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各级安全职责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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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企业是搞好安全生产的主体,必须建立、建全和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才能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九、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公司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职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依据集团安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试行),制定本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望各级人员认真贯彻执行。
十、安溪煤矸石发电厂各级领导及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董(副董)事长安全生产职责:
(1)、董(副董)事长是本厂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全面负责;
(2)、董(副董)事长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参与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3)、督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总(副总)经理和下属行政部门正职抓好安全生产;
(4)、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5)、审定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
(6)、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保证本单位不发生因“短期行为”而损害企业的安全基础,保证生产一线职工思想稳定;
(7)、在配备领导班子时,把安全生产政绩作为选拔各级领导干部的主要条件之一,并协调和处理好各总(副总)经理及其所管部门之间在安全工作上的协作配合关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共同为安全生产尽职尽责;
(8)、及时掌握本集团公司内和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特别是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大问题,要督促或组织有关人员及时解决;
(9)、建立能独立有效地行使职能的安全监察机构,健全安全监察体系,配备足够的合格的安全监察人员,支持他们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察职责,定期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并根据需要,保证安措经费的提取和足够的投入;
(10)、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监督检查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1、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总(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应认真执行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贯彻落实;
(2)、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
并认真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为;
(3)、组织制定修订本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工作重点,并负责实施。
制定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5)、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6)、负责监督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8)、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及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9)、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负责健全生产指挥系统,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
(10)、应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体系的作用,完善安全监察手段,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和职权;
(11)、审批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保证足够的资金投入;
(12)、负责组织全厂的安全大检查活动。
了解安全生产和各项规程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或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做到任务、时间、费用、负责人“四落实”;
(13)、严格执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审批事故报告和事故统计报
表。
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14)、负责安全奖励资金和“两措”费用的落实。
负责贯彻落实《电力系统多种经营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同时,对包工队(分包单位)、临时工的使用,应按照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加强管理,建立审批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
(15)、经常深入现场,与一线职工多交流,掌握一线实际情况,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16)、坚决执行“重大操作及事故处理”领导到位制度。
3、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是本厂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直接负责;
(2)、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3)、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总(副总)经理和下属行政部门正职抓好安全生产;
(4)、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5)、组织审定并批准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
(6)、负责正确处理好职工安全思想教育;
(7)、在配备领导班子时,把安全生产政绩作为选拔各级领导干部的主要条件之一,并协调和处理好各部门之间在安全工作上的协作配合关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共同为安全生产尽职尽责;
(9)、直接领导或委托行政副职领导本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建立能独立有效地行使职能的安全监察机构,健全安全监察体系,配备足够的合格的安全监察人
员,支持他们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察职责,定期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并根
据需要,保证安措施施;
(10)、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11)、坚决执行“重大操作及事故处理”领导到位制度。
4、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副总经理对公司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直接负责。
(3)、组织制定修订本公司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工作重点,并负责实施。
(6)、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14)、负责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奖励资金和“两措”费用的落实。
3.总(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总(副总)工程师协助总经理搞好安全生产,承担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技术监督方面的安全职责。
对本公司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
(2)、负责健全技术管理、技术监督系统,健全规章制度,审定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落实各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总(副总)工程师应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4)、加强安全科研工作,积极推广安全科研成果,以科技进步促进安全生
产。
参加或主持安全技术研讨会,审定安全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解决安全技术
上的突出问题;
(5)、研究电网运行方式,经常与省、地调联系,确保我厂电量多发、稳发;
(6)、参加或主持公司定期召开的生产调度会和安全情况分析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指导基层组织力量研究设备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
(7)组织新工程、新装置、新设备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8)审查企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9)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排放物质的治理方案,使之达到国家标准;
(10)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4、安监室正(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是本厂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直接负责;
应认真执行国家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总(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公司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3)、组织制订修订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5)、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到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6)、监督检查防灾、防灾应急物品,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7)、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检查督促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9)、负责对公司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10)、指导部门、班组安全员,定期召开安全人员的会议,加强安全生产的基础建设。
5、安监室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是本厂安全生产直接监督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直接监督负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部门正副主任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公司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协助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3)、制订修订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4)、协助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5)、深入现场检查,发现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遇到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6)、监督检查防灾、爆破物品,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公司的安全各类台帐整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
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10)、负责公司安全网员协调工作,指导部门安全员、班组安全员,定期召开安全人员的会议,加强安全生产的基础建设;
6、综合部正(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是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
根据公司的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组织制定实现企业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及时传达、传递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通知、指示,送领导阅批和下达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
(2)、做好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文件的催办,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3)、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事故报告、事故统计报表等安全资料、文件的整理归档、保管,并随时提供查阅,协助办理安全、科技刊物的征订工作;
(4)、认真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贯彻落实;
(5)、认真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物资工作的政策、法令、法规;
严格执行《企业标准》及企业规章制度;
(6)、组织制订综合部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
(7)、在总(副总)经理领导下,负责组织物资计划、采购工作,并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8)、负责组织下属人员加强物资储备定额管理,保证设备备件在抢修和消缺时能及时到位;
(9)、组织部署防灾物资和防暑降温物资的调配,保证全厂防台防汛工作的顺利进行;
(10)、对本公司安全物资管理负有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的权力;
(11)、熟悉电力企业生产过程,熟悉物资计划、采购、统计、定额管理和仓储管理等业务工作;
(12)、对本公司物资供应工作范围内的人身和设备安全负有组织与管理责任;
(13)、在物资采购、运输、供应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采购物资的质量和确保运输工作的安全;
(14)、会同生产技术部编制企业事故备品备件计划,并做好储备,保证公司各种合格材料的供应;
(15)、严格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等物品的保管和储运。
设备、材料做到正确存放,防止腐蚀、变质。
做好仓库的消防和保卫工作;
(16)、组织特殊、重要备品、备件的验收、鉴定和定期检查与试验工作;
(17)、物资采购、产品加工的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并有安全、质量方面的合格认证,凡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事故者,应负有责任;
(18)、按时参加公司安全分析会。
7、生产技术部正(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是本厂安全生产技术监督直接责任人,在总(副)工程师的领导下,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直接负责;
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2)、组织编制年度“两措”计划落实,审批非标准运行方式、重大试验措施和重大检修(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
(3)、领导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并审批现场规程和规定,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组织修改,补充完善;
(4)、参加并协助总(副)经理召开好每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和安全生产碰头会;
(5)、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安全情况汇报,参加或组织研究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对自己签发的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6)、参加安全大检查;
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组织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7)、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或《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8)、编制或修订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经常督促检查;
制订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全厂技术措施计划;
(9)、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原则;
组织并督促各生产及检修工艺纪律管理规定,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10)、坚决执行“重大操作及事故处理”领导到位制度。
14、基建部正(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基建部正(副)主任协助总经理分管本厂建设施工企业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贯彻落实;
(3)、组织制订基建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
主持基建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基建安全施工工作;
(4)、强化基建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完善安全施工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
(5)、确保安全技术措施,促使施工企业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6)、参加本公司定期召开的安全情况分析会,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会同生产副总经理及安监部门组织、协调有关安全的教育培训、竞赛评比、经验交流、表彰奖励等活动;
(8)、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专门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9)、组织或主持安全施工大检查和施工企业之间的互查,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10)、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建设中,负责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组织贯彻落实;
(11)、按照《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并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2、财务部正(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公司领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从资金筹措、财务管理方面处理好安全与效益的关系,落实安全措施费用,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2)、在编制生产计划和总结生产完成情况时,必须同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做好现场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开支,保证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专款专用,定期核算;
(4)、为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目标,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为安全生产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5)、参与事故调查,对经济事故或事故的经济损失进行调查和处理;
(6)、负责与保险公司对设备损坏和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索赔处理;
(7)、做好财务部门的安全管理,避免被盗事件发生;
(8)、参加公司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更改工程项目的审定工作,负责提出资金费用的落实方案或建议;
(9)、建立保险与安全生产相结合的机制,指导有关部门及时做好设备保险、人身保险及工伤抚恤工作;
做好事故损失的索赔工作,确保设备保险返回资金用到安全生产上。
15、发电部正(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发电部主任是发电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设备的安全运行负直接领导责任;
(2)、应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本部门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
并根据公司的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组织制订发电部实现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按本部门控制轻伤和障碍、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部级安全目标的实现;
(4)、组织实施公司下达的“两措”计划,并按时组织编制本部门的“两措”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5)、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
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
定期组织安全考核;
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6)、每日组织一次本部门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於完好,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7)、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8)、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後执行;
(9)、负责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10)、建立和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部门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1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等发放标准和进人生产岗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
(12)、对重要检修(施工、操作)项目,参加或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13)、领导、支持部门安全员的工作;
每月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分析会;
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的安全日活动,抽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作出批示;
(13)、领导本部门的定期安全大检查活动,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14)、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定期考试及新入厂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协调所属各班组、各专业之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关系,负责做好所使用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15)、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或《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对本部门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10、燃料部正(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是本部门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燃料供应安全和燃料质量负直接责任;
对本部门管辖设备安全运行负责。
应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2)、要高度重视燃料管理工作,发现了问题要想方设法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