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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再变国家资本主义为社会主义国有经济。

其中,国家资本主义,又经过了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历史过程,前后有三种形式:

(1)初级形式是加工订货、统购包销。

这种形式,主要是从流通领域和民族资本的经济建立联系。

(2)高级形式的公私合营。

这是深入到生产领域里,即由企业外部渗透到企业内部,从流通领域进入到生产领域,公有制经济在公私合营企业中处于领导地位,控制了民族资本循环中具有决定意义的生产阶段。

(3)更高级的全行业公私合营。

这种形式是在高级形式的基础上,由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发展到全行业的公私合营。

这一步是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决定性步骤。

在分配方面,在个别企业公私合营时,企业盈利采取“四马分肥”方法;

在全行业公私合营时,企业盈利则实行“定息”制度。

当定息取消后,民族资本主义企业完全转化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3.改造小私有制经济,建立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小私有制经济不是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既不能没收,又不可赎买,对它们的改造只能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通过典型示范、国家帮助,引导它们走合作化道路,建立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我国对小农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是通过先从组织带有社会主义萌芽的农业生产互助组开始,然后进入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最后再到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样三个相互衔接的步骤和形式。

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有利于农民觉悟的提高和生产力的发展。

城镇小工商业是一种小商品经济,同市场有着紧密联系,所以对它们的改造是从流通入手,建立供销合作组织,然后进一步进入生产领域的合作,建立生产合作社。

我国从1952年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到1956年底,对个体农业、个体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确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标志着我国过渡时期的结束,基本上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建立起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

第二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形成

1、马克思、恩格斯曾从最一般的发展理论出发,对共产主义社会作了科学划分。

马克思认为,从资本主义灭亡到共产主义实现要经过三个历史阶段,即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

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

共产主义的第二阶段。

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即通常所说的社会主义社会。

2、列宁的晚年处在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

他依据新的实践指出,在向共产主义前进的过程中会出现若干重要阶段,并提出了“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发达的社会主义”、“完全的社会主义”等概念。

3、到了斯大林时代,实践已提出苏联当时所处的发展阶段问题,并且也初步具备了正确回答这一问题的客观条件。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斯大林并没有把握住苏联当时真实的国情,于1936年农业集体化完成后,过早地宣布苏联建成了社会主义社会。

到1939年,在联共(布)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上,又提出了从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向共产主义第二阶段过渡的问题。

就是说,在斯大林看来,苏联当时的社会已接近共产主义高级阶段。

这种在发展阶段问题上的“左”的观点及政策,给苏联也给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带来了极大的损害,我国也受到严重的影响。

4、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认识也缺乏冷静的思考和科学的分析。

在1958年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认为共产主义在我国实现已不是什么遥远的事情了。

在经历了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严重经济困难后,人们终于认识到社会主义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但又对这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的社会性质做出了错误的判断,把这个时期,也就是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历史时期都看作过渡时期,即所谓“大过渡论”。

以上分析可见,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曾做过许多一般性、预见性的论述。

但长期以来,社会主义国家在对本国社会发展阶段认识上出现的偏差和失误,其主要原因则在于没有从实际出发,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有关论述做了教条式的理解。

为此,我们应总结两方面的经验教训:

第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只是一种预见性的概述,由于所处历史条件的限制,有些具有科学性,有些则难免带有空想的色彩。

第二,马克思主义作为一门科学,是不断发展和不断创新的,后人不应教条式的从抽象概念出发,不顾具体国情,盲目生搬套。

5、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恢复了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中国当代的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历史经验,逐步认识到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逐步形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级理论。

党的十五大总结了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指出:

在中国要建设社会主义,那就只能一切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而不能从主观愿望出发,不能从这样或那样的外国模式出发,不能从对马克思主义著作中个别论断的教条式理解和附加到马克思主义名义下的某些错误论点出发。

我们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要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作为重要基础,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发展。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涵义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包括两层涵义:

第一,从社会性质上说,我国的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

第二,从发育程度上说,我国的社会主义还不成熟、不完善,还处在它的初级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首先是由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特殊历史条件决定的。

我国的经济技术文化水平还比较低,还没有从根本上摆脱贫困落后的状况。

其主要表现在:

(1)我国的工业化和生产的社会化、商品化程度很低。

(2)生产力发展总水平仍然很低。

不论是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人均农业产值,还是每一个农业劳动力所供养的人口,都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

(3)生产力的发展不平衡。

我国地域辽阔,经济上既有发达地区,也有不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生产手段也呈现出从现代工具到原始手工操作的多层次状态。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还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处的时代特点分不开。

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时,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早已实现了现代化。

在我国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现代科学技术还会日新月异地蓬勃发展,世界各国的经济技术水平还将不断提高。

现代化的内容日趋丰富,水平也日益提高。

尽管我国有可能加快发展,但要赶上世界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仍需相当长的历史过程。

这种新的时代特点,不能不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历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

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特征

1.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生产力比较落后并且发展不平衡,因此,生产资料的所有制结构也具有多元化的特点。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为特征的。

2.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产品的分配是生产资料分配的结果,是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相适应,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的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混合型分配制度。

3.正在发育的市场经济。

我国实行的市场经济,就是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

它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

这种发育成长过程之中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区别于资本主义发达的市场经济,也不同于社会主义传统体制下的命令经济,从而构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特征。

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

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建设时期。

这个时期的主要矛盾是什么?

工作重心应该转移到哪个方面?

在这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上,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中国人曾走过相当大的一段弯路。

早在1956年9月,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就分析了当时的国内形势,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基本解决,国内主要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状况之间的矛盾。

这个表述就其基本精神来说,是符合我国当时客观实际的。

但是,这个正确的论断并没有坚持下去,1957年党的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矛盾。

在这一论断的指导下,我国的阶级斗争逐渐扩大化。

1962年又提出了“以阶级斗争为纲”,并导致了后来发生的“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

由此可见,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到“文化大革命”的20多年间,正是由于主要矛盾确定的错位,才导致社会主义建设和其他各项事业遭到了严重的损失,人民的生活水平也不得到应有的改善,致使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延误了20多年。

直到1978年底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才做出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正确战略决策。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

“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决定了这个阶段的根本任务是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

具体地说,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提高劳动生产率,逐步实现工业化和生产商品化、社会化和现代化。

只有这样,才能摆脱社会生产的落后状况,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在社会主义时期,尤其是它的初级阶段,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具有特殊的紧迫性,其意义也是特别重大。

1、从我国初级阶段的现实生产力发展状况看,生产力总体水平的低下不是抽象的概念,而具体表现在一系列重要的经济技术指标上,无论是绝对量,还是人均占有量,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都差距甚远。

2、从实现其他许多国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早已实现了的工业化和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的历史课题看,也必须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

3、从当今所处的历史时代看,决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建设肩负着既要推进传统的产业革命,又要迎头赶上世界新技术革命浪潮的双重任务。

第三节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

一、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

1、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体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性质的基本制度。

社会主义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本质规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都存在,它主要包括:

在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原则的基础上,消除剥削和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

这是社会主义区别于其他社会形态的标志。

如果改变了这些特征,社会主义性质也就改变了。

2、经济体制是组织和管理经济的一整套具体制度和形式。

它是经济运行过程中产权关系的实现形式、经济机制发挥作用的载体。

经济体制不同,决定经济机制不同,资源配置和利用方式不同,从而其经济效率也有很大差别。

一种经济制度要采取适应自己要求的经济体制,所以,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选择适当的经济体制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能否充分地发挥。

3、经济体制模式是对不同经济体制类型的概括。

这种概括,即把经济体制区分为某种类型,主要是依据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和基本特征,而排除若干非基本特征的细节。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是对原有经济体制的细枝末节的修补和改进,而是对整个经济模式的根本变革,即由一种模式转变为另一种模式。

二、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首先,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客观要求。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

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状况是,它们既有相适应的一面,又有相矛盾的一面。

相适应的一面,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相矛盾的一面,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因此,我们必须立足本国国情,根据社会生产力的现实水平和进一步发展的要求,自觉调整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部分,这也就是社会主义的改革。

其次,改革是克服原有经济体制的弊端,建立新体制的要求。

我国原有的经济体制模式,是一种高度集中的统制经济体制模式(一般称为计划经济体制)。

这种模式在建国初期,当我们的经济发展水平还比较低,经济结构比较简单,经济发展目标比较单一的情况下,还有其适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一面,对集中有限的财力、物力、人力用于重点建设,奠定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曾起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在经济结构和发展目标日益复杂化的情况下,这种模式就愈来愈明显地暴露出不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所以,为了充分发挥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就必须对原有的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建立具有生机和活力的新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

再次,改革也是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进行历史性竞争的需要。

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20世纪50、60年代先于社会主义国家完成了两件事:

一是掀起一场新的科技革命,即历史上第三次科技革命,大大地促进了生产力发展。

二是适应新技术革命的要求,从生产关系到上层建筑进行了一系列自我调整。

资本主义所能容纳和创造的社会生产力以惊人的速度和规模扩展着。

社会主义国家如果不进行改革,实现从旧的经济体制向新的经济体制转变,就难以同现代资本主义进行有力的竞争。

三、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

自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实践的深入,我们逐步摆脱了旧的传统观念,逐步形成了新的认识。

到了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明确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在马克思主义思想指导下,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总结国内外实践经验,特别是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一个全新的结论,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发展。

关于如何深刻认识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内容中给予介绍。

第十一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反映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具体要求。

本章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为指导,研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全面认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公有制的主体的地位,以及各种非公有制经济的性质与作用等问题。

第一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

一、初级阶段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客观必然性

生产资料所有制是指人们对生产资料的所有、占用、支配和使用关系体系。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占有,归谁支配和使用,是经济发展的产物,制约和影响着人们在生产中的相互关系和产品的分配关系,是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

因此,判断第一种社会经济制度和社会经济形态的性质,归根到底,要看它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和存在形式如何。

所有制结构,是指各种所有制形式在社会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所有制结构是社会经济结构的基础。

除了所有制结构以外,社会经济结构还包括社会经济的动力结构、利益结构、分配结构、消费结构等。

由于所有制结构是社会生产的前提条件和现实基础,因而所制结构在社会经济结构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它决定的其他结构的性质。

我国现阶段的所有制结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多元结构。

这不是偶然的,有它存在的客观必然性。

1、在我国现阶段,生产力水平差异很大,甚至存在表现为不同技术时代的生产力水平。

但在总体上仍处于落后状态,呈现一种复杂的多层次的状况:

自动化、机械化、半机械化与手工劳动同时存在;

大规模的高度社会化的大生产同社会化和商品化水平很低的自给、半自给性生产同时存在;

现代化交通工具和落后的人力、畜力运输同时存在。

在工农业之间、城乡之间,平原和山区之间、沿海地区和少数边远地区之间,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也很不平衡。

这些不同水平的社会生产力,有的在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框架内得到迅速发展,有的则在非社会主义所有制框架内得到适当发展,这是我国现阶段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最根本的原因。

2、在我国现阶段,不同的所有制形式有其各自的特点,在各自的范围内有其不可代替的作用。

因此,就有必要允许同时能在大机器化生产基础上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存在和发展,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方便人民生活。

3、由于现代生产力和经济进步的世界性,以及国际经济关系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必然会出现外国资本到我国国内的大量投资,同我国企业和其他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联合和独资经营。

因此,适当发展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对于提升我国的国际竞争力,是大有益处的。

二、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意义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中,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所有制论述,只涉及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

这是因为,马克思和恩格斯是在分析同资本主义社会私有制根本对立的未来社会制度的基本特征和本质时,指出那个社会“是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但这不能成为我们把社会主义社会的所有制理解为清一色公有制的依据。

也就是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论述中指出决定未来社会经济制度基本特征和本质的是公有制,但这也不等于认为在那个社会仅仅存在着公有制。

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占统治地位,加上人民民主专政的经济职能,允许一定非公有制经济存在和发展,并不会改变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相反,这种适应我国多层次生产力状况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形式并存的所有制结构的建立和完善,通过我国20多年的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它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是巨大的

因此,在衡量所有制形式是否优越标准问题上,必须把那些人为的附加在社会主义身上的东西取掉:

一是要破除所有制“越大越公越好”的旧观念,二是要改变盲目求“纯”的做法。

在所有制问题上必须紧紧围绕发展生产力这个中心任务来开展,把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作为我们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检验一切工作的主要标准。

这就是“生产力标准”。

第二节社会主义公有制及其形式

一、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1、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要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

公有经济的范围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公有制占主体地位是就全国范围来说的,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

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

提高公有资产的质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保证公有制主体地位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对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2、公有制占主体地位是就全国范围来说的,或者是就一个大地区和大的生产部门来说的。

一般说来,各地区、各部门都应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但也不能搞一刀切。

不同地区和不同部门,各种经济成分所占的比重可以有所不同。

3、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对于坚持我国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现阶段公有制还不够完善,国有经济的范围过宽。

在我国的所有制改革中,进一步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调整国民经济的布局、退出不必占据的领域是一项重大任务。

二、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

(一)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性质

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是生产资料归全体劳动人民共同所有的一种公有制形式,它是在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并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和再生产规模的扩大而不断壮大。

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是和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它实现了在全社会范围的生产资料公有化,因而是公有化程度比较高的公有制形式。

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还是一种不成熟的全民所有制。

首先,从全社会范围看,现在还不可能由社会直接占有全部生产资料,有的生产资料是劳动者集体所有,有的是个体所有或其他形式所有。

所以现今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还不是单一的全民所有制,而是与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全民所有制。

其次,在全民所有制经济领域内,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人民,是为了增进全体劳动者利益服务的。

(二)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地位和作用

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社会中居主导地位的公有制形式。

它一经建立,就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成了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要经济基础。

1、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拥有比较先进的科学技术和雄厚的物质实力。

它能为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大量的机器设备、器材、燃料和动力,为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技术改造和生产现代化提供先进的物质和技术条件。

2、我国进行经济建设,发展科学文化教育事业以及国防建筑所需要的资金,绝大部分是靠全民所有制经济的积累提供的。

3、全民所有制经济在农业中占的比重虽然不大,但它在实现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方面发挥着带头和示范作用,在改造沙漠、开垦荒地、大面积植树造林、建立大规模农业科学实验基地和大型商品粮基地等方面起着巨大作用。

4、全民所有制经济还生产了大量的日用工业品,满足了城乡人民的需要。

全民所有制商业无论是在稳定和繁荣国内商品市场,还是在组织对外贸易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此外,全民所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核心,对于整个国民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

(三)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形式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一般采取国家所有制形式,即由社会主义国家代表全民占有生产资料。

其原因在于:

首先,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全民所有制经济,客观上要求一个社会中心来统一指挥和协调,这样才能保证国民经济健康而迅速的发展。

这个统一的社会中心,在社会主义现阶段就是社会主义国家

其次,全民所有制的生产资料属于全体劳动者共同所有,全民本身是个整体概念,全民所有意味着全体劳动者作为一个统一整体,对生产资料实行共同占有,而不是每一个劳动者个别占有的简单相加,更不意味着每个劳动者都单独占有一份生产资料。

所以,属于全体劳动者共同所有的生产资料,必须有一个代表全体劳动者利益的社会机构来行使所有权,这样的社会机构在社会主义现阶段只能是社会主义国家。

最后,社会主义国家是全体劳动人民共同的根本利益的代表者,通过社会主义国家掌握属于全民所有的生产资料,才能把劳动者的长远利益和目前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使全民所有制的生产资料,真正为全体劳动者的共同利益服务。

当然,在现阶段由国家代表全体人民行使所有权职能有其必然性和积极作用,但国家机关由于自身的不完善和人员素质、作风等问题而引起的弊端,可能影响全民所有制经济的正常合理运行。

因此,顺理全民所有制经济内部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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