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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重要维护指标(月度,40分)

重要维护指标取自网管系统数据统计,指标值由省公司每月统一下发。

(一)平均基站断站历时(10分)

(1)考核时段:

8-23点;

(2)低于挑战值得满分;

(3)达到或超过基准值得0分;

(4)在基准值与挑战值之间,采用线性得分计算。

得分=满分*(实际完成值-基准值)/(挑战值-基准值)

(5)挑战值、基准值

挑战值:

150;

基准值:

360。

(二)平均基站中断次数(6分)

8-23点

得分=满分*(实际完成值-基准值)/(挑战值-基准值)

0.25;

1。

(三)日均每载频告警次数(4分)

6-24点;

0.01;

0.1。

(四)月均每基站驻波告警次数(4分)

0.01;

基准值:

0.2。

(五)小区完好率(4分)

8-23点,G网2分、T网2分;

(2)高于挑战值得满分;

(3)达到或低于基准值得0分;

G网挑战值:

99.94%,基准值:

99.6%;

T网挑战值:

99.96%,基准值:

99.7%

高寒(甘孜、阿坝):

98.5%,基准值:

96%;

99.7%。

(六)动环脱管率(4分)

0-24点;

(3)达到或高于基准值得0分;

8%;

18%。

(七)基站进站维护比(4分)

全月;

95%基准值:

85%

(八)PONOLT汇聚设备故障单次修复历时(4分)

(2)低于基准值,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3)基准值

城区:

2小时;

郊区:

3小时。

注:

故障指停电、设备板件、机房原因造成PONOLT设备全部中断的。

第四条基础管理(月度,20分)

(一)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

乙方应根据附件3《代维公司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图》,设立省、市、县一体化的标准代维组织架构、岗位体系,并建立标准化的岗位手册。

在设置具体岗位时,乙方可根据实际工作量和人员能力,以“一岗多人”、“一人多岗”的灵活方式来建立标准化的岗位体系。

(建议:

乙方应按照甲方工作要求以每100个基站为维护点进行组织机构建设.维护点织机构要求:

(1)组织架构:

组长1名、主设备技术人员2名、配套设备技术人员2名、资料管理人员1名、基站验收人员1名、业主合同协调人员1名、现场维护人员3名。

(2)组织架构人员需通过甲方代维管理员认可。

所设置的组织架构、岗位体系,每一处不合格,扣1分。

(二)维护点及人员配置

1.每一县、市(区)应设置至少1个维护点,并设有固定办公地点,设立专用于代维工作联系的固定电话和传真,配备电脑等办公设备,并设有7×

24小时值班室。

每维护点内维护的基站每超过50个,或车程每超过2小时,增设一个点。

每发现一处维护点缺配,扣5分;

各维护点的人员、车辆、仪器仪表配置数量应比照附件1的标准实施,每发现一处缺配,扣1分。

2.乙方每地市应配置后台故障配合人员:

每1000个基站网元配故障配合处理人员、告警处理人员、动环故障配合处理人员和工单处理人员各1名。

缺少1名扣5分。

(三)人员资质及培训要求

1.(该项纳入每月份的考核)乙方应拥有足够的技术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对于需要取得资格认证后才可以进行的代维项目,乙方在开展代维工作时,在专业资格及数量方面要符合甲方要求。

技术人员人数不低于总人数80%,具备独立维护能力的技术人员不低于总人数的25%,技术人员不含维护中心经理/副经理、主管、财务、综合、司机,并以通过甲方省公司组织的代维认证考试的人数为准;

代维TD基站的代维公司应配置具备2年实际高空工作经验并取得高空作业证的天工人员,人数占TD基站总数的至少5%。

(每个区县至少配置1名高空作业人员)如果低于合同标准,每少一人扣1分。

对国家和有关部门要求持证上岗作业的专业(如电工、高空作业等),乙方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应持有合格的资格证书。

如违反规定,每人次扣2分。

乙方应加强对代维技术支持专家的培养,充分利用代维技术支持专家做好技术创新、内部培训、现场支援、案例编写、应急演练、KPI专项提升等工作。

各代维公司技术支持专家的比例将成为后期对代维公司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

代维技术支持专家的选拔由甲方省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全省初级代维技术支持专家的人数将控制在全省代维技术人员总数的5%以内,中级代维技术支持专家的人数将控制在全省代维技术人员总数的1%以内。

乙方应提高代维技术支持专家的薪酬待遇,初级代维技术支持专家的薪酬待遇应至少等同于班组长,中级代维技术支持专家的薪酬待遇应至少等同于地市维护中心主管。

乙方阻扰技术人员参与代维技术支持专家选拔的,扣5分;

未及时提升代维技术支持专家薪酬待遇,每人次扣2分。

2.乙方每年必须划拨代维总费用的3%给地市代维中心,用于人员培训,以提升代维人员的技术力量和综合素质。

培训课程、培训机构(设备厂家、学校等)和师资由甲方牵头指定,乙方配合。

乙方应与甲方共同谈判培训课程单价,配合甲方制定人员培训计划表,按计划落实培训费用。

乙方未完成当月培训计划的,视完成程度,扣0.5-5分(未落实培训的,扣5分;

完成了80%——89%的,扣1分;

完成了90%——99%的,扣0.5分;

依此类推)。

获得主设备基站厂家中级技术认证人数不得少于4名、电源配套厂家中级认证人数不得少于4名、传输设备厂家中级认证人数不得少于2名。

每少1人,在代维考核中扣2分。

3.乙方应保证每个地市每月核心人员流失率不得高于5%,与代维技术支持专家在当地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2年。

核心人员包括:

班组长、初级代维技术支持专家及其以上级别人员。

乙方在调整各市州维护中心、县维护班组的核心人员前,应当征得甲方市(州)分公司、县分公司的同意。

流失率超过5%,扣2分;

超过15%,扣4分。

每多超出10%,加扣2分,以此类推。

比如,流失率在5%-15%之间,扣2分;

流失率在15%-25%之间,扣4分。

4.乙方除了配备基站主设备维护人员,还应配备基站动力及配套设备(如空调、开关电源)、基站传输设备、其它相关代维设备(如天馈、铁塔)专业维护人员,数量由双方协商确定。

5.对甲方拟移交代维的在建工程,乙方应在工程初验前做好维护人员储备,如由于乙方人员不到位原因,造成移交延期,影响新建网络维护工作正常开展,扣5分。

6.维护人员进行维护工作时,应佩带代维资格卡、着工作服,每发现一人次不合要求,扣0.1分。

7.完善相关用工手续,与员工签订聘用合同,提供福利保障及员工保险(必须含人身意外伤害险及社保),无拖欠员工工资行为,每发现一人次不合要求,扣0.5分。

8.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设立代维项目专人负责制,每发现一次缺配,扣2分。

(四)硬件配备

1.按合同要求配置开展代维工作所需的笔记本电脑、测试手机、仪器、仪表及工具,每发现一台缺配,扣1分;

每发现一台次未经允许它用,扣0.5分。

2.车辆应按合同要求配足,每发现一辆缺配,扣2分;

保证维护专用(含租用),每发现一车次代维车辆未经允许它用,扣1分;

定期保养、检修,每出现一次车辆故障原因影响代维工作正常开展,扣1-2分。

(五)备品备件及仪表、机具管理

1.乙方应设有独立的备件存放地点,确保备件统一、正常存放,每发现一次不合要求,扣1分;

2.乙方应对甲方移交的备品备件进行妥善管理,建立备品备件资料库并随时更新,每月将备品备件资料库报送甲方审核,每发现一次漏报或错报,扣1分;

3.如因乙方人为原因导致备品备件损坏、丢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有专人对备品、备件、油机、维护工具、仪表按规范要求进行维护管理。

要求备品备件、返修件、工具仪表有专人保管、交接,且摆放有序;

备品备件、油机、维护工具、仪表等工作性能良好。

每发现一次不合要求,扣1分;

5.乙方保证备件维护专用,未经允许不得挪为它用,否则每次扣2-5分;

6.乙方应按照代维网络规模变化情况,及时向甲方提出备品备件配置需求,每发现一次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备品备件短缺(添加:

包括乙方未及时提出备品备件需求),影响维护工作正常开展的,扣1分,如影响重大故障处理,扣5分;

7.有详细、真实的备品备件库存及使用情况记录表,使用情况须登记造册,作到有据可查,每发现一处缺失或不真实记录,扣1分;

8.对备品备件、仪表、机具定期检修,每发现一台次不能正常使用,扣0.5-1分。

(六)基础管理情况

1.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

依据甲方各专业的规程、规定、管理办法,建立各专业管理与维护人员的职责,建立健全各专业岗位制度,内部考核制度、质量分析例会制度、消防安全制度、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管理制度等,并按相关制度实施、记录。

一项不合格扣1分。

建立故障的处理流程、故障的上报制度、投诉处理流程等,并按相关制度实施、记录。

对各种代维设备的异常告警处理及应急故障处理应有详尽的处理流程和联系电话,完整的网络覆盖、基站布局等示意图,完整的应急处理方案,安排合理且操作性强。

一项不合格扣2分。

2.设立代维项目专人负责制,并设A、B角互为备份;

负责人必须同时配备专用联络手机,并保证7×

24小时开机;

负责人应保证在发生故障或紧急情况下时能及时赶赴现场指挥调度,不得出现A、B角同时不能到达现场的情况。

3.乙方成立专门的代维管理办公室,对各代维中心的工作开展、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督促及跟踪分析,并做好相关记录。

缺少内部检查报告及考核情况,扣2-5分。

4.技术资料和维护原始纪录数据保持真实、完整、及时更新,包括巡视设备测试原始记录、维护抢修记录、安全巡检记录及备件更换记录等。

乙方有专人管理,有完整、准确的基站资料数据库(包括设备和线路平面图、基站档案记录表、主体设备、配套、电源、传输、物业等)。

根据基站最新的变化及时更新数据库和及时上报相应分公司(包括注解)。

若发现基站的资料不完整、与实际不符或没有及时更新、上报分公司,一项不合格扣2分。

乙方应有专人收集、汇总、归档基站相关的检测资料(根据作业计划检测内容,包括地阻、蓄电池、主体、配套设备等各项指标测试)。

检查归档记录情况,一项不合格扣1分。

乙方对移动方或建设部门提供的基站施工图、走线图、天馈线安装图、工程随工记录、机历簿等资料必须保存完好,无人为丢失。

因管理不当,有人为丢失的发现一次扣1-2分。

5.定期向甲方提交代维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乙方应在每月3日之前将上月月代维工作情况、故障历时及次数、基站需整改的问题、下月工作计划等报各分公司代维管理人员审核,否则扣当月总评分数3分。

乙方应有质量分析会议记录(包括对运行指标情况分析及改善的措施、办法;

严重故障情况汇总,对严重故障原因进行综合分析,对相同故障原因频繁出现的情况,提出解决措施,对其它异常情况的分析和解决办法),要求记录完整。

检查记录,缺记录每次扣2分,记录不完整根据记录情况每次扣1-2分。

6.保险理赔工作中,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成理赔工作,否则每次扣1-2分。

7.乙方在收到水电表单据时要仔细核对,作好收交工作,并上报甲方备案,若被检查到有不符情况的,扣当月总评分数2分。

若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扣当月总评分数5-10分,并进行相应索赔。

电费的准确率应达到100%,每月统计分析电费的变化情况,提供相关的报表,未完成一项扣1分。

8.乙方应积极完成工作中与相关单位及个人的协调工作,若因协调不到位或者未协调,导致恶劣影响的,每次扣1-3分,造成严重纠纷的、或者导致基站拆除、搬迁的,每次扣5-10分。

9.乙方在维护工作中,应按相应规章制度执行,工作前应及时与值班人员及代维管理人员联系,征求同意后方可开始工作(乡镇孤立死站除外),得到移动方认可后方可离站,没按要求者根据具体情况,每次扣当月总评分数2分。

10.乙方对故障处理、工程建设、优化工程、设备改造工程、维护检查积极,如有配合消极,严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和维护管理效果的,发现一次扣1-5分。

11.发电管理:

乙方必须填写发电记录表,未完成一项扣1分。

12.乙方未能积极、主动完成甲方交付的临时工作,每次扣1分。

13.乙方虚报、挪用维护费用或维修、保养的材料,每次视情节轻重扣1-10分。

14.乙方应收集、清理基站工程资料、设备信息并根据更新后的基础资料,及时录入移动公司资源管理系统,确保系统数据齐全、准确,在资源管理系统中每发现一处数据缺失、有误或更新不及时扣0.1分。

第五条维护质量(月度,20分)

(一)日常维护

1.定期编制各专业维护作业计划(含月检、季检、半年检、年检),并于每月25日前提交甲方审核;

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审核最长时限三天),即应按计划予以组织、实施。

非特殊情况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实施维护作业,并有相对应的维护记录。

月度作业计划应与移动方年度作业计划吻合、无遗漏,月计划缺少一项扣2分;

乙方未按时完成以上月度维护作业计划的编制,每延迟一天,扣0.5分。

乙方应按作业计划的要求,完成作业计划的实施。

乙方未按时执行作业计划,则由分公司按照本考核办法第五条“现场检查”的要求,对乙方进行扣分。

乙方在完成作业计划的同时应建立详细的执行及完成情况纪录,保证记录数据真实有效,如未按要求记录,每次、项扣1分。

月作业计划因个别特殊原因个别项目未完成者应有详细说明、制定项目推迟完成日期等安排(非人为因素的个别情况除外)。

(因特殊原因)个别项目未完成者无详细的原因说明每次、项扣1分。

无未完成项目推迟完成日期等安排的每次、项扣0.5分。

2.保证维护系统及设备运行安全可靠,对于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整治,杜绝安全事故,同时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开展维护工作,强化对维护人员的管理,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遵章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乙方保证代维期间代维范畴内的基站各种设备的安全,基站月被盗次数不得超过代维基站数的1%。

每超一次扣0.5分,扣分最高不超过3分。

乙方应加强对独立基站安全的管理,人员进出、钥匙的使用情况应进行登记,非代维人员进出基站机房应经甲方确认,否则每次扣当月总评分数2分。

3.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签订保密协议,未签订一人扣0.5分,每发生一例安全保密责任事故,扣10分。

4.乙方应负责按甲方安排,在新建基站实施工程割接时进行拨测验证。

少拨测1次,扣1分;

虚报、瞒报拨测结果,1次扣2分。

5.乙方应积极响应甲方组织的应急演练。

不积极响应或演练效果差的,视情况1次扣0.5-2分。

(二)故障处理

1.应24小时有人值班,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如需现场处理,应在规定时限内到达现场处理。

有效组织故障抢修工作,在全部过程中保证安全、规范、及时。

接到甲方的抢修和故障处理书面通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到达故障现场。

对于必须到达基站处理的故障,应按以下要求的时间到达基站现场处理:

城区基站应在30分钟内到达,郊区基站20公里以内应在1小时内到达,20公里以上甲方按照车速40公里/小时计算到达时长,如有车辆无法到达等特殊情况应以尽快速度到达;

到达现场后应严格按操作维护规范处理,处理完毕后及时向甲方相关部门书面汇报。

若未能按时到达现场的发现一次扣2分;

造成严重故障的加倍扣分。

因联系手机未开机或无人接听,每次扣1分,造成故障通知延误,导致维护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视情节轻重,扣2-5分。

2.为保障移动通信的服务质量,提高故障处理时效,必须严格执行故障上报制度。

当发生重大故障后,乙方到达现场,在规定时限内需将故障定位、产生原因、影响范围等具体情况上报甲方,并在故障处理过程中定时上报处理情况。

3.故障处理完成后,应做好详细的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故障现象、故障类型、故障起始时间、故障修复时间、故障历时、故障原因分析、故障处理情况及责任分析、故障处理人等,在故障恢复后24小时内将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障碍分析书面上报至网络维护部。

未按规定上报每次扣2分,分析不详、情况不真实每次扣2分。

4.禁止出现人为原因造成的网络重大故障及通信中断事故,在故障处理中不服从甲方指挥调度造成严重后果,故障原因上报中故意隐瞒事实、故障调查中有明显舞弊现象的,按照省公司制定的考核细则并结合事故类型及情节轻重进行严格考核,追究事故责任。

5.未按规定上报月故障处理统计报表的每次扣5分,统计报表分析不详、情况不真实每项扣2分。

6.市电中断后基站蓄电池放电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否则一次扣1-5分。

7.对基站设备的故障处理,更换的故障板(盘)应在故障处理完毕2日内,认真填写故障代码、故障现象后,返回甲方,超时限者,每次扣当月总评分数1分。

(三)网络运行质量指标

1、重大故障次数

特重大故障:

同一地区相同原因同时中断40个基站以上时(含40个);

重大故障:

同一地区相同原因同时中断20个基站以上时为(含20个);

严重故障:

同一地区相同原因同时中断10个以上时(含10个)。

特重大故障每发生一次扣10分;

重大故障每发生一次扣5分;

严重故障每发生一次扣3分。

(不可抗力、工程割接、传输线路中断等经移动代维管理员认可的非代维方责任的不予考核)。

如因为违反操作规程、未请示汇报或未经许可而擅自中断通信等人为原因造成的基站严重故障,加扣5分。

2、油机故障率

因保管、使用不善导致的油机损坏,除履行修复责任外,每台次扣0.5分,由于乙方维护保养或使用油机不当造成的油机大修,每台次扣1分)

(四)网络调整

按照甲方有关工程规范、随工职责及要求,安排人员配合和监督开展网络调整、搬迁、迁改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有关质量要求,做好有关工作质量和耗材的记录与确认并及时反馈。

一次不合格扣0.5分。

(五)应急通信保障

乙方统一纳入到甲方防汛、防震、突发公共事件、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等应急预案体系和重要通信保障体系(如重要领导赴灾区视察的通信保障),并按要求配备相关资源。

抢险救灾和通信保障队伍要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

如一次不合格,视情节严重程度扣2-10分。

第六条定期检查(月度,20分)

月度现场检查:

分公司每月对一定比例的代维设备开展现场抽查。

原则上,各地市每月抽查VIP基站数应不少于代维VIP基站数的10%,抽查非VIP基站数应不少于代维非VIP基站数的8%。

1.1月计划未完成一项扣2分(个别特殊情况除外);

结合维护现场抽查,情况不真实的,每次、项扣2分。

1.2正确调整开关电源输出电压,保持蓄电池充电电压正常,站内所有设备发现有人为操作失误造成不正常运行的,每次扣当月总评分数1-5分。

1.3乙方应保证基站内应急油机能够随时启动,若检查到油机缺水、缺油,启动电池维护不到位等,扣当月总评分数3分。

1.4对电池的容量和性能,每年必须对电池组进行一次核对性放电实验,放出额定容量的30%-40%,没按要求完成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1.5发现基站内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如需由乙方处理需及时处理,如因上述工作工作未完成而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扣当月总评分数10-20分。

1.6每次移动方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将及时通报代维方,并提出整改时限。

如未能及时整改,扣当月总评分数5分。

1.7必须保证设备处理完好运行状态,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基站内所有设备应该有资产标签并保持每月及时更新,发现违反一次扣1分。

1.8基站动环监控系统(含防盗等延伸系统)比照基站主设备,由乙方负责全面维护,包括:

日常巡检、故障处理等。

对基站内监控的设备(如空调、电源等),乙方应随时保持设备正常运行,甲方将不定期检查,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每次扣5分。

1.9乙方在工作报表、故障报告、巡检记录、作业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每发现一次扣10分。

1.10机房内卫生洁具是否齐全(拖把、水桶清洁毛巾等)和清洁,放置是否合理,发现任意一项不合格扣1分。

1.11机房及周边环境(凉台、机房过道)是否整洁(机房整洁无尘、无杂物堆放,周边环境无脏、乱、差、无杂物堆放),发现任意一项不合格扣1分。

1.12机架及设备、设备滤网、空调设备是否清洁良好,发现任意一项不合格扣1分。

1.13机架布线整齐,IDF架信号线、电缆等整洁标记,天馈线有清晰的标记,发现任意一项不合格扣1分。

1.14机房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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