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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献精神,工作的主动性和投入情况,工作的钻研和进取精神。
4.绩(工作实绩):
本单位领导核心的团结协作,队伍建设等方面业绩。
五、考核实施办法
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考核程序如下:
1、个人述职,根据工作目标责任规定的任务和工作计划确定的年度指标,结合自己在德、能、勤、绩等方面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介绍自己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填写干部考核自评表。
2、民主测评,组织领导干部和党内外干部群众对被评议者在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评议,参加评议人员范围:
公司领导、各科室负责人、纪检监督员。
3.综合评价,考核领导小组以了解和掌握的第一手资料为依据,以制定的指标为标准。
结合个别谈话和实地考察,由考核领导小组撰写考核报告,客观、辩证、准确地得出综合评价。
4.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根据干部考核自评表、民主测评情况及综合
评价结果,由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干部的工作业绩等级。
5.结果反馈,由人力资源部和组织部将考核结果向被考核者反馈,肯定成绩,指出问题。
对考核不合格者要进行诫勉谈话。
六、考核要求
干部考核是干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
在考核中要注意做到:
1、坚持走群众路线,考核工作要充分听取和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
2、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对考核工作要加强引导。
对个别群众的意见要正确分析和看待。
3、考核标准要注意干部的工作表现,更要考察其工作业绩和成效,要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
4、考核工作要讲求实效,通过对干部的评价,使他们看到自己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以利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水平。
5、考核工作应与干部的业绩评价、奖惩、选拔任用结合起来。
七、考核奖惩政策
考核奖罚采用政绩考核和经济考核两种方式。
(一)政绩考核政策
对重点工作实行季度累计跟踪考核,考核指标为重点工作完成率,考核计划值确定为60%,其计算公式:
考核期内重点工作完成率(%)=(考核期内实际完成重点工作件数/考核期内要完成重点工作件数)x100%
一季度重点工作完成率未完成计划,对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批
评。
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率未完成计划,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全公司内部通报。
前9个月重点工作完成率未完成计划,对部门分管领导提出警告并且在党委会上作检查,并及时落实整改。
全年重点工作完成率未完成计划,对部门分管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
(二)经济考核政策
1.对重点工作的奖罚政策;
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含分管领
导)予以通报批评,并扣绩效工资500元(是个人造成的扣当事人绩效工资200元,是部门造成的按人平扣绩效工资200元)。
2.因工作日期间饮酒或打牌,查实后一次扣绩效工资200元,并
按党纪政纪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坚持正常会议点名制度。
迟到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旷工
累计三天以上,每旷工一天处罚100元。
4.因驾驶公车造成不良后果的,承担一切责任,并按法律或党纪
政纪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根据考勤情况,按每迟到一次处罚30元,每不在岗一次处罚
50元;
每旷工一天处罚100元。
6.坚持正常的值班制度。
按照东煤公司干部值班表,坚持按时
接班、值班,不得脱岗、误岗。
每天安排的值班人员原则上必
须全额值班。
每迟到一次处罚30元,每脱岗一次每人处罚100元。
在双休日必须按照东煤公司干部值班表执行。
一经发现有脱岗现象,当天值班人员每人处罚100元。
7.在公司党委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集体活动、义务劳动、社会
公益活动中,未准时参加的,按每迟到一次处罚30元;
无故不参加,按旷工一天处罚100元。
8.每年度进行一次评优奖励工作,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精神和物质
奖励,奖励名额酌情而定。
9.根据工作完成、履行职责、工作创新和各类活动开展等情况,
对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含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无重大差错,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者,可以评为本公司先进工作者或推荐为优秀员工,并给予奖励。
10.凡年度内无故旷工年累计超过3天(含3天)的,不参加当年
评优。
严重失职的,当年考核为不合格。
11.凡工作人员有违纪、失职、过错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批评
教育或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并扣发月或年度奖金。
篇二:
干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为更好的落实和执行《干部管理条例》,特制订干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管理干部年度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并扣除30%绩效工资,第二次严重警告处分,取消当月全部绩效工资,第三次给予降职、撤职处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
1、出现迟到、早退、无条(证)外出,缺勤而事先未获得批准者;
2、在上班时间内聚众聊天、打牌、下棋、睡觉、玩手机、打游戏、吃东西、无故离岗、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报刊书籍和视频者;
3、对本部门员工假期、加班申请、考勤记录审核不严;
4、酒后上岗者(除陪业务客户或经领导批准外);
5、检查出本人所管理辖区内出现的跑、冒、滴、漏现象没有采取补救措施者
6、因本人原因工作未及时交接到位给公司及他人造成损失者;
7、检查出本人所管理辖区内的有垃圾的;
8、公司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者;
9、公司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中出现打电话、说话、看电子书、打游戏、睡觉等扰乱活动纪律行为者;
10、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读书、培训活动或累计两次无故不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者。
11、不服从上级管理,用言语顶撞上级者,或是用冷暴力消极怠工者;
12、集团经理办公会、生产管理会议安排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完不成者;
13、一个月内不组织召开部门例会或车间晨会者;
14、利用职务影响力,以权谋私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
15、监管不严,部门出现失盗,给公司造成201X元以下损失者;
16、产品质量把关不严,出现批量废品,一批次价值在3000元以下者;
17、把关不严,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复采购,给集团造成201X元以下损失者;
18、审核、把关不严,经手签字事项出现问题,给集团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
19、部门间协作出现推诿扯皮,不敢担当者;
20、部门员工出现违规操作,损坏公司财物损失额在1000元--3000元者;
21、非故意(或因技术熟练程度原因)损坏公私物品材料不及时上报,隐瞒事实真相者;
22、对公司职能部门在行使职权不理解、不配合、吵闹,又不通过正常渠道申诉者;
第二条:
管理者监管责任,本部门员工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管理干部承担员工处罚额的20%-30%的管理责任;
部门同一个员工一个月内被连续集团通报两次以上,直接给予管理干部警告处分(以集团通报为准)。
1、无故迟到、早退、无条外出者;
2、上班期间①聚众聊天;
②打牌、下棋;
③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报刊书籍;
④吃东西;
⑤无故离岗;
⑥睡觉;
⑦玩手机,打游戏、与工作无关上网、看视频者;
3、谎报假期、考勤、加班者,缺勤而事先未获得批准的;
5、不执行7S管理,同一问题被督查部门两次通报者;
6、组织集体活动时不遵守活动纪律、无故迟到、早退、缺席被通报者;
7、在生产区内抽烟者;
8、偷盗公司财物者;
9、故意损害公司财物者;
10、违规操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
11、部门员工存在不到下班时间停止工作、等待就餐或提前就餐的;
第三条管理干部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第一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第二次给予降级、撤职处分,取消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并承担损失额20%责任。
1、部门考勤谎报、瞒报,隐瞒员工旷工事实或协助员工造假代签各种假条者;
2、在生产区内抽烟和发现他人抽烟不追责者;
3、利用职务,损公肥私,假公济私者,操纵谈判、招标者;
4、部门物资失盗造成201X元-5000元损失的;
5、部门员工偷盗公司财物,给公司造成201X元-5000元损失的;
6、部门员工打架斗殴不加制止、隐瞒不报者;
7、违规操作给公司造成201X元-5000元经济损失者;
8、利用集团资源谋取私利者;
9、出现批量废品给公司造成3000元-10000元经济损失者;
10、接受下属、业务单位、客户宴请者;
11、向公司相关的业务单位或个人借款者;
12、管理不到位,审核不严,造成采购计划失误出现物资积压三个月以上者;
13、发生自然灾害、人为原因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在12小时内知情隐瞒不报或怕承担责任有选择上报,贻误时机者;
14、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或者有选择上报者;
15、审批流程、票据签字程序,把关不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201X元-5000元者;
16、把关不严,落实不到位,出现库存物资重复采购,给公司造成201X-5000元经济损失者;
17、对采用正确手段指出自己缺点、错误及提出批评员工采取不理智的态度、泄私愤、扬言打击报复者;
18、问题处置不当,不及时汇报,导致在集团内外造成群体上访事件者;
19、在工作中造谣、传谣,给公司形象或领导形象造成恶劣影响者;
20、在本职工作管理范围内发生隐患不报者;
21、因应急情况离开或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到位,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或3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第四条管理干部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免职并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取消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如给集团带来经济损失,承担经济损失额30%经济责任。
1、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被拘留或拘役者;
2、鼓励或变相鼓励员工发动骚乱、赌博、参加邪教组织者;
3、工作期间蓄意挑起事端,打架斗殴者;
4、泄露公司产品、图纸资料、销售信息、物价信息、组织架构调整、会议资料、人事信息、内部决定等信息的;
5、盗窃公司财物者;
发现公司财务受损、丢失不管不问者;
6、部门员工盗窃公司物资单次金额在3000元以上或一年内累计失盗物资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
7、年度累计旷工15天以上或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
8、部门员工连续两次违反公司安全、设备、生产管理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5000元以
上经济损失者;
9、索要回扣、贿赂,在客户、下属中造成恶劣影响者;
10、以权谋私,以个人喜好干涉内部分配,,截留工资奖金,对员工工资弄虚作假,严重影响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的;
11、滥用职权,把公司财物挪用、化为私有者;
12、从事与集团有竞争关系的第二职业者;
13、故意损害公司物资者;
14、违反国家计生政策者;
15、凡因自身原因给公司造成5000元以上财产损失或给公司名誉造成恶劣影响者;
16、本部门出现批量废品给公司造成10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17、审核把关不严,给公司造成5000元以上经济损失者;
19、在集团职能部门履行制度督查时,存在以暴力抵抗等非正常途径申诉、抵触者。
第五条处分期限
1、警告,处分时限为6个月;
2、严重警告,处分时限为8个月;
3、降职、撤职、处分时限为12个月;
第六条各级管理干部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警告、严重警告、降职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不享受集团统一调薪;
受撤职处分的在处分期内,不得晋升级别、职务和工资档次,应按照规定取消原有级别待遇。
第七条管理干部受解除劳动合同以外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应当解除处分。
解除处分后,在晋升工资档次、级别、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职、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第八条管理干部同时有两种以上的处分,应当执行其中最高处分。
管理干部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之和。
第九条违纪干部在处分期间有如下立功表现的,将从轻处罚。
1、工作中改革、创新举措被采纳,有效解决技术难题(技术评定),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者;
2、生产部门超过年经营考核目标额10%以上者;
3、通过自身钻研,突破技术难题者;
4、发挥带头人作用,带领部门研发新的方法达到核心关键技术级者;
5、敢于担当,工作中任劳任怨,却遭到他人无理排挤、打击,但为了公司利益,不计较个人得失者;
6、面对有损于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言论或行为积极举报,敢于制止者;
7、敢于举报、揭发有损于企业利益行为者;
8、对违反公司管理规定行为敢于制止或及时上报监管部门、监管领导者;
9、对于出现的问题,主动承担责任并在一个月内将功补过弥补集团损失者;
10、在部门协作中,主动承担责任,做问题终结者,解决问题表现突出者;
11、发现重大问题并及时解决,为公司减少不必要损失者;
第十条:
管理干部无违法乱纪现象且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经集团研究评定,将给予1000---3000元的奖励。
第十一条:
其它
1、分管领导、各公司、事业部负责人是干部管理条例执行、监督第一责任人,发现部门管理团队存在违反干部管理实施细则所包含行为者,根据《条例》提出处理措施,并及时告知集团办公室备案。
2、各公司、事业部要结合《干部管理实施细则》细化完善,形成独立的干部管理实施细则,以干部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进行监督考核。
3、由集团办负责干部警告、严重警告、降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立功各类表现的登记具体的考核监督落实工作,年内累计上报,并按规定处理。
4、本实施细则试行期为3个月,试行期内如有需要完善的条款,请及时提报集团办公室。
5、本细则由集团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三:
医院奖惩规定细则
为坚持以德治院、以法治院的方针,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各类人员的行为,强化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细则。
第一章:
奖励
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或集体,经科室提议或主任提名,经办公室研究给予奖励:
一、参加社区服务中心的两个文明建设,有改革创新精神,在职代会或日常工作中为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献计献策并做出显著成绩者,视贡献大小给予100元—1000元的奖励。
二、在科技兴医方面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填补本社区空白,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给予1000元—5000元的奖励。
三、维护社区服务中心正常工作秩序,爱护公共财务,防止事故发生,使医院和人民群众免受重大损失的见义勇为者,给予100元—500元奖励。
四、在参加区内突发事件抢救中,为医院争得荣誉,酌情给予100元—1000元奖励。
五、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护理管理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堵住重大差错,防止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奖励500元-1000元。
六、文明行医,优质服务,工作业绩突出,获得市、区以上荣
誉称号每人分别奖励500元、300元;
(上报有具体要求,就高不就低)获主管局、院级荣誉称号者,每人奖励100元;
锦旗100元;
(上级有文件就高不就低)表扬信20元;
拒收红包,按红包金额的30%奖励(同一患者同时发生以上情况时,按最高标准奖励)。
七、为维护社区服务中心的信誉,忍辱负重的、视情节给予50元—100元委屈奖。
八、关心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非岗位工作人员,在后勤保障、器械、物质供应中厉行节约、修旧利废,为社区服务中心节省资金及在财务管理中堵住千元以上重大漏洞并及时追回欠款者,给予200元奖励。
九、在正式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结合自己临床工作经验撰写的、体现一定价值的国家论文奖励200元、省级论文奖励100元;
积极向新闻媒介宣传报道社区服务中心好人好事、有价值的新闻,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新成果等信息的。
按国家、省、市、区、主管局分别奖励:
500元、400元、300元、200元、100元。
十、参加区内和社区服务中心内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取得前三名的适当给予奖励。
第二章:
处分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视情节轻重,给予扣款、缓聘、解聘技术职务处理,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精神文明建设方面
(一)、医德医风违纪处理
1、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者,无论任何理由扣100元;
对患者生、冷、硬、顶服务态度不好、推诿患者,造成患者或家属向上级机关或社区服务中心主管部门上访者,扣300元,同时向患者及家属赔礼道歉,并写书面检查。
拒不执行者或后果严重的待岗。
对被新闻单位曝光,严重影响社区服务中心信誉者扣半年绩效工资、并给予岗上待岗。
2、对不赡养双方老人,造成老人来院上访或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者,坚决予以岗上待岗,发给政府最低生活费,余下工资做为养老费交由老人处理,直至老人来院满意为止。
3、对收受、暗示、索要服务对象现金和贵重物品的,经查实,除退还全部钱物外,扣300元—1000元。
并视情节给予调离现岗位、岗上待岗、调离岗位待岗。
对接受服务对象吃请者,除退还吃请全额外,扣参与吃请者每人100元,接受吃请二次,岗上待岗。
4、私收费、非法行医人员,视认错态度发给大连市最低工资、岗上待岗1-3个月处理,再次发现停签劳动合同。
5、编造假病历、出具假诊断书,假报告单、假病情证明等假医疗文书及私自收取病人费用者,经查属实,扣当事人一个季度绩效工资,认错态度不好给予岗上待岗、待岗处理。
6、违反转诊规定,私自外转病人,介绍病人做检查并收取介绍费、好处费者,或检查、处臵不收费送人情者,一经发现没收非法所得,扣当事人一个季度绩效工资,认错态度不好给予岗上待岗处
理。
7、借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他人开“乘车药”私卖药或介绍到院外购药,谋取私利者,扣一个季度绩效工资。
二次以上,给予岗上待岗或待岗处理。
8、对“三不合理”现象一经被医保或农保中心检查发现,扣1-2个月绩效工资。
科室负责人扣1-2个月岗位津贴。
9、各科室、同事之间工作不配合、互相拆台、互相打架,在院内外造成不良影响或给社区服务中心造成损失者,扣主要责任者一个季度绩效工资,没有绩效工资者扣5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岗上待岗。
(二)、违反医院着装规定的处理
1、不服从社区服务中心统一着装规定,在工作岗位中衣帽不整,不佩戴胸卡或佩戴不规范,工作时间临床医护人员过于浓妆艳抹、戴直径超出1.0厘米耳环和戒指,不着护士鞋,扣50元。
不及时处臵患者打手机或玩手机、电脑游戏者,扣当月绩效工资。
2、穿白大衣上街,扣当月绩效工资。
3、违反无菌科室管理着装规定,发现一次扣责任者50元。
(三)、违反卫生管理规定处理
1、不坚持每日清扫三次、每月一大清扫的卫生清扫制度、地面不洁(单位责任区内有5个以上烟头或其它果皮纸屑等)、室内桌椅物品零乱不整、墙面、暖气、门窗有污渍灰尘,每一项扣责任人50元;
院级检查卫生发现问题三次,扣科室负责人一个月岗位津贴;
市区级检查卫生发现问题扣责任者当月绩效工资并扣科室负责人三个月岗位津贴;
发现患者往室外扔垃圾,扣科室100元,工作人员乱扔垃圾扣100元。
如因地点分不清责任的由几个所在科室共同负担。
2、在诊室、病房、处臵室吸烟、大声喧哗、秩序混乱,一次扣100元,扣科室相关负责人当月岗位津贴。
(四)、违反会议制度的处理
1、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院内外会议、活动,一次扣50元;
违反会议纪律看报纸杂志、交头接耳讲话、吃瓜子糖果,一次扣20元。
2、各部门使用大小会议室前后,不整理桌椅,清扫卫生,每次扣主办人50元。
二、医院管理违纪的处理
(一)、机关工作人员在为基层服务中,不按时完成上级布臵的工作任务,不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不及时督促检查工作的,团结协作差、办事拖拉、工作推诿影响工作者,扣当事人50元,有绩效工资则扣当月绩效工资。
(二)、行政科室管理混乱,不按时完成计划总结,该归档的材料不及时上交,扣科室负责人当月岗位津贴。
(三)、业务科室医疗文书档案不规范或无政治、业务学习笔记本,扣科室领导职务补贴20元,每次扣当事人半个月绩效工资。
(四)、凡在市、区、局、院组织的各项工作检查中,不按规定
篇四:
201X年基层干部管理实施细则正
附件二:
云南众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基层管理干部职能考核细则
二0一四年四月三十日制
201X年众安公司基层干部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众安公司安全保卫工作规范》、《护卫队伍达标管理办法》之规定,严格按照公司提出“科学规划、统筹兼顾、逐步突破、全面推进、争创一流”的发展思路;
深入贯彻“夯实基础、内强素质、外塑形象、规范服务、确保安全”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强”的指导思想;
为了提升全员素质,增强管理干部的责任感和事业心,采取查找问题、制定方案、组织动员、分组实施、重点突破的思路,从个人形象、仪容仪表、器械配带、礼节礼貌、岗位履职、内务规范、军体技能、安全防范、作息管理、基础台账、装备管理等进行入手,对上述工作进行细化和量化考核,实行“能者上、庸者下”任用原则,所有考核与职位和工资挂钩,着重解决基层管理干部不善管、不愿管、不敢管的现象,改变“只求过得去,不求质量高”的问题,针对管理骨干不找主客工作方法,导致基础队员岗位形象不好,履职不认真,安全意识不强的问题存在;
个人或内务卫生脏、乱、差等现象严重,为了彻底改变公司面貌,正确引导,加强监督,以实现客户满意度最大化的安保需要为导向,选准工作着力点,建立科学的保障体系、抓好团队建设,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抓住机遇,乘势而为,将公司内部科学布局、结构合理调整、资源整合,全面推进公司的战略性的发展,提升整体素质和服务质量,达到公司规模效益向质量效益的转变,特制定管理干部月检查考核细则:
一:
奖励制度
公司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激励机制,做到“公
开、公平、公正”,选拔真正会工作、懂管理的中、分队、班长,促进公司队伍建设,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保障守护区域人员和财物安全,提高队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热情,保进队伍的稳定,更好完成各项工作。
护卫部每月派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敢做敢为的人员下基层各执勤网点检查,重点从岗位履职情况,安全防范、消防知识及请销假、辞离职情况,军体技能、组织指挥的情况,内务规范及作息管理情况,仪容仪表、礼节礼貌及个人卫生情况,装备管理及使用情况六个大的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并认真登(统)计,在本月安全的基础上,每月检查着的执勤网点,没有发现一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