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合约部管理制度初稿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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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用合同范本的基础上规范工程合同条款;
广泛收集工程施工单位、工程咨询服务单位的信息,收集现有合同关系的工程施工单位和工程咨询单位的合作情况,编制《合格工程合作单位名录》。
在上述各阶段的招标小组会议上,以预算合同部为会议主持人;
控制整个招标工作进度。
2)项目工程部职能:
编制工程、设备招标计划,提出招标要求,参与投标单位资质预审、建立合格承包商数据库、编制招标文件、踏勘答疑、开标、评标、考察、参与合同谈判,配合造价合约部开展相关招标工作。
3)规划技术部职能:
明确招标要求,提供能满足招标要求的施工图纸参与投标单位资质预审、建立合格承包商数据库、编制招标文件、踏勘答疑、开标、会评、考察、参与合同谈判,配合造价合约部开展相关招标工作。
合格承包商资格评审
1、建立合格承包商数据库:
合格承包商是经各相关部门推荐并经公司招标工作小组审查合格的工程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工程检测等单位,由造价合约部主持合格承包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及预审,组织对通过预审的预选单位的考察筛选,并建立合格承包商数据库,所有项目招标都优先从合格承包商数据库中选择投标单位。
2、合格承包商预审应符合以下要求:
证照齐全、守法经营、管理规范;
技术力量和资金实力雄厚,在本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重合同、守信用,信誉良好;
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对预选单位的考察筛选:
通过预审的承包商将被列为预选单位进行考察;
由造价合约部组织对预选单位进行考察,考察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且分属不同部门),考察应做到:
事前有计划、有培训,事中有小结有完善,考察结束应编写《考察报告》,对预选单位能否入选合格承包商名单做出明确结论,并报公司招标工作小组批准;
经公司招标工作小组批准的合格承包商将由工程部列入《合格承包商数据库》。
4、合格承包商资格评审及增减:
1)合格承包商资格并非终身制,每隔一定时间应对其进行重新评审。
对于签署承包合同的承包商,应由造价合约部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其履约情况进行评审,评审主要内容为承包商工作质量、进度、配合情况等,评审结果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查后作为该承包商综合记录。
2)对于未签署承包合同的承包商由项目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定期的年度评审,评审结果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查后作为该承包商综合记录。
3)对未列入合格承包商数据库中的投标单位,应由招标工作小组组织进行考察,考察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分属不同部门),考察结束后填写《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表》,经公司招标工作小组审查合格后列入公司合格承包商数据库中。
4)招标工作小组根据承包商的评审情况决定该承包商是否在合格承包商数据库中保留。
招标工作程序
部门
程序
项目工程部
预算合同部
1、制定招标计划
主持会议,根据项目情况制定招标详划细计划
参与并提出意见
2、编制招标文件
参与编制招标文件
主持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标底、审查修改标书中经济条款等工作
3、发布招标信息或投标邀请函
选择投标单位并提出意见
主持信息发布及选择投标单位
4、发标、答疑
参与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经济、技术标部分的答疑
主持发标、答疑会议,参与审查投标单位资质,负责经济标部分的答疑
5、开标
参与会议并提出意见
主持接标工作,
主持开标会议
6、评标
评审技术标并参与与投标单位谈判
主持评标会议、负责评审经济标、与投标单位谈判
7、定标、发中标通知
招标工作小组组长主持,集体表决定标,并发出中标通知
8、资料管理
造价合约部主持招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资料管理);
并进一步完善合格承包商数据库
招标工作程序表
工程招标要求文件内容
工程招标应具备与招标方式相对应的图纸等技术资料,具备了相应招标条件后项目工程部、规划技术部向造价合约部提出招标要求文件,招标要求文件包括:
1、招标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地点、施工场地基本情况(三通一平情况)、地下水位情况;
工程要求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工程要求质量等级(是否考虑创优);
工程招标拟采用的合同方式(包括:
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可调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可调总价合同));
如果采用可调价合同应明确调整方式和调整范围;
标段的划分(工程规模较大时);
工程招标的范围及不在招标范围内的内容一览表;
工程付款方式。
2、对投标人的要求:
资质等级;
相关业绩;
财务状况;
资信状况;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其他要求。
3、对项目经理的要求:
4、工程物资供应方式: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甲方指定厂家指定价格材料设备一览表;
甲方指定厂家材料设备一览表;
甲方指定分包工程一览表;
其他情况。
5、工程合同价款调整方式:
什么情况下工程合同价款可以进行调整;
对投标人明确要求优惠及服务承诺;
达不到工程质量、进度等目标时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对项目经理部人员配置的要求;
6、招标文件:
标准(示范)招标文件由预算合同部组织项目工程部、规划技术、财务部共同起草,经公司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作为公司该类招标的标准示范文本。
7、招标文件内容:
招标文件应包括正文和附件。
正文包括:
招标内容、招标范围、项目简介、工期、质量要求、造价要求、投标须知、投标截止日期、开标时间和地点、评标办法、违约责任及特别约定、相关规范、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包括:
施工图纸、拟签标准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发包人要求的所有内容);
其中施工招标文件的造价要求应由造价合约部予以明确。
8、施工类项目限制采用费率招标:
如确因施工图不能及时提供但经营需要而采用费率招标,则必须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计费依据,并规定在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后,及时根据施工图预算和中标费率确定项目造价,双方核对后作为合同预算造价,并就确定后的总价签署补充协议。
9、采用费率招标的项目:
特别要求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对以下费用作出详细、明确的说明(是否计取,如何计取),这类费用包括:
开办费、施工组织措施费、扰民费、文明现场施工费、赶工费用、总承包配合管理费等。
10、投标邀请:
实行邀请招标,选择投标单位的工作由造价合约部主持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并分别从合格承包商数据库中选择必要数量(不少于三家)的投标单位进行邀请招标。
如合格承包商数据库中没有合适的投标单位,应由招标工作小组组织进行考察确定(考察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分属不同部门),补充、完善该数据库。
11、发标:
招标文件的发放和答疑由造价合约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
进行招标的项目,要按照合格承包商标准和项目要求对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才能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答疑要做好记录工作,该记录将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
12、开标:
按招标文件应规定:
投标单位应在规定日期之前将投标文件送交预算合同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原则上不再接受任何投标文件。
造价合约部主持开标工作,开标工作应集体、现场拆封,过程需作好监验记录,参加开标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13、评标、定标:
1)评标、定标应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进行充分、科学的比较和论证(可采取综合评议或其他方式)。
2)中标单位应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投标价格是合理低价;
对于技术简单、规模不大、工期要求不高的施工招标应按最低报价确定中标单位。
3)造价合约部主持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招标工作小组全体人员参与,项目工程部和规划技术部评审技术标,造价合约部评审经济标。
4)评标过程中,如果不同投标单位的综合评价结果相同或很相近,其中与甲方在类似工程中有过良好合作关系的投标单位可考虑其在企业实力(信誉、项目经理资质、施工经验)方面的综合评标权重,填报《工程评标、定标评审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中标。
5)招标工作小组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指标要求,制定评标办法,并结合项目目标成本指导书,客观、公正地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价。
评标人员对投标文件有疑问时,可向投标单位问询并要求其做出书面解释,但该解释不得对投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
6)确定中标单位后5天内,招标工作小组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14、下列情况须重新招标:
1)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投标,投标单位以向招标工作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的;
2)投标单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开标后,发现所有投标皆不满意,例如各标价皆高出标底价,不在合理报价范围之内;
投标单位少于三家的。
15、记录:
整个评标、定标过程需由造价合约部做好记录,全体参加评标人员签字确认;
将评标报告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16、签定合同:
在中标通知规定的签定合同时间内,造价合约部负责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件和中标单位的相关承诺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17、其他规定:
招标工作结束后,由造价合约部招采专员做好项目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表、答疑记录、开标和评标的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相关会议纪要等)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8、招标管理业务流程图
代理机构或
董事长
工程副总
乙方
A
B
C
D
E
F
工程合同管理程序
为规范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外签订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及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职责
1、工程部副总负责施工合同的审批;
2、公司档案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归档整理;
3、造价合约部负责施工合同的编制、签订及审核工程造价。
4、工程部负责施工合同中技术部分的谈判及监督合同履行。
合同的签订
1、合同的主体
1)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及所属各公司中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其他部门、机构、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签订合同。
2)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3)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工程部副总同意。
2、合同的形式
1)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3、合同的内容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
3)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和工期调整的处置办法;
4)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法;
5)合同价款调整与支付款方式;
6)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
7)竣工条件与结算方式;
8)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
9)争议解决方式;
10)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4、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5、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1)签订合同前,业务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专业资格证书留存。
2)施工合同由造价合约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工程部副总审批,由办公室编写合同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办公室依法及时办理。
4)合同正式签订后,将合同原件在3个工作日内交公司资料室、公司财务室备档。
造价合约部留存施工合同复印件一份,以合同约定条款办理工程款支付。
6、合同的变更、解除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变更或解除经济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
4)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应按照合同签订程序报原审批人员批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7、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1)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2)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并拟定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决定。
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公司办公室和总经理。
3)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对方当事人起诉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公司办公室。
工程造价管理程序
项目成本控制流程
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和现场签证单管理流程
为了加强在建项目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单的管理,规范其工作管理流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有效的控制工程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流程适用于公司在建各项目的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的管理。
1、实施原则
1)时间限制原则:
公司对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现场签证单以及其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保持与实施进度同步,严禁事后补办。
2)一单一算原则:
一个工程设计变更单、一个技术核定单或一个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结算单,且对应的工程合同。
3)量价分离原则:
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单所涉及项目工程由主管项目项目工程部责任工程师确认完成状况和发生的工程量,由专业造价。
工程师负责确认其单价和造价变量额。
4)先估算后施工原则:
现场签证在施工前应先由主管造价工程师明确估价,如果现场签证设计较大工程额,应上报工程副总经理或公司总经理批准,确认后按权限审批执行。
5)一月一清原则:
每月26日前,造价合约部就截止至本月24日已完成且手续完备的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单,核清造价变量额并经项目工程部经理、造价合约部经理初审签字确认后,报送工程副总审核确认,抄送财务中心(造价变量额)和总经理(造价变量额、相关手续原件或标明相关手续原件编号)。
6)完工确认原则:
当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单涉及工程完工后,主管责任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共同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隐蔽前签字确认。
7)原件结算原则:
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资料原件作为结算依据。
8)标准表格原则:
所有的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统一编号。
9)权利限制原则:
对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10)签证避让原则:
项目工程部或规划技术部、设计院等可以用工程变更或技术核定单表示清楚和量化的工程项目内容,不得再现场签证。
11)坚持优化原则:
工程变更、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必须执行严格审批、规范程序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工程项目在功能、质量、投资方面实施优化的原则。
2、内容及审批权限
工程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单内容及审批权限表
类别
变更或核定内容
审批权限
A类
产品设计
变更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施工过程中,涉及原规划、建筑单体图纸的变更。
1)规划技术部提出;
2)设计单位、施工图原审查机构认可;
3)公司领导审批;
4)项目工程部待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B类
设计问题引起的
按照政府及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而需做出设计变更;
为降低成本,在成本报警时,在保证质量前提下进行变更;
设计上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而需做出的设计变更;
专业二次设计引起的变更。
1)技术部或工程部提出;
2)造价合约部成本变更核算;
3)设计单位认可;
4)公司领导审批;
5)项目工程部待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C类
配合施工需要引起的设计变更
施工图纸会审,依据审图意见作出的变更;
监理或承建单位合理化建议;
为了满足施工要求,施工工艺、材料的更改;
施工图中错、漏、碰、缺的设计缺陷;
标准图的选用、构建详图的补充;
由于设计施工图纸深度不够而进行变更。
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工程部/技术部提出;
2)造价合约部成本核算;
3)项目工程部经理审核;
规划技术部审核;
D类
技术
核定单
在招标答疑会议纪要、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等技术性文件中已经有要求,但是要求不明确,或要求为选择性要求;
在不改变原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的原则前提下,提出的对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上的的修改要求。
1)由施工单位提出;
4)规划技术部审核;
5)公司领导审批;
6)项目工程部待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3、格式要求
1)所有工程设计变更申请单、技术核定单必须使用公司规定的标准表格,并明确以下内容:
编号、工程名称、提出单位、对应的图纸编号、变更的内容及原因说明、增减的工程量、工期改变、造价变化量、各相关部门审核意见、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
2)同设计院对接的部门和经办人员应要求设计院按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设计变更单,如设计院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另有附图,经办人员应另行按规定格式填写设计变更单作内部审批、结算用,设计院的文件只能作为附件。
3)所有设计变更单只有加盖项目工程部公章才能生效,承包单位也应加盖公章。
4)项目工程部、承包单位均应对设计变更单进行统一编号(可按归属合同分专业连续编号,由项目工程部与承包单位协商),并整理归档、妥善保存;
双方都应设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事项的单据交付记录,即交付对方单据时要求对方签收,接受方不得拒签。
5)所有施工单位签字人员必须是施工单位法人代表授权的代理人,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4、工程现场签证审批权限
现场签证审批
权限人签字
签证金额
签证工日
单项签证额<
2000元
<
10工日
项目责任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
单项签证额≥2000元且<
5000元
≥10工日且<
20工日
项目责任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工程部经理签字审批
单项签证额≥5000元
≥20工日
项目责任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工程部经理、工程副总经理签字审批
5、工程现场签证格式要求
1)所有的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公司规定的标准表格(见附表三),并明确以下内容:
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变更签证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增加的工程量、减少的工程量、相关图纸说明;
2)关于临时用工的签证事项,双方应在签证通知单上洽商确定以下问题:
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日、工日单价(如属综合单价,则包含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并明确是否包含税金);
3)所有现场签证单只有加盖项目工程部公章才能生效,承包单位也应加盖公章;
项目工程部、承包单位均应对现场签证单进行编号(可按归属合同连续编号),并整理归档、妥善保存;
4)双方都应设置现场签证事项的单据交付记录,即交付对所有施工单位签字人员必须是施工单位法人代表授权的代理人,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6、现场签证流程
1)项目现场工程师将签证工程的施工时间、工作内容、发生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工日数、机械台班数以及签证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何方负担等事项填写清楚。
特别是对发生的原因以及签证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何方负担等事项填写清楚及对发生的原因以及责任单位的交代应详细、明确;
由项目责任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共同现场核对确认,并需先行估计或审核明确签证费用,再按权限,由各相应管理人员签字认可,也应避免措词含糊、用词不准在结算时造成经济纠纷;
2)项目现场工程师应每月对本月实际完成的签证项目内容进行确认,由造价工程师对本月完成的签证项目内容准确核价、整理后每月25号分别将截止至本月24日已完成的签证项目工程所发生造价额和相关单据文件分别报送工程副总、财务部备案、公司总经理;
3)项目工程部对签证单上直接签订的工程量的准确性负责;
如果签证单附有交工图纸,则监理及经办工程师应审核图纸是否与实际施工结果相符,并在图纸上签字确认,此时可以不对工程量进行确认,由预算造价工程师按照图纸核算工程量;
4)所有签证项目工程必须由经办工程师及造价合约部工程师共同现场认定、核对后实施;
5)现场签证的结算书应包括:
变更或签证单原件以及与变更签证相关的所有往来函件、结算书、(监理审核意见)、施工合同中相同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费率合同或合同缺项时应附取费表、材料调差依据、不执行定额的应附工料分析表、其他需要说明的与造价有关的问题等;
6)双方核定现场签证的造价后,应在变更签证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