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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甘肃主要农作物种质资源创新及产业化,重点开展玉米杂交种创制及高效生产、马铃薯新品种选育及节本增效、小麦抗逆节水新品种创制与应用、马铃薯主粮化品种选育及加工机械研发、特色油料杂交种创制及节本增效技术研究与应用,建立农作物种质资源公益性研究服务平台和农作物种业企业商业化育种平台。

2.甘肃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建设专项。

围绕农业机械化与信息化、适度规模化生产、产业化运行机制建设,重点开展优势经济作物现代种苗繁育、水资源优化配置与规模化节水灌溉、道地中药材规范化生产与产业化开发、现代化农业机械化技术集成与农机农艺融合配套农机具研制、农产品安全质量与轻简化生产体系建设、优势农产品精深加工与现代冷链物流、农业废弃物与农村能源利用及产业化、特色农产品流通和农村电商体系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构建旱区农业可持续发展科技创新驱动战略联盟。

3.特色畜产品安全生产与品牌创建示范专项。

针对民族地区典型区域畜牧产业发展瓶颈问题,重点开展牧草资源与育种、畜禽资源与育种、畜禽营养与饲料、畜禽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加工与设备及畜产品品牌创建技术研究与示范,建立草畜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战略联盟。

4.农村扶贫产业培育专项。

以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为重点,结合双联行动和“三区”科技人才计划,围绕“一县一品一产业”开展科技扶贫产业培育行动,集成示范推广农村先进实用技术,培育壮大区域特色支柱产业,提高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三)社会发展领域

1.新药及医疗器械创制专项。

当归、黄芪等陇药道地药材为主要原料的新药研发和食品、保健品、日化品、兽用产品的研发;

中药标准化种植技术研发及示范;

生物药品、新型疫苗、诊断试剂等生物药研究;

新型医疗器械研发。

2.循环经济专项。

生产活动过程的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技术研发;

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消费技术研究与示范;

铜铅锌等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及节能降耗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与产业化;

电子废弃物处理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

3.生态恢复与环境保护专项。

功能区生态保护、修复及补偿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荒漠化及绿洲退化区生态系统恢复技术及模式研究;

水污染防治技术、水资源高效利用技术、供水安全及水生态安全技术研究与示范;

城市环境、城市污染物、城市废弃物控制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重点城市及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及重污染预警、防控技术研究。

4.重大疾病防控专项。

肿瘤、心血管疾病、出生缺陷等防治关键技术及其诊疗产品研发;

利用细胞工程、基因工程等现代生物手段,预防控制、临床综合诊断和治疗康复关键技术研究。

5.公共安全及食品安全专项。

地质自然灾害与安全生产防控技术专项、防灾减灾监测预警、应急救援集成技术研究;

维护社会稳定的防控技术、快速反应技术和快捷装备研究;

智慧城市公共管理信息化技术研发与应用;

食品安全监测及溯源技术、快速检测及安全风险预警技术研发与应用。

6.文化创新专项。

历史文化遗产和民俗文化传承与保护等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技术及产业化开发;

特色文物资源的挖掘与开发利用关键技术研究。

二、申报要求

1.2016年省科技重大专项只受理企业申报的项目,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不能作为项目牵头单位。

申报项目的企业须具有良好的研究开发条件和团队,并具有研发成果产业化的良好基础。

鼓励产学研联盟联合申报重大专项,联合申报方必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规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并作为申报书的附件。

2.申报企业应具有研发机构和研发计划,预期能开发出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并能建立一定规模的中试生产线或示范推广基地。

申报工业类科技重大专项企业201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项目总投资应超过1000万元。

申报农业、社会发展类科技重大专项的企业2014年主营业务收入应达到3000万元以上,项目总投资应超过600万元。

3.限项申报。

工业领域每个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5项,农业领域每个推荐单位推荐项目不超过4项。

社发领域每个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数不得超过2014—2015年推荐数量,不足1项的,可按1项推荐。

4.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

附件2

2016年度甘肃省民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定位

以科技创新满足民生需求为宗旨,在社区和农村示范应用一批综合集成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成果,提升科技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服务基层社会建设的能力,使科技成果更好更多地惠及民众。

重点支持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社会管理与城镇化发展等4个领域的先进适用科技成果集成和示范应用。

二、重点支持方向

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重点支持公共安全、环境保护新技术示范应用;

河西走廊区域,重点支持内陆河生态环境保护、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等;

陇东南及中部区域,重点支持人口健康、社会管理、食品安全等新技术示范应用;

民族贫困地区,重点支持农牧民生活水平提高、灾害预警、生态恢复等技术示范应用。

1.生态环境领域。

重点支持饮用水安全保障、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荒漠化治理与恢复、草地与湿地生态恢复等技术的转化应用、地方应对气候变化及大气污染治理技术推广应用。

2.人口健康领域。

重点支持中医康复保健技术示范推广,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控技术、新型诊疗技术及医疗信息化技术的示范,先进适用医疗器械及康复器材应用示范,中(藏)药材标准化种植与规范化加工等技术的转化应用。

3.公共安全领域。

重点支持安全生产保障装备及技术、食品安全预警与控制技术、防灾减灾及灾后恢复重建适宜技术、重大自然灾害预警技术、社会治安防范与控制技术的示范应用。

4.社会管理与城镇化发展领域。

重点支持社区便民惠民服务技术、绿色城镇及低碳发展技术、智慧城市公共管理技术、节能减排技术的示范应用。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

甘肃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作为项目牵头承担单位申报民生科技计划项目。

鼓励企业牵头申报民生科技计划项目。

2.项目推荐。

民生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属地化管理,必须由市(州)组织推荐,非市(州)推荐的项目不予受理。

中央驻甘及省级企、事业单位申报民生科技计划项目,须与地方有关单位合作。

合作申报的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与各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责任和经费。

3.限项推荐。

为提高项目质量和水平,集中力量办大事,实行限项推荐。

每个项目支持省级科技专项经费约100万元,项目执行期为2年。

每个市(州)限定推荐项目数为本市(州)所辖县(市、区)数量。

国家(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民族地区、省科技厅“双联”县,各增加1个推荐项目指标。

4.项目要求。

项目实施机制可行,地方政府重视,政产学研用结合紧密,管理措施科学规范,目标任务明确,示范应用技术先进适用,示范带动作用明显,能充分体现地方和公众需求,具有明确的成果用户和受益人群。

建立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和专家服务组织,对项目提供技术、财务和管理咨询。

项目经费预算合理规范。

5.优先支持。

地方财政配套经费及自筹资金强度大的项目、主要技术成果选自科技部科技惠民成果目录指南的项目、政产学研用合作紧密的项目、地方政府和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优先受理和立项支持。

附件3

2016年度甘肃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工业领域

(一)重点领域

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核心,面向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单位,支持具有前瞻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发,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可供转化的成果,为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提供技术支撑。

1.制造业:

加快建立“可感知、可计算、可交互”智能装备、智能产品产业体系,推动工业产品向价值链高端跃升。

支持高端芯片、新型传感器、工业控制计算机、智能仪器仪表、工业软件、互联网技术、信息安全技术等研发及集成应用。

研制具有深度感知、智慧决策、自动执行功能的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等智能制造装备。

2.新材料:

推进冶金有色金属材料的精深加工、产品升级。

加快化工新材料、非金属新材料和新型节能环保建材,以及相关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等。

3.新能源:

开展节能建筑技术研发及试验示范,可再生能源技术及装备研究开发,太阳能光伏、太阳能光热、风力发电、天然气利用相关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

4.信息产业及现代服务业:

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云制造、个性化定制、大规模定制、众创、众包、众设等新型制造模式,支持形成基于消费需求动态感知的研发、制造和产业组织方式。

完善工业云创新服务平台及工业大数据平台服务功能,面向中小企业的软件与服务、设计与制造资源、关键技术与标准的开放共享等。

(二)申报要求

实行限额申报,每个推荐单位推荐项目不超过10项。

二、农业领域

重点支持围绕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开展技术、产品、装备等的集成创新与示范应用,产业类项目要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公益类项目要突出应用效果。

(一)重点支持领域

1.动植物种质创制创新:

主要动植物优良品种选育;

动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与保存、创新与利用。

2.农林作物优质高效安全生产:

农林作物高效栽培和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材料与新设备;

高效、低污染的农药、肥料、农膜等农用物资。

3.畜禽健康高效养殖综合技术研发:

畜禽健康高效养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现代养殖环境控制与废弃物处理技术及装备,新型饲料、兽药、疫苗等产品。

4.农产品加工与收储运技术:

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及装备、食品质量安全控制的技术及快速检测设备;

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数字化配送与交易与收储运技术及装备。

5.美丽宜居村镇技术创新:

结合美丽村镇创建,开展村庄生态规划、环境监测、防灾减灾、饮水安全、节能减排、特色景观营造等关键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应用,研发村镇建设技术成果服务、城乡一体化商业服务网络、村镇数字化社区建设与管理信息平台。

6.农业生态及农村环保:

农田土壤修复、农村饮水安全、农业节水新技术及设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污水无害化处理、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及农村清洁能源利用技术与设备等。

1.符合农业领域技术需求和支撑计划的定位及支持重点;

2.研究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技术指标可考核,二到三年能够完成,并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或相关技术标准;

3.能够带动人才、基地发展,项目完成后成果能够转化应用;

4.公益类项目由事业单位牵头申报,产业类项目需由企业牵头申报,企业牵头申报项目需按1:

1进行资配套;

5.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合作单位之间应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明确任务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

6.实行限额申报,每个推荐单位推荐项目不超过10项。

三、社会发展领域

支持具有前瞻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究开发,提高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能力,重点支持生态环境与资源利用、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中药现代化与生物技术、人口健康、公共安全、文化发展等领域的研究与开发。

1.生态环境与资源利用领域:

黄河、长江上游生态退化防治及水源地生态环境修复技术,河西走廊地区荒漠化防治与水资源高效利用,地质灾区退化土地生态恢复与资源保护技术,兰州新区等生态城市体系及区域生态安全技术,城市污染监测预警及防治技术,黄土高原水源保护与污水处理技术,重点矿产资源高效开发利用技术与新设备。

2.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领域:

城市垃圾等固体废物、电子废弃物、医疗垃圾等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技术,清洁生产、生产过程节能降耗减排及城镇污水处理技术,绿色、低碳、节能建筑新材料及新技术。

3.中药现代化与生物技术领域:

中(藏)药及药食同源新技术、新产品,大宗中(藏)药材加工、养护规范、种植质量标准,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野生中(藏)药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技术,中药材有效成分研究开发及提取技术,医用新型生物技术和生物制品,生物资源健康功能食品。

4.人口健康领域:

农村和社区远程及分级诊疗技术,中小型新医疗器械,生殖健康及预防出生缺陷诊疗技术,新型适用康复保健技术。

5.公共安全领域:

社会安全综合管理信息技术,安全生产防控信息技术与设备,地质、气象等重大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技术及新产品,食品安全预警、检测、溯源及标准技术。

6.文化发展领域:

丝绸之路重点文物和土遗址科技保护技术与修复工艺,文物及重要典籍综合保护修复和数字化技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技术,文化创意产品、动漫产品,石窟、土遗址等文化遗产保护技术。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社会发展领域重要技术需求,符合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定位。

2.每个项目支持省级科技经费为10-30万元。

3.每个省级医疗卫生机构推荐项目数不超过5项。

四、国际科技合作

1.贯彻落实科技部在我省的科技外交战略部署,重点支持中国-马来西亚清真食品国家联合实验室和中国-巴基斯坦生态循环农业研发中心建设。

2.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总体建设方案》,支持我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与“一带一路”国家开展在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产业、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型煤化工、现代服务业等8个重点领域的国际创新合作,搭建合作平台。

3.加强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支持围绕生态保护与修复及荒漠化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等国际前沿领域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的国家科技创新合作。

五、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专项(含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

(一)重点支持范围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中试以及规模化生产;

2.具有资源优势、技术优势、产业优势,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的技术创新项目;

3.开展科技服务业入园试点园区内企业申报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4.众创空间孵化培育具有市场潜质的研发项目。

省创新基金鼓励并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产学研结合项目、转制研究院所项目、节能减排有利于环境保护项目、能大量吸纳就业项目、高新技术园区及各类孵化和产业化基地的创新创业项目。

(二)不支持项目类型

1.不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技术政策、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对社会和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2.低水平的重复开发、单纯的基本建设、无自主创新的技术引进和一般加工工业项目以及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3.一般性建材、耐火材料、水泥、建筑玻璃、日用陶瓷、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饮料、烟酒类、消毒类产品;

4.无法实现销售的项目。

(三)不支持已经上市企业、资产和财务状况不良企业、非技术性服务企业以及纯贸易企业等。

(四)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

六、软科学专项

1.推进甘肃经济社会转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对策研究:

围绕深化各项改革举措、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承接产业转移、培育新兴产业、提升第三产业等开展研究;

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循环经济、新型城镇化、实施精准扶贫、可持续发展等问题研究;

围绕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民生开展研究。

2.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社会环境研究:

围绕推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优化创新激励机制和营造创新环境的对策研究;

围绕创新创业的评价和导向等问题开展研究;

围绕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营造科学民主、宽松包容的学术氛围,进一步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等方面开展研究;

围绕基于市场导向机制的新服务模式研究。

3.体制机制创新研究:

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研究;

围绕强化协同创新和资源开放共享,建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协调发展的机制开展研究;

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创新研究。

4.对外开放合作对策研究:

甘肃省对外合作交流的平台建设研究;

甘肃省走出去引进来重点领域及产业链布局研究;

甘肃省对外合作的体制机制及法律政策研究。

5.兰白科技创新试验区体制机制创新研究:

围绕加快推进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强化体制机制创新,紧盯创新链、价值链开展各项差别化政策研究;

围绕兰白试验区技术创新驱动基金效益最大化,开展基金使用、风险管控等方面的研究,打造试验区创新驱动发展的金融体系,强化科技金融结合。

1.项目要以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决策应用为立足点,要求前期研究基础扎实,技术路线可行,注重研究的实证性、对策性、操作性,紧盯甘肃省情,提出有建设性的对策建议。

2.鼓励合作联合申报。

鼓励跨单位、多学科合作,加强研究单位和政策应用单位合作。

优先支持研究方向稳定持续,基于一手调查研究资料,数据确凿、研究方法科学、分析全面深刻、提出可操作性对策建议的研究项目。

3.申报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附件4

2016年度甘肃省科技创新平台与科技基础条件建设

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科技创新平台专项

1.支持重点。

(1)面向行业、产业及区域技术创新需求,以科技服务机构、创新型企业、高校为重点,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等重点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有效整合资源,为技术研发提供保障条件,进行共性技术的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孵化、引进和培育高科技人才,转移转化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开展法律、管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咨询和代理服务,为企业发展搭建服务平台,为行业及区域科技创新发展提供服务支撑服务。

(2)以科研院所、高校为重点,加强科技文献、大型科学仪器、科技网络环境、自然科技资源、科学数据、科技成果等科技资源的整合,完善开放共享机制,开展产业共性技术集成创新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为企业技术创新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支撑服务。

(3)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及众创空间建设。

(4)推动科技服务业在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发展。

2.申报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好的经营管理水平、健全的财务核算管理体系及较强的创新服务能力。

(2)所申报平台具有准确的功能定位,良好的资源基础,明确的服务对象,及产学研用结合的战略联盟和有效的运行机制。

(3)平台承担单位具有保障平台日常运行服务的专门管理机构,建立了符合科技平台特点、有效保障平台运行的决策、咨询、监督机构。

(4)依托单位重视平台建设工作,有稳定的运行经费保障,能与相关业务有效衔接,具有符合平台工作特点有关保障措施。

3.科技创新平台专项由计划处受理。

4.每个推荐单位限推荐申报1项。

新增投资中,申报单位按照不低于1:

2的比例进行配套投入,要求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一)支持重点

以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和我省精准扶贫为重点,优先在技术领先、工程化程度高、辐射带动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科技型企业布局。

(二)申报条件

1.具备承接工程化研究开发任务的能力(包括开发、设计和试验等综合能力),在行业某一技术领域能发挥带头作用,综合实力和技术水平能够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

2.内部运行管理状况良好,设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主要负责人明确。

3.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技术试验任务和服务的能力。

4.具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

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

有能够承担工程试验任务的熟练技术工人。

5.拥有一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在组建过程中具备资金匹配的能力。

6.有密切联系的一批相关企业,并已建立合作开发、生产、销售等方面的有效工作方式。

(三)申报要求

1.2016年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全部依托企业建设,优先在具备条件的行业骨干企业布局。

2.每个专业方向原则上只设立一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重复建设。

3.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请全年受理,各推荐单位结合本行业、地区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要择优推荐。

三、科技基础条件建设专项

(一)市县科技条件建设补助专项

重点支持市州科技局提高和改善科技基础条件建设,提升区域科技创新服务能力;

县科技局围绕双联行动和精准扶贫,推动基层科技工作发展。

1.支持重点方向。

(1)科技网络建设。

市州科技局以建立和完善视频会议系统为主要内容,提升科技管理支撑体系建设;

信息资源共享和科技专业网服务平台建设;

科技信息网络设备改造;

网络服务能力建设等。

(2)科技培训。

支持贫困县科技局围绕双联行动和精准扶贫,开展对农牧民实用技术技能培训。

(1)支持范围为甘肃省市州、县(市、区)科技局。

(2)各市、州科技局负责组织本地区县(市、区)科技局的项目申报,各市、州当年申报项目数不超过3项。

申报单位在本专项中若有未结题项目,不予受理新申报的项目。

(3)2015年支持过的市州、县(市、区)科技局,市县科技基础条件建设补助专项应结项而未结项的市、县科技局,不予考虑。

(二)院所科技基础条件建设补助专项

以省属科研院所的改革和发展为目标,支持院所的科技创新和基础条件建设,为院所创新能力的提高提供支撑条件。

(1)支持院所加快改革发展,改善科研条件,提高整体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

(2)支持院所围绕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开展科技创新服务。

(3)支持院所改善科研基础条件。

(1)支持范围为省科技厅预算科研院所。

(2)省属科研院所每年申报项目限报1项。

申报单位在本专项中若有应结未结项目,将不予受理新申报的项目。

附件5

2016年度甘肃省基础研究类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自然科学基金

省自然科学基金在原有一般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的基础上,增设重点项目。

2015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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