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模板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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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对我局机关人员进行法治业务培训;
办理我局其他法律事务。
(二)本项目采用“顾问费+案件代理费”的方式报价,顾问费最高限价__万元(含律师差旅费),本项目顾问费每年总预算不超过___万元;
案件代理费按件计算:
(每年代理费预算总计___万元);
一、诉讼案件(含市政府交办件):
一审每件最高限价___元,二审和再审每件最高限价___元;
二、仲裁案件每件最高限价___元;
本项目投标人报价时以元为报价单位,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磋商文件提供信息:
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
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XX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__个工作日。
磋商文件在“XX市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XX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
2019年___月___日上午9:
00-9:
3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接收及磋商地点:
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五室(XX市府西路__号国投商务楼_楼,______驿都国际大酒店东侧)。
六、首次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七、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
左前,朱建平,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
采购人地址:
XX市毓龙东路___号,邮政编码:
__________;
(二)XX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XXX,联系电话:
XX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
XX市府西路__号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___室,邮政编码:
对资格条件、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等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
__份副本份数:
__份
九、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壹万元整。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
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XX分行营业部;
账号:
根据招标文件中指定的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0)转(汇)入,不接受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汇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
投标人需认真核对投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账户信息,正确操作,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该项目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及专用账号显示的信息为准。
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收退保证金财务咨询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___月___日
第二章磋商须知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1.2本项目按照项目如分包,分别确定各分包成交磋商供应商。
2、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磋商费用
4.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XX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
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____本次磋商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成交服务费。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磋商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磋商文件的询问及修改
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询问的磋商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提出。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中心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五日前,在XX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
不足五日的,采购中心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采购中心或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磋商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磋商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7、磋商文件的解释
7.1本磋商文件由XX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__份;
副本份数:
__份。
(另请提供电子标书<
_>
盘一份,_盘中含响应文件所有内容,_盘表面加贴标签并注明单位名称)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
响应文件正本中,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磋商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2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
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中心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3.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2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服务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3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信证明文件”。
4、磋商响应报价表
4.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
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2标的物
详见项目需求。
4.3有关费用处理
4.3.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竞争性磋商报价除包括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外,还包括与完成本项目相关的配套工作及服务期间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外调经费、车辆、会务、论证、评审、验收、差旅、招待、交通、工作餐、印刷、房租水电物业、业务宣传、接待用品、行业会员、参展、招聘、清洁用品、办公易耗品、__制作、保险、利润、税金、通讯、办公设备、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4.____项目总价:
包括买方服务需求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4.4其它费用处理
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4.5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
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6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5.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____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
5.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6、磋商保证金
6.1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开始前必须向采购中心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作为其磋商的一部分。
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采购中心可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6.2参加磋商采购所需交纳的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磋商保证金的交纳形式见采购邀请。
6.3在磋商时,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中心将视其为无效响应文件而予以拒绝。
6.4未中标的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__个工作日内凭采购中心经办人签署意见的保证金收据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凭采购中心经办人签署意见的保证金收据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6.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撤回其响应文件或者在磋商过程中无正当理由退出磋商活动(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退出磋商的除外);
(2)为谋取最终成交,磋商供应商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提供的相关文件被确认是虚假的、不真实的;
(3)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之间被证实有串通、欺诈行为或者恶意进行竞争,影响采购人合法权益的;
(4)整个采购活动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磋商供应商的;
(5)与采购人、采购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6)向采购人、采购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成交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
(8)成交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
1.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
(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
(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及参加的分包号;
(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
1.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中心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1采购中心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2采购中心有权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
3、迟交的响应文件
3.1采购中心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
4.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4.3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中心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5、磋商响应有效期
5.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
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采购中心在接到磋商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在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磋商与评审
1、磋商仪式
1.1采购中心将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采购中心主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磋商小组
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中心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2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人数为五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委库中电脑随机抽取。
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磋商供应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
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
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磋商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磋商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符合性检查:
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
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磋商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4)磋商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5.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磋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5.5同一项目(项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项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个磋商供应商参加磋商时,磋商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首次报价最低的磋商供应商参加磋商最后报价,其他磋商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6.1磋商程序
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磋商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
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1.2磋商文件如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___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为__家。
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
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采购中心将退还退出磋商的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6.1.4各磋商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如磋商小组认为最后最低的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成本,涉嫌恶意竞争,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则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若该磋商供应商拒绝说明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虽有书面说明但仍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磋商小组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6.2评审方法和标准
6.2.1评审方法。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解决方案和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候选磋商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磋商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2.2评审标准
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
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磋商文件第_____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磋商供应商不足__家的。
五、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__名以上成交候选磋商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符合本文件第_____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__家成交候选磋商供应商。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磋商供应商。
采购人确定成交磋商供应商后,采购中心将在“XX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磋商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2、质疑处理
2.1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______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