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人员职责及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7186419 上传时间:2023-04-24 格式:DOCX 页数:61 大小:79.8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操作人员职责及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1页
操作人员职责及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1页
操作人员职责及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1页
操作人员职责及管理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1页
操作人员职责及管理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操作人员职责及管理制度.docx

《操作人员职责及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操作人员职责及管理制度.docx(6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操作人员职责及管理制度.docx

操作人员职责及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设备操作人员职责及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严格遵循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热爱本职,终于职守,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并经公安消防机构考试合格,执证上岗。

二、消防操作值班人员负责对对消防控制的监督和运用,熟悉掌握操作技术,协助维修人员进行消防设施的修理和维护,不得私自拆卸,挪用和停用设备,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发生火灾后要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给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并向保卫处或直接拨打“119”向消防队报警,不得迟报或不报,消防队到场后要如实报告火灾情况,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

四、对于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的功能试验,以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好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五、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六、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严禁非消防值班人员私自按动消防控制设备各功能按键和按钮,以免造成设备损坏和误启动。

七、消防控制室内必须24小时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严禁脱岗,遇到报警要按规定的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到重大情况及时汇报。

八、按《消防设备日常维护制度》要求,定期做好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功能测试,对于有故障的器件及时通知维修更换,保证设备功能全部运行正常。

九、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值班人员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

·#¥%大学保卫处

·#¥%大学临时务工人员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出生时间

年月日

民族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住址

身份证号

现服务处所

现从事职业

 

现住地址

登记时间

姓名

性别

年龄

出生时间

年月日

民族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住址

身份证号

现服务处所

现从事职业

 

现住地址

登记时间

机动车出入校门、校内停放的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校内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根据校内道路建设布局客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机动车出入校门

1、机动车辆(包括摩托车)临时出入校门,应主动接受门卫工作人员检查,门卫工作人员应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确需进入的登记后进入。

2、学校公车、政府部门的车辆、油田单位等其他办公车辆、执行公务的特种车辆、特殊情况下的救助车辆、办理校内通行证的职工个人车辆,门卫工作人员应主动、热情、服务周到。

3、出租车禁止入内。

特殊情况下(乘座老、弱、病、残、遇恶劣气候时)准予入内,但不可在院内停留。

4、进入校内的机动车辆,按路标警示牌指示行驶,每小时不超过15分里速度,确保行车安全,禁止鸣喇叭。

5、进入校内的机动车辆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乱停乱放,按指定地点停车。

二、机动车校内停放

6、进入校内的机动车辆需停放的按指定地点停车:

行政楼西停车场;校医院西道路停车场;体育馆前停车场;北院22号楼南停车场。

7、校内道路(包括生活区道路、住宅之间道路)、花砖人行路面,禁止机动车辆停放。

8、生活区道路确需临时停放的,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最多不超过30分钟,以免影响紧急情况下的特种车辆(消防车3.2米宽)通行。

9、进入校内的车辆,证件齐全,保险有效(防盗险),且防盗警报装置质量可靠,防止正常情况下乱鸣,影响他人休息。

10、按规定停放的车辆,车辆管理人员将最大限度的保护车主的财产安全。

三、交通事故、违章停车的处理

11、校内道路机动车之间发生的碰撞、刮擦交通事故,保卫处工作人中现场勘察,以责论处,出具证明。

12、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或与行人发生的交通事故,机动车负全部责任,保卫处工作人员出具证明。

13、机动车碰坏校名内设施,造成损失,机动车负全部责任,保卫处工作人员出具证明。

14、对不按规定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辆,尤其是生活区道路长时间停放影响特种车通行的车辆,车辆管理人员视情节级予车辆限制启动的强制措施(上车轮锁,限制启动);第一次教育,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没收校内车辆通行证禁止入内。

15、请广大教职工支持、谅解、自觉遵守。

16、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毕业生办理户口须知

发布时间:

****-03-1411:

19:

48

一、往届毕业生办理户口须知

往届毕业生因各种原因未在毕业时办理户口的,户口长期放在学校的:

1、属因故退学的必须按照学校的规定以及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的要求,在教务处办理退学手续后,到保卫处找出集体户口、开据办理退学户口迁出介绍信,到长延堡户政大厅办理户口迁移证。

2、属分配了单位未去单位报到的或自谋职业的毕业生,户口毕业时未迁出的,此类毕业生户口应在原籍办理户口准迁证,将放在学校的户口迁回原籍。

二、毕业生户口迁移证丢失补办须知

毕业生户口迁移证丢失补办,必须有毕业报到的单位出据的丢失证明,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的未落户证明,本人丢失户口迁移证补办申请书,到学校保卫处户籍开据介绍信,最后到长延堡派出所户政大厅补办户口迁移证。

三、毕业生持“腰包户口”须知

毕业生毕业后,持户口迁移证迟迟未落户,户口迁移证一直拿在手中的,就是所谓的“腰包户口”。

出现这现象的有两种情况:

1、毕业生到单位后对所签定的单位不满意,想尽快跳槽的,所以将户口迁移证不交到单位人事部门代为办理落户手续或没有自行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解决办法:

尽快与单位解约,重新签定单位后,到学校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后,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长延堡派出所)改迁往地址,尽快到新单位报到落户;如果超出了学校改派的时限,本人又没有重新签定到单位,应该将户口迁回到原籍派出所(具体办理方法是由父母写出申请,到原籍派出所申请准迁证,然后凭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到长延堡派出所改迁往地址,方可回家落户)

2、毕业生未签到单位,毕业户口迁回原籍(本小内的是人事局,外省的是人事厅或教育厅),但本人又不想将户口迁移到原籍,户口迁移证长期拿在手中未到原籍落户。

解决办法:

与本市的人才交流中心协商联系同意后,由他们代办理落户手续,如果不符合人才交流中心代办要求的,应尽快将户口落回到原籍。

四、应届毕业生办理户口须知

1、毕业生户口迁移将在6月中下旬开始。

2、毕业生按学校派遣计划,户口应迁往就业单位;自谋职业的毕业生和未找到单位的毕业生,应将户口迁往人才交流中心或家庭所在地。

3、毕业生6月底这前就业协议有变化的,在学校就业办确认变更后,及时到保卫处户籍室登记变更迁往地。

4、毕业生就业单位在****市以外的,办理户口迁移证,凭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当地办理户口落户手续。

5、毕业生就业单位在****市内的,在离校时直接领取集体户口卡,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凭报道证、集体户口卡、****市准入证办理户口落户手续。

6、户口迁移证、集体户口卡就是毕业生的户口,毕业生务必妥善保管,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应及时办理落户手续。

7、毕业生领到户口迁移证后,如果发现迁往地址有错误的,携带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和就业协议书或报道证到学校户籍室办理更下手续。

8、毕业生领到户口迁移证时,如果发现户口迁移证右下角有少盖“长延堡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及时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

教职工办理户口须知

发布时间:

****-03-0617:

38:

07

1、教职工办理立户手续

凡属我校集体户口的教了工,并在我校分有家属单元房者,家庭人数必须2人以上的均可立户。

先到房产管理部门开具房号,然后到保卫处户籍室申请立户,领取集体户口卡开具介绍信,携带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到长延堡派出所办理户口本。

2、如何给新生儿报户

(1)新生儿户口随母亲报户。

学校有住房的女教工(居民户口)应拿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卡、1寸照片一张,携带结婚证复印件一份,新生儿出生医院证明书(加盖雁塔区妇幼保健站公章),到校保卫处户籍室介绍信,到长延堡派出所户政大厅办办理户口报户手续。

(2)新生儿户口随父亲(本市户口)报户。

学校有住房的男教工集体户口卡、1寸照片一张、新生儿出生医院证明书(加盖雁塔区妇幼保健站公章),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到校保卫处户籍室开具介绍信,到长延堡派出所户政大厅办理报户手续。

新生办理户口须知

发布时间:

****-03-0613:

24:

28

新生户口迁入学校:

根据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的规定,录入我校的新生入户手续:

1、新生入学办理户口手续,必须携带入学通知书、户口迁移证。

办理交户口关系手续将在军训期间由各二级学院、系的辅导员代为收取。

2、新生在办理户口迁移的时候,应注意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应与学生档案、入学通知书完全一致,户口迁移证上的曾用名不能按正式姓名使用。

3、新生办理户口迁移的时候,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不得擅自涂改,如有更改,必须由当地签发机关在更改处加盖户口专用章。

从未办过身份证的新生,户口迁移证上应由当地公安机关给予编号。

4、外省、本省的新生户口可以按本人自愿原则迁入学校。

学校只给新生入学时一次性办理户口,学生在校期间再将户口迁入学校,概不办理入户手续。

5、按照****市政府下发“市政发[2006]17号文件规定,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属****市市区包括: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阎良区、临童区、长安区九区,生源的新生一律不迁转户口,农业户口的新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申请就地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6、学生户口迁出将在毕业生临近毕业时候集体办理,凡个人单独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的毕业生,应持有学生处领取的报到证(派遣证)到校保卫处户籍室开具介绍信、领取集体户口卡,再到长延堡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7、因各种原因中途退学的学生办理迁出手续,必须持有学校教务处开具的退学通知书,到校保卫处户籍室开具介绍信、领取集体户口卡,再到长延堡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回原籍手续。

学生办理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须知

发布时间:

****-03-0613:

23:

00

1、学生集体户口办理二代身份证,需在学校保卫处户籍室借出集体户口卡,穿着深色上衣,携带工本费20元,到长延堡派出所户政大厅办理。

2、学生集体口办理临时身份证,需在学校保卫处户籍室借出集体户口卡,携带彩色1寸照片二张,工本费10元,到长延堡派出所户政大厅打印临时身份证申请单后,到公安雁塔分局户政大厅办理。

临时身份证有效期三个月,办证时间3天。

3、学生集体户口办理户籍证明,需在学校保卫处户籍室借出集体户口卡,携带1寸照片一张,工本费5元,到长延堡派出所户政大厅办理。

4、新生办理二代身份证,需在户口落户半年后方可办理。

(2006级学生户口现已全部落户,二代身份证将在下学期办理)

5、身份证丢失怎么办?

身份证丢失后应立即到本省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报声明持失,将自己丢失的身份号码姓名、丢失时间登在报纸上,并将报纸做永久性的保留。

6、为什么身份证丢失要登报声明?

因为身份证丢失后登报声明是避免日后的经济纠纷。

现在社会上有些不法分子利用盗窃来的身份证办理移动电话、办公司或做出其它违背失主意愿的事情。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自身利益,身份证丢失后失主应立好登报向公众告知,此项声明可作为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出国、出境手续须知

发布时间:

****-03-0613:

26:

01

如何办理出国护照

必须有****市户口和身份证,持上述证件到****市公安局警务大厅出入境管理窗口,领取出入境人员登记表,申请办理护照。

如何办理边境证

本校教职工、学生去往边境地区,需带三张1寸照片到保卫处政保科经过审查、登记,开具办理边境证审批表,到****市公安局警务大厅办理边境证。

退学学生办理户口须知

发布时间:

****-03-1410:

56:

57

退学学生办理户口,必须在教务处办理退学手续,凭教务处的退学证明,到保卫处户籍室领取集体户口卡和办理退学户口迁出介绍信,最后到长堡派出所户政大厅办理户口迁回原籍的户口迁移证。

派出所地址:

 

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出生

时间

年月日

民族

文化

程度

户籍所在地住址

身份证号

现服务处所

现从事职业

现住地址

登记时间

年月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出生

时间

年月日

民族

文化

程度

户籍所在地住址

身份证号

现服务处所

现从事职业

现住地址

登记时间

年月日

 

·#¥%大学关于转发

陕西省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馆、中心,工会,团委,后勤服务集团:

现将陕西省公安厅、教育厅联合制定的《陕西省高等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学校要求各单位要从讲政治和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扎实细致地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坚决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学校改革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大学稳定安全领导小组(代章)

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陕西省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陕西省境内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高校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高校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下属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高校及其下属单位主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可以被确定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向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工作程序以及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建立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五条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一)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工作程序以及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四)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口畅通;

(五)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六)在教职员工及大学生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六条在校内举办集会、晚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应当做好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情况下,向学校公安(保卫)机构申报审查,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七条高校应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八条高校内的教学楼、学生宿舍、图书馆、学生活动中心、网络教室(含网吧)、宾馆、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惩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教学、使用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九条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其他部位可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

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不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重点要害部位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第十条高校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每次检查后要分析通报,及时解决存在的普遍性和突出性问题。

高校下属各单位应当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岗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八)防火巡查情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十一条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下发书面通知,督促期限改正,到期后进行复查。

对未按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做出行政处理,并责令迅速改正。

第十二条高校应将在校外统一安排的学生住宿区纳入消防安全管理范围,确定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完善设施。

第十三条高校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举办消防知识讲座、竞赛、消防运动会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工作程序及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预防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高校内应以学院、系、楼等为单位,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同时,应加强各义务消防组织的协同灭火能力,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五条高校内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预案内容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

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第十六条高校及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

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第十七条高校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并将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申述不合格的,不得施工。

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工程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未经核准的,不得变更。

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八条高校及下属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应当级予表彰奖励。

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

消防安全管理高校规定通知

抄送:

校党委委员,校领导。

党政办公室2004年12月3日印发

·#¥%大学二级单位稳定安全机构组成表

(机关、教辅单位)

单位:

工作类别

姓名

性别

职务

第一责任人

第二责任人

安全员

安全员

义务消防员

义务消防员

义务消防员

义务消防员

义务消防员

义务消防员

义务消防员

义务消防员

义务消防员

注:

1、第一责任人为本单位正职领导,负责抓本单位全面安全工作。

2、第二责任人为本单位副职领导,负责协助抓本单位全面安全工作。

3、安全员由本单位指定教职工担任,负责本单位具体安全检查工作,包括协助保卫处进行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每月按时上报保卫处本单位稳定安全情况登记表等工作。

4、义务消防员由本单位指定教职工担任,负责协助保卫处进行本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单位教职工人数较多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义务消防员数量。

·#¥%大学稳定安全工作日常检查报表

填表日期:

检查内容

检查

中发

现的

问题

整改

措施

及建

稳定安全直接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单位稳定安全第一责任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备注:

1、各单位每月必须按照上述内容认真填写:

2、各单位每月25日于27日将本表交保卫处。

 

·#¥%大学稳定安全信息上报流程图

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由校信息员上报

领导小组

校稳定安全信息员

由第一责任人报校稳定安全办公室

稳定安全岗位责任人对有关信息

进行筛选,并报本单位

第一责任人

信息员将有关信息报本单位稳定

安全岗位责任人

各单位稳定安全信息员收集

相关信息

 

·#¥%大学日常稳定安全工作流程图

校稳定安全领导小组召开会

议研究稳定安全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人

定期召开稳定安全联席会议

校稳定安全办公室将重要的

信息报领导小组

 

保卫处将二级单位不能立即

整改的问题报校稳定安全办公室

保卫处督促有关单位对存在

的问题进行整改

 

保卫处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

整理汇总

 

各单位将检查结果报

保卫处

各单位进行日常

安全检查

保卫处进行横向

安全检查

 

****市公安局文保支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哲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