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蛇口片区创新成果及未来展望解读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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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三、前海营商环境
前海正在建设中国大陆法治示范区;
1.成立前海法院,打造“中国未来法院样板”;
探索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扁平化管理模式,直接设立主审法官审判团队;
推行具有前海特色的复合审判模式,从符合条件的香港居民中选任陪审员,建立专业审判制度,建立香港及外国法查明机制,扩大和方便香港法在前海的适用。
前海建成全国首个境外法律查明平台:
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
平台的设立,为查明包括香港法律在内的境外法律提供了有效途径,对促进深港融合发展,借鉴香港先进的法律制度,解决前海商事纠纷有着重要意义。
2.深圳国际仲裁院有中国内地国际化程度最高的仲裁员名册,覆盖29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境外有180名,占总人数的37%,可根据当事人双方的约定选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进行仲裁。
基于网络应用的一体化、一站式电子服务平台。
实现网上审批、资源共享、互联互通。
建立国际通行的商事登记制度,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
实现“刑侦事项集中管理、审批资源集中共享、审批过程中集中监管。
四、前海金融创新
1.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
《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
借贷双方自主决定利率、期限
必须用于前海建设与发展:
并不代表只能在前海使用,而是用于前海企业正常经营活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
只要不属于跨境人民币贷款资金用途四不准:
(1)用于投资有价证券和金融衍生产品;
(2)不得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3)不得用于委托贷款;
(4)不得购买非自用房产。
2.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关于发印《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外管[2015]4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正式批复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列为首批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区,试点主要内容包括统一中外资企业外债管理办法,对区内非金融企业借用外债实行比例自律管理,要求外债余额不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倍;
中资非金融企业办理外债签约登记时,其全部负债(含当次外债签约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的75%;
区内企业借用的外币外债资金,可按规定结汇使用。
3.赴港发债
国务院明确批复:
支持在前海注册、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国务院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国家发改委批准深圳前海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公司可在香港发行部超过30亿元人民币债券,期限5至7年,并可将本次发债募集资金的25%调回境内。
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类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为在前海注册、符合条件的企业赴港发债打开了一条通道。
4.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Investment(意愿结汇)
《关于本市投资外商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及《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操作规程》
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QDLPInvestment
业务范围:
发起设立投资于境外的投资主体;
受托管理境外投资主体的投资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
投资咨询业务。
投资标的:
直接投资、股权、不动产等
购汇额度:
10亿美元
5.要素平台建设
2014年8月,国家外管局同意境外投资者以外汇或离岸人民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亦是中国大陆首次。
在前海设立服务于中港基金互认的统一平台,提供基金跨境销售和托管结算服务。
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前海发起设立私募产品跨境交易平台。
积极探索在前海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小额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产品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产品等金融产品的跨境交易,丰富香港人民币产品体系,拓展香港投资者投资渠道。
6.机构设立
(1)中国国务院批复档明确支持设立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目前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正在和相关合作方洽谈设立母基金管理公司事宜。
(2)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前海联合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
(3)支持永隆银行和中国联通在深圳市联合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
(4)对前海设立银行分支机构提供绿色通道
(5)支持深圳市辖区拟设民营银行依托股东优势,运用互联网技术,探索商业可持续、经营有特色,风险可控制的银行业务模式。
(6)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资本在前海设立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金融业务创新。
(7)支持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依法合规在前海设立子公司。
(8)加快落实CEPA补充协议十的相关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港资机构在前海设立全牌照合资证券公司和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9)支持在前海设立自保公司、相互制保险公司等新型保险组织以及航运保险、责任保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专业保险机构。
推动前海建设再保险中心,支持设立各类再保险机构及为保险业发展提供配套服务的专业机构。
(10)研究在《内地与香港关于设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保险公司在前海设立机构和开展业务的准入要求,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保险经纪公司在前海设立保险化;
五、前海蛇口片区总体目标
前海蛇口片区将当好改革开放尖兵、创新发展的先行者。
力争经过三至五年的改革试验,率先建立符合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要求的投资与贸易规则体系。
打造成为投资贸易便利、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园区新标杆。
六、前海蛇口片区比较优势
1.战略叠加优势:
前海蛇口片区属于“深港合作区+自贸区+保税港区”的“三区”叠加模式,既有全国自贸区的共享政策,也有深港合作区特有政策,制度创新的基础更好、领域更宽、空间更大。
2.深港合作优势:
在自贸区制度框架下,依托香港这一世界上最成功的自由港,前海蛇口片区将更快实现与国际通行规则的接轨,经济合作关系也会更加紧密,前海蛇口片区势必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核心功能平台、粤港奥深度合作的重要载体。
3.联动发展优势:
前海、蛇口两大片区功能互补性强,前海已经入驻大批高端现代服务业项目、金融服务、科技服务能力突出;
蛇口拥有实力强大的招商局集团,港口服务产业链完整、竞争力强、两大片区可以更好实现优势互补、产业联动和错位发展。
4.产业经济优势:
深圳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国前列,2014年深圳GDP达1.6万亿元,位列内地大中城市第四位,人均GDP为2.4万美元,位列全国之首。
在产业发展方面,深圳的金融、物流、高新科技等产业都是在全国前列,拥有完善发达的金融市场,外贸出口额连续22年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
这些都为前海蛇口片区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产业支撑。
前海蛇口片区下一步发展思路
一、突出法治先行,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
前海是国务院已经批复的规划中唯一明确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法治先行,将是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区别于国内其他各大自贸试验区的显著标志,是前海蛇口片区未来最重要的竞争力。
我们将借鉴国际金融中心运用法律保障金融创新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在国家基本法律框架下,重点在立法、司法、执法、仲裁、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等方面实现先行先试,力争在自贸试验区法治建设上率先取得突破,建立一套符合自贸试验区战略定位,同时与国际高标准贸易投资规则接轨的法律框架和制度体系。
二、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发挥市场配置资源核心优势
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将采取一揽子创新举措,加快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更充分地简政放权,将在全国率先探索认证机构区域治理模式,推动政府行政管理重点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围绕简政放权推陈出新,如发布政府权责清单、外商投资“一口受理”工作机制、“一照一号”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税务局等,以此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完善“诚信前海”建设,形成“三个”(一个体系、一个平台、一个系统)的诚信体系。
三、推动深港服务贸易自由化打造粤港澳合作新高地
依托香港是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的重要优势,我们将在外商投资管理、产业合作、人才交流、跨境基础电信等方面,全面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
促进深港两地服务要素高效便捷流动、服务市场互联互通,不断提升深港之间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将深圳前海蛇口片区打造为粤港澳大湾区服务型经济的活力引擎、世界服务贸易基地的重要枢纽。
四、打造以联通国际国内、境内境外的金融创新中心
前海是国务院明确的“中国金融业对外放开试验示范窗口”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金融创新将是前海与其他自贸试验区实现差异化发展的重要领域。
下一步前海蛇口片区将在人民币国际化战略背景下,充分发挥深港跨境联动优势,围绕支持香港离岸人民币中心建设,通过金融开放与创新打造深港共同资本市场,使金融要素在深港之间率先实现自由流动与市场配置。
推动人民币作为自贸试验区与港澳地区及国外跨境大额贸易和投资计价、结算的主要货币。
推动自贸试验区与港澳地区开展双向人民币融资。
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共同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
在CEPA框架下,完善金融业负面清单准入模式,简化金融机构准入方式,推动自贸试验区金融服务业对港澳地区进一步开放。
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金融机构设立外商独资银行,符合条件的外国金融机构与中国公司、企业出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
在条件具备时,适时在自贸试验区内试点设立有限牌照银行。
降低港澳资保险公司进入自贸试验区的门槛,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保险公司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分支机构,对进入自贸试验区的港澳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视同内地保险机构,适用相同或相近的监管法规。
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保险中介机构进入自贸试验区,适用与内地保险中介机构相同或相近的准入标准和监管法规。
建立健全自贸试验区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构建自贸试验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完善跨行业、跨市场的金融风险监测评估机制,加强对重大风险的识别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
探索建立本外币一体化管理机制。
探索在自贸试验区建立奥港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机制以及和解、专业调解、仲裁等金融纠纷司法替代性解决机制,鼓励金融行业协会、自律组织独立或者联合依法开展专业调解,建立调解与仲裁、诉讼的对接机制,加大金融消费者维权支持力度,依法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推进国际贸易功能集成,集聚全球高能级产业形态
提升国际贸易集成功能,集聚全球高端要素资源,重点围绕总部经济、平台经济、新兴服务经济三大核心经济类型,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发展离岸经济方面的特殊优势,以深港合作为依托,打造具有前海蛇口片区特色的深港融资租赁生态圈、跨境电商生态圈,以及平行进口综合商贸平台、大宗商品贸易平台、新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国际文化贸易平台“两圈四平台”,集聚境内外一批龙头企业进驻,形成在国内具有引领优势的战略性新兴服务业集群。
六、建设国际性枢纽和21世界海上丝绸之路港口连原点
依托深圳西部港区作为招商局集团全球港口网络始发站的战略优势,支持其开展大规模的产业和资源整合,发展国际中转、国际船舶管理、航运保险和金融等高端航运服务业,以深圳前海蛇口片区为战略支点,推进深港两地海空港基础设施协同运营,促进深港超级港口群、机场群发展为世界一流的国际性枢纽港群,打造21世界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枢纽港,构建“一带一路”海上战略通道和智慧化港口服务中枢。
前海金控简介
由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发起设立的国有独资金融控股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30.01亿元人民币。
肩负着“政策输出、产业引导”的重要任务,即是一家承担着积极推动前海金融创新政策落地的先锋企业,也是各大金融机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落户前海实现集聚发展创新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合作伙伴,更是推动形成开放、包容、多远的前海金融生态圈的重要基石。
前海金融创新
·
前海金融创新战略定位
—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
—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
先行先试
2012年国务院通过的“深圳前海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政策”:
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先行先试政策,打造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的引领区。
—前海能开展其他地方不能开展的业务,或者其他地方能开展,但前海开展的更好。
跨境贷
前海金控自跨境人民币政策落实以来积极推动政策创新,已采用三种不同的跨境贷模式:
工银亚洲的为内保外贷的定息定期贷款
1.
跨境贷3.跨境
及保函申请贷备案
2.出具贷款意向函4.出具保函
5.发放跨境贷,通过前海
分行结算
读书的好处
1、行万里路,读万卷书。
2、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3、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4、我所学到的任何有价值的知识都是由自学中得来的。
——达尔文
5、少壮不努力,老大徒悲伤。
6、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颜真卿
7、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8、读书要三到:
心到、眼到、口到
9、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
10、一日无书,百事荒废。
——陈寿
11、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12、一日不读口生,一日不写手生。
13、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
——高尔基
14、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
——陆游
15、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歌德
16、读一切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笛卡儿
17、学习永远不晚。
18、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
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
志而好学,如炳烛之光。
——刘向
19、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
——孔子
20、读书给人以快乐、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
——培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