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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人事、户籍档案从某大学出走,到宁波一家国营企业任职的杨博士坦言,由于传统体制观念作怪,“体制外”员工的地位不高,相应地“体制外”人才就有压抑感。

机关事业单位中“不在编”的群体,在目睹本单位的“在编人员”一个个有了自己的房子,升职或被授予重任、外派学习,虽然自己能力与之不相伯仲甚至更强,但却因为不在“体制内”而不能享受。

不稳定感、漂泊感油然而生,也可能在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不乏干劲的同时,却也因缺乏可预期的上升通道而动力不足。

首先,必须承认的是,针对体制内、外的职工实行差别待遇、“内外有别”、对劳动者不能一视同仁的制度性歧视一直而且普遍存在。

基于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劳动关系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国有和集体企业的职工,也就是所谓的体制内的职工;

而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确立,大虽的体制外职工出现了,如私营

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以及大虽涌入城市的外来务工人员,企业为了降低这部分员工的用工成本,对其实行差别待遇。

后来各地还制定了许多针对这些体制外职工的规定,从而巩固了这种制度性歧视。

根据我国《宪法》“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的原则,所有的劳动者都应当平等的适用劳动法的规定。

但是在实践中,许多劳动者不能得到平等保护,受到各种制度性歧视、非制度性歧视待遇。

另外

事业编制的人员和企业编制的人员的差别在于,事业编制的人员的工资是政府全额或差额拨款,保障性强;

工资级别调整的次数频繁(有专门规定),每一级别工资高于企业。

退休工资也大大高于企业。

每次职称的评定都有定H的名额,即有上报基本就可以评定。

企业编制的人员工资为企业自收自支,工资是否照常发放取决于企业效益。

工资级别调整是国家不是强制性规定,由企业根据自身效益决定是否调整,职称的评定没有定虽的名额,达到条件才能参评,但是否评上没有保证。

就业时事业编制是优惠政策中的一条,到企业就业的可以享受财政补贴。

如果享受到企业就业事业编制的待遇,可以先和企业协商具体的工资及福利待遇,随后由企业向政府提出申请,最后与政府签订合同。

以借用的名义到企业就业,如果两三年后,毕业生不愿意继续在企业就业的,可以再回

到政府部门的事业单位就业,享受事业编制的待遇。

另外,在某些地方区,某些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到事业单位工作,可

根据所学专业任意选择工作单位,不受单位编制、职位限制,先进后出,由组织人事部门直接推荐到用人单位工

作,任何单位不得拒收,不实行见习期,上浮两档职务

工资,三年内每年可享受500元生活补助费。

连续工作满5年后,转为固定工资;

专业对口的,一年后直接确认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有编制是签的什么合同事业编其实不是合同制。

确切的说是聘用合同制。

在编人员签订的是聘用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因为在编人员受《事业单位管理条例》调控,所以签订的是聘用合同。

而签订劳动合同的才是合同制,因为劳动合同对应的是《劳动法》在编人员是聘用合同,是人事

局管

不在编人员是劳动合同,那是和谁签订呢,人事局、派遣公司还是哪个主

是啊,对应劳动法,但是具体和谁签这个合同呢

三、事业单位的工资

得看什么单位。

事业单位分全额、差额和自收自支。

1.

一般一个地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资是一样的,只是因为单位不同,福利待遇不同而已,有的单位还有特别岗位津贴

之类的,好的单位根本不会用到工资,光奖金、福利之类的就花不了,有的单位没有额外收入,因此只发财政统发的工资。

这个得视单位情况而定;

2.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拨

款是一样多的,差就差在单位自负那一块儿,理由和现状同上条;

3.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凭单位自己的创收能力,有的单位效益好,工资非常高,福利待遇也很好,有的单位创收能力差,连工资都发不下来。

综上所述:

不能笼统的说事业单位工资怎么样,要看具体地区、具体单位

我是机关单位负责工资的,下届几个事业单位的工资我来审核;

级别工资是根据工龄计算出来的;

我们这里,试

用期和转正后的工资没区别的,试用期工资也是按照岗位和工龄来计算工资的。

事业单位实行的是岗位绩效工资

有三类岗位:

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各类人员人对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工资组成: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

其中岗位工资:

专技岗位分13个等级,管理岗位分10个等级,工勤分技术工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5个等级,普通工不分级。

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岗位工资标准。

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专技和

管理人员设65个薪级,工人设40个薪级。

每一薪级对应一

工资标准

绩效工资人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2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人社部门制定的标准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单位在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问题内,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办法

工资表上包括如下

职务工资,津贴,教护10%,教护龄津贴,岗位工资,

家属补贴,女工费,特岗津贴,移

动通讯,液化,孩补,房补,电话补贴,司机补助,其

它,应发工资,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个人医保2%

篇二:

事业单位7月1日起实行合同制3000余万职工告另U铁饭碗

http:

//

事业单位7月1日起实行合同制3000余万职工告别铁饭碗

河南公务员考试群166909202

本报讯(记者廖靖文通讯员粤仁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铁饭碗”即将全面打破。

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天实施。

省人社厅昨日发布了关于条例的解读,指出条例实施后最大的转变是将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下狠招打破终身制,实现人员

能进能出。

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

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

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

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指出,该条例最大的转变是,把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确定为“合同关系”,打破

终身制,建立包括合同聘用、公平竞争、激励约束、权益保障的用人机制,逐步实现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目标,进一步搞活用人制度。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确定,事业单位作为法人,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确立了双方平等人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工作人员可以自主应聘,按聘用合同履行职责、享有待遇。

自XX年至今,通过推行聘用制

度,全国90%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经签订了聘用合同。

条例还规定,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日前,国家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目前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签订工作还有“死角”,不少单位的合同管理流于形式、作用还没有真正发挥,聘用合同还没有充分体现行业、岗位特点。

条例实施后要继续扩大聘用制度的推行面,做到聘用合同应签尽签,消除制度推行的死角。

3153万事业编制人员下月参加社保

中新报道,据国务院法制办、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负责人于5月15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现有事业单位111万个,事业编制3153万

人。

按照《条例》的要求,有分析预计,随着新规于7月1日开始实施,逾三千万的事业编制人员将开始参加社会保险。

不过,也有专家指出,《条例》只作出原则规定,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

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研究室主任李建忠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些误读的存在,说明有些人对已经进行了10多

年的改革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相关的配套政策还有需要

完善的地方。

此番的事业单位社保改革,诸如“养老金并轨怎么并?

钱从哪里来?

”等问题并没有给出可操作性规定。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L、主任杨燕绥认为养老金并轨的最大难题是从哪里找钱,养老金制度有3个环节:

找钱、管钱、发钱,而这3个环节首先是要找到钱,这也是事业单位改革遇到的最大难题,然后才是如何确定待遇,如何发放待遇。

篇三:

阳江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实施细则

阳江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

人事处发布者:

mmli发布时间:

XX/3/2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阳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

(阳办发〔XX〕8号)和市编委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合同制职员是指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中,不列入编制序列的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聘用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合同制职员的职位共设置六个职级,从高到低依次为一级合同制职员、二级合同制职员、三级合同制职员、四级合同制职员、五级合同制职员、六级合同制职员。

合同制职员的职位按工作性质分为专业技术类职位和辅助类职位。

专业技术类职位是指具有专业性、技术性工作的职位,职级最高为一级合同制职员、最低为四级合同制职员。

辅助类职位是指具有辅助性、事务性、后勤服务性工作的职位,职级最高为三级合同制职员、最低为六级合同制职员。

第四条合同制职员的招聘与管理工作由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具体职责如下:

市编办的职责是:

下达用人单位的合同制职员数、职位以及相应的职级。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是:

(一)负责合同制职员招聘计划、招考方案的审核、呈批与下达;

(二)组织合同制职员的招聘工作,监督和指导用人单位对特殊岗位合同制职员的招聘工作;

(三)审核初聘合同制职员工资档次,对合同制职员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批;

(四)承办合同制职员有关劳动(人事)关系的转接、代理,对用人单位与合同制职员所签订的合同鉴证,对合同制职员减员进行审核备案。

市财政局的职责是:

(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审核合同制职员的工资档次及数额;

(二)核拨合同制职员的工资,按规定标准核拨合同制职员的社保经费和有关费用。

用人单位的职责是:

(一)申报招聘计划及招考方案;

(二)参与合同制职员招聘的政审工作;

(三)与合同制职员签订聘用合同书,管理合同制职员

的人事档案;

(四)申报并发放合同制职员的工资(含绩效工资),

为合同制职员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及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税

费;

(五)组织合同制职员的考核,负责合同制职员的日常

教育和管

理。

第二章聘用程序

第五条合同制职员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

优的原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全面实行公开招考,特殊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由用人单位招考。

辅助类职位合同制职员原则上应从本市户籍人员中招聘,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本市下岗失业人员、转业退伍军人、现役军人随军家属、转业军人随调家属。

第六条应聘合同制职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此外,初聘不同职级的,还应具备下列相应的职位条件:

一级合同制职员:

副高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具

有硕士以上学位、从事相关工作6年以上;

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二级合同制职员:

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

硕士以上学位、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

年龄在45周岁以

下。

三级合同制职员:

初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

技工资格,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四级合同制职员:

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技工资格;

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五级、六级合同制职员:

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

下,下岗失业人员、转业退伍军人、现役军人随军家属、转业军人随调家属等可适度放宽。

需要放宽上述条件的,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合同制职员续聘不受上述年龄条件限制。

第七条合同制职员招聘工作每年分上、下半年两次进行。

第八条聘用合同制职员要严格按照单位申请、招聘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公示、聘用审批、办理劳动(人事)关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招聘计划申请和招聘方案的审定。

用人单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招聘计划和招聘工作方案,经审核批准,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招聘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公示和招考工作经

费参照〈〈阳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执行。

(三)聘用审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合同制职员人选,用人单位填写〈〈阳江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审批表》及相关资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四)办理劳动(人事)关系手续。

用人单位根据审批结果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备案,办理聘用人员的组织、劳动(人事)关系转移、申报工资福利及接收档案,如需要劳动(人事)关系代理的应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

相关招聘工作完

成后,报市编办备案。

第三章合同管理

第九条合同制职员实行合同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合同进行鉴证。

第十条聘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

(二)职位及其职责要求或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职位工作条件;

(四)职位工作纪律;

(五)工资福利待遇;

(六)合同期限;

(七)违约责任;

(八)用人单位和合同制职员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合同的期限根据合同制职员的职位任务确定一般为1-3年,试用期分别为1-3个月。

第十二条合同期满,除非岗位撤销,在合同制职员考核合格和本人愿意的前提下,原则上应续订聘用合同;

如果合同制职员单方面不同意续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不负责重新安排工作。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在聘用合同续订或解除后,报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财政局重新登记或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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