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半年总结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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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半年总结文档格式.docx

四是开展培训,着力提升就业能力。

以就业训练中心和技工院校为主题,坚持培训与市场、培训与企业、培训与劳动者“三对接”,大力组织开展订单和定向培训,帮助17266名劳动者提高了就业能力。

(二)社会保险体系建设积极推进。

今年,我们以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为契机,着力加强精确化管理,社保体系逐步完善,保障功能明显提升。

一是社保覆盖面不断扩大。

通过规范申报核定、加强缴费稽核,促进了扩面征缴工作的顺利开展。

截止7月底,全市社会保险新增扩面9655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08529人、475068人、112094人、121040人和106016人,分别占全年目标任务的102%、100.6%、97%、100%、99%。

征收社会保险费53688万元,其中养老保险费41935万元,占任务56000万元的75%;

医疗保险费10027万元,占任务13960万元的72%;

失业保险费543万元,占任务1200万元的45%;

工伤保险费714万元,占任务950万元的75%;

生育保险费469万元,占任务570万元的82%。

二是待遇水平大幅提高。

按期完成了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为41472名企业退休人员月增加养老金170元,全市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236元。

经过广泛调研、充分论证,报市政府同意,制定出台《***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缩小了被征地农民与其他群体养老待遇差距。

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2%和67%,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切实减轻。

三是新农保工作进展顺利。

曾都区新农保参保率达到97%,50034名符合条件的农村老人领取基础养老金1728万元。

通过积极争取,广水市成功纳入第三批全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

四是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化解。

按照个人自愿、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继续开展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五七工”、“家属工”参加养老保险工作。

目前,已有12733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保缴费,其中8913名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

完成1006名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其他“老工伤”正在加紧做好人员登记、审核认定等工作。

(三)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一是公开招聘制度继续推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向制度化、规范化延伸,在充分体现岗位特点,科学设置考试内容的基础上,坚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为教育、卫生、水利等行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4名。

同时,开辟“绿色通道”,对研究生以上学历的紧缺人才,直接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聘用。

二是岗位管理日趋规范。

加强重点指导和方案审核,市级直属事业单位和广水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竟岗聘用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基本实现了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随县、曾都区正在积极推进。

启动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核准工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稳慎实施。

三是绩效工资逐步兑现。

市直以及广水、曾都卫生系统“两类单位”绩效工资已兑现到位。

其他事业单位过渡性津贴正在抓紧落实。

四是军转安置工作顺利开展,各项解困政策进一步落实,思想转化、矛盾调处工作成效明显,企业军转干部的总体稳定。

(四)人才工作成效明显。

认真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坚持培养与引进、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明确重点。

配合市委组织部开展企业人才需求调查,编制了人才需求目录,通过网站对外发布,明确了人才智力引进重点。

二是搭建平台。

成功申报齐星公司和湖北风机厂两个博士后创新岗位,为促进“产学研”有机结合提供了新的载体。

组织开展全市首席技师和技能大师评选活动,营造了“尊重人才、崇尚创造”的社会氛围,调动了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完善机制。

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以提高评审质量为核心,以规范评审程序为关键,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

同时,健全职称特殊评审机制,为犇星化工、健民药业等多家企业开展特殊评审上百人次。

四是规范管理。

严格组织职业技能鉴定7775人,其中:

技师510人、高级技师664人;

安全有序地完成2200人次参加的英语、计算机、二级建造师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风考纪总体良好。

(五)公务员队伍建设继续加强。

结合《公务员法》实施五周年,进一步健全公务员管理机制,提高了公务员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一是“凡进必考”制度得到巩固。

严把公务员队伍“入口”,通过依法、公平、科学考录,选拔了67名有志于从事公共事务管理的优秀充实到全市各级机关。

整个考录过程组织严密、操作严谨、监督严格,实现了“零差错、零投诉”,切实践行了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工作理念,充分体现了考录工作维护人才公平正义的社会价值。

二是能力建设不断提升。

以岗位为基础,以需求为导向,以责任为核心,按照应知应会、行家里手、专家权威的不同要求,出台了《全市公务员通用能力席位标准》,加强对公务员履职履责过程的管理,并在市直10个部门先行实施,为全面推广积累了经验,打好了基础。

三是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健全。

公务员考核工作取得新突破,出台了《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和《公务员平时考核实务指南》,加强对公务员履职履责过程的管理。

严格执行空缺职位使用审核备案制度,市直机关副科级职数职位管理切实加强;

坚持申报审批,公务员表彰奖励得到进一步规范。

开展新录用公务员上岗宣誓活动,增强了公务员队伍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

(六)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牢固树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服务企业发展的理念,通过工资协商、劳动监察、调解仲裁等多种手段,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构建维稳维权长效机制。

一是稳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

在开展小企业劳动用工情况摸底调查的同时,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有效解决了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偏低的问题,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75%。

健全市级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大力实施“彩虹计划”,扩大了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

二是规范用工管理。

联合经信委、工商、工会等部门,对43家市直企业和2家劳务派遣机构开展劳动关系检查,重点查处了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和克扣工资、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行为,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提高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

坚持“快立、快审、快结”的原则,以调促和,柔性化解争议纠纷,案外调解率和仲裁结案率分别达到98%、96%,呈现出“两升”的良好态势。

四是切实履行劳动监察维权职能。

制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办法,对落实保证金制度、应急准备金制度、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以及政府各部门监管责任制度作了详细的规定,形成制度防欠、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加强“两网化”建设,健全了监察主动维权机制。

坚持做好日常巡查、书面审查和投诉举报调查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165起,结案率97%。

(七)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全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市本级就业训练中心、创业指导中心、人力资源中心建设统筹推进;

完善内控机制,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经办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范资金使用监督程序,顺利接受国家助学金和省就业再就业资金专项审查;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三评两查”活动,干部队伍精神风貌、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善。

扎实开展“三万”活动并受到全市表彰;

圆满完成全市人社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跨越式发展的目标任务。

上半年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这些成绩对于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了重要作用,借此机会,我代表市人社局党组,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上半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面临复杂多变的形势,我们的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一是随着下半年经济增长的逐步趋缓,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将更加突出,要使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劳动者都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需要在我们加强政策引导、提供公共服务、畅通就业渠道等方面有新作为。

二是在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框架逐步健全的过程中,如何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既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解决好发展中的新问题,需要我们进行探索和研究。

三是在社会各界重视人才和人才市场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在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进人才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化的过程中,需要我们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落实人才发展规划中的重大政策、工程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多加谋划。

四是在事业单位改革进入深水区和劳动者自觉维权的大背景下,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呈多发、易发态势,加强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我们在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和监察执法机制上多加思考。

五是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过程中,需要我们在加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基层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上,拿出过硬的措施。

以上几个方面,反映了当前人社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希望同志们能够在工作中认真研究,共同努力逐步破解。

二、认真做好下半年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把握形势稳定和扩大就业。

三、四季度经济增速可能放缓,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也给就业带来新的挑战,要密切关注经济变化对就业工作的影响。

一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前不久,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召开了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省里也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500元,这充分体现了各级政府对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

目前,从我市大学生的就业情况来看,基本上存在“两多一少”的特点,即:

到外地就业的多、追求稳定有保障职业的多、自主创业的少。

我们要坚持把高校毕业生摆在就业工作首位,认真分析和把握这些特点,有针对性做好工作。

一要开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统计。

现在应届毕业生基本都已离校,就业的主要任务落在人社部门,各地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密切配合,依托社区逐一做好登记,进一步掌握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真实情况,并通过就业引导、技能培训等措施,提供就业援助和服务,帮助先就业再择业。

二要落实好就业见习制度。

就业见习既是企业储备人才的“蓄水池”,又是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的“减压阀”,对促进企业发展,帮助高校毕业生增强实践经验、提高就业技能都是非常有利的。

各地要把提高就业见习补贴这一政策用足用好,主动与企业接洽,加强见习基地建设,引导更多的大学生参与见习。

三要切实抓好大学生创业工作。

科学贯彻落实国务院16号文件,力争在创业的政策措施上有新突破,在资金投入上有新力度,在跟踪服务上有新作为。

二是做好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工作。

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作为重要任务来抓。

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全市重点企业、重点产业和工业园区用工需求进行调查,准确掌握人力资源供求状况,及时建立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快捷有效的信息对接平台,提前应对好今年春节前后很有可能再次发生的“招工难”问题。

要加强与发改、商务、经信等部门的合作,在新增投资、新上项目建设立项时,提前收集发布用工信息,提前组织招聘、培训等工作,以满足新开工企业人力资源需求。

要加紧落实公益性岗位,按照规定做好岗位征集、实名制管理、身份认定等工作,让更多地困难群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要认真抓好职业培训,主动对接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

三是做好创业带就业工作。

创业具有倍增效应。

要以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为着力点,更加注重劳动者创业意识的培养和创业能力的提升,更加注重创业政策的完善和落实,更加注重创业服务长效机制的建立。

要进一步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工作。

这是今年政府十件实事之一,也是检验创业带就业工作的重要指标。

但各地的发放力度还不大,情况还不平衡,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好,努力增强资金对创业的支撑,提高创业成功率和创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要进一步加强农家乐项目规划、引导和管理,落实补贴资金,推动其更好更快发展,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四是做好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省厅将于近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通过“以奖促建”的方式,对各地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进行扶持。

各地要按照“城区有机构、乡镇有平台、社区有网点”的要求,统一名称,统一标志,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功能,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充实人员队伍,提升服务能力。

同时,部里下半年将出台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整合的指导文件,并在年内启动实施,省厅也将结合国家要求和前期调研情况,制定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各地要作为“一把手”工程,认真抓好落实。

另外,要加快《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进度,尽早让劳动者享受政策的关怀。

五是切实加强就业资金的管理使用。

就业资金是民生资金,是就业政策落实的保障。

作为一项专项资金,不仅国家管理严格,而且受到各方面的关注,已经被审计部门列入常规审计内容。

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各项补贴的审核发放台账管理制度,使其能连续、系统、全面地反映享受政策人员的变动和资金发放情况。

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健全制度、加强监督,坚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确保完成社保重点工作任务。

《社会保险法》的实施,为有效维护劳动者和公民的社会保险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我们作为具体实施这部法律的政府职能部门,此前已经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包括法律本身的宣传,包括对系统工作人员、用人单位人事劳资干部的培训。

下半年,各地要紧密结合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突出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扩面征缴工作。

7、8、9三个月是全省集中力量,开展扩面征缴攻坚战的关键时期,时间已经过半。

虽然,我市的扩面工作进展良好,但在制度安排范围内,仍有相当部分用人单位和个人没有参加社会保险。

这在一些流动性较大的行业、企业,私营企业,规模较小的用人单位表现尤为突出。

而且,社会保险工作中所遇到的违法现象还比较普遍。

一些用人单位认为“不参加社会保险有理,拒缴社会保险费有利”,想方设法逃避参加社会保险和缴费义务,或者选择性参加社会保险,或是只为部分人员参保缴费,或是弄虚作假瞒报、少报缴费工资基数,这些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就是要以全面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为契机,以非公单位员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为重点,采取得力措施,做到依法扩面,依法征收,实现应保尽保、应核尽核、应收尽收。

各地一定要在千方百计做好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与地税、工商等部门的联系,建立信息交流协作机制,做好登记与申报、核定、缴费各个环节间的关系协调,实现整体联动,将扩面征缴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抓好政策落实工作。

一要高标准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确保8月底前举行基础养老金首发仪式;

9月底以前符合条件的老人都领到基础养老金;

年底前参保率达到80%以上。

二要积极稳妥地解决好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五七工”、“家属工”基本养老保障问题。

这项工作我们因地制宜、积极探索,走在了全省前列,社会反响很大,深受广大群众的好评。

前不久,省里又专门下发文件,对相关政策做了进一步规范和明确,请各地根据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不得随意突破政策框架,防止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切实将好事办好。

三要在年底前,将国有企业其他“老工伤”人员和集体企业、原国有和集体改制企业“老工伤”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四要落实好进城务工农村居民参加失业保险有关规定。

这从制度层面上保障了农民工平等参加失业保险、平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力,扩大了失业保险覆盖面,是我们开展失业保险扩面征缴的有力抓手,希望大家能够充分利用,在维护农民工权益与完成目标任务上实现“双赢”。

五要继续推进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目前工作势头很好,已呈报市政府,争取尽早实现三项保险市级统筹。

三是做好医改各项任务。

市政府对这项工作抓的很紧,各项指标已经下发,而且已经和各地签订了责任书,要确保完成。

一要提高医疗待遇水平,完成“765”三项任务,即:

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被以上,且不低于5万元,让更多患者感受医保的实效。

二要全面推进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充分利用基层医疗机构,探索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降低服务成本。

三要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的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推进付费方式改革,引导医疗机构不断规范行为,提供优质廉价的医疗服务。

四是提升经办服务能力。

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不断发展,对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我们要转变工作理念,提高经办服务能力,推动保险经办工作向精确管理迈进。

一要规范服务流程。

按照规范服务行为、简化经办程序、加强监督制约的原则,对服务经办流程进行再造,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达到规范、公开、便捷、高效的目的。

二要改进服务方式。

要加快“金保工程”二期建设,提升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为经办精确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加快社会保险卡的发行,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提高社保的服务效率。

三要提高服务质量。

加强数据管理,提高数据质量;

加强台账管理和统计分析,为科学制定社会保险提供依据;

增强服务意识,实现人性化服务,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

(三)创新机制推动人才工作。

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是我们事业赖以发展的中流砥柱。

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建设人才强市上做出成绩。

一是推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畅通引进渠道,利用人才和项目调查成果,通过专业化、一对一的服务,直接或“柔性”引进一批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和高层次创新人才。

着力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以推荐选拔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为抓手,培养造就一批关键领域和重点岗位的领军人物。

提高博士后工作水平,充分发挥2个博士后创新岗位作用,促进博士后科研成果与企业有效对接、及时转化。

加强考试制度建设,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不断增强组织的严密性,确保各类考试安全平稳进行,为公平公正评价和选拔人才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抓好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继续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发挥***技师学院“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的作用,积极支持学院与企业开展广范围、深层次合作,根据经济发展制定培训计划,提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用性和有效性。

结合***产业发展,鼓励和引导行业、企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竞赛、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比赛活动,使更多在普通岗位和生产一线的劳动者通过勤劳学习、钻研技艺,成长为全面发展的技能人才。

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进一步拓宽职业技能鉴定范围、提高鉴定质量。

三是推进职称制度改革。

职称工作必须服务人才、服务经济、服务发展。

要做好职称评审为大型企业“直通车”服务工作。

要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要求,组织实施好事业单位2010—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同时探索职称为企业,特别是为非公企业人才服务的新方法、新路子,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

(四)健全制度加强公务员管理。

武汉市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从根本上扭转有的干部不尽职、不尽责、出了问题无人负责的状况,为规范公务员管理进行了有益地探索。

下一步,我们要学习借鉴成功经验,重点围绕推进政府责任体系及履责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改革创新,切实提高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一是开展公务员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公务员管理的政治性、政策性强,但在实际工作中,管理规范化的要求,还没有完全落实到各级公务员管理部门和基层一线,我们的管理工作还存在“灯下黑”的现象。

如有些事业单位存在着“只参照、不管理”,不按公务员法的要求开展人员登记,不确认职务职级,不进行工资套改;

有的单位对新录用公务员迟迟不办理登记工作,致使后续管理工作难以跟上;

有些单位人员的调动手续和程序等不规范、完备,公务员主管部门对人员的进出动态不能准确掌握;

有的单位竞争性选用工作还不够规范,随意性较大,程序不到位,环节不严密、不完整等等。

这些问题如不及时加以纠正、规范,将会形成新一轮的干部人事工作的随意性。

今年是《公务员法》颁布实施五周年,我们已联合市委组织部印发了开展公务员法执行情况检查的文件,对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要求。

各地要尽快尽快制定方案,着手自查,掌握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整改检查发现问题,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形成自觉学法、守法、执法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公务员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是加强能力席位标准建设。

能力席位标准,是建立政府责任体系的重要前提,是转变公务员管理模式的基础性工程。

明确了不同职位的岗位职责和能力席位标准,就能够建立起以岗位为基础、以能力匹配为原则、以能力席位标准为基本要求的岗位职责体系。

这就是确责的过程。

明确了能力席位标准和岗位职责体系,就可以针对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建立单位内部的日常业绩记载,实现对公务员履责过程的全程监管,为公务员的选拔、任用、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

因此,只要我们紧紧抓住岗位职责和能力席位标准,我们就抓住了公务员管理的“牛鼻子”,公务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就会有坚实的基础。

目前,市直部门的能力席位标准制定工作正有序推进,各地也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借鉴市直做法,推进本地区能力席位标准建设工作。

三是继续推进公务员考核工作。

一要从创新制度入手,规范平时考核工作。

以实施能力席位标准为契机,按照确责、履责、问责的要求,指导各地各单位在统一制度的框架内,结合实际建立符合不同类别、不同岗位、不同层级的平时考核指标体系。

切实把公务员考核落实到岗位和责任、落实到平时的工作表现、落实到激励约束机制上来,从而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经常化、制度化。

二要从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入手,加强平时考核工作。

将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培训、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解决考核标准过于笼统、考核方法比较单一、考核结果弱化等问题,逐步完善体现能力、业绩导向的科学评价机制。

(五)积极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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