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幼儿园防溺水工作计划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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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各校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防溺水宣传教育标语,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防溺水宣传教育的提示语,在学校门前设立了固定的预防溺水教育提示标牌,开辟预防溺水教育专题宣传栏、宣传橱窗,各班级出防溺水知识黑板报进行评比,营造浓厚的校园防溺水宣传教育氛围。
四是全面落实防溺水教育提醒制度。
坚持每天放学前进行1分钟的安全提醒教育,严禁学生私自下水。
让学生时刻牢记防溺水安全事项,对重要时段和重要场所进行针对性的预防和提醒。
要求各校摸底排查出上、下学经过水域较多的学生,重点提醒,并向家长发出通知,提醒家长切实承担起教育监管责任。
五是认真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
要求各校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力量,对校园内外及周边环境存在不安全因素的水域展开不定期的全面细致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在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设立警示牌,安排专人看管,杜绝个别学生私自下水现象的发生。
六是组织开展学生互帮互教制度。
要求各校督促结伴上下学的学生在途中做好“互相帮助,互相监督,互相教育”,建立学生“上放学途中”互相管理和自我约束机制;
一旦发现同伴有私自外出游泳、戏水玩耍等不安全行为,要及时劝阻并告知迅速家长或其他大人,确保同伴安全。
三、完善制度,进一步落实齐抓共管机制
一是落实学生法定监护人监护职责。
要求各校印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并采取家访、短信、电话联系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指导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进一步强化学生法定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的意识,承担家长预防子女溺水的监管责任,特别是双休日、节假日的安全监管。
目前已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XX余份。
二是落实各部门齐抓共管协作机制。
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园区教育局组织和动员了各部门力量来关注学生的生命安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与学生所在的村(居)委会联系,进一步加大对安全隐患水域的排查力度,在水塘边有安全隐患的水域设立安全警示牌,及时完善防溺水安全设施。
下一步,园区文教局将继续加大对园区各校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学校按要求继续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不放松,切实保护好学生生命安全,保障园区各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3月29日上午,__教委在__小学召开预防学生溺水专项安全教育工作会议,根据会议要求,把会议精神传达给个位老师,并就当前做好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教育,做好如下工作:
一、防溺水安全教育不鬆懈。
(1)各班要切实落实每日安全一句话,学校利用早会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周五早会再次对学生强调教育。
(2)突出四项教育重点,强调叁项要求。
(3)LED滚动播放防溺水标语(安全第一、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从我做起)
(4)组织师生共同观看预防溺水、安全度夏微电影《殇》。
二、安全隐患排查不马虎
(1)人的排查:
各班利用班会让学生揭发举报以及个别调查等方式掌握学生私自玩水游泳的情况,通告家长加强监管。
(2)危险水域的排查:
本周五前填报隐患水域报送併发送,全面巡视危险水域警示牌,对字迹不清、褪色、欠缺进行增补,确保处处安插警示牌。
(3)重点时段巡查:
聘请保安在双休日、节假日每天全面巡视危险水域,并做好登记。
叁、家校联繫
(1)印发预防溺水告家长书,与家长签订安全承诺书,收存回执。
(2)每周五(遇天热)向家长发送防溺水短信。
四、主题教育重深化
(1)举办一次《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主题队会,重点是以案例教育。
(2)发现个别私自玩水或者游泳同学,要採取体验式教育措施,让其感受溺水时的痛苦。
请家长到场,打一脸盆水、让该同学闭气浸水。
(3)举办一次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漫画或者温馨提示语徵集比赛活动,择优在学校文化大道宣传栏上展示。
夏季临近,学生溺水事故进入易发频发季节。
2012年__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非正常死亡24人,其中溺水死亡17人,占70.8%,同比增加9人,上升112.5%。
这些事故的发生,给学生亲人带来巨大的精神伤痛,给家庭和学校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为有效遏制中小学生幼儿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二、活动时间
5月1日至10月31日
三、活动对象
全园教师、幼儿及家长。
四、组织领导:
组长:
__
副组长:
组员:
五、活动内容及措施
防溺水专项教育从5月~10月,时间跨度大,工作要求高,活动内容多,各年段要结合本年段实际,认真落实防溺水专项教育活动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幼儿预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
在专项教育活动期间,要重点开展好以下活动:
1.开展一次“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教育动员大会。
动员全园师生人人参与防溺水教育活动,人人为预防幼儿溺水事故献计献策。
(4月28日教职工会议上传达文件精神)
2.防溺水作品征集活动。
要充分发动家长,在家长中征集预防溺水警示语、儿歌、顺口溜等征集活动,并将征集到的优秀作品在幼儿园宣传栏等地方长期展示,以激励家长为预防溺水献计献策,同时提高家长的监督意识。
(各班班主任负责落实)
3.组织一次专题教育活动。
让幼儿讲讲自己幼儿园、家庭周边存在的易发生溺水的危险地带、水域,发动幼儿分析造成溺水事故的原因,提出避免溺水事件发生的建议,以及当发现、发生溺水事件时应如何处置、如何自救互救等。
(5月10日开展,专题活动课件、视频等各班主任负责)。
4.出一期预防溺水教育的宣传专版。
宣传橱窗中,以预防溺水为主题,向幼儿宣传防止溺水的基本常识。
明确要求幼儿必须做到以下六个不准:
(1)不准在上(放)学、双休日、节假日等时段在未经父(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下河(塘)游泳;
(2)不准擅自邀请其他同学下河(塘)游泳;
(3)不准在不会游泳的监护人带领下下河(塘)游泳;
(4)不准到无安全保障和不知水域特征的池塘、取土形成的水塘、水沟、小溪游泳或戏水、嬉闹;
(5)不准擅自到钱塘江江堤下玩耍、观潮;
(6)不准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擅自下水施救或者避而不见逃走,要采取大声呼救及报警等措施。
(各班主任负责)
5.挂一条“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横幅。
要组织一次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全园幼儿签名活动,并将签名横幅在园内醒目位置长期悬挂,以营造浓厚的校园防溺水宣传教育氛围。
(后勤负责)
6.签订一份家园防溺水安全承诺书。
加强幼儿园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通过签订承诺书的形式向家长通报幼儿应遵守的事项等,请家长共同做好幼儿离校期间的安全监管。
安全承诺书一式两份,幼儿及家长留存一份,幼儿园存档一份。
承诺书的签订率务求达到100%。
7.每天放学前一分钟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
各班要落实建立课前、课后提醒制度。
班级教师在每天放学前要用1分钟左右分钟时间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警示,提醒幼儿不私自下水。
让防溺水的警钟时刻敲响在幼儿耳边。
8.设立一个警示牌。
幼儿园从5月2日起至10月31日止,在幼儿园大门入口位置,设立一块全市统一内容的警示牌,提示、告诫幼儿严禁私自下河游泳、预防溺水事故发生。
9.开展一次教师防溺水教案、课件设计大赛。
根据幼儿园防溺水教育的实际需要,在教师中开展一次防溺水教案、课件设计大赛。
发动全体教师参与,通过这种形式,既展示教师的才能,更推动防溺水教育的深入。
10.开展一次“学生安全千万家”活动。
幼儿园结合教师家访,开展“学生安全千万家”活动,并在开展时间上适当提前,以进一步提高家长的监护意识。
11.暑期每半月一次防溺水短信警示。
幼儿园将在暑假期间(7月和8月),通过校讯通平台,每半月给幼儿家长发送一条安全警示短信,提醒家长对孩子的安全监管职责,确保幼儿暑期健康安全。
六、活动要求
各年段、各班自本活动方案实施之日起,严格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建立班级安全工作台帐。
精心组织本班级的安全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1.突出重点教育时段。
要将放学、双休日、节假日等时段作为重点防范教育时段。
2.突出重点教育知识。
教育的重点是防止幼儿私自下河(塘)游泳为主。
由于溺水事故发生后幼儿普遍不具备互救的能力,互救中出现更多死亡的情况较多,因此溺水事故发生后的自救和互救方法要暂时作为辅助教育。
3.突出重点教育对象。
外来民工孩子,在放学、双休日、节假日、暑假期间,往往无人监管,要对这些幼儿重点进行教育。
为了进一步推进住房富民工作,促进住房事业的多元化发展,促进农民收入的稳步增长,我们根据上级的要求,制定了住房经济发展规划。
1、基本信息
有一个自然村,有一群村民,人口多,耕地面积大。
我们村的主要工业是蔬菜、桃园、梨园、木作坊等。
养殖业主要有温室养鸡和小型养猪场。
2、发展方向
我们计划在我们村建立一个1500平方米的扶贫车间和一个特色产业。
在发展工业经济的同时,我们还为农民提供科学的育种技术以提高收入。
鼓励农民积极参与扶贫工厂建设队伍,提高农民积极性和觉悟,鼓励农民做大做强。
3、打造特殊品牌
根据市场需求,充分发挥人才的优势,土地、环境和地理的村庄,合理引导农民改变他们的发展思路,通过大力促进大规模、标准化种植、养殖业的发展,实现农业产业的多元化发展,提高扶贫开发实力,扩大知名度,并使水果花园,木工厂,扶贫工厂等产业做大做强。
达到促进农民增收的亮点。
4、开发村集体项目
今年在原有的扶贫厂房建设中,基础设施进一步改造,扶贫厂房的围墙等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
同时,我们计划今年建成1500平方米的扶贫车间,努力发展集体经济,提高全村的集体经济收入。
此外,争取项目,争取环境改善我们的房子和小广场的建设,争取上级的政策支持。
根据市场需求和劳动者个人意愿,加大劳动技术培训投入,以就业为导向,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依托上级领导部门,加大对贫困家庭的职业技术改造计划和教育扶持项目,确保贫困家庭至少有一条致富之路,实现贫困家庭自主脱贫。
为推动自治区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高村级组织自我保障、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能力,加快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明确发展目标
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合作社,下同)全覆盖,每个行政村(含城中村、农村社区,下同)均要设立和发展一个村民合作社,并把村民合作社培育成一个具有发展活力、能带动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经营主体。
力争到2018年底,每个行政村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其中已经脱贫摘帽和计划脱贫摘帽的贫困村达到3万元以上);
到2020年,每个行政村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二、培育壮大村民合作社
(一)支持村民合作社兴办经济实体。
支持村民合作社组建工程施工队、农业服务队、运输公司、益农信息社,以及出资成立集体企业、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专业合作社、村级网店等类型的经济实体。
鼓励有条件的村民合作社探索资产项目化经营,与其他经济主体或集体成员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断丰富集体经济发展形式。
充分发挥基层供销社的职能作用,积极推广“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合作模式,共建产后和服务项目,完善利益共享机制,共同打造乡村综合服务大平台。
建立激励机制,对集体经济增收突出的村集体进行奖励,实施经营管理绩效与经营者收入挂钩、“基本报酬+绩效考核+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的报酬补贴制度,允许各村经村民合作社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按照当年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的纯收入新增部分的10%-15%提取奖励资金,对村民合作社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奖励。
(二)增强村民合作社“造血”功能。
支持村民合作社充分利用集体资源,通过集体自办、招商引资、能人领办、入股联营等形式,大力发展农业、工业、服务业项目,经营所得按股分红。
支持城镇附近的村民合作社,积极发展社区配套服务业,通过经营和服务,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支持村民合作社盘活资产,引导将集体土地、森林、山岭、“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地、园地、水面及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后剩余土地等资源通过流转方式,以及停用的旧村委房舍、校舍等集体资产通过出租等方式,获得财产性收入。
鼓励村民合作社按照保底分红、按股分红等方式,以集体资产和财政扶持资金等参股专业合作社和经营稳定、发展前景较好的工商企业。
鼓励和支持地域相邻、资源相近、产业相似的行政村跨地域联动发展产业,支持多个村民合作社共同出资组建经济联合体,抱团发展集体经济。
探索设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委托财政部门管理,基金产生的收益作为村集体收益。
(三)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2018年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落实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
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
推进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
继续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入市机制。
实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定期更新制度,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抓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
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
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和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
三、加大财税扶持力度
(四)强化财政支持。
各级财政要加大对贫困村的扶持力度,整合财政扶持资金,重点支持贫困县集中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除贫困村以外,县级财政要统筹现有的涉农资金,对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的非贫困村也要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
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村民合作社开展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的保险补贴,以及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小额贷款贴息力度,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
(五)加大税费优惠。
对村集体兴办的各类经营性项目,依法依规减征免征相关税费。
对村民合作社建设集中居住点、民工公寓等,适当减免通讯、广播电视等配套服务费。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捐赠支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且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村民合作社兴办的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协会等农业产业化组织,对其提供的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所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六)优化金融服务。
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村民合作社经营或参股项目的支持力度,创新信贷管理,适当下放信贷审批权限,实行浮动授权管理,优先安排信贷计划,在贷款的准入条件、审批流程、贷款期限、利率政策等方面给予从宽从优。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农村金融需求特点,创新专项贷款金融产品,依规探索开展农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抵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复垦增加的用地指标抵押等贷款业务,积极推动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激活农村产权资本化,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增信和抵押担保能力。
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尤其是广西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作用,积极开展“银担”“银保担”“政银担”等合作模式,为村民合作社贷款提供担保业务。
积极推动农业保险服务下沉至农村,支持种植养殖和特色农产品发展。
(七)建立村级集体经济信用体系。
构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体系,推进农村信用服务体系建设。
鼓励对村民合作社法人授信与对合作社成员单体授信相结合,采取“宜户则户、宜社则社”的办法,提供信贷支持和服务。
对资信良好的农民、村民合作社和村集体兴办的各类经济实体,经评定后可享受一定额度的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
五、创新项目扶持方式
(八)政府投资项目向村级集体经济倾斜。
政府投资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山区开发、绿化造林、生态保护、乡村基础设施等项目,要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结合起来,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重点向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倾斜,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对村企合作开发、投资兴建的项目,优先列入规划,安排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项目,并在支农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
九)创新涉农项目建设管理方式。
除公益性项目外,对各级政府部门投入农村用于生产、加工、经营、服务设施建设的项目,建成后可统一交由村民合作社持有和管护。
对各级财政支持的200万元以下的农村公益类小型项目,凡技术不复杂、村级能够自己组织建设的,原则上应优先安排村民合作社作为建设管护主体。
鼓励支持村民合作社独立申报项目。
(十)提高项目建设服务质量。
各级涉农项目审批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对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或经营项目,建立审批“绿色通道”,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减少办理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相关部门要出台指导性意见,规范项目审批环节中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
六、落实水电和用地政策
(十一)落实用电用水政策。
对村集体兴办的各类经济实体,相关部门要确保满足用水用电需求。
发展农业、林木培育和种植、畜牧业、渔业生产用电,农业灌溉用电,以及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对集体兴办或参股的光伏、水电站所发电量,电网企业应优先收购。
(十二)落实好用地政策。
各地在安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优先落实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
鼓励村民合作社和农户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偿交易,从节余指标交易收益中提取10%归村民合作社所有。
农村集体土地依法被征收为国有土地的,可保留被征收土地面积的1%-2%作为被征地村安排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用地,或以留用地指标折算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等形式予以补偿。
实施留用地政策安排土地的,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涉及土地出让的,土地出让收入收益部分,在符合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应比例给村民合作社。
七、加强风险防范
(十三)规范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资产资源清查、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总台账,实行台账管理。
规范资产经营和资源发包程序,完善党务、村务公开制度,加强农村集体合同签证工作。
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村民合作社管理暂行办法》,原则上实行“村账乡管”,加强村级民主理财、民主监督。
强化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管理,杜绝村级行政性公务接待支出。
十四)防范经营风险。
鼓励将村集体的各类补助资金转化为土地使用权、设备、商铺、房产等固定资产实施参股,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健全股权保底分红、薪金分红、收益分红相结合的收入分配制度。
巩固农民“优先股”,完善股权结构和治理方式,确保村集体和农民有效履行股东职责、行使股东权利、参与重大决策,防止“大户”套“小户”的现象。
未经村民合作社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不得举债建设新项目、新办企业和经济实体,防止不良债务产生。
(十五)加强审计监督。
各乡(镇、街道)要做好村级集体经济审计,强化村“两委”负责人、村民合作社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向村民公布,防止发生侵占、挪用、截留集体资产资源等违法违纪行为。
对违反法律法规、显失公平公正等损害集体利益的发包合同,依法进行纠正和规范。
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八、强化组织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
自治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
各地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强化统筹协调,落实工作措施。
要健全农经机构,加强农经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指导与服务。
十七)强化基层建设。
强化党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领导,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基层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级组织班子,把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转化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强大战斗力。
坚持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选举村民合作社负责人。
充分发挥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广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等驻村干部的协助指导作用。
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参与村民合作社的经营管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村民合作社负责人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
(十八)精心组织实施。
各设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摸清当地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和薄弱村底数,列出年收入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清单,因地制宜分年度逐村制定发展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各县(市、区)要开展精准帮扶,制定“一村一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确定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支持项目、发展计划、经营团队等,组织实施情况按要求向上级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十九)建立奖惩机制。
加强检查指导和督导,及时了解进展情况。
建立完善“两随机”(随机督导、随机调研)工作制度和“红黑榜”通报制度,并将结果列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
对工作措施不力、年度任务未完成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在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鼓励。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本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尽快建立健全配套制度。
各设区市、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实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
一、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
围绕抓党建、强基础、促发展的思路,以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突出抓好“基层活动阵地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村组集体经济建设和跨越发展先锋行动”四个重点,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基层设施、产业效益、农民收入、党组织公信力、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