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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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6)宗地评估价:
1304.06万元(单价为:
1013元/平方米,合67.53万元/亩)。
(7)规划用途:
商业用地。
(8)土地开发程度:
现状出让。
(9)容积率:
≤1.5。
(10)建筑密度:
≤30.00%。
(11)绿地率:
≥20.00%。
(12)建筑限高:
<36.00米。
(13)出让方式:
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14)挂牌起始价:
1545万元(合80.01万元/亩)。
(15)加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竞买保证金230万元。
(16)交付土地时间:
成交后90日内交付土地。
(17)缴清成交价款时间:
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
(18)动工及竣工时间:
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10日后动工,竣工时间为法定工期。
四、竞买人范围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16时00分,以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
宗地编号2017-CR-02-04号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佰壹拾万元整(¥310.00万元)。
竞买人交纳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业务单附言中准确无误地写清项目名称及所竞买宗地编号。
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存入,不能分多次缴纳。
以法人身份申请竞买的,保证金需从该法人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只支持转账或电汇,不能用结算卡支付);
以自然人身份申请竞买的,保证金需从该自然人个人账户转出;
联合竞买的,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并写清保证金交纳账户账号(该账号为牵头人账号),保证金交纳要求同前款。
保证金账户为:
(户名: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
08090017000005920003,开户行:
贵州银行六盘水官厅支行,开户行行号:
313702008017)。
由于竞买人本身或银行造成的未按时到账(即交易平台系统中未在规定时间内判断为合格保证金)的,风险自行承担。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挂牌文件取得
申请人可于2020年4月22日至2020年5月20日,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挂牌出让公告。
(2)挂牌出让须知。
(3)竞买申请书。
(4)挂牌出让报价单。
(5)宗地界址图。
(6)宗地规划指标要求。
(7)成交确认书。
(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9)其他相关文件。
(二)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于2020年4月22日至2020年5月20日,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文件包括: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机构代码证正副本、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4)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4.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2)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5.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联合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所有提交的资料一式两份,均须加盖公章。
(三)资格审查
我局负责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
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确认竞买人资格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5月20日16时00分前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五)答疑及现场踏勘
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局水城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咨询。
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局水城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于2020年5月20日前组织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
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挂牌时间为不低于10个自然日,包括法定节假日。
具体如下:
1、挂牌起始时间:
2020年5月12日9时00分。
2、挂牌截止时间:
2020年5月22日14时30分。
3、受理挂牌报价时间:
接受纸质报价单时间为挂牌期间上午9:
00至12:
00和下午13:
00至17:
00(节假日除外)。
七、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
宗地编号2017-CR-02-04号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壹仟伍佰肆拾伍万元整(¥1545.00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拾万元(¥10万元)或拾万元(¥10万元)的整数倍。
八、挂牌程序
(一)公布挂牌信息
1.挂牌人将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挂牌公布。
2.挂牌主持人介绍地块的情况。
(二)挂牌竞价
1.挂牌主持人介绍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等竞价规则,宣布挂牌竞价开始。
2.竞买人填写《挂牌竞买报价单》时,必须按挂牌出让起始价增加一个加价幅度或幅度的倍数进行报价。
3.挂牌主持人收到《挂牌竞买报价单》后,对报价单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
4.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三)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应当由挂牌主持人主持确定。
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
1.挂牌主持人确定挂牌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14时30分。
2.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3.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属于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主持人应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并宣布现场竞价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4.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活动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1)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成交,最高挂牌价格的出价人为竞得人。
(2)最高挂牌价格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不成交。
(四)现场竞价
现场竞价由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取得该宗地挂牌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
现场竞价按下列程序举行:
(1)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宣布现场竞价开始。
现场竞价的起始价为挂牌活动截止时的最高报价增加一个加价幅度后的价格。
(2)参加现场竞价的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或报价。
(3)挂牌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4)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报价,且该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竞得人。
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终止。
在现场竞价中无人参加竞买或无人加价的,以挂牌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低于挂牌出让底价者除外。
(5)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若转入现场竞价的,由主持人现场对竞价情况进行预判,竞买报价如超过挂牌出让起始价50%的(即溢价率),由挂牌主持人现场宣布,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严格房地产用地管理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12〕87号),采取“限地价、竞配建保障房”方式出让土地,最终以提供保障房面积多者,确定为竞得人。
(五)签订《成交确认书》
确定竞得人后,挂牌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六)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出让人与竞得人依据《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出让结果公布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公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
九、报价规则
(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挂牌主持人宣布的增价幅度。
(三)竞买人以填写《挂牌竞买报价单》方式报价,《挂牌竞买报价单》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四)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五)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单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不按规定填写报价单的。
(3)报价单填写人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单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十、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六盘水市自然资源局水城经济开发区分局咨询。
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
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六盘水市自然资源局水城经济开发区分局同意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挂牌为无底价挂牌。
(四)竞买报价单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五)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在挂牌现场与挂牌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成交确认书》对挂牌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
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六)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并公示结束无投诉后,经出让人和受让人双方同意转入六盘水市自然资源局水城经济开发区分局账户作为受让地块的订金。
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公示无投诉后退还,不计利息。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人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八)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挂牌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九)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
竞得人须按成交价金额向税务部门缴纳3%的契税。
(十)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挂牌成交价款。
竞得人凭出让人出具的土地出让价款缴款通知书缴纳挂牌成交价款,竞得人付清全部挂牌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不动产登记。
(十一)挂牌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我局重新组织出让。
(十二)参加挂牌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十三)其他事项。
1.本期国有土地按“现状”方式挂牌出让。
2.水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条件在规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3.用地红线外的水利设施、电力、通讯管网、管道、道路等的迁改由受让人将迁改方案报水城经济开发区有关主管部门及水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后实施。
4.竞得人必须严格对应地块编号按照《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规条字(2019)086号的地块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规划设定的条件。
5.交付土地时,必须由六盘水市自然资源局水城经济开发区分局、水城经济开发区住建局等部门组成放线小组到实地进行放线。
6.竞得人在建设工程竣工时,必需申请由水城经济开发区住建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组进行验收。
(十四)六盘水市自然资源局水城经济开发区分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
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办理。
六盘水市自然资源局水城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