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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修复行业分析报告.docx

土壤修复行业分析报告

 

2016年土壤修复行业分析报告

 

2016年3月

目录

一、土壤污染问题严峻4

二、政策与配套法律多重保障,土壤修复渐行渐近5

1、土壤修复写入“十三五”规划5

2、“土十条”文本已成熟,土壤立法积极推进6

3、修复标准有望明晰:

新土壤质量标准渐近7

4、地方已出台相关条例8

三、污染物与修复方法与成本9

四、土壤修复市场空间过万亿,十三五年均市场规模有望达千亿11

五、政策目标下有望保障盈利模式12

1、当前模式为财政支持试点项目与地产开发模式12

2、目标在前,盈利模式有望跟进13

3、美国经验:

通过“超级基金”解决付费13

4、中国版“超级基金”受探讨,积极财政政策值得期待16

六、关注污染严重地区与房地产开发协同17

土壤污染形势严峻,威胁食品安全影响水污染防治效果。

《全国土壤污染情况调查公报》显示我国土壤污染物超标率为16.1%,其中中度、重度污染比例达到1.5%、1.1%。

土壤污染威胁食品安全及水、大气污染防治效果,土壤污染问题亟待解决。

土壤修复写入“十三五”规划,土十条及其它配套政策呼之欲出。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将实施土壤污染分类分级防治,并将加强土壤修复治理等新兴技术装备研发与产业化,土壤修复纳入“十三五”政策目标,并提出修复1000万亩农业用地,在政策目标明确前提下,土十条、新的土壤修复环境标准推出也在积极筹备中,将有望明确具体规划措施与厘清修复标准,解决过往制约行业发展的问题。

地方也出台相应法规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政策与配套有望全方位保障土壤修复落实。

土壤修复空间过万亿,未来五年年均市场规模有望达千亿级别。

考虑土壤修复不同技术路径与成本,我们假设仅修复占比1.1%的采矿、冶炼、油田重度污染区域,土壤修复市场空间已达约1.5万亿,而根据媒体报道,“十三五”100个重点项目包括1000万亩耕地修复,以修复成本5万/亩计算,相应市场空间已达5000亿,未来五年年均土壤修复市场空间有望超过千亿级别。

而2015年土壤修复签约合同金额仅为21.28亿元,土壤修复市场有望高速增长。

政策目标下盈利模式有望解决。

当前土壤修复主要依赖财政资金支持示范项目,以及以土地流转、房地产开发价值为基础保障付费。

我们认为,污染防治对排污者本身带来成本与费用,难以存在原生性盈利模式,而需依赖政策解决外部性问题。

在政策目标订立基础上,土壤修复盈利模式有望跟进,在美国,超级基金解决盈利付费模式已有先例,而近期在中国讨论的提取土地出让金收益用于修复类似于中国版“超级基金”,另一方面,为保障经济增速,通过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进行土壤修复也存在合理性。

关注污染严重地区修复市场与房地产开发协同模式。

我们认为,短期内污染严重地区土壤修复市场有望先行爆发,我们建议关注湖南、广西上市公司永清环保与博世科,另一方面,集团公司具有房地产开发业务,将能与土壤修复业务产生协同,特别是针对现阶段盈利模式最优的城市中心污染土地修复项目,我们建议关注永清环保与建工修复。

一、土壤污染问题严峻

我国土壤污染情况较为严重。

根据2014年4月17日环保部与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我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较不乐观,土壤总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其中重金属类污染物超标点位比率较高。

污染类型以无机型为主,超标点位数占全部超标点位的82.8%。

耕地土壤、重污染企业用地和工业废弃地的点位超标率分别达到了19.4%,36.3%和34.9%。

土壤污染威胁食品安全及水、大气污染防治效果。

我国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9.4%,农田耕地土壤超标,对食品安全造成一定威胁,根据报道,湖南衡阳到长江段湘江下游沿岸,蔬菜中的砷、镉、镍、铅含量与与《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比较,超标率分别为95.8%、68.8%、10.4%和95.8%。

另一方面,如不能有效解决土壤污染问题,污染物将可能通过地表径流,淋溶或淋滤作用污染地下、地表水。

重金属有机物土壤在风里作用下,以及挥发性有机物还会进一步污染空气,影响水、大气污染防治效果。

二、政策与配套法律多重保障,土壤修复渐行渐近

1、土壤修复写入“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规划纲要发布,土壤修复写入。

3月17日,新华社授权发布十三五规划纲要全文,其中第四十四章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提到,将实施土壤污染分类分级防治,优先保护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切实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第四十八章发展绿色环保产业中提到,将加快土壤修复治理等新型技术装备研发和产业化。

我们认为,土壤修复有望成为“十三五”期间政策重点之一。

100个重大工程含1000万亩农地修复,市场空间有望达5000亿。

根据新华社媒体报道,“十三五”规划纲要中100个重大工程项目,包括开展1000万亩受污染耕地治理和4000万亩受污染耕地风险管理。

我们认为,政策明确了土壤修复目标,特别是将此前被市场认为最缺乏盈利模式的耕地纳入其中,体现出较大政策力度,另一方面,此项目标对应较大市场规模。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2015年我国土壤修复签约合同金额仅为约21.28亿元,而考虑到未来1000万亩耕地修复,以每亩5万元成本测算,修复市场高达5000亿元。

陈吉宁答记者问透露十三五土壤修复要点。

3月11日,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答记者问上解答了大量土壤修复相关问题,提到农用地是未来土壤修复的重点之一,并提出政府主导、强化考核。

我们认为,基于我国宏观经济增速下行,政府需要在环保方面加强投资,实施积极财政政策,通过将相关指标纳入地方官员考核,使得其具备较大修复动力。

2、“土十条”文本已成熟,土壤立法积极推进

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持续推进,“土十条”即将出台。

目前我国正编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出台和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其中“土十条”已由环保部提交至国务院审核,目前文本内容已经基本成熟,预计年内出台,方案中可能会涉及重金属严重污染的区域的划定、治理资金的投入量、治理的具体措施等,还会制定具体的土壤污染治理“时间表”。

土十条”与相关政策正式发布后,土壤修复市场有望迎来爆发。

3、修复标准有望明晰:

新土壤质量标准渐近

现行土壤治理标准体系落后,无法厘清修复标准。

我国现行土壤环境质量综合标准为《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发布时间为1995年7月,2006年后我国针对温室蔬菜、农村产品产地、展览用地等颁布对应质量标准。

但整体而言,我国土壤质量标准制定较早,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现行标准通常为2000年后建立,且一般更新周期为五年之内。

由于缺乏针对不同类型用地的最新土壤质量标准,土壤修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缺乏指导性标准判断哪些土地需要修复,以及需要修复到何种程度,最终导致土壤修复工作在现实中遇到较多问题发展滞后。

新标准已第二次征求意见渐行渐近。

2015年1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的修订草案《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在2015年8月形成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新标准渐近。

新标准配合2014年7月1日实施的《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4),我国将逐渐完善基于风险评估为基础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

4、地方已出台相关条例

地方在污染防治条例上已有所尝试。

虽然全国性的土壤修复污染防治条例还没有出台,但目前在地方层面已经有所尝试。

包括福建省、湖北省、西安市、合肥市在内的省(市),从2015年下半年至今发布了相关的防治办法或指导意见,具体的实施效果对“土十条”相关立法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三、污染物与修复方法与成本

目前土壤污染的主要来源为:

1、工业,矿山油田开采开发,工业废物堆放;2、农业过量施用农药化肥;3、生活垃圾、末端污染物不正确处理。

具体的污染物可分为有机污染物、无机污染物、生物污染物和放射物四种。

土壤修复方法可按照修复手段、修复场地为标准进行分类。

按照修复手段分类,大致可分为生物、物理、化学方式;按照修复场地分类,则可分为原位修复和异位修复两种修复方法。

原位修复是指不移动土壤,在原处修复的修复方式,适用于污染物简单、浓度低的情况;异位修复是指将受污染的土壤移出进行修复的修复方式,适用于污染物复杂、浓度较高的情况。

原位技术和异位技术在成本上有所区别。

原位技术的成本比异位技术低,主要因为不需要成本高昂的地面设施、运输费用,并且操作相对简单。

四、土壤修复市场空间过万亿,十三五年均市场规模有望达千亿

我国土壤修复理论年市场规模超万亿。

我国土壤污染状况较为严重,仅耕地、采矿冶炼、油田区域总涉及土地面积约为14193亿平米,即使仅修复污染物超标5倍以上重度污染区域(总占比约1.1%),对应总市场空间也已达到1.5万亿。

除耕地、采矿冶炼、油田区域外,土壤污染还广泛存在于工业废弃地、固废集中处理地等方面。

其中部分工业用地具有较高再开发价值,具有较高的修复需求。

根据中国环境报报道,业内专家保守估计,我国潜在污染场地数量在50万块以上,而2001-2012年间全国有超过10万家高污染、高耗能企业搬离中心城区。

以10万块中心城区土地计算,我们假设单块土地面积为4000m2,修复深度为1米,修复成本为500元/m3,对应市场规模为2000亿。

“十三五”年均市场空间有望超过千亿级别。

我们再次强调,据新华社媒体报道,“十三五”规划纲要中100个重大工程项目,包括开展1000万亩受污染耕地治理和4000万亩受污染耕地风险管理,以每亩5万元成本测算,1000万亩耕地修复市场高达5000亿元,年均市场空间约1000亿元。

考虑到除耕地外还存在其它修复需求,我们预计“十三五”期间,土壤修复市场年均规模有望超过千亿。

而根据《2015中国土壤修复发展白皮书》,2015年我国土壤修复相关合同的签约额为21.28亿元,市场有望迎来高速增长。

五、政策目标下有望保障盈利模式

1、当前模式为财政支持试点项目与地产开发模式

示范项目以政府采购服务为主。

在实践过程中,由于一些项目修复责任主体难以明确,我国土壤修复示范项目多表现为政府采购土壤修复服务,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以及地方政府相关财政资金。

政府通过中央、财政拨款,或配合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行债券融资、取得银行贷款等模式,用以支付相关治理费用。

以2011年国务院批复《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为例,确定138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其中2014年,中央财政下达19.9亿元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而2015年7月,中央财政下达专项资金28亿元,对30个地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予以重点支持。

我们认为,财政资金主要以支持污染严重项目修复为主。

房地产开发模式亦能提供支持。

对于城市中心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土地,治理完成后,清洁土地通过流转,地方财政有望获得土地出让金收益,以支付前期土壤修复费用。

另外,实际过程中,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会直接先取得受污染土地,修复后再开工建设房地产项目。

2、目标在前,盈利模式有望跟进

环保行业发展目标先于盈利模式。

我们认为,环境污染外部效应显著,排污企业产生污染成本由社会大众承担,而治理环境污染问题将对排污企业造成成本与费用,所以排污企业本无内生性动力去进行污染防治。

盈利模式通常是通过政策赋予,纠正市场失灵。

以脱硫脱硝为例,由于空气污染的严重问题使得政府注重脱硫脱硝问题,政府在“十二五”政策中订立相关目标,为实现相关目标,政府在规定发电机组安装脱硫脱硝设施同时,辅助以脱硫脱硝电价补贴,调整排污费实施减排减半征收,多排加倍征收等手段,最终“十二五”期间火电机组脱硫脱硝效果显著。

我们认为,赋予盈利模式主要依靠政策驱动,目标先于盈利模式。

土壤污染问题严重,政策目标已定,盈利模式有望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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