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小区改造工程安全实施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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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小区改造工程安全实施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

(五)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六)审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和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超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和金属焊割作业等特种人员资格。

(七)审查施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管理协议或合同,督促总、分包施工单位落实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八)审查施工单位的逐级安全技术交底。

(九)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作业。

(十)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点进行安全巡查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十一)检查施工单位提供的起重机械设备、钢管及扣件、漏电保护器、“三宝”的检测检验报告。

(十二)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安全自检工作,复核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十三)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单独编制安全监理实施方案,并进行旁站监理。

四、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基本规定

(一)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项目经理部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且将该工程项目涉及到的所需防护料具列入施工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分级负责制。

(三)施工前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

特种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签字交底。

施工前应逐项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的落实情况,未经落实不得施工。

(四)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五)高处作业前,应由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

防护栏杆均应涂刷防锈漆和面漆,且以黄黑或红白相间的条纹标示,盖件等以黄或红色标示。

(六)施工中若发现高处作业存在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七)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放在临边和洞口附近,也不可妨碍通行和装卸。

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

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设施,应随时清扫干净;

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乱放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严禁抛掷。

凡有坠落可能的物料、工具,均应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以防跌落伤人。

(八)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及时清除水、冰、霜、雪,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防冻措施。

暴风雪及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及时修复或更换。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雷电等恶劣天气,不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九)高层建筑和高耸构筑物,应预先设置避雷设施,高处作业时有条件的,可设置联络信号或通信装置。

(十)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

(十一)防护棚、脚手架等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十二)高处作业安全设施应做到防护严密,操作安全,牢固耐久,重复使用。

五、临边作业的安全防护

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高度低于0.8m时,应搭设临边防护栏栏杆。

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和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面高度为1.2m,下杆高地面高度为0.6m。

坡度大于1︰2.2的层面(坡度大于25°

),防护栏杆上杆应高1.5m,下杆高0.75m,并加挂密目式安全网。

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设置栏杆立柱,栏杆立柱应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立柱距离不大于2m。

防护栏杆的材料,一般使用钢管,钢筋型材等多种。

当使用不同材料作栏杆时,除需满足力学条件外,其规格尺寸和连接方式应符合构造要求。

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

钢管横杆及栏杆均采用直径48mm、壁厚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以其它型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六、吊篮脚手架安全管理

(一)高处作业吊篮脚手架应结合工程情况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施工现场吊篮必须使用厂家生产的定型产品,其设计制作必须符合《GB19155-2003》的标准。

必须有厂家的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

(三)吊篮应设超载保护装置。

所有外露传动部位,应装有防护装置。

悬吊平台四周应装有固定式安全护栏,靠建筑物一侧的高度不小于0.8m,其余部位不小于1.2m,底部应设180mm高档脚板,并用钢板网封闭。

(四)吊篮的操作人员应适合高处作业,安装、拆卸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操作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其他人员严禁安装、拆卸吊篮。

(五)吊篮应经专业人员调试,并且进行空载、负载运行试验。

操作系统、上限位装置、提升机、安全锁均应灵敏可靠。

吊篮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由施工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每台高处作业吊篮的作业人员不得超过两人,每人必须单独增设一根与建筑物或构筑物可靠连接的安全保险绳(不得与吊篮连接),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安全带应系在安全保险绳上。

(七)严禁使用自制吊篮吊板,严禁用脚手架钢管做悬挑梁,用沙袋做配重。

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执行,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和TN-S接零保护系统。

(一)电动吊篮

1、电气控制系统应采用三相五线制,接零、接地线应始终分开,接地线应采用黄绿相间线。

2、吊篮的电气系统应可靠的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在接地装置处应有接地标志,电气控制部分应有防水、防震、防尘措施,其元件应排列整齐,连接牢固,绝缘可靠,电控柜应装锁。

3、控制用按钮开关动作应准确可靠,其外露部分由绝缘材料制成,应能承受50HZ正弦波形1250V电压为时1min的耐压试验。

4、带电零件与机体间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2㏁。

5、电气系统必须设置过热、短路、漏电保护装置。

6、悬吊平台上必须设置紧急状态下切断主电源控制回路的急停按钮,该电路独立于各控制电路。

急停按钮为红色,并有明显的“急停”标记,不能自动复位。

7、电气控制箱按钮应动作可靠、标识清晰、准确。

8、应采取防止随行电缆碰撞建筑物、过度拉紧或其他可能导致损坏的措施。

9、电动吊篮必须设置专用开关箱,位置应便于操作和维护,严禁一闸多机,PE线(保护零线)连接要到位。

(二)手持式电动工具

1、使用Ⅰ类工具(金属外壳)外壳应做保护接零,在加装漏电保护器的同时,作业人员还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漏电保护器的参数为30mA、0.1s;

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严禁使用Ⅰ类工具。

使用Ⅱ类工具时,漏电保护器的参数为15mA、0.1s。

2、发放使用前,应对手持电动工具的绝缘阻值进行检测,Ⅰ类工具应不低于2㏁;

Ⅱ类工具应不低于7㏁;

Ⅲ类工具不低于1㏁。

3、手持电动工具自带的软电缆或软线,不允许任意拆除或接长;

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更换。

当不能满足作业距离时,应采用移动式电箱解决,避免接长电缆带来的事故隐患。

4、工具中运动的(转动的)危险零件部位装设的防护罩,不得任意拆除;

工作场所应打扫干净、清理妥当。

5、确保合适的作业环境。

不得在潮湿的地方作业;

工作场所需保持充分的亮度;

不可在存放易燃液体或气体的地方使用电动工具;

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应使用Ⅱ类工具,且应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电器。

6、工作时衣服穿戴要合适,不要让松散的衣角卷入转动部分;

屋外作业时,最好戴橡胶手套,穿防滑胶鞋,同时要戴上能够笼罩长发的工作帽。

7、电动工具作业时,均需戴防护眼镜。

进行粉尘飞扬的切削作业时,需带防尘面罩。

8、不准使用电源线提拉电动工具。

(三)焊接设备

1、焊接设备进场前、安装后应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焊接设备的用电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有关规定。

3、焊接设备应有操作规程牌、警示标志牌,并明确责任人。

4、焊工需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按规定穿戴工作服、防护手套和绝缘鞋。

5、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垫高,配备消防用品。

6、电焊机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且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电源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5m。

7、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

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8、雨天不得露天电焊。

在潮湿地带作业时,焊接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9、施焊现场的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块瓶、木材等易燃、易爆物品。

10、电焊机不得装放在砖车或灰斗车内使用,移动时应切断电源。

11、交流弧焊机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交流弧焊机除有防护罩式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外,还应增设弧焊机防二次侧触电保护器(空载降压保护器)。

12、电焊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四)柴油发电机组

1、柴油发电机组应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和独立设置的与原供电系统一致的接零(接地)保护系统,接地装置敷设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接地体(线)连接应正确、牢固,其接地电阻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

2、柴油发电机组馈电线路连接后,两端的相序应与原供电系统的相序一致。

3、柴油发电机组至低压配电装置馈电线路的相间、相地间的绝缘应良好,且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

4、励磁调压、灭弧装置、断电保护装置应齐全、可靠。

5、供电系统应设置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的分断点。

(五)配电箱、开关箱

1、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2、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

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3、配电箱、开关箱必须设置牢固、端正、高度符合规范要求,不得在箱内堆放任何杂物,外型结构应能防雨、防尘,不得采用木质材料制作。

4、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

5、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壳、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

6、配电器、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7、配电箱、开关箱应设置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设置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设置在易受外来固体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场所。

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理。

8、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9、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

s。

10、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11、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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