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稽核审计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财务管理稽核审计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财务管理稽核审计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查阅相关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分析评价联社财务审批委员会的组织及履职情况。
、查阅稽核审计组织开展情况及相关资料,检查职能部门对日常对财务会计的业务检查情况及内部稽核审计情况。
、在评价被查联社财务会计的组织管理情况及内控管理情况的基础上,分析该社内控方面的薄弱环节及风险点,并对风险点进行重点稽核审计。
(二)财务会计内控管理的稽核审计
、核算管理的稽核审计
主要是对内部账户管理;
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印章及压数机管理;
预留印鉴管理;
操作员密码管理;
授权卡管理,大额支付的权限管理;
平账和账务核对;
抹账、错账冲正、挂账、挂失业务;
票据、凭证审核;
联行业务管理进行稽核检查。
、出纳管理的稽核审计
主要是对现金收付管理;
现金调拨管理;
库房钥匙、密码及人员管理;
库房物品管理;
查库制度管理进行稽核检查。
、会计管理的稽核审计
主要是对会计交接管理;
岗位轮换管理;
事后监督管理的稽核检查。
、在评价被查联社内控管理情况的基础上,分析该社内控方面的薄弱环节及风险点,并对风险点相关业务进行重点稽核审计。
(三)资产及收入的稽核审计
、现金资产的稽核审计
主要从内控管理角度进行稽核审计,稽核审计是否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调阅查库记录,稽核审计是否能够做到定期或不定期对现金资产进行盘点,盘点的周期是否合理,规定的要素是否齐全。
随机抽查几个盘点记录,稽核审计盘点日的盘点数是否与账面数相符,是否存在长短款及白条抵库等情况。
稽核审计大额现金的管理情况,对异常的大额现金支取应跟踪稽核审计。
对被检查网点进行突击查库。
()现金业务操作检查
现金收付款是否按操作规程办理,是否坚持“先收款后记帐,先记帐后付款”,大额付款是否经有权人审批并登记备案、大额现金收付是否换人复核;
同日机构柜员与柜员之间、柜员与总出纳(在库现金柜员)之间现金调剂或出库(无须账务处理),是否打印现金交接清单,双方是否登记《现金库存登记簿》或《现金库存明细登记簿》;
柜员轧账实物钱箱与电子钱箱余额是否核对;
日终款箱是否经复核后双人加锁入库保管。
()现金出入库检查
现金出入库是否凭有权人签批的出入库凭证办理,出入库凭证上的签章是否齐全;
款箱出入库是否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现金调拨检查
现金调拨业务的基层社是否向管辖社预留印鉴卡;
是否根据经有权人签章的现金调拨凭证办理;
调拨是否办理交接签收手续。
()库房密码锁的开启
库房密码是否由社主任或授权执行主任亲自开、闭,有无由主管库员代开代关的现象。
()管库员配备及库房钥匙的交接使用
设有库房的社是否配备了正式管库员(二名)及预管库员(二名);
金库门是否配备了两套钥匙(一套为使用钥匙,一套为备用钥匙);
金库门正、副钥匙是否实行单线交接制度;
金库门备用钥匙启用是否经有权人批准、登记;
库房门钥匙及保险柜钥匙(使用及备用)是否按规定妥善保管,专用保险柜(专门锁库房门锁的保险柜,内有分锁,管库员工作中正、副锁各人随身携带,工作结束后将正、副钥匙分放分锁)是否放置在电子监控设备所控制的范围。
()库房内管理
入库保管的现金是否做到按券别码放整齐;
入库保管的现金、实物是否有帐记载,分类建立登记簿;
代保管物品是否建立了重要物品登记簿;
管库员是否做到同进同出;
库内有无堆放无关的物品;
管库员交接班、大额现金出入库、不经常发生业务的实物出入库及查库结束后,是否立即进行轧库;
代保管物品、有价单证、票样等重要物品是否纳入表外核算,帐实是否相符。
()各社主任、副主任查库检查
信用社主任(副主任)是否坚持每月查库不少于一次,执行主任(指定)是否坚持每月查库不少于两次;
查库有无记录;
是否存在帐实不符问题。
()假币管理
是否建立假币收缴登记簿,收缴假币是否双人鉴定,是否填制假币没收凭证。
、业务周转金的稽核审计
首先应了解被查单位对业务周转金的管理要求及管理情况,结合财务核算记录,稽核审计日常发生业务是否存在异常现象,业务人员在业务办理完毕后是否及时进行交账,有无存在长期占用周转金不销账的情况,对长期挂账的余额应查明原因。
、存放款项及收入的稽核审计
重点核对未达账款,通过调阅未达账调剂表及核查随后的入账情况进行重点稽核审计,对不正常的未达账项应逐笔跟踪清查;
同时,核查存放款项的利息收入是否全额纳入损益核算,是否存在少计、漏计及转移收入等问题。
、调剂资金及收入的稽核审计
调出调剂资金必须通过省联社科技中心办理,主要稽核审计办理的途径及手续是否完备,与调入社的对账情况是否一致,是否混有拆放款项等。
同时,还应核查利息收入是否全额纳入损益核算,财务核算是否合规等。
、信贷资产及收入的稽核审计
重点对年第四季度发放(转贷、借新还旧、展期)大额贷款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稽核审计,结合年一月份贷款变动较大的贷户进行核查。
同时,重点核查年第四季度转贷(借新还旧、展期)的贷款利息收入,是否存在以贷收息等问题,其它季度可按收息金额大小分析后稽核审计。
、手续费收入的稽核审计
手续费收入是指信用社办理结算业务、代理融通、委托贷款、代理发行各类债券、股票、代办保险等项中间业务获得的手续费收入。
稽查时首先应了解被查单位开办过那些中间业务,根据所开办的业务逐项核实收入是否入账。
、待处理抵债资产的稽核审计
核查抵债资产的取得手续是否合规、完备,抵债资产抵顶债务时,是否经过具备相关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抵债金额与抵贷资产的价值是否匹配等;
通过调阅相关管理台账及清产核资资料,核查抵债资产账账、账实是否相符;
关注抵债资产的管理及处置过程是否合规,未变现的抵贷资产是否存在出租及自用,租金收入是否纳入账务核算,是否存在与租赁方签定长期租赁协议变相转为自用的问题,对自用的抵债资产,应审查是否经过有权部门的批准并进行了账务处理,会计核算是否合规等。
对长期未能变现的抵债资产应了解其原因,是否存在潜亏,核实抵债资产处置过程中的盈亏及账务处理是否合规等。
、应收款项的稽核审计
主要审查应收款项的账面余额是否真实,有无虚列、清收不及时;
其他应收款项过渡摆放是否合规,摆放的款项内容及依据,有无利用应收账款变相借贷、拆借资金、投资等;
有无垫付非营业性支出、挂账搞基本建设或购置固定资产;
应逐笔核查年末挂账的其他应收款的真实性及合规性,对长期挂账的应收款项应查明原因,对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是否按规定进行核销,有无将基建、损失类资产及应纳入当期损益核算的费用长期挂账,导致单位损益及资产不实等情况。
关注大额应收款项的往来是否合规。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稽核审计
审查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划分是否准确,有无将固定资产作低值易耗品,有无将固定资产购置在固定资产修理中列支;
审查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是否设立了明细帐、登记簿及卡片,帐帐、帐卡、帐实是否相符,包括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净值,购建固定资产是否按照《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购建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购建固定资产入帐及折旧率设置是否正确;
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清理、报废和盘盈、盘亏、毁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是否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重点稽核审计年以来新增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其资金来源是否合规,是否办理了相应的固定资产购建审批手续,是否存在超规定比例购置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有无用截留收入、虚列支出等手段乱拉资金搞基建,在建工程的立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等。
同时,对房屋资产还应稽核审计其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出租、出借等情况,是否存在账外资产等。
(四)负债及利息支出的稽核审计
、存款及利息支出的稽核审计
通过对单位账户开销户登记簿稽核检查,对单位机构存款人的一些基本信息应进行关注,稽核审计该联社是否存在自身违规开立账户、私设“小金库”及其他非正常开户并存放资金等问题。
关注对公账户资金流向个人账户的问题,注意揭露擅自动用客户资金、转移挪用、虚存实取盗取银行资金等重大违规问题。
对临时存款和应解汇款大额资金收付和异常现象应进行抽查,必要时延伸到存款单位进行调查,对长期挂账的资金要查明原因。
重点对年第四季度与年一月份存款变动较大的账户进行核查,分析资金运行是否真实,有无为了完成任务,弄虚作假现象。
检查利息支出账户支出数与转入存款户账户的利息收入数是否相符,有无虚列利息支出然后转移的情况。
可对每季利息支出情况进行分析后,根据金额大小、支付变动等情况进行稽核审计。
重点对手工提取应付利息及调整、列支利息支出稽核审计。
、对其他应付款的稽核审计
清查年末挂账的款项,分析挂账原因是否合理,查明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原因,对来历不明挂账款项,进行追踪落实,必要时进行延伸稽核审计调查;
检查从清算系统转入的可疑待核对入账款项是否均隔日结清,并对出现异常的进行跟踪稽核审计。
、金融机构往来支出的稽核审计
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支出包括借银行款利息支出、调剂资金利息支出和拆入及同业存放款利息支出等。
重点稽核拆入资金的利率、期限,逐笔稽核计付利息是否准确;
拆入资金和同业往来是否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有无错计、多计利息,有无虚列利息支出等情况。
除县联社营业部外,各信用社不得发生金融机构往来支出。
、手续费支出的稽核审计
手续费支出包括代办储蓄手续费、代办收贷手续费、代办其他业务手续费等。
检查手续费支出手续是否合规,有无超标准、超范围列支情况;
代办储蓄手续费是否按代办储蓄存款平均余额的‰之内控制。
代办收贷手续费是否按实收利息以内计付;
收回已核销的呆帐贷款,其代办收贷手续费按收回万元以下(含万元)的贷款控制在收回本息的以内;
收回万元以上(不含)的贷款控制在收回本息的以内;
代办其他业务手续费列支是否合规合法;
结算手续费支出是否存在人为列支(一般大机自动扣付)。
按现有的支出情况反查相关业务的真实性。
(五)资产负债类共同科目及或有资产负债的稽核审计
主要是检查联行资金是否能够及时清账,是否存在未能核销的挂账,对存在挂账未清的查明真实原因,防止挪用联行资金。
对使用县辖往来联行系统的单位,检查年末往来余额是否结平,如存在余额应查明原因。
(六)营业费用及其它支出的稽核审计
、营业费用的稽核审计,应结合“三项制度”改革对工资类、职工福利类费用进行稽核审计。
()比例控制类支出。
一是检查支出的范围、标准是否扩大;
二是是否按规定限额掌握使用,有无超限额支出及铺张浪费的问题;
三是属于据实列支的,有无预提的情况。
()比例提取类支出。
一是检查提取范围、标准是否扩大;
二是提取金额是否准确,有无超范围、超标准提取或计提金额不准等问题。
()资产摊销类支出:
①重点稽核审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是否符合标准,有无将不属于低值易耗品的固定资产列入其中,或者列支宣传品、劳保用品等;
②稽核审计递延资产账面余额是否真实,有无将不属于递延资产的其他资产列入本项目,有无利用本科目列支固定资产购置费,并稽核其摊销的期限、金额是否正确。
③稽核审计无形资产的摊销是否按照规定在有效使用期内平均摊销,有无一次性摊入成本问题;
无形资产有效使用期是否合法,有无在有效期终止后继续摊销、加大成本的问题。
()其他管理费用。
重点对大额支出进行合规性及真实性稽核。
、营业外支出的稽核审计。
通过审阅营业外支出明细账,逐笔查实大额支出是否符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应当报批的,是否经过有权部门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七)涉及“三项制度”改革的试点单位要在结合本次稽核审计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对八项经营指标的执行情况的真实性和薪酬分配制度执行情况的合规性进行稽核审计。
、存贷款指标主要稽核审计存款任务指标、贷款任务指标、不良贷款增减指标及占比指标、新增农户贷款及农户贷款面等的执行情况。
、财务指标主要稽核审计财务收入、中间业务收入、利润总额、费用率等的执行情况。
、薪酬分配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八)报表真实性的稽核审计
稽查会计报表填报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一是重点稽查内部资金往来(涉及联社存放款项和上存联社款项、调出调剂和调入调剂资金,股本金)是否扎差反映,是否存在虚增资产负债或所有者权益的情况。
二是对人为调整的数据要重点稽查。
(九)对“小金库”的稽核审计。
“小金库”是指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金融机构的收入,未纳入金融机构法定会计账簿内核算的资产,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的行为。
对清查出来的“小金库”要及时进行登记及封账,待省联社研究后统一处理。
六、稽核依据
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度;
省联社下发的相关各项文件。
七、稽核审计的组织实施
(一)办事处成立市农村信用社财务会计管理专项稽核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办事处主任,项目负责人:
办事处稽核检查科副科长,成员:
区联社监事长、县联社监事长,负责对全市的组织、领导、检查、督导。
(二)对参与“三项制度”改革试点的区、县社,由办事处抽调部分联社业务骨干组成两个现场稽核检查工作组,于年月日至月日进行现场检查。
人员分组安排如下:
、区联社现场稽核检查组
组长:
组员:
、县联社现场稽核检查组
(三)对未参与“三项制度”改革的县联社,将按照省联社的部署采取小交叉的方式,即:
联社与联社之间相互交叉检查。
现场检查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
分组安排如下:
、县联社与县联社相互交叉检查。
、区联社对县联社进行检查。
以上稽核检查要求对核算机构的抽查面要达到以上,稽查资金量在以上。
(四)各县级联社主要负责做好辖内没有被抽查的经营网点的稽核审计工作,检查面要求达到,月底前完成。
(五)办事处在月底前完成辖内汇总上报工作。
八、稽核审计工作要求
(一)此次财务会计管理专项稽核审计工作由办事处稽核检查科统一布置安排,各成员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现场稽核审计操作规程,做好本次专项稽核审计工作。
(二)本次专项稽核审计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各成员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方式和工作重点;
对现场检查走过场、该检查的项目未认真检查,检查出的问题未如实反映或隐瞒不报的,要追究检查人员失察失职的责任。
被查单位要积极配合稽核审计组的工作,凡弄虚作假、逃避检查,向稽核审计组提供不完整或不真实业务资料的,要追究被稽核审计联社理事长、主任和业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各稽核审计组要根据稽核审计检查情况,严格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填写稽核审计工作底稿、填制工作表格、撰写稽核审计报告。
财务会计管理稽核审计报告中要真实反映现场检查的情况和应查处的问题,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工作建议。
(四)本次稽核审计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均要严格按照有关联社的考核办法和规定,实施现场处罚和督促现场整改,整改率必须达到以上。
(五)各稽核审计组要严格按照省联社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汇总上报工作,对涉及“三项制度”改革的试点单位要附报稽核审计报告及报表。
稽核审计报告及报表的文本文档和电子文档,于年月底前,上报办事处稽核检查科。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