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坠落事故预防和整改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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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坠落事故预防和整改措施

高处坠落事故预防和整改措施

篇一:

防止同类高处坠落事故的整改措施

防止同类高处坠落事故的整改措施

任务背景:

在某施工现场,一名工人在施工中脚踩的木板断裂,导致该工人从离地面三米高的脚手架上跌落到水泥地上,在送往医院的路上死亡。

一、事故直接原因

1、物的不安全状态:

(1)木板的断裂

2、人的不安全行为:

(1)工人的防护措施不到位

(2)工人的防范意识薄弱

二、事故间接原因

1、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脚手架的木板会断裂,说明了木板材质不符合国家标准。

经营单位的采购部门购进了不合格施工用具便投入使用,此举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2、监督部门的职责没有履行,对日常的安全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引起了事故的发生。

3、国家标准GB3608—93《高处作业分级》规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该名施工人员在3米高空作业但未进行必要的防护,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带,只要小心一些就不会出事,由此导致了高处坠

落事故的发生。

4、作业人员危险意识差,错误的估计了可能遇到或发生的危险,并且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防护不到位等问题不能及时发现,这也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

三、整改措施:

1、生产经营单位所使用的施工器材应是国家认可的品牌,严格控制施工所用器材的进出渠道,坚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本单位;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检查。

利用制度要将生产经营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工作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

工程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要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和职责分工,严格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并对使用的高空设备经常进行不定期的、随机的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进行及时整改,并进行复查,消防事故隐患,防止此类事故的发生;

3、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员工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只有提高他们的安全施工自我保护意识,促使每个人自觉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能因为怕麻烦就少做一些安全防护措施,要把安全施工落实到每一个人,使每位工人的心中都有安全意识;

4、班组长在安排工作中和作业前,应检查高空作业工人的

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对没有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或使用不当应立即予以纠正,做好事前督促工作。

5、以班组级为单位,要坚持正常的班前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活动,通过这一活动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违规操作行为,确保安全施工的有效进行。

真正意义上实现所有工人的“高高兴兴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来”。

篇二:

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整改措施

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整改措施

一、事故案例:

在某施工现场,一名工人在施工中脚踩的木板断裂,导致该工人从离地面三米高的脚手架上跌落到水泥地上,在送往医院的路上死亡。

二、事故的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1.人的不安全状态:

①施工人员个人防护用具不合理:

临空作业,未配备合适的安全防护用具②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支持人的木板不合格。

2、物的不安全行为:

①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略其使用:

工作人员工作没有安全防护用品

②使用不安全设备:

脚踏的木板不合格

(二)、间接原因分析

①生产经营单位未对施工现场环境进行安全检查,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②监管部门未对工人施工现场进行监管,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整改措施:

(1)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和戴安全帽。

凡从事2米以上悬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符合国家标准并有检验机关检验合格的安全带。

(2)高处作业应先检防护工具、防坠工具是否牢固、可靠、完整

(3)防护栏杆、防护栅门应符合规范的规定,整齐牢固,与现场规范化管理相适应。

(4)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5)加强安全检查的力度,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予以纠正,通过安全检查、专项检查对在高处作业中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人员的行为进行纠正,彻底改变作业人员习惯性违章的行为。

(6)施工单位定期开展有目的性的安全知识讲座,加强施工人员对安全的认识,以实际案例让施工人员增强自身安全意识,真正做到警钟长鸣。

篇三:

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在距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

在此作业过程中因坠落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称之为高处坠落事故。

这类事故各行业中均有发生,并以建安企业居多,约占全部事故的20%左右。

1.高处坠落事故的规律

高处坠落事故规律,是指人们在从事高处作业中,人与相关物体结合时违背客观事物规律而产生的异常运动失去了控制,经过量变积累发生了灾变的普遍性表现形式。

掌握了规律,就能有效地予以预防和控制。

1.1高处坠落事故的类别

高处坠落事故的事故类别大约为如下九种:

1.1.1洞口坠落(预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阳台口坠落等);

1.1.2脚手架上坠落;

1.1.3悬空高处作业坠落;

1.1.4石棉瓦等轻型屋面坠落;

1.1.5拆除工程中发生的坠落;

1.1.6登高过程中坠落;

1.1.7梯子上作业坠落;

1.1.8屋面作业坠落;

1.1.9其他高处作业坠落(铁塔上、电杆上、设备上、构架上、树上、以及其他各种物体上坠落等)。

1.2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

1.2.1个性原因

个性原因,是指每类高处坠落事故在发生过程中各自具有的具体原因。

例如:

a.洞口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主要有:

洞口作业不慎身体失去平衡;行动时误落入洞口;坐躺在洞口边缘休息失足;洞口没有安全防护;安全防护设施不牢固、损坏、未及时处理;没有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b.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主要有:

脚踩探头板;走动时踩空、绊、滑、跌;操作时弯腰、转身不慎碰撞杆件等身体失去平衡;坐在栏杆或脚手架上休息、打闹;站在栏杆上操作;脚手板没铺满或铺设不平稳;没有绑扎防护栏杆或损坏;操作层下没有铺设安全防护层;脚手架超载断裂等。

c.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主要有:

立足面狭小,作业用力过猛,身体失控,重心超出立足面;脚底打滑或不舒服,行动失控;没有系安全带或没有正确使用,或在走动时取下;安全带挂钩不牢固或没有牢固的挂钩地方等。

d.屋面檐口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主要有:

屋面坡度大于25°,无防滑措施;在屋面上从事檐口作业不慎,身体失衡;檐口构件不牢、或被踩断,人随着坠落等。

1.2.2共性原因

共性原因,是指任何一次高处坠落事故在发生过程中,均具有基本原因、根本原因、间接原因和直接原因而形成的系列原因。

a.基本原因,是高处作业的安全基础不牢。

其表现是:

人不符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物未达到使用安全标准。

如从事高处作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身体条件较差或有病;与高处作业相关的各种物体和安全防护设施有缺陷等。

b.根本原因,是高处作业违背建筑规律的异常运动。

其表现是:

安全规章

制度不健全、有章不循、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如从事高处作业人员的着装不符合安全要求,高处作业时没有安全措施冒险蛮干,违反劳动纪律酒后作业;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备、不起作用,或擅自拆除(:

高处坠落事故预防和整改措施)、移动或在施工过程中损坏未及时修理等。

c.间接原因,是高处作业的异常运动失去了控制。

其表现是:

由于安全管理不严,没有行之有效的安全制约手段,对人违章作业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异常行为,对工具、设备等物质没有达到使用安全标准的异常状态,不能做到及时地发现和及时地加以改变。

d.直接原因,是高处作业的异常运动发生了灾变。

其表现是:

由于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失去了控制,经过量变的异常积累,当人与物异常结合发生了灾变时,如人从洞口坠落、从脚手架坠落、从设备上坠落、从电杆上坠落等造成了人身伤害,从而构成了高处坠落事故。

2.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

依据安全管理的客观要求,运用安全与事故的运动规律预防、控制事故的规律,为了改变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以及人与物的异常结合,应从本质上超前有效地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

又分为具体预防、控制和综合预防、控制。

2.1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

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是依据不同类型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对每间类高处坠落事故进行具体预防、控制要点。

例如:

2.1.1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

预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

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2.1.2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

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要绑扎牢固防护栏杆,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荷载不得超过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1.3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

加强施工计划和各施工单位、各工种配合,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避免或减少悬空高处作业;操作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同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身体有病或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宜从事悬空高处作业。

2.1.4屋面檐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

在屋子面上作业的人员应穿软底防滑鞋,屋面坡度大于25°时应采取防滑措施;在屋面作业不能背向檐口移动;使用外脚手架工程施工,外排立杆要高出檐口1.2m,并挂好安全网,檐口外架要铺满脚手板;没有使用外脚手架的工程施工,应在屋檐下方设安全网。

2.2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

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是依据高处坠落事故的不同类别和系列原因,提出的对高处坠落事故进行综合预防、控制的要点。

2.2.1对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认识掌握高处坠落事故的规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树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预防、控制事故能力,并要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当发现自身或他人有违章作业的异常行为,或发现与高处作业相关的物体和防护措施有异常状态时,要及时加以改变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2.2.2高处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要符合安全要求。

如:

严禁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情绪低落的人员要停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2.2.3高处作业人员的个人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

如: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和有关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作业,而应穿软底防滑鞋;不准攀爬脚手架或乘运料井字架吊篮上下,也不准从高处跳上跳下。

2.2.4要按规定要求支搭各种脚手架。

如架子高度达到3m以上时,每层要绑两道护身栏,设一道挡脚板,脚手板要铺严,板头、排木要绑牢,不准留探头板。

使用桥式脚手架时,要特别注意桥桩与墙体是否拉结牢固、周正。

升桥降桥时,均要挂好保险绳,并保持桥两端升降同步。

升降桥架的工人,要将安全带挂在桥架的立柱上。

升桥的吊索工具均要符合设计标准和安全规程的规定。

使用吊篮架子和挂架子时,其吊索具必须牢靠。

吊篮架子在使用时,还要挂好保险绳或安全卡具。

升降吊篮时,保险绳要随升降调整,不得摘除。

吊篮架子与挂架子的两侧面和外侧均要用网封严。

吊篮顶要设头网或护头棚,吊篮里侧要绑一道护身栏,并设挡脚板。

提升桥式架、吊篮用的倒链和手板葫芦必须经过技术部门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倒链最少应用2t的,手板葫芦最少应用3t的,承重钢丝绳和保险绳应用直径为12.5mm以上的钢丝绳。

另外使用插口架、吊篮和桥式架子时、严禁超负荷。

2.2.5要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网,凡4m以上建筑施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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