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青岛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746286 上传时间:2022-10-23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18.2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生产青岛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安全生产青岛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安全生产青岛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安全生产青岛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安全生产青岛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青岛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docx

《安全生产青岛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青岛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生产青岛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docx

安全生产青岛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

(安全生产)青岛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

青岛市爆破作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级别评定标准(试行)

评定项目

分值

(分)

否决项

自评(分)

初审

(分)

评定

(分)

评分标准

(一)

90

1.证照齐全有效。

包括:

《营业执照》、《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40

证照不齐的不得使用民爆器材。

2.经营活动符合核准、许可范围。

30

超范围的扣30分。

3.无违规转让、出租证照行为。

20

违规转让、出租证照的扣20分。

小计

90

(二)

90

1.按规定依法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治安保卫人员,设置技术防范设施,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

30

未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配备治安保卫人员的扣30分。

2.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0

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的扣30分。

3.明确单位内部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项目经理、班组长、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押运员各岗位安全职责。

30

未明确安全职责的少一项扣5分。

小计

90

(三)

80

1.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培训合格后任职。

20

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分别扣5分。

2.爆破作业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从业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从业人员行业内调动须经发证公安机关备案,换发有关证件。

20

未层层落实责任主体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缺一人扣5分。

擅自调动的一人扣10分。

3.加强对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押运员等从业人员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的,持证上岗作业。

20

未持证上岗的一人扣5分。

4.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员工学习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上级要求。

10

查阅会议记录,未组织学习的扣10分,有人员缺漏的扣5分。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10

违反规定的扣10分。

小计

80

(四)

120

1.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建立规范制度档案。

包括:

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四大员”(爆破员、安全员、押运员、保管员)等从业人员安全责任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领用发放制度、情况报告制度、民爆器材清退制度、隐患定期排查制度、事故应急管理制度、运输安全制度、爆破专业设备安全检查制度等。

30

缺项的扣5分。

未实施的扣10分。

2.落实民爆管理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制度、爆破器材流向登记制度,不得超领雷管,《民爆器材现场登记本》保存二年以上。

20

缺项的扣5分。

未实施的扣5分。

违规操作锁卡的扣10分。

3.爆破现场作业人员最低配置规范。

现场负责人、技术员、安全员、保管员各一名,爆破员三名。

20

未实施的扣20分,缺一人扣5分。

4.单位负责人定期检查爆破工程现场,填写检查记录。

10

未实施的一次扣10分。

5.落实安全教育例会制度,及时对爆破工程进行总结,传达公安机关的安全管理要求。

20

缺项的扣5分。

未实施的扣20分。

6.建立爆破现场隐患排查工作机制,现场负责人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职责。

20

没有立隐患排查工作机制的扣20分。

小计

120

(五)爆

290

1.爆破作业单位按照公安机关的许可和市爆破协会的安全评估报告,组织实施爆破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30

未经许可擅自实施爆破作业的扣30分;未经安全评估实施爆破作业的扣30分;擅自异地运输使用爆炸物品的扣30分。

2.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规范实施爆破工程现场的技术要求。

30

违反规定的扣30分。

3.爆破员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他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爆破设计进行爆破作业;爆破结束后当日清退剩余爆破器材。

30

违反规定的一项扣10分。

4.安全员负责爆破现场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定、落实安全警戒范围;督促爆破员、保管员及其他作业人员依法操作,制止、纠正违规操作;检查、监督剩余爆破器材的清退。

30

违反规定的一项扣10分。

5保管员配备爆破器材作业保管箱,爆破器材堆放符合安全规定,负责验收、保管、发放和登记记录领用的爆破器材;认真填报《民爆器材现场登记本》;及时统计、报告、封存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

30

未在现场设立爆炸物品临时储存点和雷管箱的扣20分。

违反其他规定的一项扣10分。

6.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爆破作业专用设备。

20

违反规定的一项扣10分。

7.爆破作业现场应实行相对封闭式围挡作业。

根据爆破设计要求封闭爆破现场,确定安全警戒距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组织安全员进行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30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组织警戒的每处扣10分。

8.爆破作业人员按照法规要求统一穿着规范醒目的安全工作服和防护措施。

20

违反规定的一次扣10分。

9.爆破从业人员应逐炮孔、逐环节即时记录装药所用的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和编码。

装药结束后,爆破员、安全员应认真核实并在流向登记簿上签名。

40

违反规定的一项扣10分。

10.爆破结束后,现场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检查爆破工作面,排除未引爆的民用爆炸物品。

发现盲炮和其它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妥善处理并上报。

30

未落实的一次扣10分

小计

290

(六)

80

1.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预防、控制各类事故隐患。

对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对重大隐患、事故要及时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30

未定期排查并登记建档的扣30分,

落实不到位的一处扣10分。

2.制定爆破工程应急方案,正确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20

未制定方案的扣20分,

未正确处置的扣20分。

3.当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30

发生重大事故的扣30分。

发生轻伤事故的扣20分。

小计

80

(七)

使

250

1.根据《爆破安全规程》,参照(GB15745-1995)《小型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安全标准》的规定,储存库建设需主管部门书面批准。

40

不符合要求的取缔。

2.储存库的选址、结构和设施等内容须经过公共安全评估。

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落实。

40

不符合要求的取缔。

3.储存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等符合规范。

30

不符合要求的一项扣30分。

4.爆破器材符合安全要求。

最大允许储存量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限量。

按照“同库存放”的规定储存爆破器材;无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

40

不符合要求的一项扣20分。

5.储存库的防火、防盗、报警、防爆、避雷、消防等安全设施完善,物防、技防、犬防到位。

40

不符合要求的一项扣30分。

6.配备足够的专职守护人员落实双人双锁制度,无脱岗、漏岗现象。

30

不符合要求的一项扣10分。

7.按照民爆信息系统运行条件,爆破器材出入库和编码雷管登记规范,剩余民爆器材及时清退入库。

30

不符合要求的一项扣10分。

小计

250

合计

100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天文地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