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学业考试与普通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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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校三年的思想品德评价表。
优秀等级的要求:
1、完整提交1~3条规定的证据,且评价均在“优秀”以上。
2、所提供的证据真实,能充分反映评价要素各项要求。
3、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记录。
不合格等级的要求:
学生有严重违法或经常性违纪的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屡教不改的。
学
习
能
力
1、有自主学习的愿望和兴趣,学习态度认真,能努力克服学习中的困难。
2、善于搜集整理分析信息,通过自主学习获取知识。
3、能总结与反思自己的学习过程和结果,能听取他人建议,不断改进学习方法。
4、理解并尊重他人的观点,善于与他人交流。
1、在校三年的阶段性学业水平考试与考查成绩的原始记录。
(含语文、英语口语交际及英语听力测试成绩。
)
2、一份有代表性的学习计划和反思材料。
3、一本最能反映学生学习态度、学习能力的作业材料(作业本、学习笔记等)。
4、学科竞赛获奖记录或证书。
优秀等级的要求:
1、完整提供1~3条规定的证据。
3、所学课程每学期终结性测评成绩在“良好”以上。
4、学习认真,不缺课,作业完成好。
不能主动学习,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能力与学习态度差,不能正确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80%的课程平时学期综合性测评成绩为不合格,校本课程学习三年累计学分在30分以下。
实
践
1、善于发现问题,并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制订计划,尝试解决问题,有创新意识。
2、能在活动过程中根据条件的变化调整设计方案,达成目标。
3、有较强的合作意识,能与小组成员共同完成任务。
4、有较强的社会交往能力,能与相关的机构或个人联系,获得必要的支持。
5、有较强的动手操作能力。
6、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和社区服务、环保活动,有自己的实践活动成果作品。
1、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记录和学分。
2、一份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报告。
3、研究性学习报告单一份。
4、理化生实验考查成绩报告单。
1、完整提供1~4条规定的证据。
3、理化生实验考查成绩为优秀。
4、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报告及研究性学习报告质量评定为“优秀”。
5、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习中获得的学分在80分以上或良好以上。
不能提供2、3条规定的证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三年累计学分在30分以下,理化生实验考查成绩为不合格。
审
美
表
现
1、能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美,欣赏美。
2、能积极参加各种艺术活动。
3、有创造与表现美的欲望,有自己的艺术作品。
1、一份自己完成的艺术作品。
2、文艺方面的获奖证书或参加活动的资料。
3、每学期音、美测试成绩。
3、在艺术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同学、教师的一致认同。
不能独立完成自己的作品,平时音、美测试成绩50%为不合格。
运
动
健
康
1、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2、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精力充沛,不受疾病困扰。
3、能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情绪稳定,没有不良嗜好。
1、体检表。
2、三年的体质健康测试记录。
3、获奖证书。
(前三项评分占整个维度的50%)。
4、初中毕业生体育测试成绩。
(测试成绩占整个维度的50%)。
3、初中毕业体育测试成绩为优秀。
4、在体育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师生的一致认同。
不能完整提供1~3条规定的证据,体育测试成绩总分为不合格。
附件2:
学生综合素质自评用表
学校班级学籍号姓名
维度
评价结果
简要说明
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
学习能力
实践能力
审美与表现
运动与健康
家长签名:
日期:
附件3:
综合素质评价生评用表
学校:
学籍号
姓名
道德品质与公民
素养
审美与
表现
运动与
健康
注:
统一用A4纸制表,每页25人
附件4:
综合素质评价师评用表
班级:
教师姓名:
姓名
附件5:
综合素质评价统计用表
自评得分
生评得分
师评得分
最终得分
等级
附件6: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反馈意见表
综合性评语
家长反馈意见:
附件7:
回避制度
一、回避对象的界定
凡有直系亲属和其他社会关系的考生参加中考的人员,包括教师、工作人员、领导。
二、回避内容
回避人员不能参加有关制卷、监考、检录、评委、阅卷、综合素质评价(回避亲属所在班级)、招生录取等工作。
三、回避操作程序与处理办法
l、本人申报
凡有亲属参加本次中考中招的人员,自己提前向单位提出回避申请,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允许其不参加本次中考、中招改革的监考、检录评委、阅卷、成绩处理、招生等相关工作。
2、单位排查
本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各级领导小组要在所有工作人员中进行一次排查,发现有该回避的对象,马上采取相应措施,责成该同志进行回避。
3、群众举报
该回避的人员没有按规定回避本次改革工作,一经他人举报,经领导小组查实,参照《举报及申诉制度》中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要严肃处理。
附件8:
诚信制度
一、诚信对象:
命题人员、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人员、评卷人员、考务人员、中招人员、家长、学生。
二、诚信内容:
所有参与组织实施的中考人员必须签定诚信协议后才能上岗。
在组织学业考试命题与综合素质评价各种表现性测评及中招工作中必须客观、真实、公平、公正。
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评定每一位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
三、诚信要求:
对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不得擅自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定结果有误,应经评定委员会集体讨论后重新进行评定,并记载更改缘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定记录以备审查。
在学生学业水平等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造成评定结果失实,经核实后,取消评定成员三年的评定资格,并在信用记录中进行记载。
四、诚信协议:
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中,学校测评教师要与家长、学生相互签订诚信协议。
协议内容:
l、学校综合素质测评教师诚信约定:
本着对教育、家长、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地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客观真实的评定。
在评定的过程中,自愿接受其他教师、家长、学生的监督。
如果出现不公平、公正的现象,愿意接受处罚。
(签订人:
)
2、家长、学生诚信约定:
在学校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时,家长、学生要密切配合并做好相关工作。
学生上交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袋中的相关证据材料一定要真实客观。
如发现有不真实、弄虚作假的现象,降低该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应维度的一个等第并做出其它处理。
家长:
学生:
附件9:
质量监控制度
一、成立质量监控领导小组,分工负责,职责到人。
分别对命题、评卷和综合素质评定质量以及中招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对各中学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
二、质量监控领导小组成员要对自己所分管的工作写好具体监控方案,写好工作计划,做到心中有数,监控有方,务求实效。
三、对质量监控领导小组的成员提出具体要求,签订责任书。
要求认真、严肃、高效地完成监控工作.不玩忽职守。
对于因疏忽职守或工作失职造成监控力度失效,导致严重后果者,要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监控领导小组成员在工作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出、纠正并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五、评定工作结束后,评定委员会必须进行质量分析并撰写工作通报。
如果查实学校在具体操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如命题泄露),应及时上报市教育局。
六、监控领导要对升入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进行跟踪评估,如果出现较为严重的差异,质量监控领导小组要对相应当事人进行严格追究,并在学校的信用记录中予以记载。
七、整个监控工作完成后,监控领导小组的成员要对自己所分管监控的工作写出一个比较详细的书面总结,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汇报、反馈。
附件10:
综合素质评价、中考、中招工作公示的规定
一、各中学必须在3月初召开家长会、学生会,向家长和学生公示中考、中招、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方案,包括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与程序向家长和学生进行详细阐述,并向社会公示。
二、科任教师、班主任要组织学生召开有关综合素质评价、中考、中招的专题会议,向学生公示改革方案。
三、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各级领导机构成员的确定应及时向社会公示。
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考结果、中招结果应及时向家长、学生通报或公示。
附件11:
举报申诉制度
在中考过程中凡属以下情形,均可向市教育局举报。
电话(3284067,3282925)。
一、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操作过程有异议。
二、该回避的人员没有及时回避,有舞弊嫌疑。
三、发现特长生招生过程及学生优惠加分等工作有违规操作嫌疑。
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未及时向家长、学生公示。
五、对工作人员的资格认定有异议。
六、处理办法
1、违规人员处理办法
中考、中招领导小组对上述举报经调查、核实、认定举报情况属实,实行层层责任追究制:
(1)直接责任人取消三年评定资格,其他参与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2)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实行党纪、政纪处分。
2、有关学生的处理
(1)误评、错评的取消原来评定结果,重新评定;
(2)违规操作的特长生取消资格;
(3)循私舞弊的学生单科成绩以“O”分计算。
七、家长、学生、教师或其他社会人士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再向上级领导机构进行申诉。
附件12:
中考、中招改革培训要求
为确保中考、中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工作的有序、高效,加强操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综合素质评价能力,保证改革工作的可信度,本次改革坚持“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特制定分层、分学科、分任务的培训要求:
一、通识培训
1、教育局组织业务人员成立培训小组。
2、分期分批组织培训人员到省内外课改实验区学习、培训,提高培训人员的指导能力。
3、培训人员负责向教师、媒介宣讲改革方案。
4、学校组织教师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
5、教师负责向家长、学生宣讲改革方案。
二、业务培训
(一)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培训
1、培训小组成员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方案的内容体系,进行具体操作方法、操作程序的指导;
2、教师耐心指导学生进行数据与证据的整理,力求所提供的数据与证据客观、真实,最大程度体现学生的综合素质;
3、向参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定的教师及学生进行操作指导,力求评价过程公正、公平,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准确。
(二)中考工作培训
l、教育专家对命题人员进行命题基本常识、命题技术、命题管理制度进行培训。
2、对参加中考的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的工作纪律、操作技术等方面的指导;
3、向参考学生进行考前培训;
4、对阅卷人员进行阅卷纪律、评定标准、结果处理等的培训。
(三)中招工作培训
1、组织高中教师特别是参加中招工作的人员学习招生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改革方案。
2、对参加中招的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的技术指导。
附件13: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复查、评估办法
本着对中考中招工作高度负责的原则,确保中考中招工作平稳有序,在各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将组织工作小组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专项复查评估。
一、复查时间
2006年5月(具体时问另行通知)
二、复查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获“A”等的学生的原生态资料。
三、复查方式
听汇报、查资料、访学生、问老师、抽样本。
四、工作程序
1、由市局督查小组和业务骨干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专项复查评估。
2、学校代表(领导或教师)向督查小组汇报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情况;
3、督查小组分别找学生、教师了解情况、查看资料,并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予以复查(只抽查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获“A”的学生资料),复查结果作为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优秀率计算的依据。
4、督查小组向学校反馈抽查情况。
五、评估结果处理
抽样复查中达到80%的合格率则认可学校所有评价结果。
否则,超过的指标由学校根据综合素质评价时各维度的得分从低分到高分淘汰。
凡抽样合格率未达到60%的学校,属于重大责任事故,应追究相关学校领导人的责任,并且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每个维度最终得分,按从低到高淘汰相应百分率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