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处监察管理考核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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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处监察管理考核标准
肥矿集团安字〔2012〕号
山东能源肥矿集团
关于煤矿安全监察处(分局)安全监察
管理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矿(公司):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监察队伍建设,落实安全监察处(分局)的安全监察管理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健全完善安全监察和管理体系,强化履职尽责,全面做好安全监察和安全管理工作,推进矿井、区队、班组自主管理抓安全,集团公司制订了《煤矿安全监察处(分局)安全监察管理考核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
安监处标准化标准考核办法
抄送:
关破重组矿井、辅业改制企业
发:
集团公司有关班子成员,各矿、安监局,存档
肥城矿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2012年10月27日印
共印20份
煤矿安全监察处(分局)安全监察
管理考核标准
(试行)
第一条本标准适用于各生产矿井安全监察处、省外安全监察分局。
第二条按照《煤矿安全监察处安全监察管理考核标准》进行考评。
检查项目共4大项小项,满分100分。
各小项扣完本项分为止。
第三条安全标准化达标考核分为三个等级。
季度检查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为一级;80分及以上为二级;70分及以上为三级;得分70分以下,不达标。
第四条考核奖惩。
对季度内矿井实现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达到一级的安监处奖励12000元,对省外安监分局奖励4000元;对季度内矿井实现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达到二级的安监处奖励6000元,对省外安监分局奖励2000元。
矿井全年实现安全生产,对安全监察处加奖20000元。
第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于集团公司。
原《标准化安全监察处达标竞赛考核评分办法和评分标准》(肥矿集团安字〔2005〕109号)同时废止。
煤矿安全监察处安全监察管理考核标准
检查
项目
项目检查内容
管理标准
标准
分
检查
方法
考核标准
责任追究
一、
机
构
设
置
和
人
员
配
备
10
分
1.安监处内部设安全检查科、质量验收科、地面安全监察科、安全培训科、安全信息办公室和“双基建设”办公室。
各职能科室设置齐全,配备各科室负责人,明确各科室职能及科长岗位职责。
3
查机构设置文件,科室职能划分和岗位职责。
科室设置不齐全不得分;科室负责人每缺1人扣1分;科室负责人职责不明确,每人扣1分。
每扣1分,联责考核安监处长100元。
2.安监处设处长、主任工程师各1名,副处长2-3名、档案管理员1名。
配齐采、掘、机、运、通、防治水、防冲、地面安全、安全培训、职业健康等专(兼)职管理人员和安全检查人员。
处长、主任工程师必须齐全;
各专业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有专职或兼职人员;
安全检查人员总数不少于井下从业人员总数的3%。
3
查任职文件和安监处分工文件,安监处在册人数
主任工程师由其他副总兼任扣1分;
缺少一名专业管理人员扣1分;
缺少一名安全检查工扣0.5分。
主任工程师兼职或专(兼)职管理人员配置不齐全,每缺少1职,每次考核安监处长300元。
3.主任工程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学历符合规定;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并取得上岗合格证。
主任工程师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他人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和5年以上的现场实践工作经历;
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岗位资格证;
安全检查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并持证上岗。
4
查阅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安全资格证书、培训资料
不符合任职要求,每有1人扣1分;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检查工不按时培训每人扣1分;
无证或证件过期失效上岗的,每有1人扣1分。
不按时参加安全培训,无证或不持证上岗的,每人次联责考核安监处长300元,安全培训负责人200元,当事人100元。
二、
制
度
建
设
10
分
4.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每项管理制度都要坚持严管严控,符合规定,落实到位。
包括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安全监督检查、安监员末位淘汰、安监员公开选聘、安监员诚信履职、纪检员安全执法、安监处调度值班、学习培训、隐患管理、安全信息管理、档案管理、安全学校(学院)管理等各项制度。
10
查管理制度建立和制度落实情况,查有关资料记录
每缺少一项制度扣2分;
有一项制度内容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扣1分;
每有1项制度未建立,考核安监处长200元。
三、
安
全
管
理
60
分
三、
安
全
管
理
60
分
三、
安
全
管
理
60
分
三、
安
全
管
理
60
分
三、
安
全
管
理
60
分
四、
安
全
绩
效
20
分
5.安全闭环管控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合理确定“四违”比率和警戒线;
各类安全问题严格按编号输入系统;
“高压线”必须真“放电”;严格落实各项处罚规定。
5
查系统运行情况、检查点检查表、“高压线”放点记录
系统运行不正常扣2分;
触线人员过少扣2分;
问题不录入系统或避重就轻每次扣1分;
罚款不落实1次扣2分。
系统运行不正常及罚款不落实,每次考核安监处长200元;不录入问题考核每次考核管理员100元,联责安监处长50元。
6.对安全学校(学院)规范运行监督检查的情况。
按照安全学校(学院)管理规定,抓好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严格帮教过程、帮教质量和帮教效果。
5
查监督检查记录
不按规定送学员入校每人次扣3分;
高压线不放电每次扣3分。
不执行“七步法”扣2分;帮教质量、效果不好离校每人次扣2分。
不按规定送学员入校或不放电考核处长200元;帮教过程、质量、效果不好,每人次考核处长100元,培训科长100元,安全学校校长200元。
7.检查对推进“5F”融合下的全面标准化矿山建设、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每月对井上下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覆盖自检验收,定性定量评价。
按安全生产检查点管理办法要求,检查各专业“菜单式”检查表,现场“写实”情况。
4
查资料、和“菜单式”检查表
不组织安全标准化检查扣2分;未进行定性定量评价扣1分。
未制定检查菜单,扣1分;检查人员未按菜单进行检查,每人次扣0.5分。
每项联责考核安监处长、质量检查科、地面安全管理科、信息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各不少于100元。
8.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重点和边远地点管控情况。
对各专业安全隐患排查实施监督检查,挂牌管理、治理销号,确保“4个100%”落实到位。
每月组织排查现场安全管理重点和边远地点,制定检查计划,确保每天覆盖检查1遍。
4
查有关记录资料
不实施监督检查扣2分;4个100%有1项不落实扣3分;不挂牌管理、不及时销号扣1分;无检查计划扣2分;不落实计划每人次扣1分。
每有1项不落实,考核直接责任者200元,联责安监处长100元。
9.健全各类安全管理档案,实施档案追踪。
安全事故登记、隐患排查、区队安全信息、员工安全信息、工程质量验收、管理人员下井、制止“四违”统计、达标验收、安全培训、责任追究、履职考评、安全检查等必须建档立案,做到齐全、整洁、随时可查。
4
查资料
缺一项档案扣1分;有一项档案内容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扣0.5分。
每有1项不落实,考核直接责任者100元,联责安监处分管负责人100元。
10.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
建立安全风险预控体系;编制印发井上下各岗位“三表两卡”;岗位员工熟知、掌握并能辨识、防控本岗位危险源。
每月就现场变化对危险源进行动态辨识和风险评估。
4
查资料
查现场员工掌握及落实情况
未建立体系扣2分;岗位没有全覆盖扣1分;掌握不好每人次扣0.5分;不正确落实每人次扣0.5分;不执行手指口述每人次扣1分。
未建立体系或没全覆盖,考核安监处长200元;有1人不符合要求,直接责任人停班培训、联责考核区队长、书记和当班安监员每人100元。
11.安监处长月度工作汇报。
每月28日前,安监处长向集团公司安监局书面汇报当月安全管理情况和下月安全管理重点、主要安全工作安排。
3
查资料
处长不签字、不汇报或汇报不及时每次扣1分;
汇报不认真扣1分。
不符合要求,每次考核安监处长200元。
12.查对副总工程师以下安全管理人员诚信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情况。
安监处长负责,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副总工程师、科区长、班组长安全诚信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性定量考核,与全员业绩考核挂钩。
3
查记录资料;查区队安全状况,查班组长“四违”记录。
无检查办法扣1分;不组织监督检查扣2分;监督检查不认真每人次扣0.5分;不考核每人次扣0.5分。
无检查办法、不组织检查每项考核安监处长200元;检查考核不符合要求联责安监处长和有关责任人每次100元。
13.查安监处值班制度落实及值班质量。
认真落实安监处调度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及时接听电话,及时了解和掌握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记录。
3
查值班记录,日常调度
无值班记录扣0.5分;值班人对现场不了解或记录情况不实,每次扣1分;记录不规范或接听电话不及时、出现空岗,每次扣1分。
每项考核值班责任人100元,联责安监处长50元。
14.安监员公开选拔聘任、绩效考核淘汰制度落实。
认真做好安监员绩效动态考核、末位淘汰工作。
建立高素质安监队伍,发挥安全卫士作用。
现场随时检查安监员查处隐患、制止违章行为作用发挥,对不负责任、发现不了问题的安监员严肃追责。
3
查工作记录,查安监员现场作用发挥
不实施考核扣2分;现场安监员不尽职,有隐患不严管或发现不了,每人次扣1分。
不实施考核或考核不认真,追究处长100元;现场安监员发现不了或不制止违章或不安排消除隐患,每发现一次,考核安监处长100元,安监员200元,两次及以上,建议调离安监队伍。
15.安全监督检查全面覆盖。
对井上、下作业地点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不空班漏岗。
严格落实安监员“包片管线”制度。
采煤工作面要配专职安监员,掘进工作面一般一人不超过2个;对井上下作业各零星岗点也要落实检查责任,做到安全监督检查全覆盖。
建立零星岗点、重要岗点安监员上岗检查记录本。
3
检查值班记录,现场抽查安监员检查记录。
不落实制度扣2分;
不建立上岗记录本扣2分;
上岗检查记录不认真,1次扣1分;
上岗检查没发现问题,1次扣1分。
不落实制度或不安排建立检查记录,每项考核处长100元;检查记录不认真或有问题未没发现1次考核安监员100元。
不按要求上岗检查1次考核安监员200元。
16.查安全检查小分队活动情况。
成立安全检查小分队,规定安全检查小分队的规定动作,发挥“突击队”、“尖刀班”作用。
3
检查小分队活动记录
不成立小分队扣2分;规定动作不严不细扣2分;作用发挥不到位扣2分;考核处理不到位扣1分。
每有1项不符合要求联责处长100元;作用发挥不好考核队长200元,队员100元。
17.查对区队“三会”质量的督查情况。
对区队生产研究会、班前班后会、周一安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每月至少对区队抽查1次,存在问题的要联责考核科室相关人员,并要有记录。
建立区队员工记录本,做到人手一本,做好班前、班后会记录。
3
查记录资料
不按要求检查的,每次扣1分;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0.5分;抽查区队“三会”记录,记录不规范每次扣0.5分;员工无记录本或记录不认真每次扣0.5分。
不进行督察,1次考核处长100元;督查后存在问题严重的,考核督察人员100元;未建立员工记录本考核区长100元;记录不认真考核员工1次50元。
18.检查工程质量终身制档案和考核情况。
建立工程质量验收考核台账,每月验收考核一次,实行工程质量终身制,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责任追究,并有分析处理报告。
3
查工程有关档案、处理报告
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联责考核安监处长、质量管理科负责人各100元。
19.检查安监处对有关业务科室编写、完善、修改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的监督检查情况。
保持符合要求、规范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
每个规程、固定重要岗点要有对应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各单位有关从业人员必须学习、签字。
各矿要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并做好记录,综合应急预案演练要有录像资料。
上报演练情况总结。
2
检查应急救援预案、专项预案、应急演练工作总结、录像资料等
每有1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每有1项不符合要求考核有关人员100元;联责考核安监处长100元。
20.检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情况。
坚持职业安全健康与安全生产并重原则,严格落实职业安全健康规定,预防职业危害。
监督检查劳保用品发放、井上下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治理等。
2
检查管理制度、管理岗位设置、人员配置及管理责任落实
无管理制度扣1分;监督检查不到位扣1分;考核不严扣1分;检查发现存在职业危害事项,每项扣2分。
每扣1分,联责考核安监处长、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及有关直接责任人各100元。
21.检查地面安全管理情况。
坚持井上井下并重,加强地面安全管理。
落实地面单位安全检查责任,定期对地面厂网点进行检查和考核
4
查有关检查记录资料
地面安全监察处检查每发现1条严重问题扣1分。
每扣1分,联责考核安监处长、地面安全管理科负责人及有关直接责任人各100元。
22.查井口健身制度落实情况
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井口检身工对入井人员进行严格检身,并做好登记记录。
2
查井口检身现场及记录
不持检查仪器上岗和不按规定检身扣1分,填写记录不认真扣0.5分。
每项不符合要求考核井口检身安监员100元,联责安监处长50元。
23.安全事故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发生事故按规定汇报,进行分析、追究。
5
查有关检查记录资料
没有制度不得分;安全事故不及时汇报每次扣3分;不分析或不追究每次扣3分。
每扣1分,联责考核安监处长100元。
24.安全状况
矿井无死亡、老空透水及突水淹采掘工作面、矿井火灾、瓦斯、煤尘、冲击地压等性质严重的非人身事故;地面无危险化学品或压力容器爆炸、火灾等责任事故。
15
根据安全状况
发生死亡事故、严重的非人身事故、地面发生危险化学品或压力容器爆炸、火灾等责任事故本项不得分;发生较大的非人身事故,每起扣5分;发生重伤事故,每起扣5分;发生重伤事故,每起扣2分。
有关人员按事故分析报告追究。
附件3
安全监察分局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及考核评级细则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标准
分
评分标准
一、
机
构
设
置
和
人
员
配
备
10
分
1.分局内设职能部门符合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明确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职责。
查机构设置文件和资料
3
机构不健全不得分。
部门负责人及职责不明确,有1项扣1分。
2.分局要配齐采掘、机电、运输、通防、防治水、地面安全监察、安全培训、职业卫生等专(兼)职管理人员。
查任职文件和分局分工文件
3
每缺少一名专业管理人员扣1分。
3.分局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
要建立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查安全资格证书、培训资料
4
安全管理人员无证的,每人扣2分;未建立安全培训档案的扣2分,培训档案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扣1分。
二、
制
度
建
设
20
分
建立健全分局内部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绩效考核、安全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安监部门标准化检查考核、管理人员诚信履职督查、安监分局调度值班、值班汇报、安监分局学习培训等各项制度。
查管理制度
20
缺少一项制度扣2分;有一项制度内容不全或执行不好扣1分。
三、
安
全
管
理
50
分
1.认真落实分局调度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及时接听电话,值班人员必须及时了解和掌握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记录。
值班人员每天向安监局汇报当天安全管理情况。
查记录,日常垂直管理
3
值班人对现场不了解或记录情况不实,每次扣1分;记录不规范或接听电话不及时、出现空岗,每次扣1分。
2.按时、按质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
日常垂直管理
2
工作不按时完成或内容不全,每次扣1分;影响到工作,每次扣2分。
3.设定安监分局局长及安全管理人员“规定动作”,编制安全履职表,完善安全检查标准和现场履职标准流程。
每月进行一次全员自检评价。
查资料
4
设定安监分局局长及安全管理人员“规定动作”每缺少1人扣1分;安全履职表每缺少1人扣1分;全员自检评价考核不按规定考核,每次扣0.5分。
4.加强对安全标准化建设的监督检查,推进全面标准化矿山建设。
由安监分局局长组织,每月对矿井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定性定量评价。
按安全生产检查点管理办法要求,检查各专业“菜单式”检查表,现场“写实”情况。
查资料、和“菜单式”检查表
4
不组织安全标准化检查扣2分,未进行定性定量评价或不认真扣1分。
未制定检查菜单,扣1分;检查人员未按菜单进行检查,每人次扣0.5分。
5.安监分局局长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召开月度安全会议,分析研究本月安全管理重点,确定本月安全管理思路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内容及节点,并经局长签字书面汇报安监局。
查资料
3
未召开月度安全会议扣2分,未确定本月安全管理思路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内容及节点扣1分,不及时报安监局扣1分。
1。
6.分局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井、制止“四违”履职考核标准,并严格考核。
查资料
2
无考核规定,扣2分;未按规定进行考核,每次扣1分。
7.健全各类安全管理电子档案,实施档案追踪。
安全事故登记、隐患排查、管理人员下井、制止“四违”统计、达标验收、安全培训、责任追究、履职考评、安全检查等必须建档立案,要齐全、整洁、随时可查。
查资料
4
每缺一项档案扣2分;有一项档案内容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扣1分。
8.检查各矿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培训等情况。
查应急预案和演练等资料
3
应急预案检查、培训、演练及内容不符合要求,不考核每项扣1分。
19.发生工伤事故和非伤亡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汇报,并做好汇报记录。
要及时组织对事故进行现场抢救和调查分析。
对各类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处理。
对符合工伤申报条件的员工为其办理工伤手续。
查资料
3
发生事故瞒报、迟报或不报每次扣2分;分析处理等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1分,不给符合工伤申报条件的员工办理工伤手续每次扣1分。
10.每月排查的安全隐患要建立管理台账。
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抓整改。
对各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查资料
4
未建立管理台账扣2分,台账内容不符合要求扣1分。
未对各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的扣1分。
11.对管理人员带班下井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带班下井规定的,要处罚。
查定位和资料
2
检查不到位,每次扣1分;发现违反带班下井规定,不按要求处罚的,每人次扣1分。
12.严格责任追究。
对管理人员查出的问题要追究责任链。
查资料
2
责任追究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0.5分。
13.检查各矿井管理人员安全履职行为是否符合有关文件规定。
每月检查一次,有检查记录。
查资料
3
未按要求检查的扣2分;安全履职行为不符合有关规定,不处罚的,每人次扣0.5分。
14.监督检查安全培训落实情况。
对“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和全员培训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查资料、查现场
3
检查不到位的扣1分;对存在问题,不及时纠正、不考核的,每次扣1分;发现特种作业人员不持有效证件上岗每次扣1分。
15.充分发挥小分队的作用,盯住薄弱时间、薄弱环节、重点区域、干部履职、重点工作落实,严格检查和考核。
查资料
3
未成立小分队不得分,小分队作用发挥不好每次扣1分。
16.每季度对所属各矿组织一次全面标准化检查考评。
严格标准,严格检查考核。
查资料
4
检查考评资料不全,每项扣1分,不按要求考核每项扣1分。
四、
安
全
绩
效
20
分
矿井无死亡,老空透水及突水淹采掘工作面、矿井火灾、瓦斯、煤尘等性质严重的非人身事故;地面无危险化学品或压力容器爆炸、火灾等责任事故。
查事故登记台账
20
发生死亡事故、严重的非人身事故、地面发生危险化学品或压力容器爆炸、火灾等责任事故本项不得分;发生较大的非人身事故,每起扣5分;发生重伤事故,每起扣5分;发生轻伤事故,每起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