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规章制度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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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资结构设定。
a、享受各级A档标准工资员工不得超过本部门编制的30%;
b、享受各级B档标准工资员工不得超过本部门编制的50%;
五、其他说明:
(主管(含)以下人员按下述标准考核)
1、享受各级A档工资的要求:
(1)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工作成绩突出,忠诚度高者;
(2)工作期间累计病事假及无薪假不超15天;
(3)符合上述项要求的部门可提出工资晋升意见,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
考核合格后于次月执行新的工资标准;
(4)享受本工资的员工每半年考核一次(每年3月,9月),如考核不合格,降一档工资;
(5)考核标准依据人力资源部考核测评方案执行。
2、其他各档工资调整由部门考核提出申请,报人力资源部或相关领导审批后。
于次月执行新的工资标准。
3、新入职员工按照其综合素质确定工资,原则上按照C档试用,特殊情况下须报总经理审批执行。
4、工资发放后如有疑问,由部门文员或负责人统一汇总后再反馈至人事部门,由人事部人员统一予以解释。
六、工资编制流程
1、各部门每月3日前将上月考勤上报人事部门。
2、人事专员于每月10日前对考勤表进行审核、汇总,报人力资源部经理、分管领导审批后,上报财务室。
3、财务室根据考勤和工资标准编制工资表,报总经理批准后于每月15日下发工资。
员工的考核
一、公司对员工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晋升考核、年终考核等三种形式。
二、考核标准均按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
三、转正考核:
1、员工的转正考核由其所在部门组织,填写《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表》,部门主管签署转正意见,所在部门经理审定。
四、晋升考核:
1、部门根据岗位需要和员工表现,可对员工晋职、晋级提出意见。
2、部门主管以下员工的晋职(级)由员工所在部门申请,由人事部会同申请部门主管对其进行考核。
3、部门主管以上员工的晋职(级)由总经理室提名,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绩效考核,报总经理批准。
六、年终考核:
1、每年年末,员工须对本年度工作进行总结。
2、各部门根据个人总结,参考月度考核结果,对部门员工进行年终考核。
3、各部门依据员工考核结果,结合部门年度考核业绩情况,按照人力资源部的决定,对员工给予年终奖金或年度调薪。
第三章考勤制度
一、工作时间:
根据有关劳动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
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6天。
如遇特殊工作安排,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若因工作需要加班,可视情安排补休或给予加班工资。
二、缺勤:
A.迟到:
超过部门规定的上班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或未按要求完成出勤记录者为迟到。
B.早退:
未按部门规定的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或无正当理由也无相关考勤记录者为早退。
C.离岗:
未经上级主管许可,无任何形式的请示或知会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超过10分钟以上者为离岗。
D.旷工:
未按部门规定的排班时间正常出勤、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小时以上或无故缺勤者均为旷工。
连续旷工3天或当月累计旷工3天(含)者,则被视为不符合劳动条件,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参照相关规定对应扣薪。
三、加班:
A.在规定的例休或法定假期中,由公司或部门领导委派、安排出勤或值班时,此工时为加班;
若因自身能力未完成份内工作、无故自行安排当班的现象,不按加班对待。
B.因酒店工作性质或特殊任务需要临时加班1小时以内,不视为加班。
凡正式的加班必须事先向所属领导申请,按其当日完整的出勤/签到记录为准,并及时提交相应的书面审批资料至人力资源部,否则不按加班计算。
加班由所属部门在60天之内安排补休,并将补休记录抄送人力资源部;
不能安排补休的给予加班工资,逾期无任何理由、无任何审批记录并未能安排的存休一律予以充公。
四、工时:
A.例休:
例休:
员工在按照部门排班完成本职工作后应该享受的休假,每人每月4天;
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该假期可以累计存休或连休,但不得跨年度。
B.补休:
必须有明确书面记录、已被审批确认的存假或加班时,在部门负责人同意的前提下申请的休假统称为补休。
员工级连续补休5天以上者,需用《假期申请表》提前三天申请;
主管级或以上员工补休连续3天以上者,需用《假期申请表》提前三天申请。
C.连休:
连续例休4天以上为连休;
申请连休者须在其部门落实下一月度的排班前提早向所属部门主管申请,各部门主管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时仍应服从正常的更期和排班。
连休4天以上者,需用《假期申请表》提前3个工作日申请;
主管级或以上员工连休3天以上者,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总经理书面申请。
五、请假/消假:
A、事假:
员工因故申请事假,须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书面申请,由所属部门第一负责人签署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假一律无薪。
B、病假:
所有的病假均须持医院的诊断证明;
享受公司的全部工资,没有证明及发票的按事假处理。
C、婚假:
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必须提前至少10天书面申请,同时提供员工本人3个月内办理的合法《结婚证》为附件方能享受。
符合条件者可享受3天有薪婚假,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婚为晚婚,晚婚假奖励15天,为3天+15天=18天。
未达到或超过规定时限的申请不予认可。
D、产假:
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已婚女员工(必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要求),可享受为期90天的产假,但须提供有效《准生证》和专业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
产假期间享受本人基本工资。
E、法定假:
国家规定的11天假期(元旦一天、农历清明节一天、5月1日一天、农历端午节一天、农历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农历春节三天),相关休假规定及补休将参照每次假期的另行发文执行。
F、工伤假:
员工当值期间,完全按照安全规范操作仍然出现的意外受伤为工伤;
任何人员出现工伤时,应即时通知所属部门第一负责人、24小时内通知行政人事部及总经办备案,并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工伤期间将参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有效诊断证明享受全薪假期;
若休假超过2个月以上时,由第3个月起则享受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伤休假最长不得超过120天。
G、丧假:
员工在转正后,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身故,享有3天有薪假期;
旁系亲属(配偶父母、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等)身故,享有1天有薪假期。
H、带薪年休假:
公司员工累计工作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I、消假:
员工因故取消休假时,应书面办理消假审批手续;
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连续休假超过3天、或因工作需要提前结束假期3天以上时,应书面报知总经办。
因服务行业的特殊性,本公司员工除享受以上指定假期的类别外,其它形式的休假一律按无薪事假对待;
任何形式的连续休假超过5天以上时,期间不得再重复享受例休、法定节日等待遇。
假期审批权限:
员工请休假5天(含)以下,由部门审批,报总办备案,5天以上,报总办审批,超过7天,上报总经理审批。
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请休假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培训
培训目的
一、为满足公司发展和员工职业生涯需求,创建优秀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培训制度
二、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培训目标
一、经过有计划和系统的培训后,员工对本职位的专业知识、工作技能、行为态度有明显提高,能符合岗位的要求。
二、培训制度与员工的职业生涯设计相结合,促进公司与个人的共同发展。
三、培训方针是自我学习与传授培训相结合;
在岗培训与脱产培训相结合;
分职能培训与员工需求相结合。
第三条:
培训原则与内容
(一)、遵循系统性、主动性、多样性原则。
强调员工必须主动参与。
同时充分考虑受训对象的层次、学历、类型,培训内容、形式的多样性。
(二)、培训的内容。
1、新员工入职培训(岗前培训).以公司经营战略发展目标、公司文化为依据,对新员工进行公司简介、战略前景、企业文化、《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工作标准、服务规范、劳动纪律、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工作礼仪等方面的培训。
2、岗位技能培训。
以公司运营大纲为主要依据,具体以各岗位工作标准、岗位服务标准、岗位质量标准为依据实施知识、技能等应知应会的培训。
3、行为态度培训。
主要是专业形像、礼貌礼仪、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品质道德等方面的培训。
4、相关内容培训。
如人际关系、沟通技巧、销售技能、团队精神、财务管理、管理知识、绩效管理、化妆技巧等。
5、在岗培训。
由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根据实际需要,对员工进行小规模的、灵活实用的培训,定期向人力资源部汇总培训情况。
6、其它方面的培训。
公司根据工作业务需要安排的其它方面的学习。
第四条:
培训的组织策划
一、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活动的统筹、规划、实施和控制。
二、各部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工作的开展与落实,同时在公司整体培训计划下组织好本部门内部的在岗培训。
第五条:
受训者的权利与义务
一、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员工有权利要求参加公司内部举办的各类培训。
二、员工有权利享受公司为受训员工提供的各项待遇。
三、员工有义务参加和接受公司安排的培训,并坚持到结束,达到培训要求的效果。
四、培训结束后,员工有义务把所学知识和技能运用到日常业务中。
五、员工自我培训一般只能利用业余时间,如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培训的,须凭培训部门的有效证明或文件通知,经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及分管领导批准后,可做公假处理。
第六条:
外派培训管理
一、外派培训:
培训地点在公司以外的短期培训。
二、个人出资培训:
由员工个人参加的各类业余教育培训,均属个人出资培训。
鼓励员工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参加各种业余教育培训。
员工因考试需占用工作时间,持准考证,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办理请假手续。
三、外派培训要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四、外派培训人员根据签定的培训协议必须继续在公司至少服务完规定的年限。
第七条:
培训方法
1、入职培训通常选择课堂讲授、小组讨论、演示等进行。
2、技能方面的培训通常选择角色扮演、游戏、小组互动等进行。
3、行为态度方面的培训通常选择讨论、案例分析等进行。
4、其它可根据培训内容确定培训方法。
如管理人员培训可选择户外拓展训练、多媒体等进行。
第八条:
培训的实施和反馈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的实施过程。
二、培训实施过程原则上依据年度培训计划进行。
如需调整,由人力资源部报公司领导审批。
三、培训前应按培训方案确定培训师、场地、器材,培训对象,并申请培训所需各项费用。
四、培训期间实行培训签到,并以此为依据对学员进行考核。
五、外派培训的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外派单位的文件、通知、考试分数等资料,以此为依据制作员工培训记录。
第九条:
培训评估
一、从四个层面进行评估:
反应层、学习层、行为层、结果层
二、反应层的评估主要是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
三、学习层的评估主要是通过受训人员培训前后的变化提高来测评。
四、行为层的评估主要是检验受训人员培训后实际操作应用的程度。
五、结果层主要是考察培训的最终效果,通常1-3个月后用具体指标来考核。
六、把评估结果与员工的奖金、提升、岗位补贴、试用期转正、续签合同等挂钩。
培训评估由人事部与部门负责人共同完成。
第十条:
培训费用:
由人力资源部每年制定年度培训实施计划时提出预算。
第五章活动
活动目的:
增进员工之间的沟通交流,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缓解工作压力,实现劳逸结合,增强团队凝聚力,体现公司对广大员工的关爱。
活动主题
1、每月举行一次员工生日会或每月给当月过生日的员工赠送生日礼物。
2、每年举行一次优秀员工参加的附近景区旅游活动。
3、每年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参加的趣味运动会。
4、充分利用公司设施,在不影响对客服务的前提下,适时开展文体比赛活动。
第六章奖惩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奖惩办法
公司对于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公告表扬、奖金、书面嘉奖、记功、晋升荣誉,并以“奖罚令”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1、奖励等级
(1)奖金:
每次奖20元至50元。
(2)书面嘉奖:
奖励奖金100元并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视同一次记功。
(3)记功:
奖励奖金200元并公告,副本归该员工的人人档案,一年内有五次记功者自动晋升一级。
(4)员工凡签《处罚通知单》者,取消评选A级工资标准、季度优秀员工,凡犯有大过者取消一切评选资格。
(5)员工在工作中因服务质量好,而得到客人的书面表扬两次者,可冲减一次轻微小过《处罚通知单》。
2、奖励性质:
◇奖金
1.拾金不昧;
2.热心服务并有具体事实;
3.提出有益于公司发展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4.有显著的善行佳话,为公司争创荣誉;
◇书面嘉奖
1.季度优秀员工(包括:
销售冠军、礼仪形象大使、服务标兵);
2.品德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
3.对公司经营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且卓有成效;
4.节约公司各项资源,卓有成效;
5.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当,减少损失;
6.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
7.保护宾客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者,见义勇为;
8.对于公司临时组织的、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能按时并出色完成;
9;
检举飞单现象,经确认情况属实后;
10.及时发现隐患,并予以妥善处理,避免公司遭受损失;
◇记功
1.拾金不昧且金额较高受到客人表扬;
2.技术、业务考核成绩特别优秀;
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
4.在增收节支方面做出成绩;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妥善处理,有效避免人身伤害或减少损害;
6.其它方面有显著成绩;
3、奖励评选
1.公司每月给员工做一次等级工资考核,
2.公司按年度评选优秀员工,标准按部门人员编制情况而定;
3.评选程序:
优秀员工由部门推荐、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总经理批准;
其它形式的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提名,并写出主要事迹和具体意见,报人力资源部核实后,由人力资源部推荐并报总经理批准;
4.晋升按公司规定的岗位级别设定办理。
二、员工惩罚制度:
(一)处罚等级
(1)书面警告
处罚10-50元,并签《处罚通知单》,签满5张《处罚通知单》,公司将给予辞退。
(2)小过
处罚50-100元,并签《处罚通知单》,签满3张《处罚通知单》,公司将给予辞退。
(3)大过《处罚通知单》
扣除10日全薪(当月工资不够扣除者,从下月工资中继续扣除,依次顺延。
(4)开除
(二)处分权限及程序
(1)解除劳动合同以下处分,由本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直接处理;
书面警告的,经违纪员工本人签名,由本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报人力资源部存档:
凡拒绝在违纪单上签名的,处罚上升一级。
(2)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由本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按规定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3)被开除的员工,由其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立即联合办理并清除公司。
(特殊情况可直接办理)。
(4)凡涉及部门经理以上(含部门经理)员工违纪,由有关职能部门书面报总经理,由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办理处分手续。
(本条款也适用于经理以上人员的解聘)。
(三)处分有效期限
凡书面警告者二个月内撤消,小过者半年内撤消,大过者一年内撤消。
员工犯有上述小过后,确有悔改且各方面表现良好,经部门经理提出,人力资源部核准,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可提前撤消。
(四)处分性质
书面警告(凡违反以下条款,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1.一个月内迟到三次或早退一次;
2.上、下班不到部门签到,或上班时间不经允许外出;
3.上、下班不按指定通道进出;
4.对客人不按规范标准服务
5.因工作失误,忘录消费单(总单金额不超过100元以内),并由个人赔偿;
6.不按规定着装,衣着不整洁,不佩戴工号牌(识别卡);
7.擅自离开本岗位,串岗聊天;
8.违反安全操作规章制度,但尚未造成后果;
9.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就餐;
10.在公司内行为不检点,如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11.工作时间洗澡、吃零食、听收音机等;
12.工作时间扎堆闲聊,影响服务质量;
13.搬弄是非,影响员工团结;
14.擅自变更办公室、更衣柜、床位,擅自更换钥匙或加锁;
15.区域卫生检查不合格;
16.由于工作小过,造成公司财物损失200元以内;
17.了解其他员工犯有大过行为知情不报者;
18.交接班事项不清楚或用品交接不完善;
19.不按规定时间开关设备或使用设备。
20.在员工洗澡间洗衣服;
小过(凡违反以下条例者,给予小过次)
(1)旷工一天;
(2)私吃、喝客人食品,饮料;
(3)私自使用客用卫生设施及其他设施;
(4)工作时间打牌、下棋、瞌睡或干私活;
(5)工作时间饮酒;
(6)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公司,造成一定后果;
(7)未经保安部同意,擅自将消防安全设备、设施移作他用;
(8)违反安保制度,拒绝安保人员职责范围内的检查;
(9)发现公司财物或财产丢失损坏,不向上级汇报;
(10)拾取客人遗留的一般物品,不按规定上缴;
(11)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或员工餐厅、浴室管理制度者;
(12)在公司内出售或推销私人物品;
(13)对客人无礼貌、藐视、骚扰客人私事,造成一定后果;
(14)故意损害同事物品;
(15)唆使、挑拨员工、从而引起斗欧,造成轻微后果的;
(16)由于工作过失,造成公司财务损失价值200元以上(1000元以内),并处其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17)了解其他员工犯有重大过失行为而知情不报;
(18)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服务时,不开消费单;
(19)服务员与技师发生恋爱关系;
大过(凡违反以下条例者,给予大过一次)
1.一个月内旷工二天;
2.未经批准私配公司内部钥匙或工作调动后私留原岗位钥匙;
3.不配合保安部进行案件调查,提供假情况或作伪证;
4.泄露公司机密文件或资料;
5.当值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离岗、睡觉;
6.由于工作过失,造成公司财务损失价值1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并处其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7.了解其他员工犯有重大过错而知情不报。
开除
1.连续旷工三天或半年累计旷工三天;
2.非“同事”式交往,并在员工中造成影响的;
3.用污言秽语侮辱同事或上级;
4.公然顶撞上级,不服从指挥或借故怠工;
5.故意损害宾客财物,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并处其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6.唆使、挑拨员工,从而引起斗殴,并造成影响;
7.私自调换客人外币和套汇;
8.玩忽职守,给客人或公司造成损失达2000元以内,并处其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9.拾到宾客遗忘的贵重物品隐匿不报的;
10.偷窃宾客、同事、公司财物;
11.对客人无礼貌、窥视、骚扰客人私事,造成严重后果;
12.用非法手段涂改原始记录,偷窃帐单票据,利用客人已付账单,再向客人收取钱财从中谋取私利;
13.与客人或客户私下交易,行贿受贿;
14.利用工作职务之便收受好处,使公司利益受损;
15.泄露公司内部机密文件,资料,数据,使公司蒙受损失;
16.玩忽职守,给客人和公司造成损失达2000元以上的,本人除赔偿损失外,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
17.威胁上级,侮辱客人;
18.在公司内聚众闹事,殴打他人或唆使他人打架,造成严重后果;
19.私藏私用公安部门规定的违禁品;
20.触犯国家法律而被公检法机关拘审;
21.犯有其他严重错误;
第七章社会保险(略)
第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社会保险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正式编制(含试用期)的员工。
第三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员工社会保险的经办、管理工作。
第二员工社会保险
第四条公司为员工建立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第五条员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其调整
一、员工实际薪资水平低于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则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最低工资标准。
二、员工实际薪资水平虽高于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但仍低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则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其实际薪资水平。
三、员工实际薪资水平高于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则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
四、员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随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社会平均工资变化发生变化,由人力资源部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调整的次月统一对全体参保员工的缴费基数进行调整。
五、员工社会保险参保险种及缴费比例以国家及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为准。
第三员工社会保险的管理
第七条员工社会保险的缴纳
员工需按月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