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部设备管理分工实施细则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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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测量使用的一次元件及承压部件,如平衡罐、节流孔板、温度套管的拆装和加工归主设备管辖车间负责,热控车间协助;

其设计、变更、安装技术条件等均归热控车间负责;

就地翻板液位计归机务车间。

5.1.8热工仪表以一次门为界,门(不含)以后归热控车间;

就地安装没有阀门的压力表的拆装由主设备管辖车间负责,热控车间负责提供压力表及校验;

温度一次元件套管由主设备所属车间负责拆装,热控车间负责提供套管;

温度元件由热控车间负责;

无套管的温度元件及发电机、电动机中埋入的温度元件由主设备使用车间负责,热控车间负责提供备件和校验。

5.1.9所有电动执行机构,如果电动机头与减速机构有明显分界处,则电动机头与控制装置归热控车间负责,减速机构及阀体归机务负责;

如果电动机头与减速装置没有明显分界处,则阀体归机务车间负责,其它全部归热控车间负责。

5.1.10非检修部管辖的电气、热工测量仪表归管辖部门负责拆装,检修部热控车间协助检验和调校。

5.1.11电动执行机构归热控负责,其中电动机部分的故障确认和检修由电气车间配合完成(包括电机烧毁后的缠绕);

机务车间负责所有电动、气动执行机构开、关位置的确认;

机务车间负责电、气动执行机构的拆装工作,热控车间负责跟踪。

5.1.12气动执行机构气源部分:

机务车间负责控制气源母管以及由母管引出支管的第一个截止阀门,热控车间负责截止阀门后至气动执行机构;

截止阀门的备品备件和维护由机务车间负责。

5.1.13气动执行机构本体部分:

气动执行机构的定位器、电磁阀等控制部分由热控车间负责,气动执行机构的气缸部分及备品备件由机务车间负责。

5.1.14需要机务车间协助拆装的电动执行机构消缺工作,由机务车间负责拆装,热控车间负责工作票的填写和签发。

5.1.15需要热控车间协助的气动门气缸相关的消缺工作,由机务车间负责工作票的填写和签发。

5.1.16所有管道上的电磁阀、电液转换器与机务的接口为电磁阀或转换线圈,线圈上口所有设备包括电磁阀、转换器线圈归热控车间负责,下口所有设备归机务负责(与热控元件连接的二次门除外)。

5.1.17全厂照明、检修电源由电气负责;

热控设备、盘柜的照明由热控自行负责。

5.1.18工业水系统、雨水系统、排污系统、消防水系统转机及阀门归汽机车间,泵房外管架或地下管网以去各车间所辖区域支管的第一道焊口为界,焊口以后(含焊口)的所有管道、阀门及附属设施归各车间负责,母管归公用车间负责。

特殊消防机务部分归各管辖区域,控制系统(如雨淋阀等)归公用车间,必要时热控车间提供支持及配合。

5.1.19加药系统和取样系统以加药间和取样间墙壁为划分界线,送出墙壁后的管道、设备等由所属或使用车间负责。

5.1.20全厂的地下管网、综合管架上的公用系统(如生活水、工业水、消防水、采暖等系统)以母管支出第一道焊口为界,支出焊口以外(含焊口)归所属各使用车间负责,其余部分归公用车间负责。

各车间协助、由公用车间负责完成地下管网走向标定(图纸和现场)。

公用车间负责泄露点土方开挖、回填。

5.1.21起重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验等由设备属地自行负责。

5.1.22暖通系统除了电源归电气车间管理以外,其余部分全部归公用车间管理。

5.1.23全厂排水、电缆等水泥沟道盖板维护处理归公用车间,使用部门应加强日常检查并及时联系处理。

5.2各车间设备管辖范围

5.2.1汽机车间设备管辖范围

5.2.1.1汽轮机本体:

汽轮机、发电机轴承及密封瓦、高中压联合汽门。

5.2.1.2发电机定子冷却水系统:

定冷水箱、冷却器、滤网、定冷水泵及其管道和阀门。

5.2.1.3给水系统:

电动给水泵的液力耦合器、冷油器、电动给水泵电机轴承、除氧器和给水箱、电动给水泵和前置泵、高压给水加热器及其管道和阀门。

5.2.1.4凝结水系统:

排气装置、凝结水泵、轴封加热器、低压给水加热器、补给水泵、空冷风机等。

5.2.1.5补给水系统:

补给水水箱出口第一个手动门后的所有设备。

5.2.1.6真空系统:

水环式真空泵、分离器、冷却器及其管道和阀门。

5.2.1.7闭式工业水系统:

水-水热交换器、闭冷水泵、滤网及其管道和阀门。

5.2.1.8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

前池、滤网、循环水泵、厂房内外循环水管道阀门。

5.2.1.9柴油发电机组(包括黑启动柴发系统):

柴油发电机室的柴油机的机务部分、油箱、风机及其管道阀门。

5.2.1.10主蒸汽、再热蒸汽系统:

与锅炉的分界线以汽机房B列墙外界的汽机房内的主蒸汽、再热蒸汽管道和阀门。

5.2.1.11汽机旁路系统:

高、低压旁路的管道及阀门。

5.2.1.12辅助蒸汽系统:

与锅炉的分界线以汽机房B列墙外界。

5.2.1.13主汽轮机的抽汽系统:

主汽轮机的1号—8号段抽汽管道及阀门(包括给水泵汽轮机进汽部分)。

5.2.1.14加热器疏水及放气系统:

高、低压给水加热器疏水及放气管道、阀门及疏水扩容器。

5.2.1.15汽轮发电机组润滑油系统:

主油箱、交流润滑油泵、直流事故油泵、高压密封备用油泵、排烟风机、除雾器、冷油器、滤网、顶轴油泵及其管道和阀门。

5.2.1.16汽轮发电机组润滑油净化系统:

污油箱、净油箱、输送泵等及其管道和阀门。

5.2.1.17抗燃油系统:

油箱、冷油器、循环泵、净化装置、高压油泵、滤网、蓄能器及其管道和阀门。

5.2.1.18发电机的密封油系统:

空侧工作密封油泵、空侧备用密封油泵、空侧滤网、空侧冷油器、氢侧密封油泵、氢侧滤网、氢侧冷油器、氢侧回油控制箱、空侧回油密封箱、排烟风机、机端平衡差压阀、励端平衡差压阀、空侧油主差压阀、空侧油备用差压阀等管道和阀门。

5.2.1.19压缩空气系统:

汽机房内杂用压缩空气管道及阀门及仪用压缩空气母管。

5.2.1.20发电机的气体系统:

汽机房内的发电机的氢气、二氧化碳和空气管道及阀门。

5.2.1.21汽机车间所辖设备区域的工业水系统。

5.2.1.22排污设备:

循环水泵房、汽机房和雨水泵房排水泵及管道阀门。

5.2.1.23汽轮机调节和保安系统。

5.2.1.24属地范围内所有起重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化学部分

5.2.1.25一、二期原水预处理系统:

澄清器化学进水管、澄清池、搅拌机、空气擦洗重力滤池、预处理加药系统、罗茨风机以及附属机械设备。

5.2.1.26补给水处理系统:

压缩空气装置(化学部分)、炭床、阳床、阴床、混床、除盐水箱、酸碱系统、补给水水箱、加药装置以及附属机械设备。

5.2.1.27凝结水精处理:

高速混床、体外再生床、树脂储存罐、酸碱系统、空气系统。

5.2.1.28制氢站:

电解装置、氢气储存罐以及管道、阀门。

5.2.1.29水汽取样系统:

水汽取样高温架,以及低温架的冷却水管和排污管。

5.2.1.30给水处理系统:

给水、凝结水加氨装置,给水、凝结水、冷却水加联氨装置以及到加药一次门的管道、阀门。

5.2.1.31炉内加药装置:

炉水加磷酸盐装置以及到加药一次门的管道、阀门。

5.2.1.32启动锅炉加药装置:

加磷酸盐和氨装置以及到加药一次门的管道、阀门。

5.2.1.33浓盐水处理系统:

所有转动机械、管道、阀门、容器等设备(包括浓盐水循环冷却系统)。

5.2.1.348000立泵房内所有转动机械、管道、阀门等设备。

5.2.1.35综合水泵房所有转动机械、管道、阀门等设备。

5.2.1.36其它:

(1)属地范围内生产用建筑物、构筑物、房屋、门窗等附属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必要时配合工程部开展相关工作。

(2)属地范围内的消防水系统(不含雨淋阀)。

(3)进入属地区域内的采暖系统(DN65及以上主管道除外)、水冲洗系统等。

(4)分管属地的绿化管理,如浇水、修剪等,绿化水喷淋头或滴灌头的日常维护、保养。

5.2.2锅炉车间设备管辖范围

5.2.2.1锅炉烟风系统:

引风机、送风机、一次风机、空气预热器、密封风机、火检风机及各附属烟风道和挡板、挡板执行机构、消音装置、烟风道伸缩膨胀节及织物膨胀节。

5.2.2.2锅炉制粉系统:

磨煤机、给煤机及出入口挡板执行机构、石子煤缓冲斗及上下插板门、冷热风管道及阀门、一次风粉管道、落煤管及出口挡板门、煤粉管道出口缩孔门、波纹缩膨胀节等,原煤仓及出口挡板执行机构。

5.2.2.3燃烧系统:

燃烧器、燃尽风、燃油管道及阀门、油枪、煤粉燃烧器挡板门及辅助系统、内外二次风挡板、周界风挡板、油枪吹扫管道及阀门、油枪推进器、二次风箱及附属设备。

5.2.2.4锅炉本体:

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水冷壁、汽包及附属设备、受热面及联箱;

吹灰器及其蒸汽、疏水管道;

炉侧汽水系统所属弹簧支吊架、固定支吊架、刚架及附属设备;

炉本体所有人孔门、看火孔、所属弹簧支吊架、固定支吊架、刚架、走梯平台及其附属设备。

5.2.2.5锅炉管阀:

给水系统、减温水系统、疏放水系统、排空系统、取样系统,主蒸汽、再热蒸汽、辅助蒸汽系统管道及附件;

安全门、消音器;

省煤器再循环门、事故放水门及管道;

定排扩容器及附属设备、疏水箱及附属设备;

锅炉各种水位计(电接点水位计归热控车间负责,更换由锅炉车间配合)。

5.2.2.6锅炉冷却水系统:

一次风机、送风机、引风机、空压机冷却水系统管道阀门。

5.2.2.7锅炉转机润滑油、液压油系统:

磨煤机、一次风机、送风机、引风机、空气预热器润滑油系统;

液压油系统油管道、阀门、安全阀支吊架及其附属设备。

5.2.2.8压缩空气系统:

空气压缩机储气罐、干燥器、过滤器、系统管道阀门及其附属设备,锅炉房内杂用压缩空气管道及阀门。

5.2.2.9脱硝系统:

氨区设备;

催化装置、稀释风机、吹灰器、喷射装置、SCR反应器及管道、阀门等。

5.2.2.10锅炉厂房:

本体、管道保温及其附属设备保温。

5.2.2.11启动锅炉:

汽包、水冷壁管、省煤器、过热器受热面管及联箱;

汽包集中下降管及冷却水管道系统;

炉侧主蒸汽、定排扩容器。

5.2.2.12启动锅炉送风机、引风机及其烟风管道、挡板门及附属设备。

5.2.2.13启动锅炉燃烧系统:

燃烧器、燃油管道阀门、油枪吹扫管道阀门及辅助系统。

5.2.2.14属地范围内所有起重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5.2.1.15其它:

5.2.3电气车间设备管辖范围

5.2.3.1主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

5.2.3.2高压厂用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

5.2.3.3全部封闭母线。

5.2.3.4220KV升压站内开关、刀闸、PT、CT、避雷器、引接线等所有电气设备。

5.2.3.5发电机、发电机出口开关及其发电机冷却器、PT、CT、碳刷等附属设备。

5.2.3.6厂用及公用6KV配电设备和其他外围系统的6KV配电设备。

5.2.3.7厂用及公用380V配电设备和其他外围系统的380V配电设备。

5.2.3.8全厂所有交直流和高低压电动机。

5.2.3.9全厂所有6KV/380V低压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

5.2.3.10励磁系统电气设备。

5.2.3.11柴油发电机组(包括黑启动系统)电气设备。

5.2.3.12电除尘所有电气设备。

5.2.3.13脱硫系统所有电气设备。

5.2.3.14全厂动力电缆。

5.2.3.15全厂防雷装置及接地系统设备。

5.2.3.16全厂电梯、起重机械电气设备。

5.2.3.17全厂生产区域照明设备(包括烟囱照明)。

5.2.3.18全厂电缆沟、电缆架及其附属物。

5.2.3.19全厂空调及暖通设备的电气设备。

5.2.3.20全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气计量、测量仪表、远动、通讯装置及回路的维护、监督、试验。

5.2.3.21全厂电气设备的保护定值计算和校核,定值管理及下发定值通知单。

5.2.3.22负责NCS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5.2.3.23负责继电保护、电测、监控技术监督及其实施。

5.2.3.24220KV开关、停机电源、6KV开关的控制回路及所属的二次设备。

5.2.3.25400V电源开关、负荷开关的控制回路。

5.2.3.26所有管辖的继电保护及电气自动装置对应的CT、PT就地端子箱。

5.2.3.27发电机的励磁系统控制调节、保护装置及回路。

5.2.3.28主变压器、高厂变、冷却回路及控制箱。

5.2.3.29220V直流电动机的保护回路及所属设备。

5.2.3.30UPS不间断电源装置。

5.2.3.31直流系统的浮充装置、直流监测仪及表计。

5.2.3.32柴油发电机的母线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控制及回路。

5.2.3.33全厂蓄电池。

5.2.3.34负责所管辖电气设备的DCS系统逻辑确认及传动。

5.2.3.35全厂电气设备的变频器。

5.2.3.36全厂火灾报警系统.

5.2.3.37全厂办公电话的管理。

(2)分管属地的绿化管理,如浇水、修剪等,绿化水喷淋头或滴灌头的日常维护、保养。

5.2.4热控车间设备管辖范围

5.2.4.1DCS系统(分散控制系统)的所有机柜(包括远程I/O柜)、总线设备、通讯系统、各工作站、操作员站、打印机、电子设备间设备等,DCS公用系统的相关设备。

5.2.4.2脱硫DCS系统电源、所有机柜、通讯系统、工作站、显示屏、打印机等设备。

5.2.4.3机组热控电源系统(包括热工交、直流电源系统、DCS电源系统、热工UPS电源系统等)。

5.2.4.4DEH系统(数字电液调节系统)及所属就地取样元件、执行机构的电子部件、抗燃油系统所属的热控设备。

(不包括各泵电机和电加热器及其相关的电气控制部分)

5.2.4.5TSI系统(汽轮机监测保护系统)中所属的机柜、测量装置、就地安装的测量探头、前置器、及电缆。

5.2.4.6汽机主保护ETS系统(汽轮机紧急跳闸系统)的所有热控设备。

5.2.4.7BPC(旁路控制)系统,包括所有就地取样元件、控制柜及系统所属热控设备。

5.2.4.8空预器所属热工设备。

5.2.4.9炉膛火焰监视系统所属热工设备。

5.2.4.10四管泄漏检测系统所属热工设备。

5.2.4.11MCS系统(模拟量控制系统)所有一次元件、执行机构。

包括机组协调控制系统、给水控制系统、风烟控制系统、燃烧控制系统、汽温控制系统、高低加疏水、除氧器水位、凝汽器水位自动调节系统等所属热控设备。

5.2.4.12FSSS系统(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中的一次元件、执行机构、给煤机控制单元的控制柜。

(包括点火系统的就地控制柜及所属热控设备)

5.2.4.13SCS系统(顺序控制系统),包括汽机辅机顺控系统的一次元件及所属热控设备,炉辅机顺控系统的一次元件及所属热控设备,及电气系统的控制逻辑。

5.2.4.14DAS(计算机监视)系统(包括远程I/O)所属的热控设备。

5.2.4.15除灰、除尘程控系统的机柜、通讯系统和各工作站。

5.2.4.16料位计、速度仪、变压器的温控仪等。

5.2.4.17化学仪表部分:

水汽取样的所有在线化学仪表(包括化学仪表的压力、温度、液位、流量表计)、循环水加药系统、水质分析系统、汽水取样恒温装置。

5.2.4.18全厂闭路电视系统的管理,对发生的缺陷及时协调和督促信息部进行处理。

5.2.4.19暖通系统的控制部分。

5.2.1.20其它:

5.2.5灰硫车间设备责任范围

5.2.5.1底渣输送系统及渣水处理系统:

捞渣机、渣仓、排水泵、渣浆泵、缓冲水仓及排污泵。

5.2.5.2静电除尘器:

电除尘本体、阴阳极振打。

5.2.5.3干灰输送系统:

电除尘灰斗下仓泵及输灰管道、灰库及附属设备、输灰空压机、储气罐、灰斗气化风机、灰库气化风机、飞灰分选设备。

5.2.5.4脱硫烟道系统:

FGD出入口挡板门、旁路挡板门、挡板密封风机、烟道。

5.2.5.5SO2吸收系统:

吸收塔及搅拌器、除雾器、氧化风机、吸收塔循环泵、石膏排出泵。

5.2.5.6排空及浆液抛弃系统:

吸收塔排水坑泵及搅拌器、石膏脱水区排水坑泵及搅拌器、事故浆液箱及搅拌器、事故浆液泵。

5.2.5.7石膏脱水系统:

石膏浆液箱泵及搅拌器、石膏漩流站、真空皮带脱水机、真空泵、滤布/滤饼冲洗水箱及泵、滤液箱搅拌器及泵、石膏仓及附属设备。

5.2.5.8工艺水系统:

工艺水箱及工艺水泵、除雾器冲洗水泵及工艺水系统管道阀门。

5.2.5.9脱硫杂用气及仪用气系统:

脱硫储气罐及压缩空气管道。

5.2.5.10脱硫区域、渣水处理区域、灰库区域、电除尘区域、石灰石磨制区域内的工业水系统、冲洗水系统、常规消防水系统、生活水系统、污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等设备及管道。

5.2.5.11属地范围内所有起重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5.2.5.12其它:

5.2.6公用车间设备责任范围

5.2.6.18000立方、30万立方蓄水池及其附属设备(包括泵房和预处理车间外管道、阀门等)。

5.2.6.2废水升压泵房内所有转动机械、管道、阀门等设备。

5.2.6.3消防水系统:

各车间属地外公共区域的地下管网及地上消火栓等部分;

特殊消防控制系统(如雨淋阀)的机务部分(控制部分由热控配合)。

5.2.6.4废水处理系统:

化学集中废水处理系统废水贮存池、酸碱废水暂存池、全厂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5.2.5.5负责全厂地下排水、雨排水及附属设备;

地下管网走向标定(图纸和现场);

指导、配合泄露点土方开挖、回填。

5.2.5.6全厂空调机的维护保养。

5.2.5.7采暖系统:

换热机组凝结水泵、循环水泵、补水泵、补水箱、凝结水箱、加热器、集水箱、分水箱及系统DN65(含)以上主管道及未进入各属地的公用区域设备的维护、消缺。

5.2.5.8全厂电梯的管理、维护。

5.2.5.9检修部管辖生产车辆的使用、调配、管理。

5.2.5.10全厂绿化水系统管道的管理及维护(各喷淋或滴灌头由绿化责任车间负责)。

5.2.5.11全厂洗手间设施的检修、维护。

5.2.5.12全厂透视围墙及道路的维修、管理。

5.2.5.13片区交由热电部负责的生活区换热机组及其它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

5.2.5.14生产用建筑物、构筑物、房屋、门窗等附属设备的重大修理、改造工作的管理。

5.3各车间之间设备划分界面

5.3.1汽机车间与电气车间设备划分界面

5.3.1.1各类泵的找中心、连接对轮归汽机车间负责,电机就位由电气负责。

5.3.1.2汽轮机转子与发电机转子以联轴器为界,联轴器归汽机车间负责;

发电机轴瓦、油挡以及油系统归汽机车间负责。

发电机抽转子由汽机负责,电气配合。

5.3.1.3油、水系统以进入电动机、发电机本体的最后一个法兰为界,法兰归汽机车间负责,法兰以后归电气车间负责。

发电机氢气干燥器、油水探测器,以及这些设备的进出发电机的管道等附属管道归电气车间负责。

5.3.2汽机车间与热控车间设备划分界面

5.3.2.1汽轮机高、中压汽门油动机等的电液伺服阀与汽机车间接口为电液伺服阀,电液伺服阀上口所有设备(不含电液伺服阀)都归热控车间负责,下口所有设备归汽机车间负责;

位置控制器的输出拐臂的第一个销子为界,销子及连接销子之后的机械设备属汽机车间负责。

5.3.2.2与化学仪表有关的恒温装置冷却水母管,归汽机车间负责。

5.3.3汽机车间与锅炉车间设备划分界面

机炉间相联的管道、辅汽系统等,以B列墙为界,墙以内部分由汽机车间负责,墙以外由锅炉车间负责。

5.3.4电气车间与热控车间设备划分界面

5.3.4.1所有就地控制柜内有PLC控制器的,PLC控制器归热控车间,热控电气分界点为热控机柜端子排,端子排下为电气负责。

部分主设备配置的PLC控制器由电气负责,热控提供支持。

5.3.4.2所有就地控制柜内有变频器的,变频器归电气车间,需要热控车间提供信号的,由热控车间负责将信号送到该柜端子排。

柜体按区域划分:

汽机房及化学区域归热控车间,锅炉及灰硫区域归电气车间。

5.3.4.3变压器温度计以及电气电控柜上的温度显示仪表等由电气车间拆装(包括接线)。

热控车间仅负责一次元件和仪表的校验。

5.3.4.4按钮、信号灯的划分原则是:

用于电气回路的由电气车间负责,用于热控回路的由热控车间负责。

5.3.4.5DCS热控电气分界点为热控机柜端子排,端子排下为电气负责。

5.3.4.6润滑油加热控制柜:

柜内温度显示表及所属信号电缆属热控管辖,其它部分属电气车间。

5.3.4.7盘车控制柜:

盘车控制PLC及所需热控信号、汽机侧油系统电磁阀归机务管辖,电磁阀线圈归热控管辖(如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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