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英语精读第三册课文翻译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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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精读第三册课文翻译汇编
Unit1
一个年轻人发现,在街上漫无目的的闲逛也会带来涉及法律上的麻烦。
一种误解导致另一种误解,直到最终他必须在法庭上接受审判…….
法律小冲突
我平生只有一次陷入与法律的冲突。
被捕与被带上法庭的整个经过在当时是一种令人极不愉快的经历,但现在这却成为一个好故事的素材。
尤其令人恼怒的是我被捕及随后在法庭上受审期间的种种武断情形。
事情发生在十二年前的二月,那是我中学毕业已经几个月了,但是要等到十月份才能上大学,所以当时我仍在家中。
一天上午,我来到离我住地不远的伦敦郊区的里士满,那是我正在找一份临时的工作,一边攒些钱去旅游。
由于天体晴朗,有没有什么急事,我便悠然自得的看看窗店橱窗,逛逛公园,有时干脆停下来四处观望。
一定是这种显然无所事事的样子使我倒了霉。
事情发生在十一点半左右,当我在当地图书馆谋之未成,刚从那里出来,就看见一个人从马路对面走过来,显然是想跟我说话。
我愿意为他是要问我时间。
想不到他说他是警察,要逮捕我。
开始我还以为这是个玩笑。
但紧接着又来了一个穿着警服的警察,这下我无可置疑了。
“为什么抓我?
”我问。
“四处游荡,有作案嫌疑,”他说。
“做什么案?
”我又问。
“偷东西,”他说。
“偷什么”我追问。
“牛奶瓶”他说,表情极端严肃。
“噢,”
事情是这样的,这一带经常发生小偷小摸的案件,尤其是从门前台阶上偷走牛奶瓶。
接着,我犯了个大错误,那是我才十九岁,留着一头乱蓬蓬的长发,自以为是六十年代“青年反主流文化”的一员。
因此,我想对此表现出一副冷漠,满不在乎的态度,于是用一种很随便的无所谓的腔调说:
“你们跟我多久了?
”这样一来,我在他们眼里,我是惯于此种情形的,这又使他们确信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蛋。
几分钟后来了一辆警车。
“坐到后面去,”他们说:
“把手放在椅背上,不许乱动。
”他俩分别坐在我的左右,这下可不是闹着玩的了。
在警察局,他们审问了我好几个小时。
我继续装着老于世故,对此种事习以为常的样子。
当他们问我一直在干什么事时,我告诉他们我在找工作。
“啊哈”,这下我可看到他们在想,“无业游民”。
最后,我被正式指控,并得到通知下周一到里士满地方法院受审。
他们这才让我走。
我本想在法庭上自我辩护,但是父亲一弄清事情原委后,就为我请了一位很不错的律师。
就在那个星期一,我们带着各种证人出庭了,这其中包括我的中学英语教师作为我的平行见证人。
但法庭没有传唤他作证。
对我的“审判”并没有进行到那一步,才开庭十五分钟,法官就驳回了此案。
我被无罪释放。
可怜的警察毫无胜诉的机会。
我的律师甚至成功的使警察承担了诉讼费。
这样,我没有留下任何犯罪记录。
但当时,最令人震惊的是我被无罪释放所明显依赖的证据:
我有标准的口音,有受人尊重的中产阶级父母来到法庭,有可靠的证人,还有,很明显我请得起很好的律师。
想到这次指控的含混不清的特点,我敢断定,我如果出生在一个不同背景的家庭,并真失了业,则完全可能被判为有罪。
当我的律师要求赔偿诉讼费时,他的辩词很显然的紧紧围绕着我“学习成绩优异”这一事实。
与此同时,在法庭外面,曾逮捕我的警察中的一个沮丧的想我的母亲抱怨说,又有一个小伙子要与警察做对了。
他以责备的口气对我说:
“我们抓你的时候,你本可以帮帮忙的。
”
他这话是什么意思?
也许是说我因该做出大发雷霆的样子,并说:
“喂,你们知道是在和谁说话么?
我是品学兼优的高材生。
你们怎么敢抓我?
”那样的话,他们也许会向我道歉,可能还会脱帽致意,让我扬长而去。
Unit2
不愿告发的女人
“我从不憎恨过北方佬。
我所恨的是战争……“
我的姨婆贝蒂总是这样讲述她的故事。
我小时候就多次听过她的故事。
那时,她住在维吉尼亚利威尔的一所老房子里,每当我们一家人去看望她时,她总是要讲这个故事。
他当时已近八十岁了,但我能想像出她在故事中的样子-------刚满二十岁,年轻漂亮,还有一双清澈漂亮的蓝眼睛。
贝蒂.范..米特有充分的理由憎恨那场内战,她的一个兄弟在葛底斯堡阵亡,另一个做了俘虏。
接着他年轻的丈夫詹姆斯----南部联邦的一名军官------也被俘虏,关到一个不为人知的俘虏营里了。
九月下旬的一天,天气炎热,贝蒂家以前的奴隶迪克朗纳来向她讲述一件奇怪的事情。
他在查看离范。
米特家半英里处的一所农舍时本以为农舍房子是空的,但是却传来农舍里传来低低的呻吟声,他循着声音到了顶楼,发现了一个受伤的联邦政府士兵,身边还放着一支步枪。
贝蒂婆姨向我讲述她第一眼看到那个满脸胡须,穿着血迹斑斑的蓝制服的人时,她总是说:
“就像人走入了一场噩梦:
可怕的绷带,令人恶心的气味。
孩子,那是战争真正的面目:
没有军号没有战旗。
有的只是痛苦和污秽,徒劳和死亡。
”
在贝蒂.范.米特的眼里,这个人不是敌人,而是遭难的同胞。
她为他水喝,并尽力擦净他那可怕的伤口。
然后走出农舍,到外面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他依靠着农舍想到所看到的情景------那只打烂的右手,失掉了的左腿-----尽量控制着自己不呕吐出来。
贝蒂在顶楼上发现了这个人的证件,证实了他的身份:
第十一费蒙特志愿军连中尉亨利.比德尔,三十岁。
她知道应向南部联邦军队报告这个联邦政府军官的情况,但她也知道她不会那样做的。
她是这样向我解释的:
我不断地想他是不是在什么地方有一个妻子,正等着他,期盼他归去,却又一直杳无音信----就像我一样。
对我来说,唯一重要的是使他的丈夫回到她的身边”
詹姆斯.范.米特的妻子慢慢的,耐心的,巧妙地点燃了亨利比德尔身上奄奄一息的生命的火花。
她几乎没有任何药物,又不愿意从南部联邦医院那极少的供给中去拿。
但是她倾其所有进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他。
当比德尔的身体恢复了一些时,他向贝蒂讲述了他在佛蒙特的维斯菲尔德的妻子和女儿的情况。
比德尔也倾听她讲述他的兄弟和丈夫詹姆斯的事。
“我知道他的妻子一定在为她祷告,”贝蒂婆姨对我说:
“就像我为詹姆斯祷告一样。
我感觉和比德尔的妻子很亲近,这真是奇怪。
”
十月山谷的夜晚已经很冷了,比德尔的伤口感染恶化了起来,在迪克和他妻子的帮助下,贝蒂趁着黑夜将这位联邦政府军官搬到她家里温暖的厨房上面的一个不易发现的阁楼上。
但第二天,比德尔发起了高烧。
贝蒂知道他必须找人帮忙,否则他会死掉,于是她去找她的家庭医生,也是多年的好友格雷厄姆.奥斯本。
奥斯本医生为比德尔做了检查,然后摇了摇头,说要是你弄不到所需的药,恐怕就没有希望了。
“那好吧,”贝蒂说。
“我就到哈波斯渡口北方佬那里搞药。
”
医生说她疯了,联邦政府军司令部在将近十二英里外,即使找到了他们,北方佬也绝不会相信她的话。
“我会带上证据的”贝蒂说,他爬上阁楼取来一份血迹斑斑的文件,上面有作战部的官印。
“这是他最后一次晋升的记录,”她说,“我那出这个时,他们一定会相信我的。
”她请医生将所需的药物列成清单。
第二天一早就出发了。
她驾车赶了五小时的路,,只停下来让吗谢谢,当她在最终站在哈波斯渡口司令官的面前时,太阳快落山了。
约翰.D.史蒂文森听了她的讲述,并不相信。
他说:
“夫人我们已经接到了比德尔的阵亡报告。
”
“可他还活着,”贝蒂坚持说。
“要是得不到清单上的药品,恐怕他就活不了多久了。
”
“好吧,”将军最后说,“我不想为弄清这件事,而拿一个巡逻队的生命去冒险”。
他转向一个下级军官说:
“你负责让范.米特太太拿到这些药品.”他并不在意贝蒂的感谢,只是说:
“不管你的话是真是假,你都是一个勇敢的妇女。
”
有了贝蒂带回来的贝利维尔的药品,奥斯本医生才将比德尔从危险中抢救过来。
十天后比德尔就能用迪克为他制作的拐杖一瘸一拐地行走了。
“我不能再拖累你了,”比德尔对贝蒂说“我的身体好多了”,已经可以走动了,我想尽快回去。
”
于是他们安排了既是贝蒂的邻居又是她的朋友的萨姆先生用他的马车帮助贝蒂把比德尔送往驻守在哈波斯渡口的联邦政府军司令部。
他们将贝蒂的马和萨姆的骡一起套上车。
比德尔躺在一个装满干草的旧木箱内,将他的步枪和拐杖放在身边。
这是一段漫长而又漫长的旅程,并差点以失败告终。
在离联邦政府军防线仅有一个小时的路程时,突然出现两个骑马的人。
一个举着枪要钱,一个要把萨姆从马车上拉下来。
贝蒂吓得呆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就在这时,只听见一声枪响,持枪的歹徒应声倒地,死了。
又是一声枪响,另一个歹徒也瘫倒在地。
是比德尔开的枪!
贝蒂看着他放下枪,掸掉他头发上的干草。
“上车吧,萨姆先生”,他说,“我们继续赶路吧。
”
在哈波斯渡口上,士兵们惊异的看着老农和年轻的姑娘。
当缺了一条腿的联邦政府军官从装满干草的木箱里站起来时,他们更是惊愕不已。
比德尔被送往华盛顿,在那里他向陆军部长埃德温.M.斯坦顿把事情的经过讲述了一遍。
斯坦顿给贝蒂写了一封感谢信,并签署了一项命令要将詹姆斯.范.米特从俘虏营里释放出来。
但是首先必须要找到詹姆斯,经过安排,由比德尔陪同寻找丈夫。
据文件记载,一个叫詹姆斯.范.米特的曾被送往俄亥俄州的一个战俘集中营。
可是,当衣衫褴褛的囚犯们从贝蒂的面前一一走过时,詹姆斯却不在其中。
有检查了另一个俘虏营,仍是同样的结果。
贝蒂.范.米特强忍着内心极大的恐惧,她担心丈夫已不在人世。
最后在特拉华堡,从一排战俘的末尾,一个高个子男人从队伍里走出来潺潺咧咧的扑到贝蒂的怀里。
贝蒂拥抱着他,泪流满面。
拄着拐杖的亨利.比德尔也在一旁落泪了。
Unit3
我为何教书
你为什么教书呢?
当我告诉我的朋友我不想做任何行政职务时,他向我提出了这个问题。
他感到大惑不解的是,为什么所有的美国人受到的教育都是长大后追求金钱和权利,而不是想要明明是通往这个目标的一个“阶梯”性的工作
当然,我教书并不是应为教书对我而言很容易。
我曾做过多种工作来赚钱谋生,如做机修工,木工,作家,而教书是其中最难的。
对我来说教书是一件令人眼睛红肿,掌心出汗,精神沮丧的职业。
眼睛红肿是因为无论我备课到多晚从未觉得胸有成竹。
掌心出汗是因为在走进教室之前,我总是非常紧张,学生们肯定会发现我原来是个笨蛋。
精神沮丧是因为我一个小时后我走出教室时总会觉得这节课比平常更加枯燥无味。
我教书也不是因为我认为自己能够解答问题,或因为我觉得自己有非与人分享不可的知识。
又使我感到惊愕不已,因为学生竟真的把我课堂上讲的东西做了笔记。
那么我为什么还要教书呢?
我教书,是因为我喜欢教学日历的节奏。
六月,七月,八月提供了思索,研究和写作的机会。
我教书,是因为教书是一种以变化为基础的职业。
当教材不变时,我在变-------更重要的是我的学生在变。
我教书,是因为我喜欢自由,我又犯错误的自由,吸取教训的自由,激励自己,激励学生的自由。
作为教师,我是自己的老板。
如果我让一年级的学生通过自己编写课本的方式学习写作,谁会干涉我呢?
这样的课程也许会彻底失败,但我们都可以从失败中学习到很多东西。
我教书,是因为我喜欢问学生一些需要绞尽脑汁才能回答的问题。
这个世界充满了拙劣问题的正确答案。
而我在教学中,有时也会发现一些不错的问题。
我教书,是因为我喜欢找到一些是我自己和学生们走出象牙塔,步入现实世界的方法。
我曾经开过一门叫做“在技术社会里如何自己更生”的课程。
我的十五个学生读了爱默生,梭洛和赫胥黎的作品,他们记了日记,并写了学期论文。
但我们也组建了一个公司,借钱买了一座破旧的房子,通过对这座房子的整修翻新,我们实践了自力更生的这一课题。
学期末,我们卖掉了房子还清了贷款,交了税,所生的利润大家分了。
所以教书是我的生活节奏分明丰富多彩,也向我提出了挑战,给了我不断学习的机会
不过,我还没讲到我教书最重要的原因呢.
其中一个原因是维基。
她是我的第一个博士,是一个精力充沛的学生。
他孜孜不倦地撰写了一篇关于一个鲜为人知的十四世纪的诗人的学位论文。
他还写过几篇文章,并寄给了学术刊物。
她独立完成了这一切,只是偶尔从我这里得到一些启示。
我亲眼看到她完成了论文,并得到她的文章已被采用。
我还亲眼看到她找到工作,并获得了哈佛大学的研究学员的职位,著书论述在当我的学生时萌发的思想。
另一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