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农易贷福农卡业务操作流程Word下载.docx
《金农易贷福农卡业务操作流程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金农易贷福农卡业务操作流程Word下载.docx(2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负责“金农易贷·
福农卡”贷款的授信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
审批、调查
业务管理部/用信审查岗
福农卡”贷款的用信审查,签署审查意见。
调查、审批
业务管理部/用信审批岗
福农卡”贷款的用信审批,下发批复意见书。
个人银行部/客户经理岗
1)受理“金农易贷·
福农卡”贷款业务申请,搜集并审核申请人的相关材料;
2)负责贷前尽职调查,提交调查报告;
3)负责“金农易贷·
福农卡”贷款业务合同的面签;
4)负责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负责对信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6)负责“金农易贷·
福农卡”贷款贷后日常管理工作,并形成贷后检查报告;
7)负责“金农易贷·
福农卡”贷款资产风险分类的初分。
审查、审批
信贷会计岗
负责审核发放条件,出具放款通知书。
调查、审查、审批
综合柜员岗
负责出账、结算。
5原则与基本规定
原则
1)“金农易贷·
福农卡”贷款采取“一次授信、自助办理、随用随贷、循环使用”的基本原则。
2)“金农易贷·
福农卡”适用对象为本行服务辖区内一般农户、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主等城乡居民。
基本规定
5.2.1“金农易贷·
福农卡”申请条件
1)一般农户和城乡居民应具备条件
a)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的自然人;
b)具有当地城镇(乡)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c)办妥“金农易贷·
福农卡”申领手续、开通电子银行产品相关业务且熟练掌握电子银行操作;
d)承诺自主支付方式的贷款资金严格履行约定的用途;
e)自愿接受本行的信贷管理和结算监督,能够将经营收入款项归集至在本行开立的“金农易贷·
福农卡”账户内,能够定期或不定期向本行提供生产、经营情况证明;
f)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主应具备条件
a)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经营者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
b)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原则上连续正常经营时间在1年以上;
c)原则上经营场所和经营者户口所在地须在本行服务区域内;
d)办妥“金农易贷·
e)承诺自主支付方式的贷款资金严格履行约定的用途;
f)自愿接受本行的信贷管理和结算监督,能够将经营收入款项归集至在本行开立的“金农易贷·
g)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5.2.2贷款方式
福农卡”贷款业务其贷款方式包含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
5.2.3客户申请“金农易贷·
福农卡”贷款时,应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护照、居住证件、军官证等)、户口簿、婚姻证明(若未婚则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营业执照及纳税税单、银行对账单、财务报表等;
3)收入证明和其他财产证明;
4)担保人需要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担保人为个人的提供:
担保人身份证或抵(质)押人/共有人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抵(质)押物权证;
②担保人为公司的提供:
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企业章程、验资报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资信证明书、贷款卡、近期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5)须填写《金农易贷·
福农卡授信申请表》(附件一);
6)借款人在本行开立“金农易贷·
福农卡”个人结算账户;
7)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5.2.4“金农易贷·
福农卡”贷款的政策规定
1)办卡及用卡规定
a)“金农易贷·
福农卡”凭证管理、开卡、销卡、挂失等业务管理依据《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金农借记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和《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金农借记卡章程(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b)“金农易贷·
福农卡”仅为个人无折卡,且不可办理附属卡,客户申请增加“金农易贷·
福农卡”贷款功能,须取得法人行社的授信业务;
c)“金农易贷·
福农卡”贷款是法人行社根据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管理规定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审核、评级和授信的过程,客户取得授信后,可通过营业网点柜面或自助渠道(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ATM机、自助终端等)(下同)直接办理个人贷款业务;
d)借款人需与贷款行社签约相关电子渠道服务协议和约定办理自助贷款的相关电子渠道后,方可开通电子渠道自助贷款业务。
自助渠道类办理个人贷款单笔借款金额最低为5000元,超过的部分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e)借款人只允许在一家法人行社发行的一张“金农易贷·
福农卡”实现有效小额贷款功能,且只能生效一条“金农易贷·
福农卡”授信记录。
2)贷款用途规定
a)商业、服务业、加工业、手工业等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主周转资金需要;
b)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临时流动资金需要;
c)居民个人日常消费需要;
d)其他周转资金需要。
5.2.5“金农易贷·
福农卡”贷款金额、利率及期限
1)贷款金额
a)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的授信总额最高为50万元(含);
b)贷款资金用于非生产经营的授信总额最高为30万元(含)。
2)利率规定
a)“金农易贷·
福农卡”贷款执行浮动利率时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应期限贷款基准利率适当上浮,浮动标准按《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贷款利率定价指导意见》(皖农信联发〔2006〕270号)有关规定执行;
b)“金农易贷·
福农卡”贷款遇到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时,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支持固定计息或跨年浮动计息。
3)贷款期限
a)授信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1年;
b)单笔贷款期限原则上为1年,其中自助渠道类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5.2.6还款方式
福农卡”贷款支持等额本金、等额本息、按月结息、按季结息、利随本清等灵活的还款方式,通过自助渠道放款的只支持利随本清还款方式;
2)采取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借款人,本行按每期还款日的次日算起,设定20天内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免收罚息。
6流程描述与控制要求
阶段
流程描述与控制要求
风险提示
受理申请
环节名称:
申请
操作部门/岗位:
客户/客户
职责:
提出“金农易贷福农卡”授信申请。
操作规范:
申请人向本行提出授信申请,并提交“金农易贷福农卡”贷款授信申请表(附件1)等相关资料。
负责受理“金农易贷福农卡”贷款授信申请。
收到“金农易贷福农卡”贷款授信申请后,对客户主体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进入贷前调查阶段,不符合条件的,向客户做好解释说明。
风险描述:
受理“金农易贷福农卡”贷款不合规、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不合法、无充足还款来源、借款人有重大不良行为记录等不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
“金农易贷福农卡”申请人资料不齐全,基本信息不真实,导致不符合条件客户的申请得以受理,套取银行贷款。
风险等级:
高风险
控制措施:
严格按照规定对申请借款的条件进行审核,对不具备借款主体资格、提供虚假资料、生产经营和借款用途不合法、不具备还款能力、具有不良信用记录等不符合借款条件的,不得受理。
控制部门/岗位:
调查
负责“金农易贷福农卡”贷款授信尽职调查。
客户经理应对申请“金农易贷福农卡”贷款客户必须履行双人实地尽职调查制度,对客户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核实,着重调查客户资产负债、借款用途、还款能力、经营前景、收入预测等情况,撰写调查报告,明确调查意见。
1)制定调查计划并确定调查内容;
2)做好相应准备,与客户沟通;
3)约谈相关人员;
4)实地调查申请人、关联人及担保情况;
5)现场和非现场核实相关资料或情况;
6)撰写调查报告,并连同其他资料提交给审查岗。
7)调查未通过的,向客户做好解释说明。
8)需要调查的其他内容参见《贷前调查操作流程》。
调查不尽职,调查人员未双人实地调查抵押物情况;
未核实借款申请人信用及经济状况;
未调查借款人家庭成员信用;
调查报告未揭示重要风险;
未执行回避制度,调查报告失真。
严格执行双人实地调查,到相关部门核实借款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与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面谈;
了解贷款需求的真实性;
个人征信状况。
授信审查、审批
授信审查
负责易贷卡贷款的授信审查,提出独立审查意见。
1)授信审查过程中应特别关注贷款授信审查的事项,严格按照要求把握好审查的重点内容,保证审查的有效性和审查结果的合理性;
2)在授信审查过程中应把握和关注以下内容:
信贷资料完整性及调查工作与申报流程的合规性;
借款人主体资格及基本情况;
信贷业务政策符合性审查;
财务因素审查;
非财务因素审查;
担保审查;
3)评估和揭示信贷风险,提出审查结论;
4)出具审查报告,连同信贷资料一并提交授信审批部审批岗。
5)审查未通过的,连同信贷资料退回客户经理岗;
6)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参见《授信操作流程》。
未严格执行审查制度,调查与审查为同一人员完成;
审查人员按照他人授意进行审查或隐瞒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与客户串通,未严格执行审查制度;
风险评估未能充分反映真实风险;
审查通过不具有主体资格、基本要素不全、不符合信贷政策、监管要求以及信贷风险突出的信贷业务,导致信贷风险及监管风险。
1)严格落实审贷分离,单独设立授信审查岗,形成有效岗位制约;
2)授信审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查内容和不同信贷业务审查的具体要求进行审查,明确突出审查意见和风险防控措施,对审查内容真实性、合法合规性负责;
3)对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疑点必须进行核实,予以确认并做出详细说明。
授信审批
负责对“金农易贷福农卡”贷款业务的授信审批。
根据审批权限实行分级审批,从贷款的合规性、安全性和可行性等方面作出审批,提出明确的审批意见,包括:
金额、期限、贷款方式、用途、利率、偿还方式、担保条件等。
审批未通过的,连同信贷资料退回审查岗,再由审查岗退回客户经理岗。
具体操作可参见《授信操作流程》。
未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和程序,审批通过不符合监管规定及本行相关制度的“金农易贷福农卡”业务;
超权审批,未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和程序,审批通过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监管规定及本行相关制度的“金农易贷福农卡”业务。
中等风险
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政策、省联社及本行信贷制度进行审批,执行回避制度,严禁超权审批。
审议
负责对规定权限“金农易贷福农卡”贷款业务的审议。
1)严格按照授信审批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审议,具体操作参见《授信审批委员会议事规则》;
2)对审议通过的“金农易贷福农卡”贷款业务,连同授信审批委员会会议记录等报行长/联社主任行使一票否决权。
未严格执行审议制度,委员会人员构成不符合规定;
参会委员未达到规定人数;
审议通过不符合贷款条件、信贷政策或明显化整为零的贷款;
委员会成员审议意见不明确,未严格执行审议制度,委员会人员构成不符合规定;
参会委员审议记录未留存,致使责任不清;
委员会成员受到指使或暗示,不能独立行使表决权,导致信贷风险加大。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议贷款,严禁逆程序、缺程序或简化程序审议贷款;
坚持集体审议原则,参会委员必须签署明确的意见和理由;
委员会成员结构、数量应符合风险管控要求;
委员会委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禁接受他人暗示或授意审议贷款;
加强检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授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员
一票否决
经营管理层/主任
负责行使一票否决权。
对授信审批委员会审议通过的“金农易贷福农卡”贷款业务行使一票否决权。
否决后原则上退回授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再逐级向下反馈。
下发审批意见书
负责制作并下发“金农易贷福农卡”贷款授信审批意见书。
对于“金农易贷福农卡”贷款业务,制作并下发授信审批意见书。
签订额度借款合同
负责额度借款合同的面签。
1)客户经理应使用本行统一的《“金农易贷福农卡”个人额度借款(担保)合同》及相关文本,在合同中落实的审批文件所规定限制性条件准确、完备,格式合同文本的补充条款合规,主从合同及凭证等附件齐全且相互衔接,合同的填写符合规范要求,一式多份合同的形式内容一致。
2)借款合同应使用钢笔书写或打印,内容填制完整,不得涂改;
客户经理必须当场监督借款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在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电子银行渠道办理的贷款除外)上签字、盖章或盖指模,核对预留印鉴,确保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
3)合同内容详细:
a)按照合同文本要求明确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诚信承诺和贷款资金的用途、支付对象、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等;
明确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怠于履行合同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b)借款人以汽车或现房抵押的,必须将汽车或现房用于贷款抵押;
借款人采取质押方式担保的,按规定办理质押手续。
合同主体不真实,合同签订的当事人非实际借款人和担保人;
各类申请书、合同、通知书、清单、协议等使用不规范,或内容填写不齐全、不准确或签字不真实;
合同文本使用错误;
非格式化文本未经法律部门审查、存在歧义和瑕疵;
合同文本签字、签章不合法;
主从合同之间无法律关系;
合同当事人未在规定的营业场所当面签署,导致合同瑕疵和无效,造成债务不落实,引起纠纷。
执行合同面签,认真核实签约人的身份及授权书,确保签订合同真实、有效;
加强审查审核,加强合同的交叉复核。
用信审查、审批
用信审查
用信资料的审查。
审查以下内容:
用信业务的合规性,客户变动情况对用信业务的影响,并签署审查意见(审查结论、贷款的综合分析与评价、风险防范措施)。
审查未通过的,连同信贷资料退回客户经理岗。
审查人员未履行尽职审查职责,贷款审查流于形式,导致贷款产生风险。
1)严格用信流程及审查岗位职责;
2)用信审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查内容和不同信贷业务审查的具体要求进行审查,明确突出审查意见和风险防控措施,对审查内容真实性、合法合规性负责;
3)对审查中发现的客户重大变动事件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价。
用信审批
负责用信业务的审批。
根据客户资料及调查人和审查人的意见,对用信业务进行审批,并签署明确的审批意见(同意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方式以及还款来源等)。
审批把关不严,审批超授信范围用信业务。
明确责任,强化信贷审批的授权管理,增强审批流程控制,杜绝超授权、超授信审批。
负责制作并下发“金农易贷福农卡”贷款用信审批意见书。
对于“金农易贷福农卡”贷款业务,制作并下发用信审批意见书。
发放、支付
自主用信
自助放款
通过各种自助渠道,完成自主放款。
转发放支付操作流程
按批复意见书落实审批意见。
接收批复意见书和用信审批岗返回的信贷资料。
转《发放支付操作流程》。
7检查监督
牵头检查部门
检查内容
检查频次
报告路线
检查结果利用
业务管理部门
金农易贷卡业务指导检查
每年不少于2次
经营管理层
持续改进
内部审计部门
内控评价时,对金农易贷卡业务的合规性、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
每年不少于1次
理事会、审计委员会
评价、问责
8附件
附件一:
《“金农易贷·
福农卡”贷款授信申请表》
附件二:
《“金农易贷福农卡”个人额度借款(担保)合同》
福农卡”贷款授信申请表
客户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男□女
婚姻状况
□未婚□已婚□离异□丧偶
配偶姓名
文化程度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家庭人数
经营单位及项目
经营地址
家庭住址
金农易贷·
福农卡户名
福农卡卡号
申请
授信金额大写
类别
□经营性贷款□其他贷款
期限
还款来源
借款用途
还款方式
申请人签名
本人保证以上信息的真实性,授权贵行进行征信系统查询,同意对我们的经营活动进行调查评估、采集照片,承认在贷款调查过程中汇编的任何资料信息(含相关照片)都是银行财产,同意将不良贷款信息予以公开披露,承诺自主支付方式的贷款资金严格履行约定的用途,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申请人签名:
日期:
银行受理人员:
“金农易贷福农卡”个人额度借款(担保)
合同
合同编号:
号
借款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共同借款人(甲方)
保证人(丙方)
抵(质)押人(丁方)
贷款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合同各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申请个人借款及丙方\丁方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额度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借款额度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为可循环使用额度,用途为,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所有贷款使用都符合以上用途,如甲方擅自改变用途的,承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可循环使用的借款额度:
在借款额度有效期间内,只要甲方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不超过借款额度,甲方可以连续申请借款,但在任何时点甲方所申请的借款本金金额与甲方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借款额度。
第二条额度期限及借款期限
借款额度有效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下称“额度有效期间”)。
在额度有效期终止时,未支用的借款额度自动失效。
单笔借款期限指自单笔借款提款日起至约定的还款之日止的期间。
本合同项下单笔贷款期限小于等于12个月,在额度有效期间内发生单笔借款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额度有效期间是否届满的限制。
甲方使用“金农易贷福农卡”通过电子渠道申请放款时,单笔借款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第三条借款额度的使用
申请支用借款额度时,甲方可持本人申领的“金农易贷福农卡”通过乙方的柜面、网上银行、自助设备等渠道提出支用申请,乙方审核后按约定发放贷款。
各笔借款的实际借款期限、实际提款日、借款金额、利率以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含电子借据)所记载的期限、日期、利率和金额为准。
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通过网上银行、自助设备等电子渠道申请借款的,甲方承认乙方电子信息系统记录的电子数据的有效性,并承认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通过电子渠道办理借款支用、还款等手续的,应首先至乙方规定的营业网点申请开通自助服务渠道,按乙方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并签署电子银行业务协议。
甲方选择以下自助渠道办理贷款放款及还款业务:
□ATM□自助终端□电话银行□网上银行。
各电子渠道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方式以乙方实际提供为准,如有变更,不另行通知。
甲方通过电子渠道申请放款时,单笔贷款的金额不得少于5000元,超过的部分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罚息
(一)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下列第种:
1.固定利率,单笔贷款的贷款利率为年息%,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不变;
2.浮动利率,单笔贷款的贷款利率为起息日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下浮)%。
自起息日起至该笔贷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依据利率调整日当日的基准利率及上浮或下浮幅度,在本合同约定的每个利率调整日调整一次。
利率调整日为:
□每年1月1日;
□每月1日;
□每季首月首日;
□不调整。
(二)罚息
1.甲方擅自改变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对甲方挪用的部分,乙方有权自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按对应的罚息利率(贷款利率加收100%)和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利息和复利;
2.对甲方未按时还清的任意一期借款本金和利息(包括被乙方宣布全部或部分到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乙方有权自借款逾期之日起至拖欠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按对应的借款逾期罚息利率(贷款利率加收50%)和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利息和复利。
第五条借款的发放与支用
(一)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除乙方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持续满足下列前提条件,乙方才有义务发放借款:
1.甲方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