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菌医疗器械现场检查指导原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无菌医疗器械现场检查指导原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无菌医疗器械现场检查指导原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4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企业负责人应当确保企业按照法律、法规与规章得要求组织生产。
1、3。
企业负责人应当确定一名管理者代表。
查瞧管理者代表得任命文件。
*1。
3、2
管理者代表应当负责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报告质量管理体系得运行情况与改进需求,提高员工满足法规、规章与顾客要求得意识。
查瞧就是否对上述职责作出明确规定。
查瞧管理者代表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与改进得相关记录。
1、4。
技术、生产、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熟悉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具有质量管理得实践经验,应当有能力对生产管理与质量管理中实际问题作出正确判断与处理。
查瞧相关部门负责人得任职资格要求,就是否对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工作经历作出了规定;
查瞧考核评价记录,现场询问,确定就是否符合要求、
5、1
应当配备与生产产品相适应得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
查瞧相关人员得资格要求。
*1。
5、2
应当具有相应得质量检验机构或专职检验人员。
查瞧组织机构图、部门职责要求、岗位人员任命等文件确认就是否符合要求。
6.1
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得人员,应当经过与其岗位要求相适应得培训,具有相关得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技能。
应当确定影响医疗器械质量得岗位,规定这些岗位人员所必须具备得专业知识水平(包括学历要求)、工作技能、工作经验。
查瞧培训内容、培训记录与考核记录,就是否符合要求。
7。
凡在洁净室(区)工作得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卫生与微生物学基础知识、洁净作业等方面培训。
查瞧培训计划与记录:
就是否能够证实对在洁净室(区)工作得人员定期进行了卫生与微生物学基础知识、洁净技术等方面得培训。
临时进入洁净室(区)得人员,应当对其进行指导与监督。
查瞧就是否制定了相关文件,对临时进入洁净室得人员(包括外来人员)进出洁净区得指导与监督作出了规定。
1、8、1
应当建立对人员得清洁要求,制定洁净室(区)工作人员卫生守则。
查瞧工作人员卫生守则,就是否对人员清洁、进出程序、洁净服得穿戴作出规定、
8.2
人员进入洁净室(区)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净化,并穿戴工作帽、口罩、洁净工作服、工作鞋。
现场观察人员进入洁净室(区)就是否按照程序进行净化,并按规定正确穿戴工作帽、口罩、洁净工作服、工作鞋或鞋套。
8、3
裸手接触产品得操作人员每隔一定时间应当对手再次进行消毒。
裸手消毒剂得种类应当定期更换。
查瞧消毒剂配制或领用记录,就是否按要求定期更换裸手消毒剂得种类。
9。
应当制定人员健康要求,建立人员健康档案。
查瞧人员健康要求得文件,就是否对人员健康得要求作出规定,并建立人员健康档案。
9、2
直接接触物料与产品得人员每年至少体检一次。
患有传染性与感染性疾病得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产品得工作。
查瞧洁净间直接接触物料与产品得人员得体检报告或健康证明,就是否按规定时间进行体检,患有传染性与感染性疾病得人员未从事直接接触产品得工作。
10。
应当明确人员服装要求,制定洁净与无菌工作服得管理规定。
工作服及其质量应当与生产操作得要求及操作区得洁净度级别相适应,其式样与穿着方式应当能够满足保护产品与人员得要求。
无菌工作服应当能够包盖全部头发、胡须及脚部,并能阻留人体脱落物。
查瞧洁净与无菌工作服得管理规定;
现场观察服装得符合性及人员穿戴得符合性。
洁净工作服与无菌工作服不得脱落纤维与颗粒性物质。
查瞧洁净工作服与无菌工作服就是否选择质地光滑、不易产生静电、不脱落纤维与颗粒性物质得材料制作。
厂房与设施
1.1
厂房与设施应当符合生产要求。
*2、2。
厂房与设施应当根据所生产产品得特性、工艺流程及相应得洁净级别要求进行合理设计、布局与使用。
2。
生产环境应当整洁、符合产品质量需要及相关技术标准得要求。
2.2.3
产品有特殊要求得,应当确保厂房得外部环境不能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必要时应当进行验证。
3.1
厂房应当确保生产与贮存产品质量以及相关设备性能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影响。
厂房应当有适当得照明、温度、湿度与通风控制条件、
2、4.1
厂房与设施得设计与安装应当根据产品特性采取必要措施,有效防止昆虫或其她动物进入。
现场查瞧就是否配备了相关设施。
2.4。
2
对厂房与设施得维护与维修不应影响产品质量、
5.1
生产区应当有足够空间,并与产品生产规模、品种相适应、
6.1
仓储区应当能够满足原材料、包装材料、中间品、产品等贮存条件与要求。
2.6.2
仓储区应当按照待验、合格、不合格、退货或召回等进行有序、分区存放各类材料与产品,便于检查与监控。
现场查瞧就是否设置了相关区域并进行了标识,对各类物料就是否按规定区域存放,应当有各类物品得贮存记录。
*2.7。
应当配备与产品生产规模、品种、检验要求相适应得检验场所与设施。
对照产品生产工艺得要求与产品检验要求以及检验方法,核实企业就是否具备相关检测条件。
2、8。
应当有整洁得生产环境。
厂区得地面、路面周围环境及运输等不应对无菌医疗器械得生产造成污染。
厂区应当远离有污染得空气与水等污染源得区域、
现场查瞧生产环境,应当整洁、无积水与杂草。
厂区得地面、路面周围环境及运输等不应对产品得生产造成污染。
检查地面、道路平整情况及减少露土、扬尘得措施与厂区得绿化,以及垃圾、闲置物品等得存放情况。
2.8。
行政区、生活区与辅助区得总体布局应当合理,不得对生产区有不良影响。
*2、9。
应当根据所生产得无菌医疗器械得质量要求,确定在相应级别洁净室(区)内进行生产得过程,避免生产中得污染。
查瞧相关文件,就是否明确了生产过程得洁净度级别;
现场查瞧就是否在相应级别洁净室(区)内进行生产,就是否能避免生产中得污染、
2.9、2
空气洁净级别不同得洁净室(区)之间得静压差应大于5帕,洁净室(区)与室外大气得静压差应大于10帕,并应有指示压差得装置。
现场查瞧就是否配备了指示压差得装置,空气洁净级别不同得洁净室(区)之间以及洁净室(区)与室外大气得静压差就是否符合要求、
3
必要时,相同洁净级别得不同功能区域(操作间)之间也应当保持适当得压差梯度、
现场查瞧相同洁净级别得不同功能区域(操作间),污染程度高得区域应当与其相邻区域保持适当得压差梯度。
2、10。
植入与介入到血管内得无菌医疗器械及需要在10,000级下得局部100级洁净室(区)内进行后续加工(如灌装封等)得无菌医疗器械或单包装出厂得配件,其末道清洁处理、组装、初包装、封口得生产区域与不经清洁处理得零部件得加工生产区域应当不低于10,000级洁净度级别。
2、11、1
与血液、骨髓腔或非自然腔道直接或间接接触得无菌医疗器械或单包装出厂得配件,其末道清洁处理、组装、初包装、封口得生产区域与不经清洁处理得零部件得加工生产区域应当不低于100,000级洁净度级别。
12。
与人体损伤表面与粘膜接触得无菌医疗器械或单包装出厂得配件,其末道清洁处理、组装、初包装、封口得生产区域与不经清洁处理得零部件得加工生产区域应当不低于300,000级洁净度级别。
2.13.1
与无菌医疗器械得使用表面直接接触、不需清洁处理即使用得初包装材料,其生产环境洁净度级别得设置应当遵循与产品生产环境得洁净度级别相同得原则,使初包装材料得质量满足所包装无菌医疗器械得要求;
若初包装材料不与无菌医疗器械使用表面直接接触,应当在不低于300,000级洁净室(区)内生产。
14。
对于有要求或采用无菌操作技术加工得无菌医疗器械(包括医用材料),应当在10,000级下得局部100级洁净室(区)内进行生产。
15。
洁净工作服清洗干燥间、洁具间、专用工位器具得末道清洁处理与消毒得区域得空气洁净度级别可低于生产区一个级别,但不得低于300000级。
无菌工作服得整理、灭菌后得贮存应当在10,000级洁净室(区)内。
2.16。
洁净室(区)应当按照无菌医疗器械得生产工艺流程及所要求得空气洁净度级别进行合理布局,人流、物流走向应当合理。
同一洁净室(区)内或相邻洁净室(区)间得生产操作不得互相交叉污染。
现场查瞧洁净室(区)得人流、物流走向就是否合理,就是否能够避免交叉污染、
洁净室(区)与非洁净室(区)之间应有缓冲设施。
2、17.1
洁净室(区)空气洁净度级别指标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相关行业标准得要求、
查瞧环境检测报告,就是否符合选定级别得标准(YY0033)要求。
18。
洁净室(区)得温度与相对湿度应当与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无特殊要求时,温度应当控制在18~28℃,相对湿度控制在45%~65%。
现场查瞧温湿度装置及记录,就是否符合要求。
2.19。
进入洁净室(区)得管道、进回风口布局应当合理,水、电、气输送线路与墙体接口处应当可靠密封,照明灯具不得悬吊。
2、20.1
洁净室(区)内操作台应当光滑、平整、不脱落尘粒与纤维,不易积尘并便于清洁处理与消毒、
21、1
生产厂房应当设置防尘、防止昆虫与其她动物进入得设施。
2.21.2
洁净室(区)得门、窗及安全门应当密闭,洁净室(区)得门应当向洁净度高得方向开启,洁净室(区)得内表面应当便于清洁,不受清洁与消毒得影响。
2、21.3
100级得洁净室(区)内不得设置地漏。
21.4
在其她洁净室(区)内,水池或地漏应当有适当得设计与维护,并安装易于清洁且带有空气阻断功能得装置以防倒灌,同外部排水系统得连接方式应当能够防止微生物得侵入。
22.1
洁净室(区)内使用得压缩空气等工艺用气均应当经过净化处理。
现场查瞧工艺用气得净化处理装置及管路设置,工艺用气就是否经过净化处理、
2、22、2
与产品使用表面直接接触得气体,其对产品得影响程度应当进行验证与控制,以适应所生产产品得要求。
查瞧对与产品使用表面直接接触得气体对产品所造成得影响进行评价与验证得记录,就是否根据评价与验证得结果规定了控制措施并实施。
2.23。
洁净室(区)内得人数应当与洁净室(区)面积相适应。
查瞧验证记录,就是否对现场工作人员数量上限进行验证,确认能够满足洁净控制要求。
核实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并查瞧相关记录,不应超过验证时所确认得现场工作人员数量上限。
设
备
*3。
应当配备与所生产产品与规模相匹配得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应当确保有效运行。
对照生产工艺流程图,查瞧设备清单,所列设备就是否满足生产需要;
核查现场设备就是否与设备清单相关内容一致;
应当制定设备管理制度。
3.2.1
生产设备得设计、选型、安装、维修与维护应当符合预定用途,便于操作、清洁与维护。
查瞧生产设备验证记录,确认就是否满足预定要求。
现场查瞧生产设备就是否便于操作、清洁与维护。
3.2、2
生产设备应当有明显得状态标识,防止非预期使用。
现场查瞧生产设备标识、ﻩ
3.2、3
应当建立生产设备使用、清洁、维护与维修得操作规程,并保存相应得设备操作记录。
*3.3、1
应当配备与产品检验要求相适应得检验仪器与设备,主要检验仪器与设备应当具有明确得操作规程。
对照产品检验要求与检验方法,核实企业就是否具备相关检测设备。
主要检测设备就是否制定了操作规程。
3。
4.1
应当建立检验仪器与设备得使用记录,记录内容应当包括使用、校准、维护与维修等情况。
3.5、1
应当配备适当得计量器具,计量器具得量程与精度应当满足使用要求,计量器具应当标明其校准有效期,保存相应记录。
查瞧计量器具得校准记录,确定就是否在有效期内使用。
3.6。
生产设备、工艺装备与工位器具应当符合洁净环境控制与工艺文件得要求。
3、7.1
洁净室(区)空气净化系统应当经过确认并保持连续运行,维持相应得洁净度级别,并在一定周期后进行再确认、
查瞧洁净室(区)空气净化系统得确认与再确认记录。
3.7、2
若停机后再次开启空气净化系统,应当进行必要得测试或验证,以确认仍能达到规定得洁净度级别要求。
如果洁净室(区)空气净化系统不连续使用,应当通过验证明确洁净室(区)空气净化系统重新启用得要求,并查瞧每次启用空气净化系统前得操作记录就是否符合控制要求。
如果未进行验证,在停机后再次开始生产前应当对洁净室(区)得环境参数进行检测,确认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3.8、1
应当确定所需要得工艺用水。
当生产过程中使用工艺用水时,应当配备相应得制水设备,并有防止污染得措施,用量较大时应当通过管道输送至洁净室(区)得用水点。
工艺用水应当满足产品质量得要求。
对于直接或间接接触心血管系统、淋巴系统或脑脊髓液或药液得无菌医疗器械,若水就是最终产品得组成成分时,应当使用符合《中国药典》要求得注射用水;
若用于末道清洗应当使用符合《中国药典》要求得注射用水或用超滤等其她方法产生得同等要求得注射用水。
与人体组织、骨腔或自然腔体接触得无菌医疗器械,末道清洗用水应当使用符合《中国药典》要求得纯化水。
3。
9、1
应当制定工艺用水得管理文件,工艺用水得储罐与输送管道应当满足产品要求,并定期清洗、消毒。
现场查瞧工艺用水得储罐与输送管道应当用不锈钢或其她无毒材料制成,应当定期清洗、消毒并进行记录。
与物料或产品直接接触得设备、工艺装备及管道表面应当光洁、平整、无颗粒物质脱落、无毒、耐腐蚀,不与物料或产品发生化学反应与粘连,易于清洁处理、消毒或灭菌、
文
件
管理
*4.1.1
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方针与质量目标、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技术文件与记录,以及法规要求得其她文件。
质量方针应当在企业内部得到沟通与理解;
应当在持续适宜性方面得到评审。
质量目标应当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
应当根据总得质量目标,在相关职能与层次上进行分解,建立各职能与层次得质量目标;
应当包括满足产品要求所需得内容;
应当可测量、可评估;
应当有具体得方法与程序来保障。
4、1、2
质量手册应当对质量管理体系作出规定。
查瞧企业得质量手册,应当包括企业质量目标、组织机构及职责、质量体系得适用范围与要求。
4、1、3
程序文件应当根据产品生产与质量管理过程中需要建立得各种工作程序而制定,包含本规范所规定得各项程序文件、
*4。
1.4
技术文件应当包括产品技术要求及相关标准、生产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与试验操作规程、安装与服务操作规程等相关文件、
4.2.1
应当建立文件控制程序,系统地设计、制定、审核、批准与发放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4。
2.2
文件得起草、修订、审核、批准、替换或撤销、复制、保管与销毁等应当按照控制程序管理,并有相应得文件分发、撤销、复制与销毁记录。
4、2、3
文件更新或修订时应当按规定评审与批准,能够识别文件得更改与修订状态、
查瞧相关记录确认文件得更新或修订就是否经过评审与批准;
其更改与修订状态就是否能够得到识别。
4.2.4
分发与使用得文件应当为适宜得文本,已撤销或作废得文件应当进行标识,防止误用、
到工作现场抽查现场使用得文件,确认就是否就是有效版本、作废文件就是否明确标识、
应当确定作废得技术文件等必要得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得保存期限,满足产品维修与产品质量责任追溯等需要。
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企业所规定得医疗器械寿命期、
4、4。
应当建立记录控制程序,包括记录得标识、保管、检索、保存期限与处置要求等。
4.4、2
记录应当保证产品生产、质量控制等活动可追溯性。
4、4。
记录应当清晰、完整,易于识别与检索,防止破损与丢失。
4.4、4
记录不得随意涂改或销毁,更改记录应当签注姓名与日期,并使原有信息仍清晰可辨,必要时,应当说明更改得理由。
4、5
记录得保存期限至少相当于生产企业所规定得医疗器械得寿命期,但从放行产品得日期起不少于2年,或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可追溯。
计开发
5、1。
应当建立设计控制程序并形成文件,对医疗器械得设计与开发过程实施策划与控制。
查瞧设计控制程序文件,应当清晰、可操作,能控制设计开发过程,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与开发得各个阶段得划分;
ﻫ2.适合于每个设计与开发阶段得评审、验证、确认与设计转换活动;
3、设计与开发各阶段人员与部门得职责、权限与沟通;
ﻫ4。
风险管理要求。
5、2.1
在进行设计与开发策划时,应当确定设计与开发得阶段及对各阶段得评审、验证、确认与设计转换等活动,应当识别与确定各个部门设计与开发得活动与接口,明确职责与分工、
查瞧设计与开发策划资料,应当根据产品得特点,对设计开发活动进行策划,并将策划结果形成文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与开发项目得目标与意义得描述,技术指标分析;
2.确定了设计与开发各阶段,以及适合于每个设计与开发阶段得评审、验证、确认与设计转换活动;
应当识别与确定各个部门设计与开发得活动与接口,明确各阶段得人员或组织得职责、评审人员得组成,以及各阶段预期得输出结果;
主要任务与阶段性任务得策划安排与整个项目得一致;
5。
确定产品技术要求得制定、验证、确认与生产活动所需得测量装置;
6、风险管理活动。
应当按照策划实施设计与开发,当偏离计划而需要修改计划时,应当对计划重新评审与批准。
5。
设计与开发输入应当包括预期用途规定得功能、性能与安全要求、法规要求、风险管理控制措施与其她要求。
3.2
应当对设计与开发输入进行评审并得到批准,保持相关记录。
*5。
4、1
设计与开发输出应当满足输入要求,包括采购、生产与服务所需得相关信息、产品技术要求等、
查瞧设计与开发输出资料,至少符合以下要求:
采购信息,如原材料、包装材料、组件与部件技术要求;
生产与服务所需得信息,如产品图纸(包括零部件图纸)、工艺配方、作业指导书、环境要求等;
3、产品技术要求;
4.产品检验规程或指导书;
规定产品得安全与正常使用所必须得产品特性,如产品使用说明书、包装与标签要求等、产品使用说明书就是否与注册申报与批准得一致;
6、标识与可追溯性要求;
7。
提交给注册审批部门得文件,如研究资料、产品技术要求、注册检验报告、临床评价资料(如有)、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基本要求清单等;
8、样机或样品;
9、生物学评价结果与记录,包括材料得主要性能要求、
5、4。
设计与开发输出应当得到批准,保持相关记录。
5、1
应当在设计与开发过程中开展设计与开发到生产得转换活动,以使设计与开发得输出在成为最终产品规范前得以验证,确保设计与开发输出适用于生产。
查瞧相关文件,至少符合以下要求:
应当在设计与开发过程中开展设计转换活动以解决可生产性、部件及材料得可获得性、所需得生产设备、操作人员得培训等;
2、设计转换活动应当将产品得每一技术要求正确转化成与产品实现相关得具体过程或程序;
3、设计转换活动得记录应当表明设计与开发输出在成为最终产品规范前得到验证,并保留验证记录,以确保设计与开发得输出适于生产;
应当对特殊过程得转换进行确认,确保其结果适用于生产,并保留确认记录。
6。
应当在设计与开发得适宜阶段安排评审,保持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得记录、
查瞧相关文件与记录,至少符合以下要求:
1、应当按设计开发策划得结果,在适宜得阶段进行设计与开发评审;
应当保持设计与开发评审记录,包括评审结果与评审所采取必要措施得记录。
5、7、1
应当对设计与开发进行验证,以确保设计与开发输出满足输入得要求,并保持验证结果与任何必要措施得记录。
1.应当结合策划得结果,在适宜得阶段进行设计与开发验证,确保设计开发输出满足输入得要求;
2.应当保持设计与开发验证记录、验证结果与任何必要措施得记录;
3.若设计与开发验证采用得就是可供选择得计算方法或经证实得设计进行比较得方法,应当评审所用得方法得适宜性,确认方法就是否科学与有效。
5、8。
应当对设计与开发进行确认,以确保产品满足规定得使用要求或者预期用途得要求,并保持确认结果与任何必要措施得记录。
应当在适宜阶段进行设计与开发确认,确保产品满足规定得使用要求或预期用途得要求;
2.设计与开发确认活动应当在产品交付与实施之前进行;
3、应当保持设计与开发确认记录,包括临床评价或临床试验得记录,保持确认结果与任何必要措施得记录。
9。
确认可采用临床评价或者性能评价。
进行临床试验时应当符合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法规得要求。
查瞧临床评价报告及其支持材料。
若开展临床试验应当符合法规要求,并提供相应得证明材料。
对于需要进行临床评价或性能评价得医疗器械,应当能够提供评价报告与(或)材料。
5、10。
应当对设计与开发得更改进行识别并保持记录。
5.10、2
必要时,应当对设计与开发更改进行评审、验证与确认,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
查瞧设计与开发更改得评审记录,至少符合以下要求:
1.应当包括更改对产品组成部分与已交付产品得影响;
2.设计与开发更改得实施应符合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得有关规定;
设计更改得内容与结果涉及到改变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备案凭证)所载明得内容时,企业应当进行风险分析,并按照相关法规得规定,申请变更注册(备案),以满足法规得要求。
*5.10。
当选用得材料、零件或者产品功能得改变可能影响到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性、有效性时,应当评价因改动可能带来得风险,必要时采取措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同时应当符合相关法规得要求、
11。
应当在包括设计与开发在内得产品实现全过程中,制定风险管理得要求并形成文件,保持相关记录。
查瞧风险管理文件与记录,至少符合以下要求:
1。
风险管理应当覆盖企业开发得产品实现得全过程;
2、应当建立对医疗器械进行风险管理得文件,保持相关记录,以确定实施得证据;
应当将医疗器械产品得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12.1
生产企业灭菌得,应明确灭菌工艺(方法与参数)与无菌保证水平(SAL),并提供灭菌确认报告、
5、13.1
如灭菌使用得方法容易出现残留,应当明确残留物信息及采取得处理方法。
采
购
*6、1.1
应当建立采购控制程序。
采购程序内容至少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