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的报告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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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0年12月31日汇总的国库数据,2010年全区地方财政支出2280.5亿元,比上年增加353.6亿元,增长18.4%,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亿元后,全区地方财政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90%。

2010年全区财政结转结余资金259.4亿元,其中:

有专项用途的结转资金242.1亿元,净结余17.3亿元。

2010年结转资金,将按规定用途陆续拨付,结余资金将由各级政府统筹安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使用。

  2010年,自治区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23.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44.2%,比上年增加43.5亿元,增长24.2%。

自治区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中央各类补助列自治区本级收入、上年财政结转结余以及调入资金、盟市上解收入等,自治区本级总财力495亿元。

自治区本级一般预算支出370.4亿元,比上年增加42.5亿元,增长13%,转入自治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亿元后,完成调整预算的82%。

2010年自治区本级财政结余结转资金89.6亿元,其中:

有专项用途的结转资金88.8亿元,净结余0.8亿元,2011年将继续下达盟市或安排本级支出。

  与2010年年初预算相比,自治区本级超收68.5亿元,主要为列收列支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及使用费等专项收入,按照财政部规定,除用于地质资源勘查、矿山环境治理等专项支出外,其余部分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盟市、旗县超收收入的使用情况,分别由各级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0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9.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51.5%,比上年增加57亿元,增长109.4%。

超预算较多,主要是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从2010年起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净增收7亿元;

从2010年起开征的重大水利建设基金入库3.4亿元;

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翘尾增加34亿元。

2010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0.5亿元,比上年增加12.5亿元,增长156.3%。

  上述各类收支数据,待财政部批复决算后,还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0年全区预算执行的主要情况是:

  

(一)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促进了自治区财政经济协调发展

  2010年,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积极财政政策,并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着力扩大内需,促进了自治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在此基础上,自治区财政收支规模实现了新突破,迈上新的台阶。

2010年,我区一般预算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一般预算支出突破2000亿元,为进一步促进财政经济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0年,全区财政用于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的政府公共投资支出467.9亿元。

一是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

争取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127亿元,各级财政安排配套资金63.5亿元,重点支持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教育和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等方面。

争取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59亿元,优先用于保障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配套,重点用于完成在建项目续建和收尾。

继续完善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等鼓励消费的一系列政策,全区共销售补贴类家电产品111万台(部),汽车摩托车14.4万辆,共计实现销售额52亿元,兑付补贴资金5.5亿元。

二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支持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下达资金7.8亿元,扶持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7户,实施太阳能光电建筑示范项目13个,在全区9个盟市22个嘎查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建设,实施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支持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鼓励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多渠道筹措资金41.6亿元,奖励节能技术改造项目205个,支持电力、焦炭、铁合金等八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项目44个,对1575公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63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以及48个污水处理厂给予奖励和补助,对全区设市城市和旗县政府所在地居民住宅供热系统管网建设和改造项目给予奖励补助,累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852万平方米。

这些措施,为实现自治区“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加快实施重大科技专项。

2010年全区科学技术支出21.2亿元,增长17.1%。

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前沿技术的投入,支持应用技术研发项目483项,大专院校及科研单位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5项;

继续设立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支持企业及科研单位自主创新项目75个。

四是加快中小企业发展。

继续实施“双百工程”,投入财政资金8000万元,拉动银行贷款41.8亿元,支持13个行业104个工业项目的技术改造,新增就业岗位3万个,新增利税4.2亿元。

下达资金2.4亿元,支持企业外经贸项目1520个,鼓励中小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

上述措施的实施,对扩大内需、促进自治区经济企稳回升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加大了“三农三牧”投入,各项惠农惠牧政策落实到位

  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1号文件精神,把支持“三农三牧”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

围绕促进农牧民增收,完善各项惠农惠牧政策,加强农村牧区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着力促进城镇居民、农牧民收入水平同步增长。

2010年全区财政用于农林水、粮油事务及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398.6亿元,比上年增加55.9亿元,增长16.3%。

一是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政府出台的各项惠农惠牧补贴政策。

安排各类惠农惠牧补贴资金83.9亿元,比上年增加8亿元。

在继续完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以及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的基础上,全面落实自治区政府确定的阶段性禁牧轮牧、牲畜良种补贴、牧民燃油补贴等对牧民生产发展的各项补贴政策,促进牧业发展和牧民增收。

积极争取国家建立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确定补偿面积10.2亿亩。

完善农牧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下达资金11.8亿元,全区种植业、养殖业保险参保农牧户达到219.5万户,承保农作物面积6771万亩,全区奶牛、能繁母猪投保数量30.7万头。

二是支持现代农牧业发展。

投入资金7.1亿元,搭建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为整合平台,支持38个旗县玉米、马铃薯、肉羊三大优势产业带建设;

加快现代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支持自治区确定的乳肉绒、蔬菜瓜果等六大主导产业项目93个,农作物、畜禽优良新品种繁育等农业技术推广示范项目65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项目229个。

三是着力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

全区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5.2亿元,改造中低产田98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27万亩,完成人工种草、改良草场、划区轮牧等建设任务107万亩,支持设施蔬菜、肉牛等产业化经营项目202个,进一步改善了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增加了农牧民收入。

加大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及养护资金投入,筹集资金23.9亿元,新增30个苏木乡镇通沥青(水泥)路,2121个嘎查村通公路,全区基本实现乡乡通油路、村村通公路的目标。

进一步加快水利建设,投入资金16.7亿元,重点解决好重砷、重氟区10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对24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以及64个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给予补助。

四是创新财政扶贫机制和支持农牧业防灾救灾机制。

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0亿元,重点扶持350个嘎查村实施整村推进直接扶持到户,实施50个旗县小城镇移民示范点建设,通过实施贫困地区雨露计划累计培训农牧民5万人。

及时拨付农牧业防灾救灾资金9.4亿元,支持特大抗旱、防凌防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以及灾民生活救助等。

五是进一步完善生态建设财政补助政策。

争取中央生态建设资金54.4亿元,落实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补助政策;

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实施森林抚育试点;

支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

六是全面推进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全区共实施项目2197个,覆盖1825个嘎查村,受益农牧民285.9万人。

  (三)加快推进富民进程,各项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富民强区总体战略部署,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了民生投入,千方百计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同时减轻群众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负担,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2010年,全区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各类民生支出823.6亿元,比上年增加181.9亿元,增长28.3%。

其中:

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十件实事”和“十项民生工程”,全区各级财政投入资金512亿元。

一是大力支持就业和再就业。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就业补助经费14.7亿元,增加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实现就业11.6万人,完成培训14万人;

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农牧民转移就业246.8万人,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39.7万人;

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就业。

二是继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2010年,全区社会保障支出291.3亿元,比上年增长20.2%。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35元和19元,每人每年分别达到3324元和1595元。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每月增加177元,月平均水平达到1402元。

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国家试点从10个旗县扩大到21个,实际参保人数达到168.8万人。

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建国前农村牧区老党员等部分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

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1504元和753元,达到每人每年3079元和2064元。

为减轻物价上涨的影响,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牧区五保供养人员等221万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贴2亿元,对林业、渔业和城市公交等六大公益性行业给予成品油价格补贴6.5亿元。

三是加快教育事业发展。

2010年,全区教育事业支出328.5亿元,比上年增长34.9%。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对180万城乡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并免费发放教科书,对59.9万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

大力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年竣工并交付使用的项目学校1278所,累计开工面积1659.4万平方米。

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支持71所院校实训基地建设,支持4所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发展示范校建设;

继续落实好中等职业学校农村牧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并将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纳入免学费范围,14.4万学生受益。

为提高高等教育办学质量,支持15所高校42个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

启动化解全区高校债务工作,建立高校防范财务风险的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资助学生107.9万名。

四是支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0年,全区医疗卫生支出120.2亿元,比上年增长16.8%。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80元提高到120元;

支持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在全区6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实施补种乙肝疫苗、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救治等五项中央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五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力度。

2010年,全区保障性住房支出83.6亿元,增长55.4%。

廉租住房、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开工38.7万套,开工率106.1%。

六是支持文化、体育和计划生育等其他社会事业发展。

2010年,全区文化与传媒、计划生育支出64.7亿元,比上年增长11.7%。

继续推进农村牧区电影放映、“农家书屋”、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等文化惠民工程。

支持农牧民体育健身工程和苏木乡镇体育设施建设。

实施以利益导向机制为核心的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建设,奖励扶助惠及1.7万人,特别扶助惠及3700人,少生快富工程惠及家庭4100个。

  (四)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基层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逐步建立规范透明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困难旗县的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基层财政保吃饭、保运转和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保障能力。

2010年自治区下达盟市、旗县一般性转移支付454.3亿元,比上年增加21.3亿元。

一是继续完善现行转移支付办法,合理确定最低财力保障标准,增加社会人口分配因素,对边境、少数民族聚居、财政困难和革命老区旗县,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

二是认真落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国家限制开发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旗县列入转移支付补助范围,通过加大财力缺口补助等方式,增强这些旗县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保障能力。

三是继续完善激励性转移支付办法,鼓励各地做强做实财政收入。

四是认真落实自治区支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对兴安盟、乌兰察布市等财政困难地区的政策资金支持力度。

五是建立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办法,在充实保障内容、提高保障标准的基础上,对困难旗县下达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补助26.9亿元,比上年增加6亿元,进一步增强县乡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六是落实中央关于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规定,下达补助资金2.4亿元,对全区1.1万个嘎查村增加了补助,使6万多名村干部的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人均6100元,村级公用经费提高到3.7万元。

  (五)大力推进各项财税改革,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水平明显提高

  坚持完善制度、夯实基础与提高执行力并重,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民主理财水平。

一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

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和以人员为核心的基础信息库,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继续细化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稳步推进项目预算滚动管理。

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社会主动公开了自治区本级2010年预算和2009年决算。

二是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加快推进公务卡改革步伐,2010年,自治区本级1036个预算单位、12个盟市本级全部实行了改革,11个旗县启动了试点工作。

扩大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工作,将所有盟市纳入试点范围。

三是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将交通、司法、体育等13个部门的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

制定了自治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为自治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提供了新的筹资渠道。

四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足额落实各级政府出台的行政事业单位调整津贴补贴政策。

全面兑现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

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补助标准和补助比例。

落实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政策。

五是继续推进其他财政领域改革。

全面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启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自治区直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初步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2010年全区采购规模达到263.4亿元,比上年增长49.9%,资金节约率为10.8%。

完成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清理核实工作。

全区“一卡通”发放财政补贴资金118.6亿元,涉及38类128项补贴,390.6万户城乡居民受益。

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组织实施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

  2010年财政运行总体较好,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

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一些旗县仍处于“吃饭”财政状态;

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超预算增支事项较多,各级财政支出压力较大;

预算执行力度不够,部分单位结余结转资金较多;

基层财政管理仍比较薄弱,旗县以下财政机构、人员配备有待加强;

政府性债务不断累积,财政风险不容忽视,等等。

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通过不断加快发展、深化改革和规范管理等综合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二、2011年预算草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人大对财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2011年全区财政预算安排的总体要求是: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三牧”、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节能环保以及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富民强区战略的实现。

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增收节支的方针,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自治区宏观经济发展预期以及目前掌握的政策性调整因素,2011年全区地方财政总收入安排2030亿元,比2010年实际完成数增加292亿元,增长17%。

2011年全区地方财政支出预算安排2108亿元,加上上年结转和预算执行中中央增加的各类补助,2011年全年实际总支出将达到2620亿元,比2010年实际支出数增加340亿元,增长15%。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各级财政预算由同级人民政府编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下面,重点报告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安排情况: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划定的收入范围和中央明确的补助数额,201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总财力安排1104.4亿元,其中:

一般预算收入230亿元;

中央返还性和一般性补助收入660.6亿元;

中央专项补助收入200.7亿元;

盟市上解收入5.5亿元;

调入资金7.6亿元。

  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201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总支出安排1104.4亿元,其中:

按政策和体制规定返还和补助盟市742亿元;

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安排362.4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69.8亿元,增长23.8%。

  201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支出预算按经济分类和功能分类分别编制,从不同角度反映政府的支出活动。

按经济分类划分,自治区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安排情况是:

基本支出预算安排90.7亿元,占25%;

各类专项支出安排271.7亿元,占75%。

在基本支出预算中,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43.6亿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即公用经费22.1亿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亿元。

  按功能分类划分,自治区本级一般预算支出主要安排情况是:

  ——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1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5.9亿元,增长18.8%,其中专项资金安排9.9亿元。

主要用于保障自治区党政机关及其所属职能部门的基本支出。

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加大对农村牧区及城镇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力度,继续支持农村牧区贫困家庭“一杯奶”生育关爱行动。

加大人才开发、培训和引进投入,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就业,支持实施“草原英才”计划。

  ——安排公共安全和国防支出25.6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3.9亿元,增长18%。

其中专项资金安排14.3亿元,重点用于推进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支持公检法司基层单位办案业务开支、执法装备购置和开展各种专项斗争;

增加军队、武警经费,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安排教育支出48.1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2.6亿元,增长35.5%,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符合《教育法》规定的增长要求。

其中专项资金安排33.4亿元,重点用于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继续实施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对农村牧区、涉农专业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

认真落实普通高校、高等及中等职业学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支持高等院校提高办学质量,积极推动高校化解债务。

支持民族教育、民办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加快发展。

实施教育民生工程,落实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高中阶段蒙语(朝鲜语)授课学生以及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和免教科书费“双免”政策。

  ——安排科学技术支出7.4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2.3亿元,增长45.1%,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符合《科技进步法》规定的增长要求。

其中专项资金安排6.5亿元,主要用于继续设立科技发展创新引导奖励资金和自然科学基金;

保障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顺利实施;

鼓励企业加大新材料、可再生能源、节能环保等方面的研发投入。

  ——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9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4.7亿元,增长89.2%。

其中专项资金安排6亿元,主要用于推动自治区文化体制改革,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农村牧区电影工程等重点文化项目;

支持内蒙古电影集团、日报社体制改革;

落实备战全国十二届运动会经费。

  ——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50.7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3.5亿元,增长36.3%。

其中专项资金安排30.4亿元,重点用于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标政策;

继续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30元和15元;

扩大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

加大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等保障性住房的投入力度,缓解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

充实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加强就业实训基地建设,大力支持就业和再就业。

  ——安排医疗卫生支出15.6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2.6亿元,增长19.8%。

其中专项资金安排10.9亿元,重点用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和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

提高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120元增加到200元;

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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