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发展规划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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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滨实验小学的研究成果《挖掘本土文化资源、开展少先队“彩色之旅”特色化活动的研究》获省少工委课题成果评比一等奖,《走进云和》等三门课程被评为浙江省精品课程。
(二)存在的问题
1.硬件条件较差
场所建设面积偏小,硬件投入不足,难以满足青少年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和日益提高的素质教育需求。
2.专业师资力量薄弱
缺乏一定的专职教师,教师的专业能力不强,制约了场所的可持续发展。
3.公益性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大部分活动场所只能靠培训类项目的成本性收费来补贴公益类活动和服务项目,以维持日常运转,场所的公益性未能充分发挥。
4.校外活动项目不全面
项目主要集中在艺术类的教育和培训,而科技类、体育类、技能类、思想品德类和心理教育类等活动项目比较少,不能适应儿童少年素质教育和全面发展的要求。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小县大城”核心战略和打造“产业名城、童话名城、文化名城、生态名城、幸福名城”的要求,以满足青少年健康成长发展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青少年的综合素质为根本目标,以加强场所建设和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加强政府统筹规划、深化体制改革、加快政策法规建设为重要手段,努力推动我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益性,服务青少年
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要坚持以贴近和服务青少年为宗旨,坚持为文化强县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提高服务能力,丰富服务内容,切实把公益性原则落到实处。
2.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在整体规划、全面推进各类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共同发展的同时,加强指导,重点推进公益性青少年学生校外专门活动场所的建设,分级分类扶持建设一批示范性的青少年学生校外专门活动场所。
3.整合资源,注重实效
既抓好场所的硬件建设,又注重校外教育的内涵和场所的管理机制、人才队伍等软件建设,增强场所的自我运转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加强资源整合力度,提高已有场所的综合利用率,各街道和中心镇要结合当地实际,原则上建设一所专门服务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的场所。
4.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推进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是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青少年的愿望和要求。
各级乡镇和街道要切实履行制订规划、组织实施、政策保障、资金投入、管理协调等职责,要通过政策引导,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5年,基本形成既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要求,又能满足青少年健康发展需求,布局合理、城乡并进、机制健全、设施完备、活动丰富、特色鲜明、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新体系;
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覆盖面、信息化、场所利用率等重要指标全市领先。
建成一批高水准的标志性、综合性的公益性青少年学生校外专门活动场所,建设一个省内领先的青少年宫信息网络,各街道和中心镇都建有一所独立建制或综合利用的青少年学生校外日常活动场所。
2.具体目标
年度目标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场所
建设
专业
改善青少年宫的办学条件(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制定安全制度)。
加强青少年宫办学规范化建设
设立《云和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实践基地》项目。
建设云和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实践基地。
教育
基地
建立木玩类、科技类校外活动基地。
建立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国防教育类校外活动基地。
开展星级校外活动基地评比。
政策
保障
管理
机制
建立健全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
初步形成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
形成比较成熟的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
相关
制度
制订活动场所向青少年开放制度。
制订辅导员工作规范
建立青少年校外教育奖励机制。
建立社区校外教育责任制度。
队伍
精心选拔优秀人才到校外辅导机构任职。
定期开展校外辅导员培训。
开展优秀“校外辅导员”评选。
教师
不断充实专兼职校外教育教师队伍。
建立校外教育教学工作规范。
评比校外教育工作先进工作者。
成果
特色
社团
组织
建立校外活动社团组织。
编写相关的活动手册。
形成比较完善的常规活动体系。
专项
课题
开展具有本土特色的活动。
开展实践性较强的教育活动模式。
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成果评比。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公益性青少年学生校外专门活动场所的建设
大力推进青少年宫、独立建制运行的青少年学生校外素质教育基地等公益性青少年学生校外专门活动场所的建设,尤其是加强青少年学生校外专门活动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依然是现阶段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
对于当前青少年活动场所亟待改善的实际,主要任务:
一是建立标准,设施设备的配备和建筑面积要符合标准。
二是加快改善,对一些早期建设的、设施设备落后的、不能适应发展需要的青少年宫要尽快改善其硬件条件。
对尚未建有青少年学生校外专门活动场所的城区,要抓紧尽快建设。
(二)努力建设资源共享、覆盖广泛、协调发展的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综合网络
整合各种校外教育资源,建设、扶持和利用好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体育和文化活动场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及利用景区资源开展公益性教育活动的红色旅游景区等青少年学生校外专项教育活动场所,积极创造条件向青少年免费开放,充分发挥专项教育活动场所在科技、体育、文化、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教育优势,积极拓展为青少年服务的功能,增强吸引力。
(三)努力建设高素质的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工作队伍
按照“充实力量、改善结构、提高素质”的原则,实施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人才资源建设工程。
一是加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师资和管理力量。
场所的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数量要基本满足场所的正常运转及发展的需要。
二是优化校外教育人才队伍的整体结构。
着力提高青少年学生校外专门活动场所工作人员的学历层次,改善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的专业结构、知识结构及年龄结构,不断提高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是加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
完成新一轮的各级各类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在职人员的培训和教师的专业化培训。
(四)大力提高青少年学生校外专门活动场所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配置和应用水平
加强对公益性青少年学生校外专门活动场所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完成对青少年校外教育机构全体教师的信息技能培训,掌握相应的信息处理能力,建设一支适应校外教育信息化发展需要的师资和管理者队伍。
加快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现代化建设进程,到2015年,青少年宫普遍能开展信息化教育活动。
(五)着力建设特色鲜明、全方位发展的青少年校外教育新体系
积极开展以德育、法制教育、生命和安全教育、科技、艺术、体育、军事训练、劳动与技术、素质拓展和融入社会能力等为主要内容的校外教育教学和体验式实践活动,融科学与人文精神的培养和思想道德建设于其中,不断创新校外教育的内容、形式和载体,满足青少年多样化的校外活动需求。
重点抓好:
一是校外教育品牌项目的开发和培育,评选“校外教育活动精品”。
结合浙江文化发展趋势和本地的特色文化,以德育活动、综合实践活动和科技、艺术、文化项目为突破口,精心培育一批青少年喜欢、教育效果好的校外教育活动品牌;
二是青少年社团的建设。
根据校外教育的优势和特色,建设各类青少年社团,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参与;
扶持若干个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较强竞争力的骨干青少年社团,增强骨干社团的辐射带动能力。
三是校外教育研究。
围绕我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和存在的问题,加强校外教育应用性研究。
积极探索以德育、文学、艺术、美术、科技、综合实践等为主题的校外教育资源的开发研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与发展的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真正把加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发展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民心工程、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文化强县的基础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纳入政府任期考核目标;
要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宏观管理和对各类校外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保证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和规范场所的运行。
要把这项工作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总体布局,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督促指导。
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对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切实发挥青少年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职能,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发展规划,研究相关政策,协调重大问题,做好培训和表彰奖励工作;
切实发挥其督查指导职能,加大对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发展的指导、考核和督查力度。
县青少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县委,具体负责县青少年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的落实。
(二)加大经费投入
公益性青少年学生校外专门活动场所建设和改造资金以县政府投入为主。
要把青少年学生校外专门活动场所的运转、维护和开展公益性活动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
县财政及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校外专门活动场所使用经费的监督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主管部门要加强青少年学生校外专门活动场所使用经费的管理,主要用于补助青少年宫的维修、设备添置和全县性重大青少年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专项费的使用效益。
(三)健全相关政策
切实落实现有的各项政策,并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修改完善《关于加强云和县青少年宫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制订《云和县青少年学生校外专门活动场所设施设备配置标准》、《云和县青少年宫、青少年学生校外素质教育基地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
鼓励支持少先队组织利用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开展实践教育活动;
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校外活动人身安全保险制度和相关配套制度,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与发展提供更好的外部环境。
(四)完善运作机制
加强有关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立法工作,抓紧制定并出台《云和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力争到2015年基本建成相对完备的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管理和运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完善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督查制度,县发改局、县文明办、县青少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团县委要联合组建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使用、安全等方面的督查。
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以及学生参加校外活动的情况,作为对学校和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
(五)强化队伍建设
加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教职工编制管理。
团县委要会同县机构编制、教育、财政部门加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师资队伍建设,规范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人力资源配备,确保场所的健康发展。
通过继续教育、培训、引进等各种办法和途径,有计划地培养青少年校外教育各类专门人才,特别是培养一大批在校外教育、管理、教学和活动中起示范作用的中青年骨干带头人。
公益性青少年学生校外专门活动场所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要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拓宽师资来源渠道,优化教师结构。
适应素质教育发展的趋势,把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作为教师培养、培训和考核的重点。
加强对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的科学管理。
实施校外教育教师资格认证办法和聘任制。
校外教育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按需要和条件组建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校外教育教师的中级职务评审,并向县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推荐对象,畅通校外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职务评审渠道;
完善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负责人的选拔、任用制度,精心选拔热爱校外教育事业、思想素质好、懂业务、会管理的优秀人才充实到领导岗位,提高管理水平;
完善激励机制,健全和完善考核制度,实行重实绩、重贡献和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