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代理企业业务操作流程解析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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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报关后…………………………………………………………………19
2.2.4通关后………………………………………………………………………………
2.2.5对于合同备案有尾款发票调整的……………………………………………………………
2.2..6及时通知客户海关的相关政策和要求…………………………………………………………………
3、货物的港口保管监管和疏港运输……………………………………………………………20
3.1货物的港口保管监管………………………………………………………………………20
3.1.1场地验收………………………………………………………………20
3.1.2货物接、卸船………………………………………21
3.1.3监督港口货物21
3.1.4日常监管……………22
3.2疏港运……………………………………………………………………22
3.2.1接受委托方委托……………………………………………22
3.2.2计划提报……………………………………………………………………………22
3.2.3发运监管………………………………………………………22
3.2.4对发运接近完毕的货物
3.2.5发运数量统计
4.货代的流程图
5.现在企业中报检员的工作流程
6.现在企业中报关员的工作流程
7.现在企业中业务员的工作流程
结束语………………………………………………………………………………23
致谢…………………………………………………………………………………23
参考文献……………………………………………………………………………24
摘要:
货代的岗位分的很具体,其中之一就是货运代理,具体分析货运代理这一块的重要性,在很多人看来,以为是很简单、平凡的体力劳动,但它又关系到每票货的通关速度和企业的服务、工作业绩等,因此,有必要对货运代理进行分析。
本文着重分析了货运代理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注意事项及展前景,使人们对报关行外勤工作有个较全面的认识,要如何做好外勤工作,这些都是值得的关注的问题。
关键词:
工作内容作用方法
引言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货代行如雨后春笋般地成立了。
货代行的出现,提高和通关的效率,为进出口货物顺利潼关提供了极大的便捷。
提高工作效力,加大贸易量,了解整个报关程序。
货代的岗位职能很多,其中有一项工作就是货运代理。
货运代理在货代行的所有工种中,可能是最不起眼的,它不但劳力,而且劳心,表面上它就是一项体力活,跟其他体力劳动没太大区别,但是,实际上它也存在很大技巧性的作业方式,货代工作干得好与坏,会直接影响到报关行的后续工作和通关的效率,在工作中也有着许多靠自己去发现,总结,处理的问题。
因此,它也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
本文通过报关程序的阐述着重谈一谈对货代工作的认识,主要讲述货代工作的具体内容,从而表明货代工作的重要性,还有要提高货代工作应该注意的几点问题。
货代业务流程和注意事项
我公司与委托方签订代理协议,接受委托方委托,代表货主办理有关货物在港口的以下主要业务:
港口合同的签订,货物的海关通关、商检报检,货物靠泊后的接、卸船,货物在港口的场地验收、汽运短倒、货场码垛、日常巡逻等保管监管,疏港运输监管等业务,现详述如下:
1、港口合同的签订
按照委托方要求,代办港口合同的签订,一般分两种方式,一种是委托方与港口直接签订港口作业合同,我公司及时联系港口方面协调合同签订,主动服务委托方提醒注意相关合同事项;
另一种是受委托方委托,由我公司直接与港口签订背对背港口作业合同。
2、货物的商检报检和海关通关
1、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岚山办事处(以下简称:
CIQ)报检
①在船舶到港前一周左右,向委托方索要报检单据,在船舶到港前(最迟不得晚于靠泊前)通过九城单证系统向CIQ电子报检,电子报检审核回执后,打印纸质报检单到CIQ检务科报检,报检后将相应的报检单据分流道化矿科、水尺科、驻港矿石取样处送单;
②船舶靠泊和完货时,及时联系接送CIQ水尺鉴定科人员到船上做水尺,及时通知港务局卸货、完货;
③船舶靠泊后,按照客户通关时间安排,及时到CIQ化矿科打印放行通知单,到CIQ检务科代收代付缴纳商检费,办理通关单电子放行事宜;
④船舶完货后,及时到CIQ化矿科查询化验结果,及时与客户沟通,通常在20个工作日到CIQ检务科办理出证事宜,出证后协助归档;
2、海关通关
①合同备案,在收到报关单据后及时审核,按照合同内容到海关提前办理合同备案事宜;
②按照客户通关时间安排,提前办理到CIQ出通关单、到海关审价、检查海关舱单等事宜,收到客户报关通知后及时报关;
③报关后,将相应的税费金额、报关单信息通知客户,交税后带齐所有正本单据到海关现场交单,以办理货物放行事宜;
④通关后及时签发报关单证明联,并将有关票据及时转交客户;
⑤对于合同备案有尾款发票调整的,及时通知客户在报关三个月内提交相应的二次报关单据;
⑥及时通知客户海关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帮助客户高效、周全的办理通关事宜。
3、 货物的港口保管监管和疏港运输
4、货物的港口保管监管
①场地验收,在货物靠泊前,联系港口按照客户疏港要求安排场地,确定场地后及时验收场地;
②货物接、卸船,船舶靠泊开工卸货后,及时监督泊位前沿货物情况,重点跟踪货物短倒运输、前沿场地清理尽力减少货物短倒亏耗;
③监督港口货物单堆单放、货场码垛,督促港口库场有效的苫盖篷布、竖牌,防尘防污染;
④日常监管,通过有效的日常监管制度,每天及时巡逻,保证货物在港的安全。
5、疏港运输
①接受委托方委托,按照委托方指令放货,收到指令后及时与委托方核对,保证放货安全;
②计划提报:
分火车、汽车、转水三种运输方式,火车疏港,按照委托方指示向港口提报大计划和日计划;
汽运疏港,按照委托方指示的放货数量向港口提报发运计划;
转水运输,提前向海事局指定的检测机构做货物适载粒度和水分检测,检测合格方可转水运输,按照委托方指示向港口下达装船计划;
③发运监管,在货物发运期间及时监督,遇到问题及时解决,对火车和转水运输有回装情况的,监督货物及时回场;
④对发运接近完毕的货物及时监督港务局清理清场,清理完毕方可验收;
⑤发运数量统计,每天及时取送磅单,并按照货物流向,及时清楚的向委托方报告库存和货物发运情况,发运完毕后及时汇总并向委托方转交相关港口原始磅单以供核对。
总之,货代工作要在委托方授权范围之内进行,在工作中要如实的向委托方汇报一切重要事项,货代接受委托方委托负有保密义务,货运代理过程中所得到的资料不得向第三者泄漏,只有这样才有可能真正做一个合格的货代人,成为委托方的好助手.
报检员岗位工作指导书
1.0出口船舶
1.1船舶动态
1.1.1提前知晓船舶的船代,并取得联系。
1.1.2及时查阅预抵船舶信息,了解船舶来港任务、船期。
1.1.3了解货主备货情况。
1.2索要单据和报检
1.2.1根据船舶动态,及时与客户联系,索要报检单据。
1.2.2报检单据有:
报检单(报检专用章或公章)、报检委托书(正本,公章)、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运票(复印件)、换证凭单或换证凭条。
1.2.3建立货代档案,填写《单船使费估算单》和《货运工作记录本》,向客户索取备用金。
1.2.4根据客户的相关单据及要求,通过九证单证预先在网上报检。
1.2.5根据九城单证的回执,打印正式报检单(一式三份),并加盖公司的“报检专用单”。
1.2.6在检验检疫局检务科正式报检,并记录相应的报检号及检验费等相关信息,并将报检单据转交相关的业务科室。
1.2.7如需水尺计重,应将相应的一份报检单连同配载图送交商检公司。
1.2.8特殊情况下,如货物为非法检货物,可根据客户信用证的要求,选择检验检疫局或商检公司进行报检。
如需水尺计重,应将相应的一份报检单连同配载图送交商检公司。
1.3检验检疫
1.3.1业务科室根据相应的货物特性及客户要求,制定具体的取样、制样检验检疫方案。
1.3.2将相关的取样、制样检验检疫方案,送交检验检疫局相关的部门或协助单位。
1.3.3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并将检验检疫局的取样、制样检验检疫方案告诉客户,了解货物的具体存放地点。
1.3.4陪同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对货物进行取样。
1.3.5如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认为有必须,陪同一起上船检验、取样。
1.4缴费和出单
1.4.1及时向客户告知并催促检验检疫费用,在客户相关费用汇至公司帐户后,及时申请缴费检验检疫费用。
1.4.2及时与业务科室取得联系,了解货物检验检疫进程及结果,打印相应的放行凭条,凭此在检务科出具通关单。
1.5出证
1.5.1在实验室结果出具后,及时与业务科室联系,拟制相应的证书草稿。
1.5.2征得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的审核,到检务科打印出正式的证书。
1.5.3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的复核、签字后,到检务科盖章,出具正式的证书。
1.5.4及时将相关单证寄送或交至客户,以便客户及时交单、结汇。
2.0进口船舶
2.1船舶动态
2.1.1提前知晓船舶的船代,并取得联系。
2.1.2及时查阅预抵船舶信息,了解船舶来港任务、船期。
2.1.3了解货主单据情况。
2.2索要单据和报检
2.2.1根据船舶动态,及时与客户联系,索要报检单据。
2.2.2报检单据有:
报检单(报检专用章或公章)、报检委托书(正本,公章)、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运费发票(复印件)、提单(复印件)、原产地证(原件)、品质证(原件)、重量证(原件)。
2.2.3建立货代档案,填写《单船使费估算单》和《货运工作记录本》,向客户索取备用金。
2.2.4根据客户的相关单据及要求,通过九城单证预先在网上报检。
2.2.5根据九证单证的回执,打印正式报检单(一式三份),并加盖公司的“报检专用单”。
2.2.6在检验检疫局检务科正式报检,并记录相应的报检号及检验费等相关信息,并将报检单据转交相关的业务科室。
2.3检验检疫
2.3.1业务科室根据相应的货物特性及客户要求,制定具体的取样、制样检验检疫方案。
2.3.2向船代索要相关的船舶配载情况。
2.3.3将相关的取样、制样检验检疫方案、船舶配载图,送交检验检疫局相关的部门或协助单位。
2.3.4在船舶靠泊做完首次水尺后,及时通知港务局卸货,并与取样人员取得联系,通知其及时对货物取样。
2.3.5如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认为有必须,陪同一起上船检验、取样。
2.4缴费和出单
2.4.1及时向客户告知并催促检验检疫费用,在客户相关费用汇至公司帐户后,及时申请缴费检验检疫费用。
2.4.2及时与业务科室取得联系,了解货物检验检疫进程及结果,打印相应的放行凭条,凭此在检务科出具通关单。
2.5出证
2.5.1在实验室结果出具后,及时与业务科室联系,拟制相应的证书草稿。
2.5.2征得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的审核,到检务科打印出正式的证书。
2.5.3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的复核、签字后,到检务科盖章,出具正式的证书。
2.5.4及时将相关单证寄送或交至客户,以便客户及时付汇、结算。
三、报关员岗位工作指导书
1.2索要单据和报关
1.2.1根据船舶动态,及时与客户联系,索要报关单据。
1.2.2报关单据有:
报关单(报关专用章或公章)、报关委托书(正本,公章)、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箱单(复印件)、出口收汇核销单、通关单。
1.2.4根据客户的信用证要求,缮制装货单、手填报关单。
1.2.5如出口货物为件杂货,必须提前到外理,办理理货手续。
1.2.6预先在报关行进行单据录入,核对无误后正式申报。
1.2.7审单中心电子审核、确认“接单交单”后,打印正式报关单,盖好“报关专用章”,交海关通关科进行人工审单。
1.3查验与放行
1.3.1人工审单无误后,海关工作人员在“出口收汇核销单”加盖“验讫章”、在“装货单”上盖有“放行章”并将两单据退回报关员。
1.3.2如通关科工作人员认为需要查验时,其设立布控,并打印“查验通知单”交相应的报关员签字后,由报关员将单据转交查验科进行查验。
1.3.3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并将需要查检的货物提前告知客户,提前了解货物的具体存放地点。
1.3.4陪同海关查验科工作人员对货物进行查验。
1.3.5海关查验科工作人员对货物查验并确认无误后,填写相应的《货物查验工作记录》,并在“装货单”上盖有“放行章”,将单据退回报关员。
1.4港口装货与外理理货
1.4.1将货物“放行单”复印件转港口相关业务部门,由其下达作业计划。
1.4.2船舶靠泊后,及时联系商检公司人员做首次水尺。
1.4.3首次水尺完毕后,及时通知港口调度人员作业。
1.4.4如货物为件杂货,必须将“放行单”正本转交外理,由其进行理货、签大副批注。
1.5装货完毕
1.5.1装货完毕后,及时联系商检公司人员做末次水尺,并据此计算船舶载货量。
1.5.2计算商检水尺及货物装船中的实际情况,签注大副批注。
1.5.2如货物为件杂货,必须将“放行单”正本转交外理,由其进行理货、签大副批注。
1.5提单缮制
1.5.1根据客户的信用证要求,缮制提单样本,分别交客户及船代进行确认,并及时进行修改。
1.5.2船舶装船完毕后,根据大副批注的内容,及时联系货主出具相应的保函,以便签发正本提单。
1.6费用结算及单据交接
1.6.1及时将费用明细发送客户,与客户进行确认,并催促其付款。
1.6.2在上述款项收到后,及时将正本提单寄送或交至客户,以便客户及时交单、结汇。
1.7打印报关单联
1.7.1出口货物结关后,向通关科申请对报关单进行签发。
1.7.2与报关行进行联系,对签发报关单进行打印。
1.7.3到通关科对所签发报关单进行加盖“验讫章”。
1.8单据交接
1.7.1及时将两报关单寄送或交至客户,以便客户及时结汇、退税。
2.2索要单据和报关
2.2.1根据船舶动态,及时与客户联系,索要报关单据。
2.2.2报关单据有:
报关单(报关专用章)、报关委托书(正本,公章)、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运费发票(复印件)、提单(复印件)、原产地证(根据格式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品质证(根据要求提供原件或复印件)、重量证(根据要求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2.2.4根据客户的相关单据,对特殊货物事先向海关填写《公式定价合同海关备案表》进行备案。
2.2.5根据客户的相关单据及《公式定价合同海关备案表》,手填报关单。
2.2.6预先在报关行进行单据录入,核对无误后正式申报。
2.2.7审单中心电子审核、确认“接单交单”后,打印正式报关单,盖好“报关专用章”。
2.3网上付税
2.3.1通过公司网上付税系统,打印该票报关单的增值税、关税税单以及产生的其他税费单据,并将相关单据传真给客户,催促其及时网上付税。
2.3.2如该公司没有实行网上付税或签定网付协议,催促其及时将该票货物的税款汇至我司帐户,进行网上付税。
2.3.3财务部门在收到汇款后,及时督促财务将款项转至公司的网上付税银行,及时网上付税。
2.4提货单签发
2.4.1收到货主正本提单后,及时转交船代,催促其及时与船东联系,尽可能地提前放货。
2.4.1船东在收到货主的运费后,并对正本提单确认无误后,指示船代,放行该船货物,船代根据船东的指示,打印、签发“提货单”。
2.5查验与放行
2.5.1网上付税成功后,及时将纸质报关单据向通关科缴单。
2.5.2通关科通过审单、征税等环节后,确认该票货物无误后,通过海关电脑系统对该票货物的流程进行确认。
2.5.3打印出税单,通关科在“提货单”上签字,并加盖“放行章”,对货物放行。
2.5.4如通关科工作人员认为需要查验时,其设立布控,并打印“查验通知单”交相应的报关员签字后,由报关员将单据转交查验科进行查验。
2.5.5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并将需要查检的货物提前告知客户,提前了解货物的具体存放地点。
2.5.6陪同海关查验科工作人员对货物进行查验。
2.5.7海关查验科工作人员对货物查验并确认无误后,填写相应的《货物查验工作记录》,并在“提货单”上盖有“放行章”,对货物放行。
2.6港口放货
2.6.1将货物“放行单”正本转港口相关业务部门,由其下达提货计划。
2.7打印报关单联
2.7.1及时向通关科申请对报关单进行签发。
2.7.2国外客户对货主出具最终结算发票后,及时与货主进行联系,索要最终发票。
2.7.3复印相关的品质、重量证书,并将最终发票一起提供给通关科,进行最终报关单修改。
2.7.4海关通关科确认最终报关单修改无误后,签发报关单。
2.7.5到报关行打印报关单,并到通关科对发报关单进行加盖“验讫章”。
2.8单据交接
2.7.1及时将报关单寄送或交至客户,以便客户及时核销外汇,税单抵扣。
指导书
操作说明
1.0本岗位工作内容及范围
根据顾客委托办理以下一项或几项:
代理陆路运输,接货,发运,代理装卸船,进出口报检,报关,缮制有关单证等。
2.0建立委托关系
2.1根据顾客的委托要求,有关受控文件的有关要求对顾客的要求以及提供的单证等进行评审,如委托能够接受,则与委托方填写《代理协议》,明确委托事项、双方权利义务及费用支付方式等,如委托事项不能接受,及时向委托方解释清楚。
2.2接受委托后,建立《货代部工作台帐》,登记好船舶和货运资料,做好《华海公司货代业务单船使费估算单》,书面通知委托方预计发生的关税、增值税,装卸费,商检费用等,敦促委托方及时汇备用金。
2.3根据顾客的委托事项,索要相关的货运单证及报关、报检委托书。
3.0操作要求
3.1报关工作
3.1.1收集单证
报关单证一般包括:
①合同②信用证③核销单④许可证⑤发票⑥提单⑦报关委托书⑧加工手册等
3.1.2根据客户提供的单证,建立货运档案。
3.1.3出口报关
3.1.3.1根据客户提供的单据制作报关单、装货单(一式四联)。
3.1.3.2装货单经审核无误后到船代部门盖签单章及给出编号;
件杂货装货单留底联到外理公司盖章;
然后随其它单证到海关报关。
3.1.3.3协助海关取样、查验货物。
3.1.3.4通关放行后将海关盖放行章的件杂货装货单交外理公司,使用《对外单证交接记录簿》签收;
非件杂货装货单本司船代时交外勤业务员,使用《对内单证交接记录簿》;
非本司船代时交船代部门,使用《对外单证交接记录簿》交接。
3.1.3.5如顾客委托缮制结汇提单,则根据大副收据和船代部门提供的提单格式缮制提单,经同岗位人员互审后交客户确认,客户确认后到船代部门签单或交船长签单。
签单后与客户交接,使用《对外单证交接记录簿》。
3.1.3.6船舶开航后,凭提单副本,发票及其它单证到海关办理核销退税手续。
3.1.3.7委托事项办理完毕后,及时将提单,出口报关单及核销单,加工手册等交接客户,用《对外单证交接记录簿》签收;
邮寄需保存邮寄单,在《对外单证交接记录簿》上登记并注明。
3.1.4进口报关
3.1.4.1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有关单证制作报关单。
3.1.4.2持客户提供的正本提单,到船代部门换取提货单。
如正本提单尚未收到,则应由客户出具有效保函,以换取提货单。
3.1.4.3持合同、提单、发票、提货单、报关单及其他海关需要的文件报关。
3.1.4.4如海关要求查验货物应积极给予配合。
3.1.4.5属应税货物,应及时催促收货人在海关规定时间内缴税,以免产生滞纳金或其它后果。
3.1.4.6如需缴纳保证金,应及时与客户联系,根据客户的意见办理。
3.1.4.7在报关过程中,及时与客户沟通信息,加强与各方面的协调
3.1.4.8如因收货方手续不全或不符要求或应有关检查检验单位的原因,使报关受限,应及时联系有关方处理。
3.1.4.9报关结束后,及时将提货单、进口付汇报关、税单、加工手册或其它单证退交客户,在《对外单证交接记录簿》上由收件人签收,邮寄需保存邮寄单,在《对外单证交接记录簿》上登记并注明。
3.2货运工作
3.2.1接货
3.2.1.1《代理协议》签定后,如需我司负责运输业务,及早了解货主的到港货物品种、规格、数量、运输方式、到港时间等。
并根据货主提供的预告信息,书面通知港务局业务处及铁路货运部门作好接货准备。
3.2.1.2货物抵港站后,到货场落实货物抵港站情况,每天将接货情况详细统计,及时反馈货主。
3.2.1.3按客户的要求如需抽重,安排港务局及铁路货运部过磅检重。
留存检重的相关单据并及时通知货主。
3.2.2发货
3.2.2.1根据客户要求,及时安排运输工具,书面通知港务局业务处按客户要求的货物流向发运货物,有长期合同者书面委托。
无长期合同者,签定作业合同,在装完货物后结算运费,领取提货凭证及有关单证。
相关单证要复印留存。
3.2.2.2选择运输方并签定运输协议,同时将运输协议的情况通知客户。
3.2.2.3及时将取得货物发运证明票据、货场的发运时间、车号、预计抵目的地的时间等相关事宜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客户。
3.2.2.4应货主要求货物检重,则申请检验检疫局安排检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