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GOR精炼炉干法除尘经委鉴定证书Word文件下载.docx
《不锈钢GOR精炼炉干法除尘经委鉴定证书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不锈钢GOR精炼炉干法除尘经委鉴定证书Word文件下载.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现具备300万吨精品板带材和60万吨不锈钢的综合配套生产能力。
山东泰山钢铁集团公司不锈钢工程,始建于2007年,是泰钢集团倾力打造的精品工程之一。
该工程年设计生产能力为60万吨不锈钢,该工程总投资60亿元,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是我国第一条集群式精炼不锈钢生产线。
宽板坯不锈钢连铸机填补国内空白,整条生产线集成了当今世界不锈钢冶炼的新技术,采用“高炉铁水-电炉合金化-GOR精炼炉-LF精炼炉-板坯连铸机-炉卷轧机”的一贯制的工艺流程,具有“粗料精作、铁水精制、钢水精炼、高温精轧”的特点,全流程集约高效,全线信息化控制。
核心技术引进乌克兰GOR二步法不锈钢生产工艺,由泰钢集体成功集成干法除尘技术,与传统工艺相比具有原料适用范围广、能源资源消耗低、品种开发能力强、铬镍金属回收率高、生产效率高等优点,能够冶炼马氏体、奥氏体、铁素体等5大类120多个规格品种的不锈钢。
简要技术说明及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该项目属鲁经贸技字[2008]289号山东省重大产业技术和装备专项子课题,应用于钢铁冶金行业不锈钢及普碳钢冶炼烟气净化领域。
GOR精炼炉完全采用底吹技术,冶炼气体使用天然气伴烧,天然气在无氧的条件下加热主要裂解为C和H2,同时烟气中含有较多CO。
氢气与氧气、一氧化碳混合达到一定条件即发生爆炸。
由于GOR炉冶炼工艺的特点,要求各冶炼阶段需多次倒炉测温、取样、微调成分,造成氧气大量进入系统内部,若此时系统达到H2>
3%.O2>
2%条件,超过系统自身承受压力时就会发生爆炸。
GOR精炼炉除尘器的卸爆工艺活动复杂,很难从根本上进行解决,因此成为世界各国GOR精炼炉都未采用干法除尘的原因,我厂采用GOR精炼炉与干法(LT法)除尘净化系统相结合的工艺为世界首创。
1)离心风机:
采用高压变频技术,最大限度的降低烟气变化带来的速变周期。
在2009年上半年,仅出现一次一级泄爆(泄爆级数最小为一级),达到了预期的运行效果。
2)专用泄爆阀:
反应灵敏迅速,泄压效果突出,能最大程度减少除尘器本体所受的压力冲击。
3)通过对底吹各种气体的压力、流量的控制调整,各阶段冶炼时间调整、风机转速的调整、温度的控制,特别是对蒸发冷、除尘管道、除尘器本体、细灰系统的氮气稀释及密封,合理控制稀释气体的流量及压力,保证了系统的安全运行。
自08年6月份投产以来,GOR共出现4次仅为一级的泄爆,可回收粉尘20-25kg/t钢,其中Fe约30%左右,Cr约10%左右;
Ni约0.2%左右。
GOR干法除尘系统,更加环保,回收的铁、镍、铬元素可以再次利用炼钢生产,符合发展循环经需求,起到了保护环境、节能降耗的目的,经济效益显著,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发展规划分析
干法与湿法除尘相比的主要优点:
一是除尘净化效率高,粉尘质量浓度降至10mg/m3以下;
二是该系统全部采用干法处理,三是系统阻损小,回收粉尘回收率高,降低了能耗;
四是系统简化,占地面积小,运行费用低,便于管理和维护。
五是降低水耗,降低对环境的污染,更高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干法除尘净化技术在国际上已被认定为今后的发展方向。
产业政策分析
国家“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我国单位GDP能耗降低20%,每年平均应下降约4%。
干法净化回收技术对于社会节能主要有以下意义:
1、净化烟气使含尘浓度降至10mg/Nm3以下。
2、烟气中含有大量铁、镍、铬元素,回收后可以再次利用于炼钢,降低资源消耗,降低成本,提高企业效益。
3、由于不存在水污染,因而降低了污水治理费用和对环境破坏性。
4、干法除尘系统占地面积小,合理利用了土地资源。
干法除尘系统适应了当前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属于国家大力提倡的新型环保产业,符合国家提倡的推进节能环保创新技术快速发展的精神,具有可持续发展性,也是公司产业结构调整,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竞争力的节能之路,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方向。
试(投)产可行性研究及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一、试(投)产可行性研究
在60万吨不锈钢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我公司首创了GOR精炼炉干法除尘工艺,该系统在实现灰尘收集循环利用的同时,还具有高效、节能等特点,能将灰尘排放量控制在10mg/Nm3内,除尘效率达99%,项目的顺利完成为其试运行奠定了基础。
同时,公司培养和引进了一批技术过硬的技术专家和操作娴熟的工人,在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上拥有丰富的应验,为项目运行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二、经济效益分析
我公司以年钢产量60万t为例,GOR转炉可回收粉尘按25kg/t钢,其中Fe约30%左右,Cr约10%左右;
Ni约0.2%左右,年经济效益1650万元/年。
三、社会效益分析
干法除尘系统具有能耗低,除尘效率高,占地面积小等特点,并取消了污水处理系统,不存在二次污染问题,粉尘得到了综合利用。
干法除尘系统具有许多优点,年经营费用比布袋除尘系统低41%。
随着运行时间的增长,干法除尘的经济效益逐年增加,就综合除尘效果讲,干法除尘系统更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主要技术文件目录及来源
鉴定材料名称来源
1.鉴定大纲鉴定委员会
2.计划任务书山东省经贸委
3.工作报告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技术报告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5.用户使用情况报告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6.经济效益分析报告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7.查新报告山东省科学院科技情报研究所
主要完成单位和协作单位名单
主要完成单位:
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参与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文化
程度
职称
工作单位
对本项目的重要贡献
1
吕圣会
本科
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
2
谢圣木
技术负责人
3
牛明田
工程师
技术研究
4
亓玉欣
现场实施
5
李晓东
6
亓传军
工艺研究
7
王学明
8
徐光富
专科
助工
山东泰山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
鉴定验收委员会成员名单
鉴定验收会职务
所学专业
从事专业
(职务)
签名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鉴定验收委员会专家测试报告
受鉴定委员会委托,现场测试组对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完成的“不锈钢GOR精炼炉干法除尘技术研究应用”项目的生产现场进行了考察,考察后认为:
1、现场实际与鉴定材料中提供的技术内容相符,现场实际应用正常有效,符合鉴定要求。
2、粉尘排放值在9.2mg/Nm3。
3、回收粉尘20-25kg/t钢,其中Fe约30%左右,Cr约10%左右;
测试组长:
签字成员:
、、、
年月日
鉴定验收意见
受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委托,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于2009年7月31日在莱芜对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完成的“不锈钢GOR精炼炉干法除尘技术研究应用”项目进行了新技术鉴定。
鉴定委员会听取了该项目的有关报告,对鉴定资料进行了认真、细致地审查,考察了生产现场,一致认为:
1、提供的鉴定资料齐全、完整、统一,数据准确可靠,符合鉴定要求。
2、项目开创了在GOR精炼炉生产不锈钢工艺中采用干法除尘技术的先例。
3、通过对精炼炉工艺的完善以及设备各部的改造和调整,能够最大限度的降低卸爆的频率和卸爆的强度;
除尘系统采用离心风机,投资少、便于维护,在线使用寿命比轴流风机提高一倍,减少了维护费用和检修成本,粉尘回收率高,经济效益可观。
该项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4、回收粉尘20-25kg/t钢,其中Fe约30%左右,Cr约10%左右;
建议进一步研究卸爆规律,提高安全生产率。
鉴定验收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
、
年月日
鉴定验收主持单位意见
盖章
鉴定验收组织单位意见
盖章
填写说明
1.《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证书》通用文本一律为标准A4纸,字体为4号仿宋。
必须打印或铅印,竖装成册。
本证书为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制定的标准格式,任何单位及个人均不得擅自改变内容、增减栏目。
2.编号:
指按年度组织鉴定验收的顺序编号。
(如山东省经贸委2007年组织鉴定项目编号为鲁经贸技鉴字[2007]XXX号)。
3.新产品(新技术)名称:
申请鉴定验收时经组织鉴定验收单位审查同意使用的名称。
4.鉴定类别:
申请鉴定的成果属新产品类还是新技术类。
5.完成单位:
指承担新产品(技术)研制任务的单位。
由二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时,要与《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申请表》中的排序一致。
6.鉴定验收形式:
指该项鉴定验收所采用的形式,即检测签定、会议鉴定或合同验收。
7.鉴定验收组织单位:
指组织此项鉴定的单位。
8.鉴定验收日期:
指通过专家鉴定的日期。
9.鉴定验收申请单位概况:
包括申请单位主营业务,经营年限,股东构成,现有生产能力等。
10.技术简要说明和主要性能指标:
应包括如下内容
(1)任务来源:
列入计划的应写清计划名称及其编号。
计划外的应简要说明有关情况。
(2)应用领域和技术原理。
(3)性能指标(写明技术标准要求的主要性能指标和实际达到的性能指标)。
(4)与国内外同类技术比较。
(5)新产品(技术)的创造性、先进性。
(6)推广应用的范围、条件和前景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11.发展规划分析:
阐述新产品(技术)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规划
12.产业政策分析:
阐述新产品(技术)是否符合有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13.行业准入分析:
阐述新产品(技术)是否符合相关行业准入标准规定。
14.试(投)产可行性研究及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试(投)产的可行性分析及由此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5.节能降耗效果分析:
阐述该项新产品(技术)的能耗状况。
通过能耗指标分析说明节能降耗效果。
16.环境生态影响分析:
阐述该项新产品(技术)的污染物类别、排放量,对生态环境及区域环境的影响等。
17.安全卫生状况分析:
阐述该项新产品(技术)的安全、卫生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18.主要技术文件目录及来源:
指按照规定由申请签定单位必须递交的主要文件和技术资料。
19.主要完成单位和协作单位名单:
指新产品(技术)完成单位和协作单位,排序应与《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申请表》中完成单位排序一致。
20.主要参与人员名单:
由新产品(技术)完成单位填写。
填写内容与《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申请表》中的主要参与人员名单相同。
21.鉴定验收委员会成员名单:
采用会议鉴定时,由参加鉴定会的专家亲自填写;
采用检测鉴定时,由组织鉴定验收活动的单位或机构按专家在《检测鉴定检测报告》中的“专家评价意见”的顺序填写。
22.鉴定验收委员会专家测试报告:
指采用会议鉴定形式时,根据需要由组织鉴定验收单位聘请的专家测试组到现场进行测试结果的报告。
23.鉴定验收意见:
会议鉴定是鉴定委员会形成的鉴定意见;
检测鉴定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论”(含必要时聘请3至5名专家提出的综合评价意见);
合同验收时鉴定委员会按双方约定的验收标准和方法进行测试、评价所得出的结论。
24.鉴定验收主持单位意见:
由受组织鉴定单位委托,具体主持该项鉴定工作的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25.鉴定验收组织单位意见:
由省经贸委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