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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再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后借支。

(二)费用报销:

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然后再由公司财务负责人按规定的《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审批后报销。

(三)货款的结算:

按原规定执行。

(四)往来的结算:

会计帐面有正式记录的数额由主管会计核实签字后,上报总经理签字执行。

五、经济责任

(一)未按程序执行而发生的损失由执行人承担。

(二)未按审核、审批执行的,由执行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第七条出纳员库存现金管理规定

出纳员库存现金过夜不得超过10000元,包括产品押奖用的零钞。

超过规定限额,一次处罚当事人超过金额一倍以上的罚款。

第八条印章、票证管理规定

按照印鉴与票证分管的原则特作如下规定:

各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私章由主管会计保管,公司经办人私章和票证由出纳员保管启用;

若需要带印章外出办理银行业务,必须填制外出印鉴审批单,由财务负责人审批后办理。

第九条银行存款和银行票据管理规定

l、由出纳管理好公司的银行存款和各类银行票据,及时收取,按规定支出,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并对收取银行票据的真实性和安全保管负全责。

每月扎帐后,出纳要及时核对银行存款余额表,并填写银行余额调节表,交主管会计审核签字后,盖章退回银行,并保证余额一致。

若因特殊情况不一致,须上报财务负责人,立即查明原因。

2、除规定现金使用范围以外的,一律使用非现金结算。

3、汇出款项收款人,必须按照供货单位发票上的银行账户办理,不得将款项转汇他人。

特殊情况,转汇他处的,出纳必须要求收款人出具委托书。

4、出纳对收取款项的真实性负责,各类银行票据必需经银行查询后才准予收取。

出示收据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汇款名称相符,若有不符或转抵他户必须由收款人出示委托书方可办理,否则后果由出纳人员负责。

5、银行承兑汇票视同货币管理,现金支票、转帐支票严格按顺序号码由保管人在帐套中登记日记帐;

银行承兑汇票实行逐笔登记手工帐薄,做到曰清月结。

由各单位主管会计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第十条实施电算化出纳对电脑帐的货币资金日记帐负责,出纳人员按日准确处理会计凭证的收付业务,即时传递给会计审核记帐;

月末在货币资金手工帐的余额处签章以示经济责任。

第十一条出纳每天帐目做到日清月结,不得因收付款项不及时入帐影响发货和供货关系。

必须向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部长报送资金收支日报表和银行存款日报表。

每周一向财务部上报资金收支周报表及监核日报表,月末报现金盘点表和银行存款、银行票据月结报告表。

第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财务部。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

 

二货币资金管理违规的处罚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明确违反货币资金管理的处罚责任,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第三条库存现金过夜不得超过制度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银行支票(含现金支票、转帐支票、汇兑票据)和银行承兑汇票视同现金管理,实行银行印鉴与票证严格分离存放保管,银行承兑汇票实行逐笔登记帐簿,日清月结的管理办法。

第五条在不定期的盘点检查时发现现金库存超过以上标准的部分,按3%、1%、l%分别对单位主管财务总监、财务部长(或副部长、财务科长)、主管会计予以处罚。

现金保管人按超过金额一倍以上予以处罚。

第六条在不定期的盘点检查时,发现银行支票未按印鉴与票证严格分离存放保管的,一次处罚财务总监300元、财务部长(或副部长、科长)100元,主管会计100元,票证保管人500元;

银行承兑汇票未实行逐笔登记帐簿,日清月结的财务总监、财务部长(或副部长、科长)、主管会计、票证管理人分别承担未登记部分3%0、1‰、l‰、5%o的现金处罚。

第七条因不按本制度管理货币资金给单位造成损失的,除公司按规定处罚外,差额部分由单位财务总监、财务部长(或副部长、科长)、主管会计、保管人分别按30%、10%、10%、50%的比例赔偿。

第八条生产用的压奖零币统一交当地银行代保管,不交银行代保管,查出视同违规,严格按货币资金管理的处罚规定第五条规定进行处罚。

第九条以上处罚的罚款由各岗位责任人在次日下班前上交公司财务部,遇期不交者加倍处罚,并暂停岗位工作。

第十条本规定的责任人若是兼职的,处罚时按最高职务的标准兑现。

第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财务部。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三物资计划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物资计划执行的管理,做到保障供应,力求节约,避免积压浪费,特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各部门必须在12月底之前如实做好次年度物资计划申报工作。

第四条财务部门做好各单位年度物资计划的审定,严格按计划实施。

第五条物资供应部门建立物资计划、消耗、使用台帐。

第六条计划外物资的申请报管生产的副总批准,在执行材料计划的过程中,无法考虑到的一些产品品种变动所需的材料,使用部门可以填报需求单向物资部门申请计划外采购,经物资部门领导审批后才给予办理。

第七条凡属计划内使用的材料,经生产部门在材料领用单、货物申请单上审核盖章后领取材料。

第八条加强包装物的废旧管理。

生产所发生的包装物废料,应由生产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变卖,所变现收入上交各公司财务。

违者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九条包装物的让售商家必须凭营销总经理批准的方案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加强物资仓储的管理。

(一)仓储管理部门抓好物资的入库验收、保管和出库发放等方面的管理。

要积极创造与物资吞吐量相适应,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仓储条件。

(二)仓管员在认真做好物资进仓验收工作的同时,对物资的数量、规格、质量、品种等情况要如实反映,做到准确无误。

严格执行出库领料手续,检查审核凭证手续是否齐全准确,发现凭证有不妥之处,仓管员应拒发材料。

切实做好物资的管理工作,对各类物资要求做到合理堆放、牢固堆放、定量堆放、整齐堆放、方便堆放。

坚持先进先出,切实做到快收快发。

认真做好一年一度的仓库物资的清仓盘点工作,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第十一条为了适应企业建设发展的需要,提高物资管理水平,必须加强物资供应人员队伍建设。

物资供应部门应配备一名业务素质好、思想觉悟高的专职材料员或保管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负责本单位的物资供应工作。

同时,工作人员必须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热爱本职工作,廉洁奉公,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严禁物资供应部门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从事公司以外的业务。

第十三条本制度从年月日起执行。

四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促进内部各部门管理层行为合法性、合规性,为公司管理层正确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和依据,不断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家审计署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内部审计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设立的审计部,通过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依照国家法津法规、财务制度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对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目标成本、经营成果、资产状况、财经法规、承包、招投标、租赁经营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评价和咨询,对公司决策、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富有建设性的审计建议和意见,履行审核监督职能。

第四条审计职能。

审计部门对下列事项审计监督:

(一)财务计划或预(决)算的执行。

(二)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四)公司各部门资产的管理情况。

(五)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五条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主要权限:

(一)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人)按照规定报送的财务收支计划、预决算执行情况、财务报告、供(销)合同、单位文件、会议纪要及其与审计事项相关的资料,被审计单位(人)不得拒绝、拖延、谎报。

(二)有权检查被审单位(人)的会计资料、会议纪要、文件资料及其相关的其它资料,被审单位(人)不得拒绝。

(三)有权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资料。

(四)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资料的,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公司规定和因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对审计发现有违法乱纪问题而拒绝纠正的单位(人)有权建议总经理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追究其责任或从严处理。

(五)有权提出制止、纠正和处理违反财经法纪事项,下达整改意见或整改通知,并提出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第六条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承担下列责任:

(一)正确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财务制度、审计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各项经济政策和规定及董事长、总经理的各项指示,并对总经理负责。

(二)办理审计事项时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审计人员在履行法定义务未能恪尽职守,未能保持职业上应有的认真和谨慎以致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

(三)对明知被审单位(人)有严重损害国家、公司和其它经济单位利益的不法行为、对事实加以掩饰、缩小或完全篡改,致使公司或他人遭受严重损失,对出于个人的目的,有意制造不符合事实的审计事项、伪造审计证据或夸大事实,致使公司或被审计单位(人)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的,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审计管理程序及要求

根据总经理的指令和审计计划指定的被审计单位(人)、审计种类、审计日期和范围,确定派出审计工作的负责人及其主要工作人员,签发委派文件。

(一)审计事项的审批程序

1、总经理指令性审计程序,由总经理直接签发《审计通知书》,签发委派文件;

2、公司各部门受托性审计程序,由受托单位、部门写出委托审计申请书,交总经理批准,由总经理签发《审计通知书》、委派文件;

3、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在接到总经理签发的《审计通知书》、委派文件后,方可开展工作。

(二)一般审计程序:

l、接受审计任务后,审计人员明确该次审计的目的、性质、要求,清楚审计的要点,确保审计的质量;

2、接受审计通知书到达被审计单位(人)时,须递交委派文件和出示审计证件;

3、向被审计单位(人)了解调查基本情况、业务状况、管理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状况、会计核算资料、职能部门部分核算资料、规章制度的书面文件和有关经济活动的文件;

4、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收集鉴定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

运用必要的审计手段,为说明事实真相和证明审计意见的正确提供依据;

5、当审计任务完成和审计目标实现时,应撰写和提出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处理建议;

6、向受指令而审计的领导和受托而审计的部门提交审计意见报告书,并将其审计资料归档。

第八条审计管理内容

(一)资产审计:

对外投资、动产和不动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财产、债权和其它权利是公司拥有和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来源,也是审计实务的重点,通过审计予以揭露错弊、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库存现金,填写《库存现金盘点表》,按时与银行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防止侵占、挪用、白条抵库、坐支现金、利用银行帐号套取现金、捞取“好处费”的不法行为。

(三)经常对公司销售业务中发生的应收款、应收票据和采购业务中发生的预付帐款等债权查验、核实,检查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有效,采用函询证等方法审查各项债权的真实性,从而揭露打击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侵占挪用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动态性地对公司的各种存货(材料、产品、促销品、低值易耗品及不动产)抽查,填写《库存物资盘点表》,核查帐物、帐据是否相符。

若发现损公肥私、挪用侵占及时向集团有关领导报告,及时处理。

(五)定期地对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它资产进行查证、核对,对专利权、商标权、非技术专利权、土地使用权等计价是否正确、合理,作出评价、监督。

(六)负债审计

l、流动负债审计:

对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预收帐款、应付工资、预提费用的审计通常需要防止企业低估和漏列流动负债、从而达到低估成本、费用和高估净收益的目的,保证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维护公司债权的合法权益;

2、定期地对借款进行核对实有数和偿付或预付利息;

3、经常性地检查公司向外开出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等应付票据)是否得到主管领导的审批,防止工作人员以权谋私;

4、不定期地对赊购商品、原材料、劳务而引起的短期债务进行核查,检查有无未入库先付款、据实不符的现象,支付时手续是否审批、符合内控制度的规定;

5、定期对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抵押和担保的资产进行检查。

若发现以公司的资产为他人抵押和担保及长期应付未付的设备款要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七)收入和费用的审计

1、收入审计:

公司的商品销售收入和租金收入、废旧收入、扣工资收入等其它收入一律要定期进行监督性审计;

2、监督销售收入是否按公司的规定执行,审查计价、折让、回款、退货有无审批;

3、审查其他收入是否真实、足额、及时地上交入库,有无少记多收、套吃量(价)差和捞取好处费等情况;

4、评审成本费用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明确的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审核(批)手续;

5、定期审核成本费用标准的节约或超支、奖惩制度的兑现;

6、定期核查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经营费用)是否在规定的标准之内,有无任意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

要查出原因及时报告总经理;

(八)经济效益审计

1、对公司经济效益进行审计,主要内容是所取得的效益是否合法、真实、正确、是否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财务处理是否正确,财务报表反映是否恰当;

2、审查公司盈利是否兼顾国家、企业、股东三方的利益,利润分配是否真实、合法。

(九)受托性审计

根据受托部门的申请经总经理批准的审计任务通知书,组织人员按照受托部门的要求及时实施审计,审计情况要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并写出审计报告呈报受托部门。

第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财务部。

第十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五内部稽核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财务管理体系,建立经常性防错纠弊的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财务管理、财务核算进程中出现的各种不良情况和问题,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第三条稽核工作的程序。

(一)公司的会计凭证、帐簿和报表由财务部长(副部长、科长)审核。

(二)公司汇总报表由总经理审核。

(三)目标成本计划完成情况由财务部门审核。

(四)财务收支计划完成情况由财务部长(副部长、科长)汇总,总经理审核。

第四条凭证、帐簿和报表稽核的要求

(一)原始凭证做到真实、完整。

原始发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未按下列要求办理一项扣20元。

1、接收的发票各联必须是用复写纸书写,不准单联填写;

2、发票上购货单位、购货时间、购货品名、单位、单价、数量、金额等必须填写完整,不能不填或报帐人自行填写;

3、发票上大小写金额必需一致,小写金额前要有Y号,大写金额前要有封顶符号,尾数为零的不能用横杆划掉,须用大写“零”填写;

4、发票上所有文字均不能涂改;

5、发票开据项目准确,不同类别项目不能在同一张发票上开据,同一张发票不能开据不同税种的项目,如商品销售属国税不能开据地税发票,服务行业属地税项目不能开据国税发票。

(二)记帐凭证填制,做到按规定设置运用会计科目,正确处理科目之间的对应关系。

(三)帐簿登记做到帐证、帐表、帐实相符:

目消月结:

登记方法和更正方法正确;

帐页完整。

(四)会计报表的填制.做到形式完整、要素齐全、计算正确,每张表的本身和表之间的相互勾稽关系对应。

(五)凭证的稽核工作由主管会计(财务科长)负责;

帐簿和报表的稽核工作由财务部长(副部长)负责。

第五条稽核的权限

(一)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人员遵守相关制度。

(二)有权对审核内容提出询问。

(三)对不符合规定的帐务处理,有权责成有关人员查明更正和处理。

(四)对不符合规定的帐务处理,有权拒绝签名。

(五)对发现的问题有权向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汇报。

第六条稽核的方法

(一)帐簿在每月结帐后,当月内容逐笔审核。

(二)报表在编制结束后,逐项审核签名。

(三)收支计划在年、季、月初制定时审核。

(四)计划完成情况在每月结帐后,逐项审核。

第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财务部。

六成本费用核算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成本核算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成本费用核算对象:

资金成本、采购成本、生产成本、期间费用和其他业务支出成本。

第四条成本核算的内容:

按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成本核算的方法

(一)材料、半成品、产成品采用内部调拨价格计价,其他部门采用实际成本价格计价。

(二)存货成本的领用和发出采用先进先出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

(三)产品成本核算采用品种法。

(四)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或“五五”摊销法。

(五)制造费用采用产量比例法。

(六)在产品的核算采用在产品全部计入当期产品成本。

第六条成本核算的程序

(一)填制当期发生的经济业务的会计凭证。

(二)登记帐簿,结转有关成本费用帐户。

(三)分品种归集成本费用。

(四)计算完工产品和在产品成本费用。

(五)计算各种产品的制造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第七条成本核算的要求

(一)建立和健全原始记录。

(二)做好材料和产品的计量工作。

(三)做好材料和产品的计价工作。

(四)正确划分各种费用的界限。

l、正确划分应计入产品成本和不应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界限;

2、正确划分当期生产费用的界限;

3、正确划分各种产品的生产费用的界限;

4、正确划分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的费用晃限。

(五)正确运用规定的成本核算方法。

第八条会计核算费用执行下列标准

(一)福利基金按工资总额14%计提;

(二)工会基金按工资总额2%计提;

(三)教育基金按工资总额1.5%计提;

(四)银行借款利息按照借款合同计提;

(五)集资利息计提不得超过国家贷款同期同等利率;

(六)广告费按照税法限制在销售(营业)收入的15%以内,但超过部分可以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算。

(七)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标准: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机械和其它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6、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摊销,不得低于10年。

(八)净利润的分配按各公司章程进行分配。

第九条成本分析

(一)主要指标:

产品单位成本、可比产品成本降低率和全部产品成本降低额。

(二)分析的内容:

总成本、成本项目、可比产品成本。

(三)分析步骤:

对比找出差距、研究查明原因、总结提出建议。

第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财务部。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七财务分析制度

第一条为了更好的做好财务分析,准确的了解企业财务经营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每季、年结帐后必须写出书面的财务分析报告,并作为会计资料存档。

第四条分析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分析公司财务状况,评价偿债能力。

(二)分析公司资金利用情况,评价营运能力。

(三)分析公司经营效益情况,评价盈利能力。

(四)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期间费用表、工业企业可比产品成本表。

第五条分析报告的要求

(一)财务资料真实可靠,真实反映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成果状况。

(二)分析的指标、范围以及计算方法在不同对比期应保持一致,具有可比性。

(三)符合本单位报告期实际。

(四)力求系统、完整和及时。

第六条分析方法:

比较分析法、结构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差额计算法、平衡分析法、财务评价指标分析法。

第七条分析报告的结构

(一)概况:

说明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财务成果以及资产负债增减变化等基本情况,一般包括:

生产经营情况、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成本费用的节约情况、材料物资的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货币资金的管理、税金缴纳情况、固定资产的管理、对外投资有无报批手续、无形资产的增减情况等。

(二)成绩:

总结成绩,分析取得的原因。

(三)问题:

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

(四)建议:

针对上述及今后的经营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第八条分析报告的管理

公司的财务分析报告分析报告,每季报送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一次不报扣工资30元。

第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属财务部。

第十条本制度自年月曰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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