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煤场管理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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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煤场管理规则
电厂煤场管理规则
生效日:
2008/09/
密级:
公开
编制、监督:
质管部
起草人:
胡迪安
审核人:
审批人:
共1页
一、目的、目标
目的:
管好入厂煤、用好入炉煤、盘好煤场煤、订好计划煤。
目标:
控制场损≤0.5%、入厂煤与入炉煤热值差≤120kCar/kg(502KJ/kg)、锅炉上煤合格率95%。
二、适用范围
入厂煤的采购、入厂煤、入炉煤采制化检验、煤场管理、燃料运行、集控运行及其这些部门的管理。
三、内容及定义
1、进煤要求:
进煤要求达到设计煤种等级,低位热值不应低于3500kCar/kg(14635.6KJ/kg),干燥无灰基挥发份不低于6%,全硫不高于1.5%,特殊情况不准超过2.5%。
2、管理目标:
煤场经常存煤量≮10万吨,即两台机15天所需的燃料量(不包括场底煤),安全库存≮5万吨,入厂煤煤质合格率达95%以上,入厂煤与入炉煤热值差≤120kCar/kg(502KJ/Kg),原煤仓空仓次数为零次,控制场损≤0.5%。
3、煤的计划管理:
1)运行管理部运行主管根据来煤、煤场存煤量及发电生产计划制订燃料需求的月、季、年度计划,运行管理部副部长初审燃料计划报安生部锅炉专工审核、部长复审后上报至生产厂长批准,返回安生部。
安生部锅炉专工将批准后的发电量计划、燃料量需求计划发给煤场管理专责,煤场管理专责将发电计划、煤量需求计划上报燃料采购部门。
2)采购部门根据计划进行市场分析,做好燃料的采购运输工作。
3)储备定额应依照:
Q1=2TS+KS(Q1---经常储备定额,T---运输路途天数,K---保险储备天数,S---平均每天消耗量)并参考煤场煤现储存量,安排计划和采购。
4)当实际库存煤量低于煤场的安全储煤量时,应启动煤紧急采购预案。
4、入厂煤管理:
1)入厂煤都必须经过常德事业部质管部组织的严格检查和煤质测量,电厂综合管理部在采制化各环节应派人监督。
检测内容包括:
入厂煤量检测,以轨道衡(火车)或汽车衡计量为准,计量率为100%。
火车煤、汽车煤煤质测量,以煤的采制化来确定;煤场存煤量检测,以盘煤仪测量为准。
2)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运行管理部燃运人员要严格把好燃料的堆放、调配关。
还要积极组织卸车,尽最大可能减少车辆压车延时,减少火车延时费。
运行管理部必须做到有目的、有计划、合理地安排卸煤、上煤作业,以保证燃煤上仓和存储。
3)对异型车、抽查车及特湿煤车等需要人工卸的煤车,运行管理部要及时通知设备管理部尽快组织人工卸车,并监督及时将卸下的煤运至煤场指定堆放地点。
4)电厂设备管理部对排空的火车厢要及时组织余煤清扫和回收。
5)对清理出来的煤中三大块,当班燃运班长应通知物管部及时运走。
5、煤场储存管理
1)煤场管理专责要做好煤场堆煤的安排,分区立牌管理;每月月底编制和发布煤场存煤信息和定置图,并上报节能主管、安生部锅炉主管及各部门负责人、厂领导;定置图和计划取煤曲线放置于输煤程控室和斗轮机控制室。
2)燃运班长、斗轮机司机按煤场存煤定置图堆煤,不同煤种应分别堆放,并做好记录,若到煤定置图上无规定,应联系煤场管理专责处理。
堆煤时斗轮与煤垛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2米。
堆煤时,每层堆放厚度不得超过2米,如在夜间进行堆煤作业,堆层高度可适当放宽。
煤堆放一层后,应联系物管部推土机推平并碾压,若周转较快,可不进行。
碾压的标准为:
煤堆的平面内,均有推土机履带压过痕迹。
3)煤场管理专责应及时掌握入厂、入炉煤质及入厂煤的存储、消耗情况,并对入厂、入炉煤建立完整的台帐。
台帐内容包括:
来煤产地、来煤数量、煤质情况、存储地点及入炉煤质、煤量等。
燃运班长协助煤场管理专责正确记录入厂、入炉煤数量,编报供、存、耗煤日报;每月末5日前煤场管理专责应组织燃运班长和综合管理部辅助工,对不同煤种、不同堆存方式的煤炭测定堆积比重,并进行垛形修整。
4)燃运班长首先根据所来煤车矿点,参照原煤样品瓶煤种比样情况,核准煤质范围,按热值和硫份相同或接近的原则归堆堆放。
不同品种的煤要按定置图成型堆放。
煤场堆取作业应考虑防止大雨垮堆和久晴煤尘飞扬措施。
在多雨的季节,燃运班长应考虑露天煤场表面的坡度,向有排水措施的方向倾斜。
5)容易自燃的煤不宜长期堆放,必须堆放时,应有防止自燃的措施。
如层层压实,喷水降温等。
要经常检查其坡上温度,当温度升高至60℃时,运行部应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如,刨开高温处,查温度是否有更高的点,必要时应喷水降温或采取其他降温措施。
6)取煤应按照“先存先取”的原则,在先存的煤垛未取完之前,不得重新开垛。
特殊情况要请示运行管理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重新开垛。
7)斗轮机在煤场取煤过程中,如果出现有取不到的燃煤,并且影响斗轮机取煤作业时,煤场管理专责应及时联系物管部推土机司机进行配合作业。
发现有铁件或大块杂物时,要停机取出;发现有着火煤时,要及时停止取煤作业,并通知燃运班长,由燃运班长安排人员进行灭火,灭火后再上煤。
煤场不得留有“死煤”。
斗轮机停止作业时,斗轮机斗轮可放在煤堆上,但悬臂皮带不准与煤堆接触。
8)每月末最后一日,安生部节能主管组织当班燃运班长、煤场管理专责、电厂财务人员,共同见证测量煤堆体积,煤场管理专责计算结果并写出盘煤报告。
燃运班长负责监督盘煤过程的安全、煤场管理专责负责煤堆体积测量、比重或密度测量,并记录相关数据、安生部节能主管负责监督测量的正确性和准确性、电厂财务人员负责监督测量的合法性,并记录数据。
9)安生部节能主管应根据实际盘点后的库存量,调整正常的损耗煤量后与入库的库存煤量比较,超出部分为盈吨,不足部分为亏吨。
由节能主管组织分析煤场盈亏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10)运行管理部每半年应对雨水沉淀池进行一次定期清理,清理出来的煤应堆至劣质煤堆。
其量可在下个月盘煤时盘入。
11)燃料运行人员应把含煤废水处理纳入日常运行工作,化学人员要配合运行人员做好配药工作,确保含煤废水系统运行正常。
6、配煤掺烧管理
1)运行主管每天下午五点前将次日机组发电计划曲线下发至主控室值长、煤控班长和场管专责。
场管专责根据曲线作出次日取煤分时计划。
2)机组值班员要按锅炉燃烧试报告推荐的指导方式组织燃烧,燃运班长和斗轮机司机要按取煤计划分时曲线上煤。
若上煤煤质发生变化,燃运班长应及时报告值长。
4)当入厂煤为低热值煤[热值在3500kCar/kg(14635.6KJ/Kg)附近],而机组负荷高于250MW时,不允许全部上仓,必须配煤掺烧。
燃运班长在安排配煤工作时,应服从煤场管理专责的安排,满足其对配煤热值和混和均匀度的要求。
5)创元电厂锅炉一般采用炉内混烧方式运行。
有如下三种,即把优质煤和低热值煤分别上仓,煤粉也分仓储存,煤粉独立分层,炉内混烧;或者把高热值高硫煤与低热值煤分别上仓,煤粉也分仓储存,煤粉独立分层,炉内混烧;或者把优质煤与次高硫煤分别上仓,煤粉也分仓储存,煤粉独立分层,炉内混烧。
6)每趟上煤燃运班长或主值都应及时向值长报告煤质大体情况和上煤量,并作好详细记录。
7)煤质化验人员应及时向燃运班长和煤场管理专责提供入厂煤的主要参数,以利于配煤掺烧。
7、入炉煤管理
1)运行管理部必须对入炉的燃料进行检测,检测内容有:
●入炉煤量检测。
入炉煤量以入炉煤电子皮带秤称重计量为准。
计量率为100%。
●各原煤仓、煤粉仓存煤量检测。
可采用测量煤位/粉位、密度来计算存煤量:
也可以在平衡期开始和结束时,采用上满煤、制满粉的方法进行贮煤量检测,以便减少工作量。
2)入炉煤的采制化管理
●入炉煤采用机械自动取样,并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入炉煤的制样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标准,存查样品要专人负责封存。
●入炉煤每日按取样班次分别测定工业分析项目、发热量、全硫含量。
●入厂煤、入炉煤化验报告按要求及时上网公布。
8、设备检修管理
设备管理部要确实负责好取样装置的日常维护、设备消缺工作,出现故障应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可靠好用,化学人员能及时取样化验分析。
9、设备备用规定
●在皮带长时间停运前,燃料运行当班人员要将所有通到皮带上部的落煤管、煤斗和除尘用的通风管内的积煤、积粉清理干净,并不得在皮带上存煤,以防积煤自燃。
●事故煤斗要定期进行试运,每周至少要空转一次,每月至少要实煤试运行一次。
10.设备定期校验
●煤场计量称重设备、自动取样设备按国家规定要定期进行实煤校验。
●煤场联锁保护、自动装置应定期进行检验,控制系统要定期进行检查、检验和试验。
四、检查和考核
1、燃料运行未按规定进行存煤堆放,发现一次对燃运班长和程控员各考核100元。
2、燃料运行未按规定取煤,煤场管理专责未按规定下达次日取煤时段取煤计划,运行管理部运行主管未按规定编制发电计划曲线,每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对责任部门罚款300元。
3、电厂设备管理部未按规定进行设备定期维护、定期校验、定期检查、定期试验,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对责任部门罚款300元。
4、入厂、入炉煤热值差以502J/g为基准,超过502J/g时,每升高20J/g对质管部、运行管理部各罚款50元/次。
5、入厂、入炉煤机械取样装置取样率(月统计)须≥90%,每降低1%扣责任单位100元。
6、运行管理部要保证各数据的准确和真实,查出弄虚作假的,考核责任人200元/次;分管职能人员未发现,经领导发现的,考核相关负责人50元/次;利用职务之便损坏公司利益的,按《员工手册》的禁令条例处理。
附件:
1、输煤系统配煤管理办法;
输煤系统配煤管理办法
为确保火车来煤及时翻卸,加强配煤掺烧,保障锅炉燃烧稳定,搞好煤场管理,提高电厂燃煤机组经济性,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要求:
1、合理安排翻车卸煤方式,做到火车来煤及时翻卸,不出现铁路煤车积压和有效降低车辆延时费。
当翻车卸煤与配煤出现矛盾时,在能保证机组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可以采用翻车卸煤直接上仓方式;
2、采用不同煤种分仓磨制、炉内层烧的配煤方式,暂不采用炉内混烧方式;
3、原则上#3、#4、#7、#8仓上好煤种,#1、#2、#5、#6仓根据负荷情况配煤;
4、遇来煤煤质不稳定及雨天等其他原因造成原煤上仓比较困难时,当班燃运班长应与值长及煤场管理员联系,根据煤场情况对上仓方式进行适当调整;
5、当班燃运班长应及时掌握对当天机组负荷情况,制定最佳配煤方式,以保证优、劣质煤合理分配,保证锅炉稳燃。
二、供煤矿点及煤种划分标准
1、供煤矿点我公司系燃用多煤种的火电厂,供货单位较多,煤种来源变化多。
河南煤、湖南本省种为主,江西、四川煤为辅。
2、煤种划分标准
A级煤:
低位发热量>20000kJ/kg、挥发份18%~23%;
B级煤:
低位发热量16000kJ/kg~20000kJ/kg、13%<挥发份<18%;
C级煤:
低位发热量<16000kJ/kg、挥发份<13%;
D级煤:
1)低位发热量>20000kJ/kg、挥发份18%~23%;含硫量高于2.0%;
2)低位发热量<16000kJ/kg、挥发份<13%;含硫量高于1.5%。
E级煤:
低位发热量>24000kJ/kg或挥发份>25%;
三、燃煤的堆放规定(附燃煤堆放示意图)
1、煤场区域划分:
煤场由露天煤场和干煤棚两部分组成;煤场分别以皮带为中心线,将整个煤场划分为露天煤场南侧、干煤棚南侧和露天煤场北侧、干煤棚北侧,编号分别对应A、B、C、D。
每个区域划分为两块,由东往西分别按1、2编号,堆放区域由此划分为A1~D2共计8块。
2、燃煤分区存放标准
2.1露天煤场:
南侧:
A区堆放省内煤及川煤等汽车来煤及部分热值较低硫份较高煤种(如D级煤种)。
北侧:
D2区主要堆放外省煤及部分省内高热低硫来煤(A、B级煤种);D1区主要堆放周边零星散矿及煤质情况不稳定来煤;
2.2干煤棚:
南侧:
B1区存放B级煤;B2存放A级煤;北区:
对于C2区存A、B级煤种,要求采取斗轮机使用层铺堆放方式,以充分进行掺混,以供从事故煤斗上煤煤质均匀,其他各区在煤场不进行掺混;C1区存放C级煤种。
2.3 当来煤极不均匀或某一煤种集中到达等客观情况存在时,综合考虑设备检修、雨季煤湿易堵煤等具体情况制定相关措施,充分利用四个堆煤区优势规划堆料,充分考虑各个堆煤区均有可不同煤种可选用。
2.4 当入厂煤中有挥发份>20%或挥发份≤10%的高、低挥发份煤种到达时,燃料部必须负责提醒运行管理部,由运行部管理按划定区域堆放;挥发份、热值不明时,严禁进入原煤仓,必须先行堆放再按化验情况取用。
2.5 无烟煤与烟煤等高挥发份与低挥发份煤种(E级煤种)不可定点堆放,将其均匀撒在各个存放区,以防止其自燃。
2.6 雨雪天气到厂的煤车因煤含水量高,对煤种进行综合分析后,存放在露天煤场。
四、分仓配煤操作方法
1、上煤前要与集控联系了解负荷情况;
2、按负荷进行他仓配煤
2.1负荷小于等于200MW时,#1~4仓上D1区、A区煤;
2.2负荷200MW~2800MW时,#1、2仓A区煤,#3、4仓D2区或B区煤;
2.3负荷大于280MW时,#1~4仓上B1区、D2区煤。
煤场煤质情况
D1
低位发热量:
3708Kcal/kg,
含硫:
1.33%
A1
低位发热量:
4149Kcal/kg,
含硫:
1.73%
D2
低位发热量:
3448Kcal/kg,
含硫:
0.67%
A2
低位发热量:
5157Kcal/kg,
含硫:
2.32%
C1
低位发热量:
5101Kcal/kg,
含硫:
1.89%
B1
低位发热量:
3581Kcal/kg,
含硫:
0.57%
C2
低位发热量:
5061Kcal/kg
含硫:
2.67%
B2
低位发热量:
4810Kcal/kg
含硫:
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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