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勘察监理规划正本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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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理工作发现项目勘测质量、安全问题、事故和遗漏的工程问题或工点,应及时书面通知勘测单位,提出监理意见,以便使勘测单位及时补充、整改、完善。
6、初勘阶段工程项目勘测监理工作的重点是:
勘测方案是否满足勘察任务书的要求,是否满足有关规范、规程要求;
监控现场信息卡资料尤其是原始记录检查。
7、监理工程师要尽职尽责,相互配合,协同一致,按照监理工作程序做好各项监理工作,及时填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志。
8、监理工作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执行监理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监理。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勘察任务书
2、建设项目的现场条件及位置
2.1、行政区域划分及概况
深圳市位于广东省中南沿海地区,珠江入海口之东偏北。
深圳市地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中南沿海,陆域位置东经113°
46′至114°
37′,北纬22°
27′至22°
52′。
东西长81.4公里,南北宽(最短处)为10.8公里,东临大鹏湾,西连珠江口,南邻香港,与九龙半岛接壤,与香港新界一河之隔,被称为“香港的后花园”。
深圳市土地总面积为1952.84平方公里。
深圳是中国广东省省辖市,国家副省级计划单列城市。
深圳经济特区在其辖区内。
深圳下辖6个行政区。
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位于经济特区内,宝安区、龙岗区。
和4个功能区,既光明新区(隶属宝安行政区)、龙华新区(隶属宝安行政区)、坪山新区(隶属龙岗行政区)。
下辖51个街道、622个社区。
2010年7月1日深圳区域一体化。
福田区:
位于深圳经济特区中部,是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中心区:
市民中心-会展中心-中心城-购物公园一带。
面积约78.66平方公里。
罗湖区:
位于深圳经济特区中部,是深圳市开发比较早的商业中心区。
蔡屋围一带。
面积78.75平方公里。
三、监理工作依据
1、GB50319-201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GB4452-2011室外消火栓;
3、勘察任务书、勘察方案;
4、业主的有关要求;
5、项目监理大纲(方案);
6、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法律、法规;
7、经监理部及业主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8、委托监理合同、勘察合同等。
四、监理工作范围
委托监理合同中规定勘察、测试与评估阶段的监理工作。
五、监理工作内容
勘察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信息管理以及组织协调工作。
六、监理工作目标
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控制目标。
七、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项目监理机构根据不同阶段的需要适时调整项目机构监理人员,采取直线制组织形式的职能管理模式,有利于集中优化管理。
八、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在勘察阶段,监理部配备总监1名,4名监理工程师。
九、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对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负全面责任。
2、负责管理项目监理部的日常工作。
3、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人员的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5、主持编写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和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6、检查监理日记;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主持项目监理信息和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
8、主持监理工作会议。
9、签发项目监理部重要文件和暂停、复工指令。
10、审定承包单位的开工报告、勘察组织设计(勘察方案)和进度计划。
11、组织审查勘察单位、分包单位资质,提出审查意见。
12、主持审查看单位竣工预验收申请,组织监理人员进行竣工预验收,参加竣工验收。
15、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6、审定承包单位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17、参与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
18、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
19、对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授权。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2、按专业分工对工程进行巡视、旁站、见证、平行检测;
并对工程验收提出本专业的验收意见。
3、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本专业部分内容。
4、负责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意见。
5、负责对本专业进场工程物资进行质量验收。
6、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实施填写监理日记,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7、负责本专业工程的计量工作,审核计量成果。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形成及处置工作。
9、组织、指导、检查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检查监理员的监理日记;
当需要调整监理员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10、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本专业监理工作,对重大质量和安全问题应立即报告。
(三)监理员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的人力、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情况,并作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施工工艺或施工工序过程进行检查和记录。
对加工制作及工序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见证、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本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作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监理工作记录。
7、按总监理工程师的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见证抽样工作。
(四)资料员职责
1、负责项目监理部各类监理资料收集、登记、分类、整理和保管工作。
2、负责对项目监理信息的整理工作。
3、负责项目监理部的文印工作。
4、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沟通项目监理情况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十、监理工作程序
监理工作程序(详见附图一)。
附图一:
监理工作程序
十一、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工程地质勘察质量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工程地质勘察质量监理工作方法
1.1深圳市消火栓建设及改造项目(勘察)监理通过采用现场巡视、检查及旁站相结合的方法,检查、监督项目勘察单位在项目勘察以及原始资料、成果资料整编过程中,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消防栓行业标准、规范;
对消防栓环境,通过调查研究和讨论与勘察单位达成共识,以保证项目勘察质量,满足设计要求。
1.2项目勘察监理工作开展前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和了解勘察单位勘察文件。
1.3项目勘察开工前应按相关技术规范及对控制性重点工程的规模、分布及其对地基的要求等,通过现场踏勘了解沿线的消防栓条件,结合既有消防栓资料,组织监理人员按专业审查勘察单位报送的下面勘察计划(下面勘察设备、人员配备及计划工期等)和技术要求(项目勘察手段、方法和程序、勘探点的布置内容等)。
1.4项目勘察监理应在加强项目勘察原始资料获取过程检查、监督的基础上,按工程类型、规模、范围的要求,采用巡视、检(抽)查和旁站的方法开展。
监理的重点是在工业区、居民区,对此部分的勘探点应重点旁站监理。
2.勘察工作量监理
2.1依据批准的勘察大纲(勘察任务书),核查勘察单位确定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计划工作量,检查是否满足相关勘察任务书、规范和工程设计要求。
2.2勘察过程中重点检查勘察任务书中有关勘探工作量的要求执行情况。
2.3工程地质勘察结束后,勘察单位应及时提交完成的工作量。
监理人员应认真核查,检查结果应写入监理报告。
(二)项目勘察安全监理方法及措施
初步勘察阶段,在勘查区域内人员,交通状况复杂。
监理机构针对现场实际情况,要求勘察单位在现场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同时要求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每天在现场进行管理,在洼地积水潭内设置应急撤退通道并做好标识。
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在勘察施工前、勘察过程中采取不定期巡视进行监控,发现问题立即要求勘察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并要求勘查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做到“腿勤、手勤、嘴勤”,加大检查的频率和力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三)项目勘察合同及信息管理的工作方法及措施
1、在勘察准备阶段,要求勘察单位及时提供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勘察方案以及管理人员岗位证书清晰的复印件,并做好备份。
2、在勘察阶段,要求勘察单位如实、翔实地记录原始资料,不得任意涂改,可以笔误,并加大现场勘查记录的检查,确保资料真实。
3、在勘察结束后,加强室内试验的监控工作,确保试验的真实性。
4、对勘察整个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及时与建设单位信息共享。
5、监理机构派驻到现场的监理人员详实地填写当日施工动态及工作完成情况,对于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以及采取的措施详细记录,确保有可追溯性。
6、勘查任务完成后,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勘查工作小结,了解整个勘察过程的动态。
7、勘查任务结束且监理人员离开岗位时,应将《监理日志》交本项目监理机构登记归档。
8、详细勘察阶段监理机构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四)项目勘察进度计划的控制
勘察前要求勘察单位根据勘察任务书的要求及时编报勘察计划,并根据勘察计划加大勘察计划的动态控制,发现偏差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纠偏:
或增加作业人员、或增加勘探机具。
监理部在跟踪勘察计划过程中,发现将要存在偏差或已经存在偏差的情况下,及时督促勘察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偏,同时对纠偏情况同建设单位进行信息共享,达到勘察任务书要求的工期。
十二、项目勘察质量问题的处理
(一)一般项目勘察质量问题处理
1、一般项目勘察质量问题标准:
1.1原始记录、图纸、表格等资料存在“差、错、漏、碰”等类型的错误,不影响整体勘察质量;
1.2勘探、测试方法不合理,操作过程不规范;
1.3计算与推导公式、数据选择不当,计算中出现差错;
1.4说明含糊不清或推论、评价错误,工程措施意见有缺陷,需修改或重新编写工点地质资料。
2、在项目勘察过程中监理人员发现质量问题或存在质量隐患时,应及时提出,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勘察单位立即采取纠正措施。
3、当出现项目勘察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时,监理单位应立即向勘察单位发出书面通知或暂时停工指令。
由勘察单位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通过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勘察单位进行整改。
(二)重大项目勘察质量问题处理
1、重大工程地质勘察质量问题标准:
1.1勘察没有按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和勘察技术要求进行,有重大缺陷和漏项,直接影响开放设计,必须进行大规模补充勘察工作;
1.2调查的定性、定量和各项计算数据不正确,精度达不到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和勘察技术要求,存在严重的缺陷,影响全局者;
1.3遗漏重要的有价值的方案,或所推荐的方案有重大原则性错误,延误设计,并引起大规模补充勘察工作;
1.4工点消防栓资料不足,必须重新进行工点消防栓地质勘察;
1.5勘探、测试有造假行为。
2、工程地质勘察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后,勘察单位应立即向现场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并按如下程序进行处理:
2.1勘察单位尽快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写出调查报告;
2.2总监理工程师应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和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研究;
2.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研究审定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指令勘察单位实施处理;
2.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结果进行严格检查、鉴定和验收,合格后填写《项目勘察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建设单位。
3、当出现重大项目勘察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时,监理单位应立即向勘察单位发出暂时停工指令。
由勘察单位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通过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由勘察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复工令,勘察单位方可继续进行项目勘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