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工程总体设计方案的基本要求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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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到在时间和投资方面的约束,使得所实施的方案不但在技术上可行,而且在时间和投资方面也符合实际情况。

(3)开放性和适应性

示范工程涉及面广、变化因素多。

因此,在系统开放性和适应性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系统的框架结构应当具有开放性,以便于系统升级和模块更新。

系统应当是易于构造的,以适应不同对象和结构。

(4)可推广性

示范工程的目标不仅在于通过项目实施建立的各种系统,更重要的是要归纳出应用模式和可重用的系统。

对于其它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基本应用本示范工程的成果。

为此,在总体设计时要完整地描述示范工程的成果、具体的实施方法和所采用的相关技术。

5.网络基础建设

5.1网络总体结构

示范工程总体结构由内部网和基于因特网的广域网所组成,如下图所示。

城市规划行业管理信息化示范工程总体结构图

5.2网络系统

网络系统应先进合理,布线系统到位,内、外网分隔合理、安全可靠。

做到资源共享,便于管理。

系统硬件应优先选择先进、适用、成熟的产品和技术。

避免短期内因技术陈旧造成整个系统性能不高而过早淘汰。

硬件产品应具有兼容性与可扩充性,便于系统产品更新与维护。

逐步提升内部局域网性能。

目前局域网主干带宽应达到1000Mbps,客户端带宽10~100Mbps自适应,为应用系统提供坚实的基础。

逐步提升广域网性能。

若政府办公业务分布在较大区域时,根据需要,配置远程通信设备,提高通信能力。

一般情况,可以采用基于因特网丰富资源实现低成本的广域网方案。

如采用VPN技术,用于远程访问和低速网间互连,但出口带宽一定要满足应用需求;

可采用租用数据专线(如DDN、帧中继、xDSL等),实现专用广域网方案。

逐步建立和提升网管系统,配备适量的网络管理工具,实现对内部局域网与广域网、服务器系统、数据库系统的监控和管理。

5.3数据中心建设

数据中心的建设包括机房、计算机硬件、网络通信设备及布线系统等。

应配置能满足现阶段需求的设备,制定逐年添置和更新相关硬件设备等的实施计划。

5.4系统软件

 系统软件包括:

计算机及网络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等。

对系统软件的基本要求如下:

(1)系统软件应具有很高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系统软件应操作方便,采用中文图形界面,采用多媒体技术;

(3)系统软件应支持硬件产品的更新;

(4)系统软件应具有可扩充性。

5.5系统安全

保障网络和信息的基本安全,建立一个完整的集防入侵、防病毒、传输加密、认证和访问控制于一体的安全体系。

提出系统的总体安全策略和对系统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核查性等方面具体的安全策略。

制定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程序与制度,主要内容为:

(1)物理安全管理

(2)设备、软件、介质管理

(3)审计管理

(4)人员管理

(5)运行过程管理

(6)备份和恢复管理

(7)系统应急管理

(8)系统自我改进机制管理

6.信息标准化建设

应遵照国务院提出的“统筹规划,国家主导,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进行信息标准化建设。

信息标准化建设是一项难度高、且需综合协调的系统工程。

某种意义上说,信息标准化建设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信息有序,克服信息管理混乱,可以充分地利用各种信息。

本示范工程应执行以下标准:

(1)元数据标准

(2)数据分类与编码标准

(3)数据交换标准

(4)数据质量标准

(5)相关的法规与标准规范

6.1元数据标准

信息化工作中要重视数据结构体系的建设,建立元数据标准。

元数据为各种形态的数字化信息单元和资源集合提供规范、普遍的描述方法和检索工具,提供了一种用来表征数字化信息基本特征的框架体系和方法。

确保这些数字化信息资源能够被计算机及其网络系统自动辨析、分解、提取和分类归纳。

6.2数据分类与编码标准

数据分类与统一编码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计算机的存贮、编程、检索应用和数据挖掘等需要。

数据分类体系与统一编码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信息系统数据的组织、数据的联接、传输和共享。

因此它是系统设计和建立数据库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5.3数据交换标准

规范数据格式,建立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

政府机关内部、上下级以及政府与企事业单位之间采用规定的数据交换标准,达到数据共享的目的。

6.4数据质量控制标准

建立数据质量控制标准和数据质量评价标准。

数据质量控制是一种通过一系列规范程序步骤对数据进行监控、测量和改善数据综合特征来优化数据价值的过程。

数据质量是通过收集、数据识别/匹配、数据标准化、数据清理和数据合成来实现的。

网络系统自动辨析、分解、提取和分类归纳。

6.5相关的法规与标准规范

示范工程的建设应满足现有相关的国家和行业的法规与标准规范,主要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3)《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管理规定》

(4)《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100-2004,J298-2004

(5)《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GB/T17798

(6)《1:

5001:

10001:

2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GB14804-93

(7)《1:

2000地形图图示》GB/T7929

(8)《城市地理要素—城市道路、道路交叉口、街坊、市政工程管线编码结构规则》GB/T14395-1993

(9)《数字测绘产品质量要求—第一部分:

数字线划地形图、数字高程模型

质量要求》GB/T17941

(10)《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GB13923

(1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90

(12)《地理信息—元数据》ISO19115

(13)《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数据文件命名规则》CH/T1005

(14)《城市测量规范》CJJ8

(15)《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

(16)《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库建设规范》(正在制定中)

(17)其它相关标准规范与规定

7.数据库建设

数据库建设是一项长期、重要和基础性的工作。

数据库建设应制度化,逐步形成共享的信息资源库。

在统一标准的前提下,重点建设如下数据库:

(1)办公业务与公众服务类数据库

(2)规划管理类数据库

(3)与规划相关的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类数据库

7.1办公业务与公众服务类数据库

办公业务与公众服务类数据库包括:

(1)政策法规、行业新闻动态、公文、计划、财务、人事、会议等;

(2)政务公开:

领导班子、基本职能、职能部门及职能、直属单位、办事程序等;

(3)公众服务:

规划管理、综合统计、对外交流与经济、科技教育、公用事业、质量管理等服务信息。

7.2规划管理类数据库

规划管理类数据库包括:

(1)项目报建管理数据;

(2)基于“一书两证”的规划管理数据。

包括报建管理、审批管理、发证管理、稽查管理、档案管理和查询统计等系统流程所产生的数据,以及相关图形图像数据;

(3)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发布系统所需数据;

(4)城市规划辅助决策支持所需的数据;

(5)规划监管与规划决策支持数据;

(6)城市规划成果及城市社会经济历史文化综合信息数据等。

7.3与规划相关的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类数据库

与规划相关的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类数据库应包括以下内容:

(1)控制点数据;

(2)数字线划图数据;

(3)数字高程模型数据;

(4)数字正射形象图数据;

(5)数字栅格图数据;

(6)城市三维模型数据;

(7)综合管线数据;

(8)与规划相关的其它相关数据。

如有关行政区划、地名、门牌、规划道路、建设和用地放验线、其他人工地下空间设施以及具有强制性规定的用地控制线等方面的数据等。

8.建立应用系统

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示范工程主要建设以下四类应用系统:

(1)行政办公管理系统

(2)信息服务系统

(3)城市规划管理综合应用系统

(4)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8.1行政办公管理系统

行政办公管理系统的基本功能如下:

(1)收发文管理。

收文登记、办理、查询、批阅流转、加密、归档,更新、共享等;

发文拟稿、核稿、会签、签发、批阅流转、加密、归档等管理工作,实现文档共享。

(2)印章管理。

主要实现对行政印章使用情况登记管理。

内容包括:

使用时间、使用人员、类别、文号或证号、批准人、说明等。

(3)督查、督办管理。

对重要事项、决议与项目等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摧办与限时完成等方面的管理。

(4)签报管理。

管理各类报告、签批工作流程,在传递、批阅的过程中,对报告进行保护、加密签批、安全传送等工作。

(5)档案管理。

文件按档案要求进行组卷分类管理。

对案卷中的文件,可以进行封卷、拆卷、著录标引、案卷检索、借阅及归还等工作。

(6)政策法规管理。

包括:

政策法规知识库及应用、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规划管理工作行政法规查询应用。

(7)资源管理。

对内部各种资源(如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器材、车辆等)进行统一管理和调度。

(8)会议管理。

会议室申请,会议通知;

会议计划,会议文件的查询和管理。

(9)人事信息管理。

内部人员情况登记,可以随时查询、统计内部人员的各种信息。

(10)日程安排。

个人时间安排和管理,群组日历,查询有关人员的时间安排。

(11)活动计划、记录。

个人、组织活动安排、记录与查询。

如,接待计划、事务洽谈、电话记录、值班安排、大事记等。

(12)电子邮件。

阅读来函,收、转、发函,删除、查阅、整理和保存函件等。

(13)电子讨论板。

热点讨论,意见、经验交流,电子公文板等。

(14)电子公告板。

发布新闻、各类公共信息和通知等。

(15)综合查询。

通过综合查询系统,可以及时、准确地了解有关信息。

行政办公管理系统应在开发上述基本功能的同时,注重下列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1)支持政府组织结构的调整;

(2)支持工作人员工作岗位的流动与业务过程的多层面交互性;

(3)系统的安全与保密;

(4)支持二次开发;

(5)政府办公业务集成;

(6)支持项目管理、管理决策;

(7)支持同步(或并发)与异步协同功能等。

8.2信息服务系统

信息服务系统包括政府门户网站和信息管理等内容,主要功能如下:

(1)政务公开。

介绍各种政策法规,公开办事程序,提供监督手段。

(2)网上办公。

审批业务咨询、网上项目申报、网上项目信息查询(如审批状态查询)、监督投诉。

(3)对外宣传。

宣传城市规划行业发展情况,发布政府及各部门政务工作信息,网上地图信息应用服务、城市规划成就宣传。

(4)咨询服务。

为公众与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沟通政府与公众、企业的联系,提供丰富的便民信息服务。

(5)信息管理,包括公告管理、新闻动态、制度规范、常用信息、公共通讯录;

电子邮件发送、接收;

个人信息管理,如:

待办事宜、日程安排、个人通讯录、个人文档等。

8.3城市规划管理综合应用系统

以GIS或WebGIS为支撑平台的城市规划管理综合应用系统,系统基本功能如下:

(1)项目报建系统:

该系统应基于规划图文系统,与行政办公管理系统相结合,相关办案人员可在工作流程中很方便地调审相应的设计图形文件,收件信息登记、收件文档管理(文件记录、附件管理、收件手续等)、收件转发业务等。

(2)项目审批系统:

规划管理系统是建立在GIS基础上的以“一书两证”为核心的信息管理系统。

主要包括“图文表管”一体化的包括报建管理、审批管理、发证管理、稽查管理、档案管理和查询统计等管理功能,以及图库管理、属性信息管理、图形绘制、标注功能、出图管理与图形管理等。

办理过程流转、办件跟踪监控、方案审查(指标计算、指标控制、景观分析等)、规划成果专题管理、项目批后管理、违法建设监察管理等。

(3)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发布系统。

该系统基于基础空间地理信息系统,与行政办公管理系统相结合,发布管理和规划方案相关的信息。

(4)城市规划管理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包括规划评估、虚拟城市等),该系统通过简捷直观的图表与专业的数据分析,缓冲区分析、叠加分析、网络分析或路径分析。

为城市规划作出准确、讯速、科学的决策,从而提升规划建设整体的科学管理水平。

(5)规划监管系统:

按照建设部的统一标准和规范,实现城市规划管理系统与全国城市规划监管系统的数据和功能共享,方便全国城市规划宏观监督与管理。

(6)档案管理。

报建档案管理、竣工档案管理。

8.4与规划相关的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建设以GIS或WebGIS为支撑平台,融合RS∕GPS技术的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该系统基本要求如下:

(1)应采用统一的与国家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相联系的空间参考系统;

(2)应建立物理上或逻辑上无缝的城市基础地理信息;

(3)宜包括数据加工、元数据管理、基础数据管理与应用、数据分发服务等子系统,并保证子系统间的协同工作和数据一致性;

(4)系统能长期不间断稳定运行,并不随硬件软件的维护和升级而影响安全;

(5)系统应具备有效的备份制度,并采用双备份,由条件的城市宜采用异地存储;

(6)宜具备系统动态数据更新机制。

建立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参考CJJ100-2004,P43),主要内容为:

(1)数据监理与查错;

(2)空间数据输入与编辑;

(3)图库管理;

(4)空间(基础)数据管理与应用(包括数据查询、统计、地图操作);

(5)地图元数据管理等。

9.建立信息管理制度

建立信息化工作机构,明确机构职能和机构负责人。

为了强化信息系统的管理与规范网上作业行为,制定信息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或暂行规定。

使信息化建设和运作有章可循,规范发展。

特别应重视维护系统的管理,做到数据的动态采集与更新等。

10.示范工程规划方案的评分说明

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示范工程规划方案评分指标体系由方案水平、网络基础建设、标准化与应用系统和数据库四项组成,每项总分为100。

方案水平的权值为0.2,网络基础建设的权值为0.1,数据库项的权值为0.2,应用系统的权值为0.5。

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示范工程规划方案最终得分满分为100,实际得分为以下四项之和:

(1)(方案水平项的得分)×

0.2

(2)(网络基础建设项的得分)×

0.1

(3)(标准化与应用系统项的得分)×

0.5

(4)(数据库项的得分)×

对申报的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示范工程规划方案总体评价:

实际得分≥85、申报的示范工程规划方案总体评价为优;

实际得分<85、且≥70,申报的示范工程规划方案总体评价为良;

实际得分<70、且≥60,申报的示范工程规划方案总体评价为中;

实际得分<60,申报的示范工程规划方案总体评价为差。

附件.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示范工程评分指标体系

评定项目

分项

内容

分值

网络基础建设

(100)

网络总体方案

(15)

网络系统总体方案先进合理,布线系统到位,内、外网分隔合理、安全可靠

13-15

11-12

9-10

0-8

数据中心建设

数据中心机房、设备数量与性能满足现阶段信息技术应用的需求

系统软件

(10)

系统软件应具有高可靠性和安全性,系统软件应操作方便,人机环境要适应不同层次人员的素质。

系统软件应支持硬件产品的更新。

系统软件应具有可扩充性。

7-8

6-7

0-5

系统安全

信息化安全措施,如信息备份、防非法侵入、防病毒、信息安全制度与安全意识培养等方面采用的技术与措施

人均计算机拥有量

(10)

管理人员微机人均≥1台为优,人均≥0.8、且<1台为良,人均≥0.6、且<0.8台为中,人均<0.6台为差

网络性能水平

局域网主干带宽应达到1000Mbps,客户端带宽10~100Mbps自适应;

政府网络的出口带宽设计值为100Mbps,实际应用能满足目前业务

计算机联网率

(15)

机关内部联网率:

100%为优,90-99%为良,75-89%为中,75%以下为差

与相关部门及建筑

企业信息交换方式

以网站,专线联网交换方式佔总业务量的90%以上为优,75-90%为良,

60-75%为中,60%以下为差

附件:

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示范工程评分指标体系

(1)

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示范工程评分指标体系

(2)

标准化与应用系统

标准化建设

(20)

贯彻元数据标准、数据分类与编码标准、数据交换标准、数据质量控制标准的方案及一致性测试

17-20

14-16

12-13

0-11

贯彻相关的法规与标准规范的措施

行政办公

管理系统

核心业务流程

主要业务流程的覆盖面及质量水平

应用面与数据整合

应用覆盖率及数据整合水平

事务处理级使用率

例行性的日常办公事务工作,包括文字处理、电子排版、电子表格处理,文件收发登录、电子文档管理、办公日程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统计、报表处理、个人数据库等。

辅助决策信息化水平

是否有数据分析处理系统,方案优选系统、专家系统等

系统运行管理与维护

系统运行安全管理

信息服务

子系统

建立政府门户网站,服务对象覆盖的范围广,应具有政府机构目录公众投诉受理电子公告系统等功能,可提供的服务内容多,信息发布与更新及时,具有信息管理等功能

城市规划管理综合应用系统

根据示范工程所在城市的具体情况,建立城市规划管理综合应用系统,包括规划图文系统、规划方案电子报批系统、基础空间地理信息发布系统、城市规划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包括规划评估、虚拟城市等)、规划监管系统等

与规划相关的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20)

建设以GIS或WebGIS为支撑平台,融合RS∕GPS技术的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该系统基本要求应遵循本导则《8.5与规划相关的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中

(1)-(6)条

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示范工程评分指标体系(3)

数据库

基本要求

数据库规划、管理与更新

数据库标准(统一标准、统一编码等)

办公业务类

政策法规、行业动态、公文、工作计划等

规划管理类

(30)

电子报批管理数据;

基于“一书两证”的规划管理数据;

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发布系统所需数据;

城市规划辅助决策支持所需的数据;

规划监管与规划决策支持数据;

城市规划成果及城市社会经济历史文化综合信息数据等

26-30

21-25

18-20

0-17

与规划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类

与规划相关的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类数据库应包括:

控制点数据;

数字线划图数据;

数字高程模型数据;

数字正射形象图数据;

数字栅格图数据;

城市三维模型数据;

综合管线数据;

与规划相关的其它相关数据等。

公众服务类

政务公开

领导班子、基本职能、职能部门及职能、直属单位、办事程序等信息

政策法规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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