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造车间工资管理办法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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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工资是员工出勤情况、个人劳动效率、工作质量、安全、业绩考核等直接挂钩的工资。
(四)安全奖:
是在安全生产的情况下获得的与安全挂钩的工资。
职工100元,班长、副班长100元。
(五)文明奖:
另造表。
(六)津贴、补贴:
包括夜班津贴
1.夜班津贴标准为:
前夜:
3元/班;
后夜:
5元/班。
维修工值夜班:
8元/次,
2.其他奖励或补助:
其他奖励是对在特定期间内的各项活
动中有贡献或立功的人员。
宣传稿件投一篇10元,发表一篇50元,黑板报出一个版面奖励20元。
写学习记录较好的每月20元,岗位描述,安全规程熟练的每月30元。
岗位定补合金倒包工每人补助50元、司炉工每人补助50元、塞眼工每人补助50元、刮皮工每人补助50元。
岗位定补普铝司炉工倒包工每人补助50元、每人补助30元、塞眼工每人补助30元、刮皮工每人补助30元。
五、工资管理
(一)工资基金的结算
1.对班组的结算
根据各班组的月度计划安排,按产量占70%,安全、质量工艺、现场、设备、PEC、培训、文明创建占30%对各班组进行绩效工资结算。
2.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结算
绩效工资以铝厂对车间产量、安全、设备、质量工艺、现场、PEC、培训、文明创建得分,依据各管理人员分管专项工作完成得分挂钩。
班组长依据班组基数考核。
按照月度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二次分配。
(二)绩效工资分配
1.为保证工资分配的公平、合理,车间划拨给班组绩效工资后,班组根据日常考核情况(绩效工资奖励和处罚要有理有据,能查到原始记录。
),经本班组班长、副班长、作业长联合签字,报车间主任审核后,交核算员造表。
2.各班组在工资分配时,属于车间罚款的,在工资结算中扣减,有车间再进行分配。
3.班组长和车间管理员的工资分配由车间统一管理。
有核算员根据各管理人员基数、系数和考核奖罚造表,由车间主任签字后造册。
(三)工资发放审批程序
各班组根据绩效工资分配。
车间编制月度工资表,经车间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
报企管科审核。
(四)工资分配标准
1.技术员业绩工资的1.55倍执行,质量员业绩工资的1.45倍执行、核算员业绩工资的0.8倍执行、办事员业绩工资的0.8倍执行、班长业绩工资的1.45倍执行,副班长业绩工资的1.4倍执行,作业长业绩工资的1.2倍执行,铸造工业绩工资的1.0倍执行,维修工业绩工资的1.0倍执行,机动人业绩工资的0.8倍执行。
2.合金奖分配标准:
(五)被聘任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及职业技能等级岗位的工
资
1.被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工资按10岗一档执行,业绩工资按副科执行;
被聘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工资按9岗一档执行,业绩工资按副科的70%执行。
2.技术工人被聘为技师的,岗位工资按9岗一档执行,工资总额控制在本单位副科的85%以内;
取得技师资格的,岗位工资按本岗位二档执行,同时享受公司规定的每月200元技能补助;
取得高级工资格的,岗位工资按本岗位二档执行,同时享受公司规定的每月100元技能补助;
取得中级工资格的,岗位工资按本岗位二档执行,同时享受公司规定的每月50元技能补助;
取得初级工资格的,岗位工资按本岗位一档执行,同时享受公司规定的每月30元技能补助;
对于所取得的技能等级专业与现所在岗位不符的,享受同级补助的30%。
没有取得初级工资格的,岗位工资按同岗1档执行。
对于公司给予的各项岗位技能补贴,严格按照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如有变化,以新的规定为准。
5.被聘为技术主管的,岗位工资按本车间技术员岗位工资执行,业绩工资按本车间副职的80%执行。
(六)半年奖及年终奖
1.凡合格职工在当年度内无事假、迟到、旷工等缺勤记录
的半年奖、年终奖正常发放。
2.凡合格职工在当年度内所请的婚假、丧假、探亲假等国
家规定的假期及符合公司《计划生育工作管理规定》的各种休假,半年奖、年终奖正常发放。
3.凡合格职工在当月内有事假、病假累计天数不超过3天(含
3天)的半年奖、年终奖正常发放。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月不享受半年奖及年终奖。
(1)当月旷工者;
(2)当月“三违”者;
(3)当月为不合格职工的;
(4)凡合格职工在当月内有事假、病假累计天数超过3天的。
5.凡职工半年所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不含30天)者,旷
工累计超过3天(不含3天)者及全年所请事假累计超过60天(不含60天)者,旷工累计超过6天(不含6天)者,取消半年奖或年终奖。
6.调出公司人员按实际出勤月数计发,但在半年内所请事
假累计超过30天(不含30天)者,旷工累计超过3天(不含3天)者及全年所请事假累计超过60天(不含60天)者,旷工累计超过6天(不含6天)者,取消半年奖或年终奖。
7.新进人员按实际出勤计发半年及年终奖。
六、抽调班组人员参加文娱等其他活动的规定
(一)抽调班组人员参加文娱等其他活动的规定
1.凡是节日举办文娱活动或平时举办的其他活动抽调班组的人员,班组和个人都必须无条件配合。
(二)抽调参加活动全脱产人员的工资待遇
1.在参加活动期间,享受单位同岗工资待遇。
2.抽调人员参加活动不超过1天的,有班组自行解决。
3.抽调独立岗位人员参加活动2天以上,补给班组按60元/天。
4.车间补发给班组的工资,班组可以实行二次分配。
七、转岗位人员及新进人员的工资待遇
(一)岗位变动者,次月按新岗位执行。
(二)岗位调整
1.因工作需要变换工作岗位的,严格遵照岗变薪变的原则,对变换岗位的人员按新岗位归级,享受相应岗级工资待遇。
如在原岗位出勤超过15天(含15天)者,工资按照原岗位标准在原单位发放,岗位工资在次月按新标准执行;
如在原岗位出勤不足15天者,岗位工资在当月按新标准在新单位发放。
(三)新进人员工资发放标准
1.车间调入人员。
当月绩效工资按85%执行;
2.新参加工作人员。
新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前
三个月按35元/日执行,后三个月工资收入按同岗位的70%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按同岗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3.分配的大学毕业生的工资发放按照铝厂要求执行。
八、加班工资管理
(一)法定节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
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加班不能换休的,按日加班岗位工资的300%计发加班工资。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岗位工资÷
月计薪天数)×
300%×
加班天数。
(二)因工作需要车间安排加班的,达到8小时的按80元/班,临时加班50元/次。
九、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一)各班组要保障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二)员工按规定享受的婚假、探亲假、晚育陪护假、丧假,
假期内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照发。
假期在5天以内的,业绩工资正常发放;
超过5天的,业绩工资按其实际出勤折算发放。
(三)按规定享受产假的,产假期间发放生育津贴,按本企
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本年度企业月人均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准)标准计发。
正常生育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晚婚晚育(24周岁以上)且又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享受6个月的生育津贴。
(四)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享受医疗期的,医疗
期内住院(以神火总医院或其授权医院的“一日清单”为准)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按本人岗位工资、工龄工资之和的标准发放,实发工资低于当年本地最低工资的80%,原单位给予补足。
职工患病休假或非因工负伤病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医疗期内未出具上述医院“一日清单”的,视为未住院,一律按事假对待。
(五)事假期间,不发任何工资,请事假当月出勤达到20
天(含20天)的,当月工资按实际出勤计发工资;
达不到20天的,出勤在10天以下(含10天)按30元/天,10天以上20天以下(不含20天)按60元/天。
(六)职工出现旷工行为的,旷工一天,扣除业绩工资50%;
旷工两天,扣除全月业绩工资;
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一个月内累计旷工5个工作日或年累计旷工15个工作日的,车间上报铝厂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十、工资造册程序
(一)车间核算岗位工资、工龄工资、车间考核奖罚、夜班津贴、安全奖、文明奖、加班费等,班组分配绩效工资。
十一、工资纪律
(一)车间所属各班组要严格按照岗位绩效考核,做到科学、合理、公平、公正。
(二)严禁给职工虚报工作量或加班(夜班)天数为其增加
工资,
(六)各班组要公开员工考勤表、各种奖罚明细、绩效工资分配,接受职工监督。
(九)员工本人如对本人工资分配和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先向本班班长反映,班长应在3日内给予员工答复;
未能按时解决的,员工可直接车间反映,由车间调查落实并拿出处理意见。
十二、本办法由铸造车间负责解释。
附件:
1.岗位归级表
2.岗位工资对照表
二○一三年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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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归级表
岗级
岗位工种
4
车间办事员;
车间核算员;
车间原辅材料领用、备品备件管理员、机动人
6
铸造车间三轮车司机、
7
铸造车间铸锭工、维修工、作业长、天车工
8
技术主管、技术员、班长、协管员、质量员
岗位工资对照表
岗
级
4岗
5岗
6岗
7岗
8岗
9岗
10岗
11岗
档
次
一
二
三
标
准
630
660
690
720
750
780
810
840
870
910
950
1
5
2
3
区
段
职工、一般管理人员岗位
技术主管、科级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