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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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娜孙嘉悉施丹宁陈苏娇
类型一: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300001号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2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2012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12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以及2012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李婉薇
温华新
2013年2月26日
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符合以下条件的:
1、财务报表已经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公允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注册会计师已经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未受到限制。
3、没有必要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
标准无标留意见审计报告应当以“我们认为”作为意见段的开头,并使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等专业术语。
注册会计师作出保证,对获取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
在审计意见中,注册会计师确切的认为在该公司财务报表所有重大方面是按照我国会计准则编制,对财务报表进行充分的的披露,保证预期使用者能够理解重大交易事项,并且公允的反映了财务状况,保证了财务报表信息的可靠性。
类型二:
带强调时段的无保留意见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星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世纪星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世纪星源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世纪星源公司201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
(一)所述,肇庆项目投资账面价值折合人民币403170458.96元,占世纪星源公司资产的比例较大。
2008年世纪星源公司与广金国际控股公司合作开发该项目,项目实际执行情况由于受到历史原因,规划调整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开发进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审计意见。
中审亚太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新首
曾毅凯
中国北京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日
注册会计师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注册会计师在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该事项在财务报表中不存在重大错报的条件下,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的格式:
将强调事项段紧接在审计意见段之后;
使用“强调事段”;
明确提及被强调事段以及相关披露的位置,以便能够在财务报表中找到对该事项的详细描述;
支出审计意见没有因该强调事项而改变。
注册会计师对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做审计为带强调事段的审计报告,要求增加强调事项段的原因是:
财务报表是否清楚披露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并由此导致被审计单位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和清偿债务。
因此注册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前述有关经营事项的披露。
类型三:
保留意见
国浩审字[2013]第407A0001号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科龙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三、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4)、附注五(6),附注六,附注八所述,海信科龙公司原大股东——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格林柯尔系公司”)与海信科龙公司在2001年10月至2005年7月期间发生了一系列关联交易及不正常现金流入流出。
另外,在此期间,格林柯尔系公司还通过天津立信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立信”)等特定第三方公司与海信科龙公司发生了一系列不正常现金流入流出。
上述交易与资金的不正常流入流出,以及涉嫌资金挪用行为海信科龙公司已向法院起诉。
该等事项涉及海信科龙公司与格林柯尔系公司及上述特定第三方公司应收、应付款项。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海信科龙公司对格林柯尔系公司和上述特定第三方公司应收款项余额为6.51亿元。
海信科龙公司已对格林柯尔系公司和上述特定第三方公司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3.65亿元。
如财务报表附注八所述,除佛山中院(2006)佛中法民二初字第178号案件撤诉、佛山中院(2006)佛中法民二初字第183号驳回诉讼请求,上述其他案件均已胜诉并生效,我们仍无法采取适当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笔款项所作估计坏账准备是否合理,应收款项的计价认定是否合理。
四、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除了上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海信科龙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海信科龙公司201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佳青
中国注册会计师:
马丽
中国·
北京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日
签发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条件:
1、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累计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2、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来发现的错报对财务报博鳌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应当在审计意见段中使用“除……的影响外”等专业术语,同时在审计意见段之前增加一个段落,清楚的说明导致发表保留意见的事项。
注册会计师对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附注中所列示的一系列管理交易及不正常的现金流量等做了相关行描述,并重点列示该错报。
同时对格林柯尔系公司及特定第三方公司应收、应付款项的具体错报披露了相关的金额。
这些都是注册会计师提出保留意见的基础。
类型四:
否定意见
无
类型五:
无法表示意见
审计报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自行车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中华自行车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
报。
但由于“三、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段中所述的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三、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
1、中华自行车公司自2012年10月25日起重整,税务、海关、金融、担保、供应商及其他债权人已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截止审计报告日,债权申报总额折合人民币3,453,252,904.97元,管理人依法确认并编入《债权表》的债权总额为
1,875,616,630.22元,上述债权人申报的债权与帐面存在差异,且尚未通过法院裁定,我们无法确定其对中华自行车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所述:
截止2012年12月31日,中华自行车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62,649,076.30元,负债总额为1,872,039,760.06元,净资-1,709,390,683.76元,已严重资不抵债,且存在多项巨额逾期债务、税款、以及因对外担保、逾期欠债等原因引起的诉讼债务,经中华自行车公司第一大股东、最大债权人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中华自行车自2012年10月25日起进行重整。
截止至审计报告日,中华自行车公司仍处于重整期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对重整计划作出裁定,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实上述重整能否有效改善中华自行车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因此我们无法判断中华自行车公司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2012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四、无法表示意见
由于“三、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段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基础,因此,我们不对中华自行车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唐虎
马青
中国深圳2013年04月25日
无法表示意见是指注册会计师不能就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整体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使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以及是否公允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流量发表审计意见。
在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中,注会责任段应做如下说明: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但由于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段中所述,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注册会计师对深圳中华自行车公司无法获取适当的、充分的证据导致无法对“三”中的事项做合理的保证,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发表无法表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