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土建总说明及费用定额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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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建筑工程综合费构成及费率
项目名称费率(%)
计算基数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1.夜间施工费
2.二次搬运费0.859
3.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5.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6.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企业管理费
利润
综合费
表2装饰装修工程综合费构成及费率
计算基数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施工组织措施费
1.夜间施工费
2.二次搬运费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6.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表3安装工程(常用册)综合费构成及费率
1.夜间施工费
2.二次搬运费
6.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八、本综合单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
本综合单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具体构成见表4。
表4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费率
专业工程费率(%)
建筑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
安装(常用册)工程
(二)规费
规费构成及费率见表5。
表5规费构成及费率
项目名称费率(%)
计算基数定额人工费
社会保险费
1、养老保险费22
2、失业保险费3
3、医疗保险费10
住房公积金12
危险作业意外保险费
注:
工程排污费按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规定计取。
(三)税金
税金构成及税率见表6。
表6税金构成及税率
项目名称税率(%)水利建设基金税前税金(合计)
计算基数工程造价
市区
城(镇)
其他
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
九、本综合单价的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的高度。
其高度按以下情况确定:
(1)坡(瓦)屋面按檐墙中心线处屋面板或椽子上表面的高度计算。
(2)平屋面以檐墙中心线处平屋面板的板顶高度计算。
(3)屋面女儿墙、电梯间、水箱等高度不计入。
十、本综合单价中注有“×
×
以内”或“×
以下”者,均包括“×
”本身;
“×
以外”或“×
以上”者,则不包括“×
”本身。
十一、本综合单价与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
原2006年《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停止使用。
对于安装工程遇其他定额与本综合单价相同子目时,执行本综合单价。
十二、本综合单价由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十三、根据安徽省版权局(皖权函字〔2008〕005号)《关于对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请示的复函》,本综合单价著作权归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所有,未经其书面许可,严禁使用本书内容制作各类出版物和各类软件。
第一章土方工程
说明
一、人工土方
1.土壤的分类见附表。
2.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
干湿土的划分,应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如无资料时,以地下常水位为界,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土方工程未包括在地下水位以下施工排水费用,如发生需要排水时,排水费的计算按第十章的相应子目计算。
排除地表的雨水,其费用已包括在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中,不另增加。
4.人工土方定额是按三类土编制的,如土壤不同时,人工工日量按表1-1中系数调整。
表1-1人工工日用量调整系数
项目一、二类土壤四类土壤
人工挖土方
人工挖沟槽
人工挖基坑
5.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
6.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占用体积,人工乘以系数。
7.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8.支挡土板不论密撑、疏撑,均执行本定额。
实际施工中材料不同均不调整。
二、机械土方
1.机械土方定额是按三类土编制的,如土壤不同时,机械台班量按表1-2中系数调整。
表1-2机械台班用量调整系数
项目一、二类土壤四类土壤
推土机推土
自行铲运机铲运土方
挖掘机挖土方
2.机械挖土方工程,人工完成的修边坡、整平的工程内容施工时应同时考虑,不另增加费用。
3.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定额项目乘以系数。
4.推土机推土、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表1-3系数计算。
表1-3坡度(%)运距系数
5~10
15以内2
20以内
25以内
5.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
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
6.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7.机械土方均以天然含水率为准。
如含水率达到或超过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含水率超过40%时,另行计算。
8.装载机装原状土,需由推土机破土时,另增加推土机推土项目。
9.场地填土碾压是按三遍计算的,如设计规定或实际碾压遍数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10.汽车运土的运输道路是综合确定的,已考虑运输过程中的道路清理人工,如需要铺设材料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计算土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⑴土壤类别的确定。
土壤类别的划分,依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与“土壤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⑵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⑶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⑷其他有关资料。
2.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⑴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如遇有必须以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可按表1-4折算:
表1-4土方体积折算表
虚方体积1
天然密实体积1
夯实后体积.8.871
松填体积1
⑵挖土一律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如实际自然标高与设计地面标高不同,其工程量可以调整。
⑶按不同的土壤类别,挖土深度,干、湿土分别以体积计算。
⑷在同一槽、坑内、或沟内,有干、湿土时,应分别计算,使用定额时,按槽、坑或沟的全深计算。
3.平整场地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⑴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物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
30cm以内及找平。
挖填土方厚度超过±
30cm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⑵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m2”计算。
4.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⑴沟槽、基坑划分: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底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上,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上,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上均按挖土方计算。
⑵沟槽土方工程量:
按沟槽长度乘以沟槽截面(m2)计算。
沟槽长度:
外墙按图示基础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宽加工作面宽度之间净长度计算。
沟槽宽:
按图示宽度加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
突出墙面的附墙烟囱、垛等挖土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⑶挖沟槽、基坑、土方需放坡时,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明确规定时,放坡系数按表1-5规定计算:
表1-5放坡系数表
土壤类别一、二类土 三类土 四类土
放坡起点(m)1.2 1.5 2
人工挖土1:
0.5 1:
0.33 1:
0.25
机械挖土
坑内作业1:
0.33 1:
0.25 1:
0.1
坑上作业 1:
0.75 1:
0.67 1:
0.33
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作量不予扣除,原槽、坑有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上表面开始计算。
⑷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挡土板面积按槽、坑边实际支挡土板面积计算。
⑸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表1-6规定计算:
表1-6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
基础材料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砖基础200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150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300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300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800
⑹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
设计未规定的按表1-7宽度计算:
⑺沟槽(管道地沟)、基坑深度,按图示沟、槽、坑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表1-7管道地沟底宽计算表(mm)
管径铸铁管、钢管、石棉水泥管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管陶土管
50~70600800700
100~200700900800
250~3508001000900
400~450100013001100
500~600130015001400
700~80016001800
900~100018002000
1100~120020002300
1300~140022002600
按上表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
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5.就地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以“m3”计算。
⑴沟槽、基坑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管道及其他构筑物)。
⑵室内回填土体积按主墙间的净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计算。
⑶管径在500mm以内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在500mm以上时按表1-8扣除管道所占体积:
表1-8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m3/m)
管道名称
管道直径(mm)钢管铸铁管混凝土管
500~600
601~800
801~1000
1001~1200——
1201~1400——
1401~1600——
6.余土外运、缺土内运工程量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按下式计算:
运土工程量=挖土工程量-回填土工程量
计算结果正值为余土外运,负值为缺土内运。
7.运土回填如运浮土,不能另计挖土人工,但遇到已经压实的浮土,可另加一、二类挖土用工乘以系数(其工程量按实方计算,若为虚方按计算规则折算成实方),如挖自然土用作回填土时,可另列挖土子目,凡运土回填的均不再套用就地回填子目。
机械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除执行人工土方有关规定外,在土方运距上还应执行下列计算规则:
1.推土机推土运距:
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距:
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45m计算。
3.自卸汽车运距:
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附:
土壤分类表
定额分类
普氏分类
土壤名称
天然湿度下平均容重(kg/m3)
开挖方法及工具
紧固系数(f)
一、二类土壤
Ⅰ
砂
1500
用尖锹开挖
~
砂壤土
1600
腐植土
1200
泥炭
600
Ⅱ
轻壤土和黄土类土
用锹开挖,少数用镐开挖
潮湿而松散的黄土,软的盐渍土和碱土
平均15mm以内的松散而软的砾石
1700
含有草根的密实腐植土
1400
含有直径在30mm以内根类的泥炭和腐植土
1100
掺有卵石、碎石和石屑的砂和腐植土
1650
含有卵石或碎石杂质的胶结成块的填土
1750
1900
三类土壤
Ⅲ
肥粘土,其中包括石炭纪侏罗纪的粘土和冰粘土
1800
用尖锹并同时用镐开挖(30%)
重壤土、粗砾石,粒径为15~40mm的碎石和卵石
干黄土和掺有碎石或卵石的自然含水量黄土
1790
含有直径大于30mm根类的腐植土或泥炭
掺有碎石、卵石、建筑碎料的土壤
四类土壤
Ⅳ
含碎石重粘土,其中包括侏罗纪和石炭纪的硬粘土
1950
用尖锹并同时用镐和撬棍开挖(30%)
含有碎石、卵石、建筑碎料和重达25kg的顽石(总体积10%以内)等杂质的肥粘土和重壤土
冰碛粘土,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其含量为总体积10%以内
2000
泥板岩
不含或含有重量达10kg的顽石
第二章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不适用水工建筑、公路桥梁工程、室内打桩工程。
二、本章定额土壤级别已综合考虑,除项目表有注明外,执行中不予调整和换算。
三、人工挖孔桩、钻孔桩、岩层划分为微风化岩、中风化岩、强风化岩三类。
强风化岩不作入岩计算;
中风化岩、微风化岩作入岩计算。
岩石风化强度划分如表2-1
表2-1岩石风化程度划分表
风化程度特征
微风化岩石新鲜,表面稍有风化迹象
中风化1.结构和构造层理清晰。
2.岩体被节理,裂隙分割成块状(20~50cm),裂隙中填充少量风化物,撞击声脆,且不易击碎。
3.用手镐难挖掘,用风镐可掘进,用岩心钻可钻进。
强风化1.结构和构造层不甚清晰,矿物成分已显著变化。
2.岩体被节理,裂隙分割成碎石状(2~20cm),碎石可用手折断。
3.用手镐可挖掘
四、单位工程的工程量在表2-2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计算。
表2-2小型单位工程的工程量表
项目单位工程量(m3)
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150
钻孔灌注混凝土桩100
预制钢筋混凝土离心管桩50
人工挖孔桩100
沉管灌注混凝土桩60
深层搅拌加固地基100
五、打试验桩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计算。
六、打桩、沉管、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桩边长)的,按相应定额项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计算。
七、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斜度大于1∶6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八、在坡度大于15°
地面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九、在基坑内(基坑深度超过1.5m)打桩或在地面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超过1m)桩,按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十、各种灌注桩的材料用量中,已包括表2-3规定的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
表2-3灌注桩材料充盈系数、材料损耗表
项目充盈系数损耗率(%)
沉管灌注混凝土桩(单桩)
沉管灌注混凝土桩(复桩)
夯扩沉管灌注混凝土桩
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
十一、因设计修改要在桩间补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十二、金属周转材料中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钢管、料斗等属于周转使用的材料。
十三、本章定额打桩机的类别、规格,除定额注明外,执行中不予换算。
打桩机及为打桩机配套的施工机械的场外运输费和组装、拆卸费,另按实际进场的机械类别、规格计算。
十四、本章定额不包括桩的静荷载试桩、动测费,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五、电焊接桩钢材用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设计用量乘以系数调整,其他不变。
十六、设计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和水泥掺入比与定额不同时,按设计要求调整,其他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桩
1.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⑴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
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管桩的空心部分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时,另行计算。
⑵送桩:
以送桩长度(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另加50cm)乘以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
2.方桩、管桩接桩:
按接头数以“个”计算。
3.灌注混凝土桩:
⑴沉管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虚体积)加50cm,乘以标准管的外径截面面积以“m3”计算。
⑵复打沉管灌注混凝土桩,按单打体积乘以复打次数以“m3”计算。
⑶夯扩沉管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虚体积)加50cm乘以标准管的外径截面面积,再加投料长度乘以标准管内径截面面积,以“m3”计算。
⑷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①钻土孔与钻岩孔分别计算,钻土孔以地面至岩石表面之间深度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
“m3”计算;
钻岩孔以入岩深度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
②混凝土桩身,按设计桩长加50cm乘设计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
③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钻孔体积,以“m3”计算。
⑸人工挖孔桩
①挖坑井土方和坑井石方分别计算。
挖坑井土方按图示尺寸从井口顶面至岩石表面,以“m3”计算;
挖坑井石方按图示尺寸从岩石表面至桩底,以“m3”计算。
②护壁按图示尺寸以井口顶面至扩大头处(或桩底)以“m3”计算。
③桩身混凝土按图示尺寸从桩顶至桩底加50cm以“m3”计算。
二、其他桩
深层搅拌桩的喷浆和喷粉,按设计桩长加50cm乘以桩的截面面积,以“m3”计算。
空搅按地面至桩顶减50cm长度乘以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
三、地基与边坡处理
1.锚杆支护,锚杆和土钉的钻孔、注浆按设计图示和孔径以“m”计算。
2.土钉支护:
(1)土钉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以“t”计算。
(2)喷射混凝土护坡按设计图示以“m2”计算。
四、基础垫层
基础垫层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外墙基础垫层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
内墙基础垫层长度按内墙基础垫层净长计算。
第三章砌筑工程
一、砌砖、砌块
1.砖砌不分平墙及艺术形式,砖过梁、砖平碹,腰线、挑檐、附墙垛、附墙烟囱及房上烟囱等因素,均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不另列项目计算。
2.各种砌体的砖、砌块是按我省常用规格(单位:
mm)编制的,其规格如下:
普通粘土(标准)砖:
240×
115×
53
粘土多孔砖:
240×
115240×
200×
115240×
180×
115
90
空心砌块:
390×
190×
190190×
90
硅酸盐砌块:
880×
430×
240580×
240
430×
240280×
加气混凝土块:
600×
150
砖、砌块的规格不同时,砖、砌块及砂浆可以换算,但人工、机械及其他材料不予调整。
3.砖墙定额中已包括了先立门窗框的调直、原浆勾缝用工。
加浆勾缝时,另按相应定额计算。
4.砖砌体内的钢筋加固及墙的转角、内外墙搭接钢筋以“t”另行计算,套第四章内“砌体板缝内加固钢筋”定额。
5.砖砌挡土墙顶面宽在一砖半内执行砖墙定额,顶面宽在一砖半以上执行砖基础定额。
6.零星砌体系指砖砌小便槽、隔热板砖墩、地板墩、贴砌砖等。
7.定额各项中的砌体砂浆系按常用规格、强度编制的,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换算。
二、砌石:
毛石砌挡土墙套用毛石墙定额。
三、成品烟道、烟罩安装:
不包括排气扇安装,排气扇安装另套用安装定额。
一、砌筑工程量一般规则
1.计算墙体工程量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和暖气包、壁龛及内墙板头的体积,不扣除梁头、梁垫、外墙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砌体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等所占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
2.附墙砖垛、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