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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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治安组:
胡华辰
张立、李刚
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做好当事人与周围人员的问讯记录。
(四)善后处理组:
蔡俊英
负责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
(五)现场应急相关通信联络:
1.医院联系电话:
社会信息号码:
120
施工现场医务所电话:
社会医院电话号码:
120
2.治安部门联系电话:
社会信息匪警:
110火警:
119
二、工程项目部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1.工地现场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上级应急救援机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应分别在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或119报火警救助。
2.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
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
3.负责指挥调动工地现场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4.协助局和地方监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接受局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5.协助局及上级有关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和性质,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地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预防措施,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6.负责安排专人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使各级人员都受到安全教育,在切实做好预防措施和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上报有关上级部门,争取尽快批准恢复工地的正常生产。
三、根据施工特点,特确定以下为可能引起的事故类别
1.坍塌:
包括建筑物、堆置物、洞室岩面、土石方开挖面、深基坑(槽)倒塌等;
2.高处坠落:
包括从脚手架、施工棚架、高支模、作业平台、吊笼、构筑物顶面坠落以及从平地坠落地坑等;
3.触电:
包括雷击伤害;
4.起重伤害:
指起重大型设备或操作过程的伤害;
5.物体打击:
指坠落物、运行物等碰、压的伤害;
6.火灾爆炸;
7.中毒等。
四、应急响应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1.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报警。
事故现场的每一个员工都有义务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任一成员,或项目部办公室(或项目部任一管理部门),或现场负责人。
报告内容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情况、伤亡人数。
2.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自救;
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3.疏通事故发生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现场生产调度人员应组织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
4.在急救过程中,遇到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在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设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5.现场施工负责人应根据抢险需用,决定是否截断电源、水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确定其它作业面的暂停施工,并由现场专兼职安全员组织实施,防止事态扩大。
6、项目部各作业中队必须设置紧急联络员一名,负责紧急事物的联络工作。
紧急联络员应全面掌握各级联络地址、联络方式和联络电话。
7、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应填写记录,并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
8、在应急响应领导小组成员未到事故现场之前,事故单位现场负责人即为现场救援最高负责人。
五、现场急救常识
1、将伤员迅速脱离危险场地,移至安全地带。
2、让伤者保持呼吸道通畅,若发现窒息者,应及时解除其呼吸道哽塞和呼吸机能障碍,应立即解开伤员口鼻、咽、喉部的异物、血块、分泌物、呕吐物等。
3、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
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
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4、出现颅脑外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
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
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
偶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5、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
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
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6、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运伤者。
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
固定方法:
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头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腱侧下肢缚在一起。
7、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
正确的现场止血处理措施:
a.一般伤口小的止血法:
先用生理盐水(0.9%NaCl溶液)冲洗伤口,涂上红汞水,然后盖上消毒纱布,用绷带,较紧地包扎。
b.加压包扎止血法:
用纱布、棉花等作成软垫,放在伤口上再加包扎,来增强压力而达到止血。
c.止血带止血法:
选择弹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带或三角巾、毛巾、带状布条等,上肢出血结扎在上臂上1/2处(靠近心脏位置),下肢出血结扎在大腿上1/3处(靠近心脏位置)。
结扎时,在止血带与皮肤之间垫上消毒纱布棉纱。
每隔25—40分钟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钟。
8、记录伤情,现场救护人员应边抢救边记录伤员的受伤部位,受伤程度等第一手资料。
六、救援器材及设备
1.通讯设备:
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配置同频道对讲机2对。
2.交通工具:
项目部确定一部长期在工地运输车辆,为指挥、联系、救援的用车
车牌号为:
津A28208
驾驶员姓名:
朱东坡联系电话:
车辆驾驶员接到应急响应电话后,不论在什么地方,必须停止一切工作,按电话要求赶赴指定地域。
3、常备急救药品及医疗器材放在工地值班室。
包括:
急救箱及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带、氧气袋、颈托、担架及灭火器等。
4、其他应急设备和设施
由于在事故发生现场上经常会伴随出现一些不安全的险兆情况,甚至导致再次发生事故,如在夜间或由于光线和照明情况不好,在应急处理时就需配备有应急照明,如可充电工作灯、电筒等设备,保证现场有足够的照明度。
在事故发生现场上应急处理时还需有用于危险区域隔离的警戒带、安全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标志牌,以防止围观人员和其他闲杂人等进入事故现场造成混乱,导致现场施救困难和其他事故发生。
七、应急救援演练
由救援指挥中心选定一个项目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组织其他项目有关人员参与演练。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定期、不定期演习预案,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内的设施、机具及消防器材。
演习或事故发生后,对应急预案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价,必要时进行修订。
八、各类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
(一)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
施工过程中,高处作业的机会比较多,经常在周边临空的高处进行作业,施工条件差,危险因素多。
为避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必须加强监控管理,对职工进行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使他们操作时,必须使用安全防护的用具。
同时,在技术上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1.最常见的高处坠落事故有以下几类:
(l)人员由屋顶坠落。
(2)脚手架倒塌。
(3)人员由脚手架上坠落。
(4)结构倒塌。
(5)人员由地上的洞口坠落。
(6)人员由梯子上坠落。
(7)人员由结构上坠落。
(8)人员由屋顶的空洞坠落。
(9)人员由没有护栏的楼面边缘坠落。
2.可能产生高空坠落事故的违章行为
(1)高处作业不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扎在牢固的构架上;
安全带拽拉长度超长。
(2)酒后登高作业;
登高作业不走规定的通道。
(3)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
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休息或倚坐栏杆。
(4)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因工作需要拆除上述设施时不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恢复。
(5)吊栏未经负荷试验即投入使用;
吊栏内施工不挂安全带或将安全带挂在吊栏上,而不挂在二次保护绳上;
吊栏内使用的电焊作业无防止打伤钢丝绳的措施;
吊栏内使用的电源无防止人员触电的保护措施。
(6)梯子档距过大;
上人梯子底端不采取防滑措施;
在梯子上作业时,下方不设监护人。
(7)梯子架设在不稳固的支持物上工作;
梯子端部无防滑措施,人字梯无限制开度的拉绳、钩子等。
(8)临空面没有安装栏杆;
栏杆高度不够、没有档脚板;
施工平台马道板没有铺满、没有固定。
(9)高处危险作业区下方未装设牢靠的安全网;
夜间高处作业或孔洞内作业照明不足;
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示红灯。
(10)超过3m以上的建筑物外侧没有搭挂防护平网。
(11)在高处平台倒退着行走;
在未封闭的临边及孔洞口逗留、休息;
高处作业,传递跳板不系安全绳。
(12)混凝土浇筑现场看守人员不系安全带;
仓号作业人员骑跨在模板上。
(13)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等起吊物件;
用安全带作溜绳或吊绳。
(14)搭设临时通道没有设置防护栏杆。
3.高处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凡是进行高处作业施工的,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
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2)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
特殊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教育。
(3)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4)施工单位应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5)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上下立体交叉作业确有需要时,中间须设隔离设施。
(6)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与栏杆攀登。
(7)在风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0.8m/s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候条件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8)应设置联系信号和通讯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9)高处作业时,工程项目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10)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不穿带钉易滑鞋,并要认真做到“十不准”:
一不准违章作业;
二不准工作前和工作时间内喝酒;
三不准在不安全的位置上休息;
四不准随意往下面扔东西;
五严重睡眠不足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六不准打赌斗气;
七不准乱动机械、消防及危险用品用具;
八不准违反规定要求使用安全用品、用具;
九不准在高处作业区域追逐打闹;
十不准随意拆卸、损坏安全用品、用具及设施。
4.高处作业应注意:
(1)安全网必须随着建筑物升高而提高,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超过3m。
安全网搭设外侧比内侧高0.5m,长面拉直拴牢在固定的架子或固定环上。
(2)在带电体附近进行高处作业时,距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为2m内。
(3)从事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高处作业的下方,应设置警戒线或隔离防护棚等安全措施,严禁其他人员通行或作业。
(4)高处作业时,应对下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清理和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并配备消防器材和专人监视。
(5)高处作业人员上下使用电梯、吊栏、升降机等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配备齐全,灵敏可靠。
(6)霜雪季节高处作业,必须及时清除各走道、平台、脚手板、工作面等处霜、雪、冰并采取防滑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7)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应随用随吊,用后及时清理,在脚手架或其它物架上,临时堆放物品严禁超过允许负荷。
(8)上下脚手架、攀登高层构筑物,应走斜马道或梯子,不得沿绳、立杆或栏杆攀爬。
(9)高处作业时,不得坐在平台、孔洞、井口边缘,不得骑坐在脚手架栏杆、躺在脚手板上或安全网内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的探头板上工作和凭借栏杆起吊物件。
(10)特殊高处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并有与地面联系信号或可靠的通讯装置。
(11)在石棉瓦、木板条等轻型或简易结构上施工及进行修补、拆装作业时,必须拴安全带和采取可靠的防止滑倒、踩空或因材料折断而坠落的防护措施。
(12)进行三级、特级、悬空高处作业时,必须事先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前,应向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5.现场应急措施:
(1)事故和紧急事件发生后,现场第一目击者应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应急响应领导小组的任一成员,或项目部办公室(或项目部任一管理部门),或现场负责人。
(2)现场作业人员迅速将伤员脱离危险场地,移至安全地带。
抢救的重点放在颅脑损伤、胸部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3)施救人员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按照救护措施进行现场急救。
(4)立即拨打120向当地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医院在附近的直接送往医院),应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本部门的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6.注意事项
(1)事故发生时应组织人员进行全力抢救,视情况拨打120急救电话和马上通知有关负责人。
(2)重伤员运送应用担架,腹部创伤及背柱损伤者,应用卧位运送;
胸部伤者一般取半卧位,颅脑损伤者一般取仰卧偏头或侧卧位,以免呕吐误吸。
(3)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便于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4)重大事故应向相邻施工单位进行求助。
(5)在应急响应领导小组成员未到事故现场之前,事故单位现场负责人即为现场救援最高负责人。
(二)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
物体打击伤害是建筑行业常见事故中五大伤害的其中一种,特别在施工周期短,劳动力、施工机具、物料投入较多,交叉作业时常有出现。
这就要求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对机械运行、物料传接、工具的存放过程中,都必须确保安全,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事故发生。
1.常见物体打击事故主要有:
(1)在高空作业中,由于工具零件、砖瓦、木块等物从高处掉落伤人;
(2)人为乱扔废物、杂物伤人;
(3)起重吊装、拆装、拆模时,物料掉落伤人;
(4)设备带“病”运行,设备中物体飞出伤人;
(5)设备运转中,违章操作,用铁棍捅卡料,铁棍飞弹出伤人;
(6)压力容器爆炸的飞出物伤人;
(7)放炮作业中乱石伤人等。
2.预防物体打击事故的措施
(1)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
在高处作业的人员,衣着要灵便,不准穿高跟鞋、拖鞋;
不得攀爬脚手架或乘运料井架吊篮上下。
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出入和上落,不得在非规定通道位置行走。
(2)凡4米以上的在施工程,首层要设1道的安全网,每隔4m再支一道固定安全网;
同时在施工层处必须设一道安全网。
若采取立网防护,立网应高出建筑物(作业面)1米以上。
在同一垂直方向上同时进行多层交叉作业时,必须设有隔离防护棚。
(3)各种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每层要设护身栏和挡脚板(高度在18㎝以上)以防物料从平台缝隙或栏杆底部漏下。
(4)施工层脚手板必须铺严,架子上不准留单跳板、探头板。
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距离得大于20厘米。
各种脚手架使用前应经过安全技术部门的验收。
(5)安全通道(施工洞口)上方应搭设双层防护棚,防护棚的长度不少于3米,同时设有安全警告标志和夜间警示红灯。
防护棚使用的材料要能防止高空坠落物穿透。
(6)施工现场的一切孔、洞,必须设置围栏、盖板、架网等防护措施。
(7)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任何人都不准从高处向人抛掷物料,吊装运输零散物料时,要用吊笼或吊斗。
同时也应消除各种物品被无意碰落或被风吹落的可能因素。
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放在临边及孔、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
(8)高空安装起重设备或垂直运输机具,要注意零部件落下伤人。
(9)吊运一切物料都必须由持有司索工上岗证人员进行指挥,散料应用吊篮装置好后才能起吊。
(10)拆除或拆卸作业要在设置警戒区域、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11)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和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12)无正式起重指挥人员,不得进行吊装作业。
3.现场应急措施:
(1)事故和紧急事件发生后,现场第一目击者应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应急响应领导小组的任一成员,或项目部办公室(或项目部任一管理部门),或现场负责人。
(2)现场施救人员迅速将打击物进行清除,将伤员脱离危险场地,移至安全地带。
(3)当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抢救的重点放在颅脑损伤、胸部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施救人员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按照救护措施进行现场急救。
4.注意事项
(1)事故发生时应组织人员进行全力抢救,视情况拨打120急救电话和马上通知有关负责人。
(2)要注意观察打击物对伤者的覆盖程度。
在清除打击物时一定要小心,防止对伤者的二次打击;
若打击物嵌入伤者的肌体,只要不影响现场救护,千万不要轻易清除,要与医疗部门进行沟通处置,否则会引起严重的伤害。
(3)重伤员运送应用担架,腹部创伤及背柱损伤者,应用卧位运送;
运送重伤员,特别是打击物没有清除时,一定要有医护人员陪送。
(3)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便于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4)如与重大事故应向相邻施工单位进行求助。
(三)施工机械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应急预案
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很普遍,在使用机械设备的场所几乎都能遇到。
一旦发生事故,轻则损伤皮肉,重则伤筋动骨,断肢致残,甚至危及生命。
机械伤害的形式主要有:
咬入、挤压、碰撞或撞击、夹断、剪切、割伤或擦伤、卡住或缠住。
当发现有人被机械伤害的情况时,虽及时紧急停车,但因设备惯性作用,仍可将受害造成致使性伤害,及至身亡。
1.形成机械伤害的事故其主要原因有:
(1)检修、检查机械忽视安全措施。
如人进入设备检修、检查作业,不切断电源,未挂不准合闸警示牌,未设专人监护等措施而造成严重后果。
也有的因当时受定时电源开关作用或发生临时停电等因素误判而造成事故。
也有的虽然对设备断电,但因未等至设备惯性运转彻底停住就下手工作,同样造成严重后果。
(2)缺乏安全装置。
如有的机械传动带、齿机、接近地面的联轴节、投料口绞笼井等部位缺护栏及盖板,无警示牌,人一疏忽误接触这些部位,就会造成事故。
(3)电源开关布局不合理,一种是有了紧急情况不立即停车;
另一种是好几台机械开关设在一起,极易造成误开机械引发严重后果。
(4)自制或任意改造机械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
(5)在机械运行中进行清理、卡料、上皮带蜡等作业。
(6)任意进入机械运行危险作业区(采样、干活、借道、拣物等)。
(7)不具操作机械素质的人员上岗或其他人员乱动机械。
机械伤害人体最多的部位是手。
因为手在劳动中与机械接触最为频繁。
2.机械设备主要传动系统的安全要求:
(1)皮带轮:
安装皮带轮要注意松紧程度,装得太紧,致使皮带拉断,装得太松会影响机器正常转动。
对于皮带传动的防护有两种方法:
一是用防护罩将皮带安全遮盖,二是便条栅档防护,使皮带在转动中避免人体与皮带轮的危险部位接触。
(2)齿轮:
在齿轮传动中最危险处是齿轮啮合部位,以及齿轮的轮辐间的空隙处,为了避免齿轮传动所发生的危险必须装有防护罩,并要将齿轮全部遮盖封闭。
(3)链传动:
链传动的危险部位是在链条进入链轮之处,在距离地面2m以内并露在机座以外的链条传动系统,均应装设防护罩。
如链条传动装置在走道或工作地面上是空的,其下面必须有防护档板设备。
(4)轴:
所在凸出于轴面或是不平滑的附体,如:
键、固定螺钉等,露头固定螺钉尤其有害,在生产中,有可能将人的衣服卷住,而发生伤害,因此,必须安装防护轴套。
对于转动轴在离开地面高度2m以内,除置于机器内部外,其余露出部分必须全部加以遮盖,防护。
(5)联轴器:
转动轴的联轴器所发生的危险基本与轴相类似,但其严重程序比轴更大,因表面光洁度比轴差。
安全的联轴器必须无凸出的不平整部分,螺栓头及螺母均应埋头在联轴器内,或者设计时将联轴器外径边缘大于螺栓紧固尺寸。
总之联轴器在转动中,有可能发生危险的部位,都必须有档板罩盖等防护措施。
机械设备传动系统,归纳起来就是一个“轮”,一根“轴”,轮和轴的安全装置必须要符合标准,达到安全可靠的目的。
3.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防范措施
操作各种机械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能掌握该设备性能的基础知识,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上岗作业中,必须精心操作,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禁无证人员开动机械设备。
(1)机械设备应根据有关的安全要求,装设合理、可靠,不影响操作的安全装置。
(2)机械设备的零、部件的强度、刚度应符合安全要求,安装应牢固。
(3)供电的导线必须正确安装,不得有任何破损和漏电的地方。
(4)电机绝缘应良好,其接线板应有盖板保护。
(5)开关,按钮等应完好无损,其带电部分不等裸露在外。
(6)局部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禁止使用110伏或220伏的电压。
(7)重要的手柄应有可靠的定位及锁紧装置。
同轴手柄应有明显的长短差别。
(8)手轮在机动时应能与转轴脱开。
(9)脚踏开关应有防护罩或藏入机身的凹入部分内。
(10)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机械加工严禁戴手套进行作业。
(11)操作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先空车运转,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