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交流座谈会材料之四各地发言材料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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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座谈会材料之四各地发言材料Word文档格式.docx

迁入后三年内年度产值达到10亿元—20亿元、20亿元—50亿元、50亿元以上的,按市本级不重复计奖原则一次性给予奖励20万元、30万元、50万元。

3.具有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总部迁入我市的,可享受迁入特级资质企业同等待遇。

迁入后三年内年度设计产值达到5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二、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做好源头管控

在抓好去存量的同时,我市加强源头管控,通过各部门协调联动,在源头上避免出现新的经营而未注册情况。

在这方面的工作上,金水区一直走在全市的前列。

金水区自行研发了“社区税源管理系统”,并配套建立了税源监控网络管理体系,从源头上避免了由于未注册法人机构而造成的税源流失现象。

1.细化分解,进行网格化管理。

金水区按照辖区内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片区将全区划分为若干个区域,统一进行网格化管理。

每月由乡镇和办事处的税源科对片区内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进行统计并上传至“税源管理综合利用系统”,及时掌握新增经营情况。

2.打破界限,实现信息共享。

依托“税源管理综合利用系统”平台,将区国税局、区地税局与政府局域网联通,打破区域、部门、条块界限,实现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不同区域的税源信息联络和快速传递。

依托政府局域网,通过数据导入,实行政府、国税、地税三方数据的比对,及时发现经营而未注册现象,并将信息反馈至政府部门,将问题解决在源头阶段。

三、结合招商引资工作,培育新增长点

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如果不同步推进法人注册工作,既不利于企业在我市扩大业务规模、享受企业服务政策,也不利于吸引优秀人才、集聚先进技术等高端要素,而且在企业出现违规经营的情况时,市场监管的难度比较大。

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我市将法人化注册工作与招商引资相结合,培育独立法人机构新增长点。

例如,管城区大观国贸在市场培育期时,为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到大观国贸注册经营,大观国贸采取新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可免半年房租,国税、地税免征一年的优惠措施。

目前,大观国贸一期已招商1000余户,入驻经营600余户。

其中新注册个体工商户200余家,新注册法人企业10余家。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引导市场经营主体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机构的工作力度,不断探索,创新举措,切实提高市场经营主体在我市的独立法人注册率。

 

创新工作方法完善体制机制

鼓励引导市场经营主体设立独立法人机构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鼓励引导市场经营主体设立独立法人机构,对于保护市场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推动此项工作,焦作及早布置,迅速明确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导考核,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4月份,省(境)外企业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机构共24个。

其中金融业领域2个;

电子商务领域6个;

建筑业领域9个;

研发机构4个,物流业领域1个,零售业领域2个。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

2月13日,在全市第一季度重点经济工作会议上,市长对加快推进市场经营主体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机构工作进行了强调,常务副市长就焦作市出台方案背景进行了说明。

按照市领导批示,3月23日我委会同市财政局等9部门,联合转发了《关于做好鼓励引导省(境)外市场经营主体在我省设立独立法人机构工作的通知》,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对主要任务进行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量化有关措施,同时明确了责任单位的工作任务。

5月17日在二季度的全市经济运行调度会上,常务副市长对此项工作进一步强调,要求对已在我市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完善工作方案,综合运用产业、财税、土地、人才等政策,切实提高省外企业在我市独立法人注册率,力争上半年实现该项工作任务大头落地,年底前符合条件的省外企业基本实现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机构。

(二)明确责任分工。

经请示市领导,3月份我们向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下发了《关于上报市场经营主体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机构进展情况的函》,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要对六大领域分别统计汇总报市发展改革委。

市金融监管局负责金融业市场经营主体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机构推进工作,市发改委负责物流业市场经营主体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机构推进工作,市商务局负责电子商务市场经营主体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机构推进工作,市住建局负责建筑业市场经营主体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机构推进工作,市财政局负责PPP项目市场经营主体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机构推进工作,市科技局负责研发机构市场经营主体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机构推进工作。

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分领域分别报送省有关部门,同时要加强跟踪服务,及时总结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三)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横向联通。

通过与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企业意向及发展动态,迅速进行沟通和跟进。

如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股份制财产公司,公司总部设在山西太原,注册资本金5亿元人民币,在2016年中国企业500强中排名第168位。

2016年,该公司在河南设立了分公司,开展市场经营活动,近两年业务发展迅速,占领市场份额较大,2016年实现保费收入2.27亿元。

得知该公司进一步扩大河南市场的信息后,我市中站区立即跟进协商,经多方工作,目前已与该公司签定合作协议,等待保监会审批,拟于近期在焦作中站注册独立法人机构。

初步估算,每年税收超900万元。

二是上下贯通。

为保证省(境)外市场经营主体法人化注册工作不棚架、不落空,我们不但在市级层面明确了各领域牵头单位,形成部门分工负责的协调推进机制;

而且充分发挥县(区)、乡(镇)掌握第一手资料的优势,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调动了各级积极性,高效推动此项工作在我市得到落实。

如当阳峪陶瓷文化产业园项目,是修武县2016年引入福临门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特色文化旅游项目。

福临门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公司总部设在深圳,注册资金1亿元,该公司依托当阳峪旅游小城镇总体规划,借助当阳峪的文化优势,重点发展极具特色的当阳峪陶瓷文化旅游产业,打造以陶瓷文化为主要产业支撑的当阳峪特色小镇,2016年9月份已开工建设。

修武县积极运作,相关部门通过开展上门服务、预约服务、代理服务等措施,减少办事环节,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了企业的信心和决心,今年3月中旬,该企业在修武县注册了当阳特色小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

再比如广东春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集体育、互联网、商城于一体的现化物流企业,公司总部设在广州,注册资金1000万元。

该企业借助中站区朱村街道办事处距高速公路出中不远的交通区位优势,在河南开展物流服务。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县乡两级政府积极跟进服务,政府与企业实现实时沟通,及时为企业提供政策法规信息和社会需求信息,调动了企业参与当地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年该企业在中站区进行了法人注册,成立了焦作春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600万元。

三是互联互通。

借力推进国家级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试点市建设,建成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省市县乡四级网上行政审批全覆盖,开展“减证便民”专项活动,实现群众关注的重点民生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通过这些措施,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有效地解决了审批环节多、时限长、随意性大等问题,为市场经营主体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机构扫清了障碍、提供了方便。

(四)加强督导考核。

根据市领导指示,我委每月将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3月底,我们对各单位落实市场经营主体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机构情况以简报形式进行了通报。

从落实的情况看,各县(市)区高度重视,深入摸底调查,积极推动工作,截至4月20日,我市六大领域新增注册独立法人机构达到24家。

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列入每月一次的全市经济运行调度会的重要通报事项,全市经济运行调度会月例会由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季度节点的调度会由市长主持,主要市直部门和常务县(市、区)长参会。

各级领导重视,将会对此项工作推动有很大帮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

目前设立独立法人机构仍面临不少问题:

各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充分职能作用不够明显,办事程序还不够简化,办事效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部分县(市)区对设立独立法人机构的意义理解不深,重视程度不够高;

鼓励引导措施还不够多,企业积极性不够高。

建议:

一是通畅工作推进机制。

鼓励省(境)市外场经营主体法人化需要各方面的配合,落实到市、县(区),可能就是一个科室甚至一个人在做此项工作,力度太小,建议由省、市、县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全力推进此项工作。

二是借鉴外地先进经验。

建议组织有关人员,到做的比较好的省市进行考察学习,汲取先进经验,提高工作效率。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探索市场经营主体法人化的创新举措、不断拓展新领域;

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为市场经营主体注册法人机构创造便利条件、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市外企业进得来、落得下、能发展;

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矛盾,推进工作落实。

以上是我市在市场经营主体法人化注册方面的一些探索和做法,仅供各位领导参考,发言不到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积极做好市场经营主体设立独立法人机构工作

邓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我是邓州市发改委副主任孙德晓,今天很荣幸能够接受省发改委的邀请参加省(境)外市场经营主体法人化注册经验交流座谈会,感谢省发改委对邓州市的关心和厚受,也感谢省发改委为我搭建了一个向大家学习和交流的平台。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邓州市鼓励引导市场经营主体设立独立法人机构的做法,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目前已取得的成效

自2月13日省发改委等9个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鼓励引导市场经营主体在我省设立独立法人机构工作的通知》以来,已在我市注册设立独立法人机构的省外企业和省内市外企业共16家,其中省外企业8家(建筑企业4家、电子商务企业2家、招标代理企业2家),省内市外企业8家(物流企业2家、电子商务企业4家、建筑企业1家、ppp项目1家)。

截至目前,共摸底排查出未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机构的省外企业和省内市外企业295家。

其中:

省外企业共28家,包括建筑企业14家,招标代理企业11家,桥梁建设企业3家;

省内市外企业共267家,包括建筑企业199家,招标代理企业40家,桥梁建设企业2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6家。

二、主要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对于省发改委等9个单位联合下发的豫发改政研〔2017〕152号文件,邓州市系统学习,深入研究,反复商讨,深刻领会。

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层面:

一是发改系统内部学习。

先后组织委内主要科室10余个骨干业务科长分块学习、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体研究、委主任亲自主持会议分析研判;

二是市直单位共同学习。

组织上述文件涉及单位的主管领导和业务科长在发改委会议室召开讨论会,并深入住建、房管、国税、工商等单位进行重点调研;

三是市政府统一组织学习。

参加市政府组织召开的设立独立法人机构工作座谈会,充分征求各单位意见;

四是主动学习4月24日全省工作座谈会精神。

市政府领导召集重点市直单位和部分乡镇主要负责人,在全面传达全省座谈会精神的基础上,对上述文件逐条全面讲解,进行了再次系统、深入学习。

(二)积极部署,全面落实

1、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贺迎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栋和市发改委主任王文汉为副组长,市政府金融办、财政局、交通运输管理局、房管中心、住建局、科技局、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统计局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分工负责的协调机制,为市场经营主体注册法人机构创造便利条件。

2、制定工作方案。

以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了工作方案。

一是提出了总体要求。

力争今年4月底完成市场经营主体未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机构基本情况调查摸底,5月完善工作推进措施,6月底前完成注册任务。

二是明确了主要任务。

围绕金融业、物流业、电子商务、建筑及房地产开发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研发机构等六大领域开展相关工作。

三是作出了具体时间安排。

3月1日-4月30日为调查摸底阶段,详细掌握在我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未注册独立法人机构的情况,核实有关数据;

5月1日-5月31日为完善措施阶段,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要根据工作职责,制订操作性强的工作措施;

6月30日前完成注册任务。

7月-12月为督促检查阶段,每月一次,由市督查局对各乡镇办和市直相关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题督促检查。

3、召开全市专题工作会议。

3月31日,我市召开了由28个乡镇(街、区)乡镇长、主任,市直相关单位一把手及主管副职参加的鼓励引导市场经营主体在邓州市设立独立法人机构专题工作会议。

常务副市长进行脱稿讲话,深入浅出地讲解全国、全省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形势下设立独立法人机构的重要意义,认真剖析不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机构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影响,明确要求要依法办事,把政策吃透,把问题弄清,把工作做细。

通过常务副市长以会代训的讲解,使与会领导对该项工作有了清晰的认识,坚定了做好工作的信心。

(三)坚持不懈,持续跟进

为检验工作成效,查找与预期目标的差距,5月3日上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了鼓励引导市场经营主体设立独立法人机构工作推进会议。

要求各单位详细汇报近段时间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和下步打算。

在此基础上,贺市长作总结讲话,提出了四个明确要求:

一要解放思想,敢做敢为,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灵活采用设立独立法人机构、设立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和合伙经营等多种形式予以推进;

二要严格政策,堵塞漏洞,创新举措,主动作为,推进住建、快递、物流、餐饮、住宿、交通运输和汽车销售等行业市场经营主体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机构;

三要建立联动机制,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直部门之间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一个月召开一次例会,详细听一次汇报,全面统计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和企业法人注册率,同时要把乡镇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形成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四要加强督查,及时通报,市督查局要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对各乡镇(街、区)、市直相关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题督促检查,真正把鼓励引导市场经营主体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机构工作作为一项常态性工作抓实、抓好,切实抓出成效。

三、典型案例分析

鉴于诸多企业未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机构的状况,我市在广泛宣传有关政策基础上,积极动员各有关单位,创新工作方法,密切结合各自职责,采取把好准入门槛关、实行差异化管理、加大市场检查频次、设立独立帐号、缓期资金拨付、限制资金支付、提供便利服务等形式要求设立独立法人机构,同时采取口头告知设立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和以省外企业法人股东形式注册等,积极予以推动。

以榆林市祥和建工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在邓州市设立独立法人机构为例。

该公司属自然人独资,公司总部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红山东路2号,注册资金4300万元,企业资质为: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三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等。

在邓州市境内开展业务时间为2016年3月,承担有邓州市陶营乡卢岗村等1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26标段、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13标、邓州市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施工项目10标和河南省邓州市孟楼镇土地整治暨耕地质量等级提升工程项目20标等项目。

在对该企业实施的项目监管过程中,2016年基本按照常规模式进行。

今年2月份以来,我市严格按照省有关要求,责令市住建局对该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借助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等工作,加大市场检查频次,进行严格监管,并多次口头催促抓紧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机构。

同时,责令市财政局在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缓期拨付资金;

责令市工商局主动作为,全力以赴提供便利服务。

最终使该企业于2017年4月在我市注册独立法人机构。

四、目前存在的问题

1、邓州市处于省际边缘城市,大多数企业挂靠陕西、湖北、湖南、四川等省资质,且离公司总部较近,多次做鼓励、引导工作,效果不够明显。

2、部分项目小,工期短,且无强制措施,工作开展难度大。

五、有关建议

1、建立全省鼓励引导市场经营主体设立独立法人机构工作沟通交流机制,畅通联系渠道,及时交流工作经验与方法。

2、组织人员到省内外先进地区学习考察,拓宽视野,提升水平。

设立独立法人机构工作,是当前全省的一项重要工作。

邓州市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在省发改委的精心指导下,抱着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克服困难,扎实工作,顺利完成市场经营主体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机构的各项任务,确保市外企业进得来、落得下、能发展。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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