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变更项目管理办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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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详图的局部修改即分部、分项工程细部结构及局部布置的改变,,一般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变更等;
2、条件变更:
由于施工地质、水文条件、施工场平、道路、水电供应等施工条件变化及社会环境、经济环境变化而导致的工程变更;
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合同变更,应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随时提出,报监理、业主审核批准,其变更要求或建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变更的原因和依据;
(2)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3)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以及合同工期的延长或提前;
(4)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变化是否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5)变更引起工程造价的增加或减少;
(6)为审查所必须提交的附图、计算资料和其它支持资料等。
3、重大变更:
重大工程变更必须由报政府批复确认。
4、工程洽商:
工程洽商指因施工的原因需要通过洽商的方式变更原设计,由承包商提出经各方确认后形成的技术变更文件。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由国家法律或标准、规范修改影响工程施工;
(2)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法改变;
(3)使用的材料品种的改变,材料代换;
(4)安装设备的改变;
(5)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它项改变;
(6)承包商为了降低成本和方便施工提出的变更
四、变更的提出
1、工程变更可以由业主提出,也可以由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的变更要求和建议,报业主审核批准,由业主授权监理单位发出工程变更指令。
2、提出工程变更的条件
(1)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为优化设计、设计问题的处理,以及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可以提出工程变更;
(2)当认为原设计文件、技术条件或施工状态已不适应工程现场条件与施工进展时,可提出工程变更;
(3)工程变更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均应征得指挥部、业主同意,按管理程序通过监理单位实施,由设计单位完善变更设计;
(4)重大的设计变更应在施工前1个月提出,涉及防汛、渡汛、抢险、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处理等紧急情况下的设计变更可随时提出,并及时研究处理;
(5)施工单位根据其施工要求,为方便施工提出局部变更请求,应在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情况下,及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交申请,给研究决策、修改设计留有足够的时间。
五、工程变更的申报及办理
1、变更的申报及办理流程图(附图1)
2、变更的申报的原因及依据,
2.1施工图修改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审批的工程洽商等经业主批准的与变更有关的书面资料。
2.2变更项目施工措施计划(包括施工方案、施工措施、施工进度以及对合同控制进度目标和完工工期的影响);
2.3为业主与监理单位能对变更建议进行有效审查与批准所必须提交的图纸与资料;
3、工程变更的申报期限及决定
3.1工程洽商、通知与建议,均应在可能实施变更的时间之前提出,并考虑留有为业主与监理单位能对变更要求进行有效审查、批准、以及施工单位能进行必须施工准备的合理时间。
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变更报价书后7天内对变更报价书进行审核后作出变更决定,并上报业主批准。
3.2在紧急情况下,工程变更可不受程序与时间的限制。
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发出的变更指示,可要求立即进行变更工作。
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单位的变更指示后,应先按指示执行,再按合同中变更报价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单位则仍补发变更决定通知。
六、变更的审查
1、参加工程建设的任何一方提出的重大设计变更要求和建议,必须首先交监理单位审查,分析研究其经济、技术上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后提出审查意见,并上报业主批准后由设计院确定最终方案;
对增加工程投资额较大的变更,应获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2、设计变更的审查原则:
2.1变更后不能降低工程的质量标准,也不能影响今后工程的运行和管理;
2.2工程变更设计技术可行,安全可靠;
2.3变更后不能导致工程控制性工期或合同工期的延长;
2.4变更后的工程费用是经济合理的,不致于导致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
2.5变更后的施工工艺要求应适应现有施工条件、技术水平和设备能力,避免因变更而导致的工程索赔;
2.6工程变更对施工工期及工程费用有较大影响,但有利于提高工程效益时,监理单位应作出分析和评价,供业主决策。
3、监理单位在设计变更的审查中,要在审查建议书中提出的变更工程量清单,对变更的单价与总价进行估算、分析工程费用增加或减少的数额,研究其经济上的合理性;
4、监理单位对一般设计变更的审查期限为7天,重大或重要变更以及特别紧急情况下的变更的审查期则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5、在变更审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充分与指挥部、业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协商,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七、变更的批准
1、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在经及业主同意下按设计文件管理程序上报业主,由业主批准转监理单位审核签发;
2、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在业主授权范围内由监理单位审查批准,报业主单位备案,在授权范围以外的,监理单位经过审查后,提出意见,报业主批准;
3、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由业主批准;
4、重大设计变更必须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书面资料。
八、设计变更的实施
1、监理单位收到设计变更通知书和图纸后,按设计文件审签程序签发给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2、监理单位对设计变更进行必要的复核后,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有权根据合同规定对设计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加提出索赔。
监理单位将对设计变更所引起的费用增加或减少进行认真评估,并根据授权范围在与合同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确定费用的增加或减少。
九、变更的处理原则
1、变更需要延长工期时,应参照工程进度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变更使合同工作量减少,监理单位认为应予提前变更项目的工期时,由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然后上报业主批准。
2、现场签证的工程量仅作为合同变更处理的依据,所有现场签证监理均应在3天内审签完毕报送业主工程复审。
十、工程变更的报价及支付
1、变更的报价
1.1、承包人在变更发生后7天内,应向监理单位提交一式五份变更报价书(报价书应有详细的计量资料、计量依据、单价分析表和变更报告),目的是为了评估工程进度、投资变化情况。
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单位发出的变更指示后7天内,应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变更报价书,并抄报业主。
1.2、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提出的变更处理原则持有异议时,可在收到变更指示后3天内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则应在收到通知后3天答复施工单位。
1.3、变更项目与工程预算书中项目一致时,按照工程预算书单价编制。
1.4、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图纸项目中有的项目或经过监理、业主确认属于本合同工程范围内的项目,而工程预算书中未列的,可参照工程预算书类似的项目单价,以工程洽商文件的形式上报监理、业主审核认可后,作为该项目月支付报表单价。
1.5、变更项目在工程预算书中没有类似单价或总价,采用投标报价时使用的定额编制。
1.6、工程变更的支付方式与价格确定后,随工程变更实施列入月工程款支付;
2、变更合同支付工作程序
(1)施工单位根据业主及监理单位的要求,提供变更合同工程量表和变更项目报价单;
(2)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合同变更工程量及变更项目报价进行审核,并报送业主,计划合同部将审核意见主管领导批准后对监理意见予以批复;
(3)施工单位按照《变更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填报变更签证资料经业主、监理单位各有关部门签证后,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4)变更合同量价款支付,按工程的实际完成量及变更单价计算。
十一、工程变更的合同责任
(1)工程变更指令是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发出的,则这类变更不解除或减轻合同双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与责任;
(2)工程变更的发生是由于施工单位违约或其他由于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变更,则为执行工程变更所发生的费用与工期延误,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
十二变更资料表格(见后附表)
变更资料在填写申报时采用后附资料表格,如不能满足使用时,施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相应表格报监理、业主审核后同本管理办法内表格共同使用。
附图1-01
设计变更的申报及办理流程
NO
NO
批准
YES
实施完毕,
YESNO返回,洽商
YES
附图1-02
其他变更的申报及办理流程
变更资料附表-1
设计变更审批表
编号:
工程名称
变更日期
变更部位
图号
施工单位填写
签名(盖章):
日期:
监理单位审核意见
附件:
1、工程洽商记录
5、工程量变更计算表(送审)
2、工作量变更审批表
6、新增工程综合单价分析表(审核)
3、新增工程综合单价审核表
7、工程量变更计算表(审核)
变更资料附表-2
工 程 洽 商 记 录
编号:
洽商事项
记录人
日期
洽商内容: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业主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变更资料附表-3
工作量变更审批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单位:
元
项目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施工单位上报工程量
监理单位审核工程量
业主审核工程量
数量
单价
合价
合计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业主:
日期:
变更资料附表-4
新增工程综合单价审核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单位:
元
序号
单价编号
分项工程名称
采用定额
工程数量
综 合 单 价
施工单位报送价
监理单位审核价
业主审核价
监理单位:
业主:
日期:
变更资料附表-5
新增工程综合单价分析表(送审)
工程名称:
项目编号
综合单价
定额编号
编制人:
审核人:
日期:
变更资料附表-6
工程量变更计算表(送审)
编号:
施工单位:
计算式
备注
编制人:
变更资料附表-7
工程现场签证单
工程名称
变更部位
变更日期
变更主要原因
变更内容(或草图示意)
附件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