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福建跨境通电商备案运作流程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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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检):
国检备案流程
一、企业备案管理
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备案登记表(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自理报检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5、企业基本情况;
6、质量管理制度(物流、仓储企业无需提供)。
(以上材料都应当加盖企业公章,提交复印件的同时交验原件。
)
、备案登记表(附件1)
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备案登记表
企业名称(中文)
企业名称(英文)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海关注册代码
法定代表人
申报员
电话号码
E--mail地址
传真号码
电商平台/店铺名称
店铺在电商平台上的ID号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登记号
企业类别
□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商品物流仓储企业□其他
经营范围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随附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基本情况
□质量管理制度
□其他
企业诚信经营承诺
(1)保证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和检验检疫机构有关规定;
(2)如实申报、提供有关申报商品的真实情况,保证提交的申报数据及材料真实有效、准确无误;
(3)保证每一批货物货证相符,不在商品的种类、质量、规格、技术标准、价格等方面有欺诈行为;
(4)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愿配合检验检疫机构开展商品质量安全监管;
(5)发生违背诚信经营的行为的,自愿接受检验检疫机构依法所作的处理,由此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本企业负完全责任。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填报人:
日期:
年月日
*以下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填写:
企业备案登记号:
经办人:
日期:
(备注:
除最后一行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填写外,其余各项均由企业填写,并且相关企业应每个空格都要真实、准确、毫无遗漏的填制完成,方可提交汇总。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两份都要加盖企业公章,提交复印件的同时交验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材料要加盖企业公章,提交复印件的同时交验原件。
4、《自理报检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5、企业基本情况
应包括办公场所、仓储场所、查验场所等相关情况说明。
6、质量管理制度
应包括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商品流向溯源管理制度、商品召回和主动报告制度、不合格商品处置制度、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等。
二、商品备案管理
(即填制完成附件3表格)
1、企业备案号;
该备案号为《自理报检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上的备案号)
2、商品名称;
3、商品HS编码(需提供10位数的HS编码);
4、品牌;
5、规格型号;
6、原产国别/地区;
7、生产厂家;
8、国外出口商;
9、电商平台名称;
10、电商平台备案号;
11、店铺名称;
12、店铺在电商平台上的ID号;
13、商品的主要成分;
14、商品适用标准等信息。
附件3
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备案登记表
企业备案号
商品HS编码
商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原产国别
生产厂家
国外出口商
电商平台名称
电商平台备案号
店铺名称
商品主要成份
产品适用标准
申请企业(盖章):
填报人:
日期:
商品备案登记号:
三、检验检疫监管
1、入区申报
对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实施全申报管理;
列入法定检验检疫范围内的商品,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企业应办理报检手续。
2.区内监管
(1)对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属于卫生检疫或动植物检疫范围的,应当符合我国卫生、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要求,检验检疫机构依法严格实施检疫。
检疫不合格且无有效处理方法,或检疫处理后仍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责令作退货或销毁处理。
(2)列入法定检验范围内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能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或检验报告的(安全卫生项目检测结果应符合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验证合格后予以放行;
不能提供的,对其实施抽查检验。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列入法定检验范围内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经检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责令作退货或销毁处理;
其他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的,方可销售。
(3)对其他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经入区申报后,出区时直接实施核销放行。
3、出区核销放行
(1)在商品出区前,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企业应向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出区申报,提交订单信息、支付信息和物流信息等。
(2)检验检疫机构采取X光机筛查等手段对出区商品进行核查比对,主要核查出区商品货单是否相符等,并做好核查记录。
现场核查符合要求的,实施闸口核销放行;
现场核查不符合要求的,要求企业整改,整改完成后经再次核查符合要求的,予以核销放行。
附件
禁止实施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范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的禁止进境物;
二、未获得检验检疫准入的动植物及其产品;
三、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剧毒化学品目录》《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名录》和《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的;
四、微生物、人体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
五、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核生化等涉恐及放射性等产品;
六、废旧物品;
七、以邮寄方式入境,或以国际快递方式入境,收货人为个人消费者的电商商品,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的要求;
八、法律法规禁止进境的其他产品和质检总局公告禁止进境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