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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出台推进专利保险工作政策文件汇编文档格式.docx

20.关于印发《武汉市专利保险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1.湘潭市专利保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22.株洲市专利保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23.关于印发《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国家专利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24.关于印发《东莞市专利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和《东莞市专利保险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5.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国家专利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6.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专利保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7.关于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重庆市)

28.关于印发《成都市科技与专利保险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9.关于印发《绵阳市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30.绵阳市专利实施资助与奖励实施细则

31.关于印发《宝鸡市专利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2.关于印发《宝鸡市专利保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试行)

关于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浙科发知〔2013〕166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人保财险分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精神,促进科技、知识产权与金融结合,化解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风险,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若干意见》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快推进专利试点工作的通知》,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浙江省分公司)联合在全省范围选择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工作,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几年,随着我省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知识产权纠纷逐渐增多,企业维权成本不断增大。

借助商业保险的风险分担机制和专业服务优势,在全省选择性地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工作,有利于降低企业研发、专利申请与运用过程中的风险,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

有利于保险公司开拓新型业务市场和业务种类;

有利于进一步促进科技、知识产权和金融资源的深度融合,对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努力将我省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工作走在前列省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经营、自愿参保、逐步推广”的原则,通过选择性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工作,不断加强商业保险产品的创新与服务支持,充分发挥专利保险对创新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积极探索并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专利保险工作和服务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推进全省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的政策措施。

各试点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制定参保专利保费、专利保险信息平台建设补贴和创新专利保险种类奖励等各类优惠政策,创造良好的推进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的政策环境。

(二)各试点县(市、区)人保财险公司分支机构联合所在地科技(知识产权)局,积极开展相关企业的专利保险需求调研,以专利执行险为基础,研究设计被市场认可、操作性强的专利保险种类,确定试点期间重点推广的保险产品,设计专利保险流程,并按市场化运作方式依法开展专利保险申请的审核评估工作。

(三)各试点县(市、区)要建立专利保险信息服务平台,探索建立保险专家咨询制度和中小企业专利保险托管机制,协助参保企业运用专利纠纷诉前调解机制维护自身权益,着力为参保企业和相关保险机构提供增值服务。

(四)省知识产权局联合人保财险浙江省分公司组织专家开展专利知识培训和专利保险业务宣讲,提高保险从业人员对知识产权工作的了解,加深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对保险业务的理解,帮助企业提高对专利保险意义的认识。

(五)试点期限为1年(自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

试点结束后省知识产权局、人保财险浙江省分公司将对试点成效开展总结评估,研究进一步扩大保险保障范围、加强政策配套的相关举措,并适时全面推广专利保险。

(六)人保财险浙江省分公司联合省知识产权局组织相关知识产权和保险领域专家,借鉴外地专利保险先进经验,探索研究专利申请、侵权、许可、质押融资、执行责任、投资保险等专利保险新险种,为进一步推广专利保险提供决策参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专利保险工作组织领导。

建立省专利保险试点工作协调机制,协调小组由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和人保财险浙江省分公司等单位组成,及时协商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扎实有效推进试点工作。

各专利保险试点县(市、区)也要设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企业参保引导和服务。

各试点县(市、区)科技(知识产权)局要组织引导推荐辖区内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专利维权需求大的高新技术企业、专利(试点)示范企业以获奖专利和核心专利自愿参加保险。

省知识产权局联合人保财险浙江省分公司及时分析研究专利投保、理赔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探索建立专利保险投诉服务机制,完善专利保险的理赔服务和协调机制。

(三)鼓励其他金融机构共同参与专利保险。

探索与银行、担保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协同人保财险公司,共同参与知识产权风险管理工作,创新知识产权风险管理服务机制,拓展知识产权价值运用领域,为科技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转让交易等方面的支持。

(四)加强专利保险业务监管。

试点县(市、区)人保财险分支机构应向省公司报告其开展专利保险的工作方案。

人保财险浙江省分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在专利保险经营过程中产业费率、业务宣传、承保政策、理赔服务进行监督,依法查处专利保险业务中违法违规及损害参保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13年7月18日2013年7月18日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3年7月18日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技术

新产品(服务)应用推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三章支持方式

第七条为推动中关村示范区装备制造业发展,对已认定的中关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示范项目实行保险费资助。

(一)保险的险种包括: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质量保证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责任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运输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安装工程及第三者责任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机器损坏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关键技术知识产权抵押贷款保证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专利执行保险共7种保险的险种及其附加险。

上述险种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进行投保,同一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可全部投保上述7种险种,非中关村管委会认可的上述保险险种,不享受保险费资助。

(二)中关村管委会对已投保的企业按所投保的保险险种给予不同比例的保险费资助。

其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质量保证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责任保险的保险费资助比例为本险种保险费的90%;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机器损坏保险的保险费资助比例为本险种保险费的70%;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运输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安装工程及第三者责任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关键技术知识产权抵押贷款保证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专利执行保险的保险费资助比例为本险种保险费的60%,对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的资助金额合计不超过100万元。

(三)企业投保险种属于非一次性投保而需要按年续保的险种,即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质量保证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责任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机器损坏保险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专利执行保险,次年办理续保时,中关村管委会将按照上年度保险费资助比例进行资助。

最长资助年限为两年(第一年和第二年)。

第八条为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增强竞争力,对于中关村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实行保险费资助。

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质量保证保险、新技术新产品产品(服务)责任保险、新技术新产品(服务)专利执行保险。

上述险种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进行投保,同一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可全部投保上述3种险种,非中关村管委会认可的上述保险险种,不享受保险费资助。

(二)中关村管委会对已投保前款所述3种保险险种的企业给予保险费资助,资助比例为所投险种保险费的80%,对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的资助金额合计不超过100万元。

(三)企业投保前款所述3种保险险种可按年续保,在次年办理续保时,中关村管委会将按照上年度保险费资助比例进行资助。

2013-2015年中关村知识产权推进计划

二、重点举措

(二)推进中关村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

……

8.扩大中关村专利保险试点范围

设立中关村企业专利保险试点专项资金,用于向企业购买专利保险费用进行补贴,支持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律所、专利代理事务所等专利保险相关服务机构发展,从企业层面、政策层面和完善配套服务机制方面加快推进中关村专利保险试点工作,扩大专利保险试点范围,引导和支持更多中关村企业参加专利保险试点工作,通过专利保险提供的维权费用赔付机制,为示范区企业提供有效的维权风险保障。

沈阳市专利保险补贴相关政策规定(草)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快推进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知管发〔2012〕58号)和《关于确定第二批专利保险试点地区》(国知管发〔2012〕120号)精神,加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的推进,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政策如下;

鼓励沈阳市各类企业参加专利执行险保险工作

1.对下述企业给予免费办理一项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

(1)获得知识产权国家、省的试点示范科技企业;

(2)被评为知识产权省级以上优势的科技企业;

(3)获得省、市、国家专利奖的科技企业;

(4)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2.其它参加专利执行险保险的科技企业将享受缴纳70%保险费的优惠。

3.凡参加专利执行险保险的科技企业同时又参加其他险种的保险,将由沈阳市知识产权局出面协调中国人保财险辽宁分公司给予优惠。

二、凡参加专利执行险保险的科技企业,有贷款需求,且投保专利权质押保险,对其银行贷款的利息给予政策性贴息。

三、沈阳市知识产权局将组织相关单位建设专利保险融资服务平台,对参加专利保险的科技企业实行绿色通道优先服务,并提供相关专利保险、检索查新、法律咨询、维权等一站式服务。

四、投保的专利必须获得授权、没有发生纠纷并且是在法律保护状态下的发明专利。

 

沈阳市知识产权局

二0一三年一月十六日

关于印发《南京市实施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宁知〔2013〕19号

各区知识产权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南京化工园,麒麟科技创新园,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第二批专利保险试点地区的通知》(国知管发〔2012〕120号),我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全国第二批专利保险试点城市,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有机融合,推动我市高水平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打造中国人才和创业创新名城提供有效支撑,市知识产权局会商有关部门后,制定了《南京市实施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南京市实施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

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13年6月14日

南京市实施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第二批专利保险试点地区的通知》(国知管发〔2012〕120号),我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全国第二批专利保险试点城市,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有机融合,推动我市高水平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打造中国人才和创业创新名城提供有效支撑,现就我市实施专利保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目标,通过专利保险支持企业发展,保障知识产权价值实现。

通过试点,探索开展专利保险工作的方法和流程,形成专利保险业务的政策体系、产品体系和服务体系,为全市科技创业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在3年(2013-2015年)试点期间:

1.制定开展专利保险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全市专利保险的工作体系;

2.在全市知识产权示范(培育)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企业、承担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企业和部分高新技术企业中分阶段、分步骤开展专利执行险的试点、推广和总结;

3.与有关研究机构合作,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等险种研究与试点;

4.开展专利保险宣传和培训,构建全市专利保险服务体系。

1.形成市专利保险试点工作机制

按照“政府引导、商业对接、专业运作”的总体思路,从政府政策引导、财政资金扶持、商业保险公司专业运作、专业服务机构提供知识产权服务,形成专利保险试点工作协作机制。

组成由市知识产权局牵头,有关保险公司等参与的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组,开展专利保险试点的调研、险种、流程设计、服务体系建设等研究,共同推进全市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

2.开展企业专利保险调查和需求分析

以全市知识产权示范(培育)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企业、承担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企业和部分高新技术企业为主要对象,开展专利保险需求调查分析,为保险产品设计、保费确定、理赔方案、业务流程、评估审核程序等制定提供依据。

3.开展专利保险业务研究

加强与南京有关高校、研究机构等合作,建立专利保险专家库,重点对专利保险流程和费率、专利评估、专利实施成效进行跟踪研究,对专利执行险进行深入研究,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等险种进行预研和设计,对保险理赔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4.制定企业专利保险申请业务流程

建立重点推荐和市场受理相结合的专利保险申请流程,以全市知识产权示范(培育)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企业、承担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企业和部分高新技术企业的重点、核心专利作为专利保险试点,市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保险公司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审核。

有关保险公司同步受理其他有需求的企业专利保险申请,并依程序开展审核评估工作。

5.强化专利保险宣传和培训

举办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研讨会,组织知识产权、保险、银行、评估、专利运营等领域专家进行业务研讨,就专利保险体系、专利保险企业需求、专利保险发展模式等交流研讨。

面向全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企业、承担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企业和部分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专利执行险为主要险种的专利保险业务宣传和培训,培养一支具有专业素养的人才队伍。

编印专利保险试点工作服务手册,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

6.构建专利保险服务平台

市知识产权局联合有关保险公司建设市专利保险服务平台,在专利保险政策宣传、人员培训、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和预警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建设专利保险数据库,为专利保险试点工作提供信息收集、平台联系、查询、统计、法律状态检索和需求汇总等服务,促进专利保险工作持续发展。

1.加强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将专利保险试点工作作为我市高水平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重要内容加以落实,并纳入年度知识产权工作目标考核。

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从提升全市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和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高度做好全市专利保险试点工作。

2.加大专利保险经费投入

在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中安排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经费和专利保险政策性补贴资金。

鼓励企业对进入转化和产业化实施的专利投保专利保险,按不高于实际支出保费30%的比例给予补贴;

对获得国家、省、市专利金奖或优秀专利奖的专利,按不高于实际支出保费70%给予补贴;

对承担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企业的核心发明专利,按实际支出保费给予全额补贴,支持企业通过专利保险模式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关于印发无锡市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3〕55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22日

无锡市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为加快创新资源与金融服务的深度融合,分散和化解科技型企业的创新风险,更好地为企业发展壮大保驾护航,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快推进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知管发〔2012〕58号)及《关于确定第二批专利保险试点地区的通知》(国知管发〔2012〕120号),我市作为专利保险国家试点地区,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指导和支持下,积极探索专利保险新模式,着力提高专利风险管理能力,维护企业创新成果的合法权益。

为切实做好区域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以支撑产业发展、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促进专利运用为出发点,以“政府引导、专业经营、市场运作、分步实施”为工作原则,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指导和支持下,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完善政策措施,完善服务体系,着力构建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专利保险服务模式,积极发挥专利保险对创新发展优势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发展保驾护航。

  二、实施范围与工作目标

  从2012年12月起,我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列为专利保险试点地区,期限3年。

我市行政区划内所有拥有有效专利并付诸实施的企业均可申请投保专利保险。

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先行选择知识产权基础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型企业开展试点,再推广至全市各类科技型企业。

  在3年试点期内,积极探索开展专利保险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形成操作性强、广受企业欢迎的、涵盖专利保险产品和配套服务体系的专利保险工作新路径。

实行以企业为主体的市场化运作,加强政府与保险公司、专业运营机构等的协作,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对辖区内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科技型企业投保专利保险,给予有力支持。

强化宣传与服务,在开展专利保险的同时,为企业提供专利维权托管、预警分析等增值服务。

密切联系保险公司与企业,在调研企业需求基础上,协调和推进专利保险新险种的开发和推广。

从专利执行险试点起步,逐步扩展到专利侵权责任险、专利权质押融资保证险等其他险种,到2015年上半年,专利执行险力争突破100单。

  三、重点工作内容

  

(一)开展专利保险需求调查分析

  以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为主要对象,开展专利保险需求调查和分析,为保险产品设计、保费和理赔方案确定、业务流程和评估审核程序制定提供依据,并根据企业需求,定制增值服务内容,配合保险公司对保险条款、理赔程序进行修改和完善,以更符合工作实际和贴近企业需求。

  

(二)实施专利保险试点支持政策

  将专利保险补贴资金纳入市科技计划支持,对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成长性和高产业带动性的企业或产品的优质专利,实行专利保险保费的政府资助,推动新兴产业和优势支柱产业领域的专利成果加快向价值链高端攀升。

  (三)建立专利保险服务平台

  以无锡(国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江苏省专利运营中心等服务机构为依托,建立保险公司、经纪公司、风险评估单位等中介机构合作机制。

建立与专利保险相适应的专利纠纷应对和专利维权服务平台,开展参保专利的托管,提供专利维权策略咨询以及收购、转化、交易、产业化和投融资等系列增值服务,对企业应对专利纠纷和专利维权事项进行指导,对投保期内专利进行法律动态跟踪和风险评估,推动发明创造的实施应用,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四)优化专利保险运营模式

  以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和鼓励企业运用专利为目的,加快优化专利执行险的运营模式,试行专利保险统保,建立机构推荐和市场受理的专利保险申请流程,对市(县)、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和推荐的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所拥有的重点、核心专利的投保,由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财政局、人保财险无锡分公司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审核后,实行保费优惠。

人保财险无锡分公司各分支机构同步受理其它企业的专利保险申请。

  (五)组织专利保险培训和对接

  加强专利保险供需双方的互动交流,在保险系统开展专利保护及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保险从业人员对知识产权工作的了解,面向企业和知识产权系统开展专利保险业务的宣讲,加深企业对专利保险的理解和认识。

充分发挥专利保险中介机构的专业优势,对重点企业和优质专利实行服务推送和指导。

  (六)开展专利保险相关问题研究

  在先期组织企业参加专利执行险的基础上,依托人保财险无锡分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研究设计专利侵权责任险、专利权质押融资保证险等新险种,积极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保财险总公司指导和支持,尽快推出市场组织实施。

组建专业团队,对保险理赔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研究,探索将专利保险制度与专利仲裁等纠纷解决机制有效结合,为进一步推广知识产权保险提供决策参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会同市金融办、人保财险无锡分公司建立专利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实施小组,由市知识产权局、人保财险无锡分公司协调各市(县)、区知识产权局(科技局)、无锡(国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等单位共同推进市专利保险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企业参保的引导和服务。

积极组织经济运行情况良好、有知识产权工作基础、专利维权需求较大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参加专利保险试点,组织保险专家和知识产权专家开展专利保险宣讲,通过专利维权托管平台加强对企业和保险机构的服务,完善专利保险试点的理赔服务和协调机制,对重点企业和重点专利实行定向服务和指导。

  (三)支持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服务专利保险。

发挥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业务技术和专家网络优势,将专利保险融入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理,为企业保险方案设计、保单维护和索赔等事务提供专业服务,切实维护科技型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经济关系良性发展。

(四)鼓励其他金融机构共同参与专利保险。

探索与银行、担保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协同保险公司,共同参与知识产权风险管理工作,创新知识产权风险管理服务机制,拓展知识产权价值运用领域,为科技企业特别是中小型“轻资产”科技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转让交易等方面的支持。

关于印发《无锡市专利保险保费补贴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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