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说明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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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访问学者、高级研究学者或其它留学人员,请提供美方导师证明信,合作教授的聘书、美国学校/单位证明信复印件等(详见问题解答第11-14条)。
5、通过合作办学项目或转学来美攻读学位的申请者,或在美攻读学位期限较短者(如,本科2年获得学位),除须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合作办学或转学的证明信复印件。
(详见常见问题解答第15条)。
6、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只须提交如下材料:
当前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回国单程机票及国家留学基金委/中科院公派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三、申请程序
为了方便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纽约中心开发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线申请系统。
申请程序如下:
1、新用户请点击新用户注册进行在线注册。
2、已注册用户请登陆纽约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登记系统。
3、在线填写并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
4、打印确认信。
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后,纽约中心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确认信,请打印此确认信。
5、邮寄申请材料。
请将全部申请材料复印件(确认信作首页,其它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列)邮寄至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邮寄地址如下:
NewYorkServiceCenterforChineseStudyFellows
17BatteryPlace,Suite929
NewYork,NY10004
因申请人数众多,审核、审批程序较为复杂,我中心不接受通过传真和/或电子邮件递交的申请材料,亦不接受预约、加急或上门办理。
四、审理周期
在线提交申请后,纽约中心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确认信,之后申请信息将保留45天(确认信发出30天后,若还未收到材料,系统会发出提示邮件,再次提醒申请人尽快提交申请材料),45天后仍未收到书面申请材料,系统将自动取消其申请,此后收到的书面申请材料亦不予保存。
故请在线提交申请后,尽快邮寄书面申请材料,材料务必完整并一次性提交。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审核办理时间约为20个工作日(不包括补充材料,更正信息和往返邮寄时间)。
申请材料寄到纽约中心后,需要3至5个工作日进行拆封、分类处理与录入系统,请申请人耐心等待。
从在线提交申请至初审、复核批准,每个审理环节结束时,“纽约中心”会将相关进展情况通过电子邮件及时反馈给申请人;
如申请人缺少材料需要补充,“纽约中心”也会通过电子邮件及时通知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原则上不受理申请人电话查询。
申请获批准后,“纽约中心”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邮寄至申请人在线登记的邮寄地址,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本人。
五、《回国证明》的邮寄方式选择、邮资支付及更改回邮地址
目前《回国证明》在线申请系统在全美范围运行,中心将提供以下几种邮寄方式供申请人选择:
(1)美国境内ExpressMail(OverNight)
(2)美国境内GroundMail(4-5天)
(3)中国境内ExpressMail(2-5天)
邮资支付方式有2种:
(1)信用卡支付。
(如果使用中国银联卡支付,请确认带有visa或mastercard标志)
(2)MoneyOrder支付。
请将MoneyOrder连同申请材料一起邮寄至我们中心。
注:
选择MoneyOrder支付的申请人,请按照网上提示的邮资购买MoneyOrder,支付抬头请写NewYorkServiceCenter并在备注栏注明您的护照号码及姓名。
从目前MoneyOrder受理情况来看,MoneyOrder存在未邮寄及遗失等情况,给审理带来不便及延误,因此,希望申请人能尽量用信用卡在网上支付。
我们强烈建议申请人在提交《回国证明》申请前再次检查回邮地址是否正确,并且尽量保持回邮地址不做改动。
六、联系方式
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留学人员,请详细阅读申请说明,并参阅下面的“常见问题解答”,力求完全、清楚、准确地了解申请要求。
如仍有问题,可向“纽约中心”发送电子邮件或电
话咨询。
电子邮箱:
hgzm@
传真:
(212)367-7431
咨询专线:
(212)835-5526
如您对我们的工作有什么意见或建议,欢迎向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总裁反映,总裁信箱:
president@
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常见问答
1、我持J-2/F-2来美后在美国大学学习,可以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吗?
如在正规大学学习并获得学位者,可以申请,除提交申请说明中所述材料之外,还需要提供学校注册部门开具的正式成绩单原件(需要密封)。
2、来美学习未满半年的,能否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国家公派(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中科院派出的)留学人员均可申请,请按申请说明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单位公派(由省、市、工作单位派出的)留学人员均可申请。
除申请说明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交单位公派证明信复印件。
攻读学位并已获得学位的学生均可申请,按申请说明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3、我结束在美学习后已回国工作多年,能否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已回国但未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留学人员,可按照上述要求办理。
如果回国超过两年,只能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第一联。
给留学人员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共有两联,第一联由留学人员保留使用,第二联由留学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使用。
4、何为本次来美留学期间各阶段?
留学人员之间的留学经历可能有所不同,说明如下:
a、留学人员在美连续攻读学士、硕士和博士等多个学位。
攻读不同学位的时间段即为不同的留学阶段。
b、留学人员在美获得博士学位后又进行一段时间的博士后研究,攻读博士学位和进行博士后研究属于两个不同的留学阶段。
c、留学人员在两所不同的大学先后进行访问研究,也为不同的留学阶段。
5、《留学人员回国证明》上如何标注留学单位、留学身份及留学期间所取得的学位?
按照现行政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只注明最后留学所在的单位名称,留学身份、留学时间及获得学位信息会按照从本次来美留学实际情况开具。
例如:
某学生于2000-2006年在芝加哥领区的芝加哥大学攻读硕士、博士学位,2006-2008年在纽约领区的纽约大学进行博士后研究。
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应按纽约领区进行申请。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注明的留学单位为“纽约大学”等学校,身份为“硕士”、“博士”、“博士后”,学习起止时间为2000年至2008年,《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会注明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证书。
6、本次来美“留学期间”的时间概念是什么?
何为第一次入境签证?
本次来美“留学期间”是指留学人员此次来美开始学习/研究到结束的时间段,可能是一个留学阶段,也可能是多个连续留学阶段的总和。
第一次入境签证是指申请人首次来美开始学习/研究之前,进入美国国境时所持的签证。
7、留学期间有两个或多个不连续的留学阶段,如何申请证明?
如果两个留学阶段间隔超过6个月,则被视作不连续的留学阶段,申请人可以自行选择一个留学阶段的经历申请证明。
8、我的留学首次入美签证找不到了,怎么办?
可用首次入境所用I-20表复印件代替,并说明您未能提供首次入境签证的具体原因,I-20表复印件上须有相应留学阶段的首次入美入境章。
9、我曾多次出入美国,有多份I-94卡复印件,请问需要哪个?
I-94卡复印件是指如果您现在在美,本次入境所获得的I-94卡复印件。
10、我留学时的签证表(I-20或者DS2019表)找不到了,怎么办?
无法提供签证表的申请人,可在提交申请时说明原因,并提交学校就读证明信复印件,证明信需注明申请人留学期间所持签证类型和就读专业及学习起止时间。
11、我还没拿到毕业(学位)证书,能申请吗?
需要什么样的材料?
已毕业但尚未领取学位证书者,请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信,需注明申请人已毕业或已完成(hascompleted)学位课程,达到学位要求,以及即将颁发学位证书的时间。
同时还需注明所获得的学位,所在专业、院校,以及留学的起止时间。
一般学校会有注册办公室或学籍办公室(Registrar'
sOffice),专门负责学生在校记录、学籍与档案等信息。
申请人可向学校该类部门提出申请。
12、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如留学期限超过半年,但未获学位,如何提交证明信?
需要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信,注明学习起止时间和原计划攻读学位的名称。
13、学位证书为非英语文字,需要提供翻译件吗?
需要。
请提供学校出具的学位证书英语翻译件复印件,翻译件须明确获得学位日期。
14、对于留学身份为博士后、高级研究学者的申请人,证明信有何要求?
证明信须使用美方学校正式信纸,注明学习研究的起止日期,由导师/校方有关负责人签字,并提供联系方式。
1)博士后,需注明“post-doc”的留学身份;
2)自费留学的高级研究学者,需提供美方学校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信,证明信需注明AssociateProfessor/SeniorScientist或以上职称等。
15、哪些是属于学校出具的合作办学或转学的证明信材料?
合作办学证明材料是指:
中方学校出具的合作办学三方(中方学校、美方学校、申请人)签署的合同复印件,或美方学校提供的能体现转学分情况的官方成绩单复印件。
16、我预定的机票为电子票,怎么办?
请打印您的电子票,作为机票材料邮寄。
您的机票上需要有个人信息、电子票号和行程信息。
个人信息一般为持票人的姓名或护照号;
电子票号是在出票成功(即购票人成功付费)后,航空公司生成并发给购票人的机票号码,是登记凭证的一部分;
行程信息中要包括飞机起飞与降落的日期、时间、地点。
17、申请材料是否退回?
除特殊情况要求提供原件外,申请材料一般均为复印件,无论申请是否通过,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回。
18、已办理过《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但不慎丢失,能否补办?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留学人员留学经历的重要证明,须妥善保管,一般不予补办。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办,申请人需在线填写相应申请表说明理由,我们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补发。
19、证明补发、换发或退信后是否需要重新支付邮费?
是的。
如果是申请人自身的原因所造成的《回国证明》遗失、修改或者《回国证明》被退信,申请人在申请补发、换发时,或更改回邮地址时都需支付相关邮寄费用(目前暂不收取审理费用)。
如果是其它非申请人的原因,请与我们的客服人员联系。
20、是否可以更改《回国证明》的回邮地址?
原则上不建议申请人修改回邮地址,如果有特殊需要,请参照以下原则。
a、在邮寄方式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回邮地址修改不受限制,亦不会发生费用变化。
b、若需更改邮寄方式,由GroundMail改成ExpressMail(快递),申请人需要在更改后补交邮寄费用差额部分。
c、已选择邮寄方式是ExpressMail(快递),则不能更改为GroundMail。
2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提交后能不能撤销?
邮资能否退还?
《留学回人员国证明》申请批准前都可以撤销,已支付的邮资扣除手续费后会退回(使用MoneyOrder付款的会使用“纽约中心”支票退款)。
22、如果您的《回国证明》申请未批准,已支付的邮资能否退还?
《回国证明》如果未获批准,已支付的邮资扣除手续费用后会退回到您的信用卡上,如果您使用MoneyOrder支付,我们会使用中心支票退款(需扣除手续费用)。
23、我的申请材料应该已经寄到纽约中心了,但是网上还显示“等待初审”。
我的申请现在什么状况?
申请材料寄到后,需要3到5个工作日进行拆封、分类处理与录入系统,请耐心等待。
如果材料寄到3-5个工作日后,个人申请账户中申请状态仍没有任何改变,或没有通过账户email收到任何审核信息,请与纽约中心联系或再次邮寄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