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宿管教师岗位职责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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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热情接待来访家长、客人,热情礼貌接听每一个来电,并给予完美答复。
二十、每天填写好“一册六簿”,写好值班记录,面对面交接班,把工作交代清楚再离校。
安乐溪乡中心小学寄宿生管理规定
为培养学生在集体中学习,在集体中生活的习惯和能力,提高寄宿生文明素质,养成遵规守纪,尊重社会公德和讲卫生的良好风尚,建立稳定校园秩序,从思想上、生活上、学习上关心寄宿生成长,特定以下规定:
1、服从老师住宿安排,自觉维护全体寄宿生的利益,不拿同学的钱和物,做到自尊、自爱、自重。
2、严格遵守学校管理作息制度,按时起床,不迟到早退,按时就餐,准时上课,下晚自习后熄灯就寝。
3、值日生要搞好宿舍内务卫生,做到“八个一条线”是:
被子、蚊帐统一条线;
毛巾一条线;
水桶、脸盆一条线;
口杯一条线;
热水瓶一条线;
鞋子一条线;
杂物一条线;
箱子一条线。
“十面光”:
室内六面光(包括门窗玻璃),室外天花板、走廊、周围墙壁要光洁、整洁。
不乱扔纸屑,不乱倒脏水。
4、开展校园文化生活,室内不张贴不文明字画,不说低级趣味的话,不吸烟、不喝酒、不打扑克。
5、遵守食堂就餐制度,按秩序购买饭菜,勤俭节约,不浪费,不在宿舍内用餐。
6、爱护公物,宿舍内的床架、桌椅、不随便移动,离开寝室须关好门窗,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7、节约用电用水,养成随手关灯的习惯。
8、不准带外人进入宿舍留宿,特殊情况者要由宿管老师批准。
9、晚自习后不喧哗、不起哄、不得影响师生休息。
晚上入睡应拴好门,不摆空城计,特别是女生更要注意随手关门。
10、室长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协助宿管教师贯彻《安乐溪乡中心小学寄宿生管理规定》。
11、为使同学们顺利完成学业,不出事故,寄宿生应特别注意安全。
①室内不点蜡烛。
②文明用电,不私接电源,拆换灯泡,不使用电炉或电器,不装台灯等。
③严禁下河洗澡。
④按时就寝,晚自习后不外出,不进网吧。
⑤文明待人,不斗殴。
⑥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
12、违反寄宿生管理条例,学校采取下列处理办法:
①取消住宿资格。
②校纪处分,记入学籍档案。
希望全体寄宿生遵守规定,团结友爱,勤奋学习,争创文明宿舍,争当文明住宿员,以优异的成绩,向学校、向父母、向老师汇报。
学生宿舍财物管理规定
一、每学期入住宿舍时,室长协同宿管老师清点本寝室的财物,填写好财物管理卡,并签上名字;
二、每位同学要自觉爱护公共财物,正确使用门锁、开关等物品;
自觉节约用水用电;
不在宿舍区打闹和搞体育活动;
不要在墙壁上随意张贴;
三、室长要经常向宿管老师反映寝室财物情况,发现破损,要明确责任,及时报修财物。
每月生活老师要对每间寝室的财物进行清点,并将财物管理情况纳入文明宿舍评比之中;
四、宿舍内财物正常使用、出现正常损耗的,由室长或其他同学填写好报告单向学校总务处报告,由学校派人维修好;
五、财物不正常使用,导致出现损坏的,要明确责任,由当事人和室长到宿管老师处报告。
宿管老师根据物品的原价、使用年限,按照折旧,折价赔偿;
故意损坏公物或损坏公物不主动承认,一经查实,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按规定给予处分;
六、学生宿舍的财物赔款,要学生本人及时到学校财务处缴费,凭据交到总务处,再由总务处统一安排维修。
未经学校同意,不能由学生本人或学生家长进入学校维修。
安乐溪乡中心小学寄宿生午休制度
1、学生每天中午必须在宿舍午休,严格遵守作息时间(12:
30——13:
30)。
2、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须外出,须向班主任或宿管老师请假(假条上班主任、学生和宿管老师必同时签字),并将假条交宿管老师备案,经宿管教师批准后方可离校。
3、学生必须在宿舍内安静休息,不得吵闹喧哗,不得在宿舍外滞留。
4、宿管教师按时上岗巡查午休情况,午休缺席及时登记并报班主任。
安乐溪乡中心小学晚自习制度
1、准时到指定班级上晚自习,晚自习应完成当天作业并预习好第二天新课内容,自习其间不得随意走动,安静自习,不离开教室。
2、寄宿生回家在下午放学后向班主任或宿管老师请假(假条上班主任、学生和老师必同时签字),并将假条交宿管老师备案,得到老师批准后方可离校,否则以旷课论处。
3、班上自习有特殊情况,如生病、家长找等,应向下班教师说明或求得老师的帮助。
4、下自习后,一定要熄灯关好门包括关掉走廊的路灯,回到宿舍洗刷完毕,上床入睡,不得在宿舍喧哗、不能起哄,不得影响老师与其它同学休息,要拴好门,特别是女生。
安乐溪乡中心小学学生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第一条学生宿舍是在校寄宿生学习、休息的一个重要环境场所,宿舍的环境卫生直接关系到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身心健康。
为加强学生宿舍环境卫生管理,使学校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育人场所,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寄宿学校。
第三条学校主管领导和管理人员负有对学生宿舍监管责任,是学生宿舍卫生、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学校学生宿舍要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并指派一名监管人员。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宿舍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接受监督。
第六条学校宿舍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有关卫生知识、安全教育等有关知识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管理员工作。
第七条管理人员要严格完善寄宿学生管理档案,将寄宿学生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联络方式记录在档,一旦出现情况能及时沟通。
第八条管理人员随时掌握寄宿生的生活状况,主动与班主任保持沟通,做好学生的饮食起居工作。
第九条学校主管领导和部门管理人员要定期对学生宿舍的环境卫生及安全事项开展检查监督,形成宿舍“评比”制度,对管理好的人员提出表扬,差的予以批评。
否则,将对管理人员调离岗位或予以解聘。
第十条学校宿舍管理责任人不正确履行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学生宿舍发生事故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安乐溪乡中心小学宿舍卫生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宿舍屋顶、墙壁保持洁净,不乱贴乱画,不乱拉、乱挂,无蜘蛛网,门、窗、玻璃、窗台、窗帘无污迹、无尘土。
第十二条地面每天早、晚打扫清洗,保持无纸屑、无痰迹、无积水、无尘土、无杂物,清扫到位,不留死角。
第十三条每天定时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无异味。
第十四条每月要对宿舍进行一次彻底消毒,以防孳生细菌,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第十五条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求学生做到:
(一)不随地吐痰;
(二)不乱扔垃圾;
(三)不吸烟;
(四)不说粗话、脏话;
(五)勤洗澡、理发;
(六)勤换衣服、被褥;
(七)勤洗手;
(八)勤剪指甲。
第十六条宿舍公用物品、学生生活用品不得随意摆放。
要做到“八个一条线”;
(一)被子叠放整齐。
经常洗换,铺面平整无折皱,统一方向摆放整齐。
(二)洗漱具、餐具摆放整齐。
脸盆、牙刷、牙膏、毛巾要统一放到指定位置,牙膏、牙刷置于缸内摆放整齐。
(三)床铺整齐。
寄宿学生床铺由学校统一定购,做到标准、型号、高低一致。
(四)鞋摆放整齐。
学生所穿的皮、棉、布、凉、拖鞋按顺序置于床下或鞋架上摆放好,鞋跟向外、鞋带、扣置于鞋内。
(五)衣、帽用品挂放整齐。
学生换洗衣服要叠放整齐,置于柜内,不得随意存放。
(六)书籍、学习用具摆放整齐。
学生在宿舍的学习用具要统一摆放整齐,有书桌的要统一摆到书桌的一侧,无书桌的要摆放到统一指定位置,不得在床上任意丢弃。
第十七条宿舍楼道、楼梯、楼梯扶手、墙壁无污损、无印迹、无灰尘、洁白干净。
第十八条宿舍洗漱间水池无积物、无积水,池壁干净。
第十九条宿舍厕所便池必须安装水冲式,要及时冲洗,池内无尿碱,地面干净,纸篓清倒及时。
第二十条管理人员要保证寄宿学生饮用符合标准的饮用水,不准提供半开水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安乐溪乡中心小学宿舍安全(含用电、用火等消防)管理要求
第二十一条管理人员要昼夜值班,不准离岗脱岗。
严禁非住校生、家长及其他人员随意进入学生宿舍,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二十二条学生宿舍不准设在高层建筑,要近地设置,宿舍内、外门窗不允许安装防盗门、防护网,一旦发生意外,便于逃生。
第二十三条宿舍要留有多处安全出口,每层出口处设置应急灯、安全标志和安全提示标语。
楼梯设置上、下分道线,标志分明。
第二十四条按照消防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宿舍每层楼道两头要配置消防栓、消防带齐全,没有消防栓、带的楼道,每10米要设置一处灭火器。
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
第二十五条宿舍内严禁点蜡烛、蚊香、抽烟、焚烧物品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学生不得带火柴、打火机、剧毒物品、管制刀具等违禁品进入宿舍,一经发现,宿管教师必须收缴。
第二十六条不准按装插座,私自拉电,按装电气。
(如电暖气、电炉子等)。
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用火、用电教育,使学生有正确的用电基本常识。
建立用火、用电安全体制,增加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排除隐患,保证师生安全。
第二十七条严禁寄宿生在电线灯头、灯管、电扇等电器设备上拴挂衣服、蚊帐。
第二十八条双层床铺宿舍,严禁在屋顶安装吊扇。
单层床铺确需安装吊扇,要与学生头部保持1.5米距离,并加装防护装置。
第二十九条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室内、室外线路及配电装置,防止线路老化,防止漏电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做到及时维修。
第三十条严禁学生在床上蹦跳打逗,私用电器,危险攀登。
第三十一条严禁学生在宿舍内拍打任何球类,随意出入异性宿舍或跳窗进入宿舍。
第三十二条学校要严格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将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学校督导评估工作中去,对此项工作开展全面督导评估,对评估不达标的宿舍,要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处分。
安乐溪乡中心小学宿舍室长职责
一、宿舍室长全面负责本宿舍的文化建设、内务整理。
二、宿舍室长每天早上提醒宿舍同学起床、早锻,督促值日生值日及准时参加晚自习。
三、宿舍室长负责本宿舍安全,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帮助处理。
四、宿舍室长负责维持宿舍的正常秩序。
五、宿舍室长负责协调本宿舍成员与宿管老师、班主任、家长、学校的联系。
六、宿舍室长负责全体宿舍成员回宿舍时的点名。
七、宿舍室长负责报告本宿舍的好人好事及违纪不良行为。
八、对工作认真负责、宿舍管理成绩显著的宿舍室长,学校给予表彰,并记入档案
安乐溪乡中心小学楼层长职责
1.配合宿管老师完成各项工作,并负责本楼内的学生自律管理工作。
2.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富有实效的服务工作。
3.制止寝室及楼层内的不文明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4.配合宿管老师及宿舍长开展工作。
5.作好楼层内的信息调查工作,及时反馈给生管老师和平安校园办公室。
安乐溪乡中心小学寄宿生乘车安全提示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可能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根据县教育局的部署,对本校学生乘坐车辆及学生乘车制定乘车安全制度:
一、学生方面:
1、学生必须在指定地点,按年级排队,年级队长在最前面,待车停稳后,按乘车队长制定的顺序上车,年级队长在车门口指挥,最后上车。
车未停稳,不许上下车,不许抢占座位,下车前要看清来往车辆再过公路。
严禁带危险物品乘车。
2、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物品或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不向车外扔杂物。
3、学生上学放学禁止乘坐各种农用车、无牌、无驾照的车辆。
不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有问题没修好的车辆。
4、学生写出不乘坐农用车及三无车辆和有关安全乘车的保证书。
5、学校值日教师,每天检查校门口有无农用车接送学生,及时劝阻。
监督学生有秩序上车。
安乐溪乡中心小学小学宿舍评比细则
为了规范我校寝室文明建设,提高学生文明程度,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培养学生创造美、保持美的能力和习惯,促进良好校风、班风的形成,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评比办法。
评比内容:
宿舍安全、寝室文明礼仪、纪律、寝室清洁卫生、物品摆放。
评比细则:
一、安全:
1、私自下河、塘、沟渠洗澡一人次扣5分,到工地等危险地方玩耍一人次扣5分。
2、严防火灾、电灾,不在宿舍点蜡烛等易燃易爆燃易爆物品,及时报告险情,嘉奖5分。
3、严防盗贼,赌博举报属实嘉奖5分。
4、打闹的视情节一人次扣5分。
5、男女生互不窜寝室,违反的扣5分。
二、卫生:
1、地板、窗户不干净一次扣1分;
房间内臭气熏人的一次扣1分;
未打扫的一次扣2分。
2、被子不叠一人次扣1分,毛巾、口杯、牙膏、牙刷、桶、盆、鞋子、衣服按要求摆放,但质量不高,一次扣0.5分;
衣服等物品虽然放在指定位置,但凌乱的一次扣0.5分。
3、各寝室除打扫好室内卫生外,还要打扫本寝室外的走廊,未打扫帚或打扫后保持不好的一次扣1分。
4、乱吃零食,乱扔零食袋,发现一人扣5分。
三、纪律:
1、不按时熄灯一次扣1分;
熄灯后在寝室内讲小话一人次扣1分;
骂人、讲脏话或大声闹的视情节一人次扣3-5分;
吸烟或赌博一人次扣10分,及时举报嘉奖10分。
2、不按时就寝一人次扣1分;
熄灯后跑到校外玩一人次扣5——10分。
3、平时出校门或回家要写假条给老师请假,未请假外出的一人次扣2分。
4、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无故不参加者一人每次扣1分。
四、礼仪
1、在宿舍内,同学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维护团结,做到不说脏话、粗话,不打架、不乱窜寝室,违者一人一次扣5分。
2、在宿舍内,注重文明着装,不穿裤叉或赤身在过道走动或窜寝室,违者扣5分。
3、服从管理,顶撞管理人员或不服从安排,扣5分。
五、摆放
1、室内物品摆放要整齐,被子一律放在床头南边,床铺平展,床上无乱放衣物、书籍等现象。
2、箱子摆放在箱架上,无积灰、无脏痕;
鞋子摆放在床下,后跟朝外,成一直线。
凡达不到要求的每处扣5分。
3、故意损坏公物者,视情节严重扣5-10分。
安乐溪乡中心小学寄宿生宿舍管理制度
为加大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的力度,建立良好的校园秩序,使广大寄宿生有一个安全、稳定、自律的生活环境,杜绝不安全因素的产生,特制定以下几点:
严格遵守开、关门作息时间,晚自习后按规定时间进入宿舍就寝。
上课前应检查和带齐学习用品及书籍。
特殊情况(如生病等)应找生管老师或班主任开门解决。
严禁爬墙越窗等危险行为发生,否则取消寄宿资格或进行校纪处分。
安乐溪乡中心小学寄宿学生就餐管理制度
1、每个同学必须根据学校的要求自备小毛巾(清洁用)。
2、就餐前学生必须在指定的地方排好队,在宿管老师(值日干部)的带领下有秩序地进入餐厅,高年级要优先让低年级先进出。
3、进入餐厅后,学生必须要保持安静,不喧哗打闹。
4、就餐时须在指定位置进餐,个人用餐的位置要包清洁、包保洁。
5、打饭菜(分餐)时要排队,严禁插队,做到有秩序、相互礼让。
6、要注意营养均衡,不能挑吃,要以吃饱为原则,绝不能喜欢吃就吃饱,不喜欢吃的就倒。
7、用餐后所剩的饭菜(骨头等)必须倒到指定的潲水桶里,禁止倒在其他地方(包括厕所、洗漱槽、花槽、垃圾桶、走廊、草地等等)。
8、进餐完毕,需要组织值日生搞好卫生,并把公共餐具送回厨房。
9、节约用水,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不能用开水来洗餐具,做到要饮多少开水就装多少。
10、餐后要及时到指定的漱洗槽把餐具洗干净,并用袋装好放回自己的舍内,餐具每每天交给食堂工作人员做好消毒。
11、餐后不能马上做剧烈运动,可以坐下来看书或到课室外散散步等。
遇到身体不适或其它一些事时,要及时向宿管老师报告。
安乐溪乡中心小学宿管教师考勤办法
为了加强寄宿生管理,落实宿管教师的岗位职责,确保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努力给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的环境,特制定宿管教师考勤办法。
一、请假制度:
1、宿管教师请假1—3天,由分管宿管工作的副校长批准;
3—5天,分管副校长审批;
还须经校长批准。
一周以上要上报乡教育管理中心,并经乡政府分管教育领导及县教育局领导批准。
2、凡请假(含公假)必须填写请假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工作安排好,方能离校;
口头请假无效,并以旷工处理。
因急病特殊情况无法事先书面请假者,应交待宿管小组长或值班生,返校后第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病假必须有医生证明。
4、续假(含公假)应于假满前办理,否则,以旷工处理。
5、请假期满返校,应立即到办公室销假。
6、宿管教师未经批准而私下调班,按旷工处理,双方各扣50元。
若期间出了问题,责任由私下调班的双方共同负责。
二、请假、旷工处理办法:
1、宿管教师应按学校制定的值日表和值班时间准时到岗。
缺岗一次扣50元。
2、迟到、早退一次各扣30元。
3、请事假(包括病假)一天,每天扣款数为全月工资的总数除以实际工作天数的金额。
4、宿管教师必须认真执行《安乐溪乡中心小学宿管教师岗位职责》。
未查铺、未检查宿舍卫生者,一次各扣30元,宿管会议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
5、其它请假按学校教职工考勤试行办法执行。
三、说明:
1、宿管教师缺岗一次按半天计算;
未参加宿管会议及寄宿生活动的,请假一次以半天计入病事假月累计;
未请假者按旷工半天计算。
2、宿管教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半天计算(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以旷工论)。
安乐溪乡中心小学宿管人员工作责任书
三、开会学习不迟到、不早退,并带好笔记,平时抽空多看与生管相关的资料,提高自身管理水平。
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有事有病应凭请假条(病假须附上医生证明),提前交由校长审批,并通知办公室,由学校安排人顶岗。
(低年级生管老师应为学生送衣服和送雨具等。
安乐溪乡中心小学宿管老师日常工作要求
一、起床内务:
1.早、午起床铃响后。
即督促学生准时起床。
督促学生穿衣洗漱,按规定标准叠被。
特别是要指导并帮助低年级学生完成上述内容。
3.床单平整,无皱折。
被子、衣服折法统一,摆放位置统一。
毛巾、牙杯、皂盒、面盆等应放在指定的位置,整齐划一。
4.督促学生离开寝室时,做到“三关”,即关灯,关水龙头、关门。
“二开”,即窗帘拉开,把窗子打开。
5.督促培养学生的生活自理能力,换下的内裤、袜及时清洗,并晾晒在指定的地方。
二、一日三餐:
1.进餐时清点人数,防止学生漏餐。
如发现学生漏餐的,要及时寻找和查清原因。
一日三餐要注意学生用餐量,避免个别学生用餐量的过多或不足,如发现饮食不佳的,要及时查明原因。
2.提醒督促学生饭前洗手。
教育学生不在餐厅奔跑吵闹,排队有序用餐。
3.安排学生在指定位置上用餐。
4.要求学生就餐时要保持安静、文明用餐、餐毕应保持桌面整洁。
5.教育学生爱惜粮食,不随意不乱倒残余食物等,不挑食偏食。
三、内务卫生:
1.教育学生文明用厕,大小便后及时冲洗,卫生纸、巾投进纸篓。
2.宿舍内定期消毒,根据需要可用消毒粉,紫外线、醋等进行消毒。
并作好记录,发觉有传染病的迹象及时向校领导报告。
3.作好自身的卫生整洁工作,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工作期间严禁拖鞋、高跟鞋等不利操作的着装。
四、进出宿舍:
1.早、中、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