核→核准备案
不收费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备案
安监站
1、中标通知书或招投标意见备案书2、总、分包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原件,留复印件)3、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押原件,人员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分包企业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押原件);
项目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押原件,人员数量符合相关规定)4、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建设施工企业的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5、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和持证上岗情况(证件登记表、证书审原件,留复印件)6、经企业相应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总监理工程师必须要审查签字盖章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组织机构及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需按规定提交专家论证材料或论证计划7、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和特种设备的配备情况(型号、出厂日期)8、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9、中标文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报价清单或合同中相关内容,甲方按时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划文件10、施工单位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材料(审原件留复印件)1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及采取的措施(分省级文明工地、市级文明工地、合格工地)12、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现场勘验表13、施工现场起重设备的拆装方案(拆装资质、负责人签字)14、施工现场“三通一平”证明原件,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委托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节能并入)
服务大厅
工程科
非行政许可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2009年10月19日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第四条
一、非开发项目:
1、工程规划验收人可文件(规划部门出具,原件);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部门出具,原件);
3、建设工程环保验收人可文件(环保部门出具,原件);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原件);
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提供,原件,责任主体单位法人及项目负责人需要加盖首长或亲笔签字并提供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6、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档案部门出具,原件);
7、质量监督报告(质监监督部门出具,原件);
8、施工、监理单位出具的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的证明(施工、监理单位出具,原件)、相关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清欠办出具,原件);
9、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熟(建设、施工单位出具,原件);
10、《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商品住宅提交,建设单位出具,原件);
11、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受理——审核——核准备案
商品房预售许可
房产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8月30日修正)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25%以上”证明
5、商品房预售方案
6、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申请→受理→审核→载于登记簿→发证
申请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
行政监管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章第一节
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来源证明;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
4、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出具的建筑面积测绘报告;
5、申请(单位)人和四邻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6、契税完税证件
承诺时间:
证件齐全一个工作日。
申请→受理→审核→缴费→发证
申请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抵押权登记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章第二节
1、《房屋所有权证》;
2、《土地使用证》或土地申批文件;
3、申请(单位)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4、贷款(单位)人《房屋他项权证》申请书;
5、具有房产评诂资质机构的评诂报告;
6、贷款方与借款方的借款合同。
证件齐全,一个工作日。
受理→审核→缴费→记载于登记簿→发证
房屋注销登记
《房屋登记办法》
1、房屋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
5、放弃所有权的材料
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
房屋交易登记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房屋登记办法》
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原房主《房屋所有权证》和交易转移后的申请(单位)人的《国有土地证》;
2、双方有关交易、转移、拍卖证明材料,协议、合同或法律证明;
3、双方及四邻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4、契税完税证。
房屋变更登记
限价商品房
15个工作日
4个工作日
《新河县城镇住房保障办法》
1、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表;
2、户口本、结婚证明、身份证;
3、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核定证明;
4、家庭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查询委托书;
5、具有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公有住房的证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受理——初审——公示——核准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经济适用房
公共租赁住房
2、户口本(居住证、暂住证)、身份证、已结婚的提供结婚证明;
3、工作单位提供的收入证明;
4、社会保险或完税证明;
5、劳动或用工合同;
6、用工单位担保证明;
7、家庭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查询委托书;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建筑节能审查并入
质监站,节能办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十三条;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保留的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备案项目目录的通知》(冀政办[2009]4号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合格书
2、节能专项审查报告、热工计算书和审查合格书及完整的施工图和勘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