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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语文这个学科来说,分数高的人,素养不一定高,单有着较高语文素养的学生,分数一定不会差,因为他有着足够的积累去挥洒任何一张语文试卷了。
无论是对于学生的未来还是学校的未来,素养教育永远比单纯的分数训练要可靠得多。
我认为一个有素养的学生,应该是会读书、会写作的学生。
至少我的经历可以证明。
关于阅读
阅读,应当是人的一种本能。
所有学生都是读书的,而语文素养表现为:
你在于读什么?
怎么读?
能不能坚持读?
一个有素养的学生能够掂量出一本书的分量。
一本时下流行的言情小说、一本对提分有速效的教辅书、一本流传千年的经典著作,都是人类智力与体力的凝结。
一个有素养的学生应该能够区分出三者的区别并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
再好的书如果只是利用挤公交的时间哗啦啦翻过去,那么汲取的养分也必然微乎其微。
一个有素养的学生能够采用最恰当的阅读方式。
就我的阅读体验来看,一本好书至少值得阅读两到三遍:
第一遍略读以满足自己的好奇并了解书的概要;
第二遍精读以深入体会作品意味或细致把玩作品语言、技巧上的妙处;
如果还能再读一遍,我便会抽时间写一些类似专题研究的心得,比如对整本书思想上的探讨或者对书中某个观点的质疑。
我认为,只有当你去品味、去思考、去研究甚至去质疑一本书时,阅读才真正发生。
一个有素养的学生还应将读书当作一件持续下去的事情。
读书的目的在于通过整个阅读过程丰富自己并修养一颗宁静而富有感知力的心灵,所以养成细水长流的读书习惯是十分重要的。
我从小学学会选择正确的书开始,十年来从来没有一天间断过阅读,我读文学、历史、哲学、时事、文艺评论……如果没有纸质书就用电脑、手机,每天短则二十分钟,长则十余个小时。
在高考前的那个学期,为了保持语文学科的感觉,每天我至少要抽出一个小时来读书,教室后面的窗台上堆满了我带到学校的各类书籍,有时候抽出一本会造成大规模的坍塌,尼采压在泉镜花上,紫式部淹没在赫胥黎、刘勰和纪伯伦里……
我知道很多人想让我说说读书对考高分的作用,或者阅读与做题的关系。
读好书或佳篇是快乐的,我常常像一个徜徉在森林中的小姑娘,被眼前的景色迷得乐而忘返。
非得拿出几道题来分析这解释那,也许是一件很煞风景的事。
但后来我想明白了,除了考试的必需外,读书也是一种技能,一本书读下来,每个人的效率是大不一样的。
有人感叹为什么我读一本书会那么快,其实阅读也有方法,只是每个人的方法可能不大一样。
就我而言,我比较关注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中最重要的东西而并非细枝末节。
书也好文章也罢,不管是何种题材、何种文体,阅读归根结底就是四个字:
含道映物。
在这里我把“道”理解成作者想要表达的本意,也就是他的写作目的;
而“物”是他寻找的载体,包括他在文章中运用的物象及一切语言组织形式。
含道映物,也就是说作者是带着他的目的去写这篇文章的,文章里的一切都要为这个目的去服务,都是这个目的的映像。
明确了这一点,等于直接抓住了阅读题的答题方向——无论是词句理解赏析还是手法作用分析,都属于对于“物”的发问,而我们要做的事则非常简单,就是找到作者的“道”,将两者联系起来看。
遇到具体的阅读问题,我一般不会去想“五三”复习大全上教的那些东西,那些术语一二三离具体理解、深入理解作品有着很大距离。
我会带着“含道映物”这几个字去看作者的“道”。
比如鲁迅的小说《药》,作者写环境也好写华老栓等人物也罢,目的都是为了歌颂为革命牺牲的夏瑜,同时用他的笔去揭露旧时代中人们的愚昧无知和贪婪残忍。
当你明确了他的写作目的后,作品开篇的那段环境描写的作用就很清楚了——暗示时代大背景,显示群众的愚昧与不觉悟者的麻木,为后文做铺垫且蕴含对革命的希望……答案自然就有了,谁会去信“五三”上那些僵化的东西!
所有的阅读题的基本思路差不多,只要明白了作者要说什么,出题人想考什么,根据“含道映物”,很容易便可做出解答。
答题,可以有经验,但不应该有固定的模板。
作为读者,应该跳过根据答案来分析题目的被动阶段,转而从作品本身和题目本身出发来寻找答案。
只要遵循作者的写作规律,就一定可以从作品的蛛丝马迹中找到出题人想要的东西。
通过我的观察和实践,我觉得努力学会读作品比一味研究“五三”复习大全上的条条框框要靠谱得多。
关于写作
阅读与写作简直是玻璃的两面,无论你看着哪一面,都意味着你也正在凝视另一面。
我喜欢写作也擅长写作,对于高中写作,包括以应试为目的的写作,我的经验只有六个字:
多读、多仿、多写。
读书多的人绝大部分会写作,而一个能写出很好的作品的人大多也爱读书。
对于一个学生来说,当他读了足够数量的文化精品后,哪怕只是东家学一点、西家凑一点、再加上自己的领悟与润色,最后拿出来的成品自会格调不凡。
我写作有个特点,就是引用较多。
又一次语文老师从我的一篇考场作文中数出了近二十个引例,也就是说我每写五六十个字就会用到我的阅读成果,或直引或化用,这些都是我平时从阅读中积累下的“财富”。
我并不认为引例越多越好,同样是大量引用,有的文章显得丰富,有的则会因堆砌而显得杂乱。
为什么?
我觉得这是对所引用内容理解感悟的程度不同造成的。
同样的东西,有人是从阅读原作并研究思考中得来,有人是从类似《高中生议论文论点论据大全》中看来的,其结果怎么会一样呢?
举个例子,同样引用尼采,有人直接引用他的作品《苏鲁支语录·
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并分析其追求精神,而有人只会说“尼采,这个伟大的哲学家教会我一种高贵的精神!
”孰优孰劣,不言而喻。
阅读对于写作而言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提供模仿的样板。
我最早开始写东西,正是始于阅读中的模仿。
我能记得起自己模仿过的作家有鲁迅、夏目漱石、郭敬明、村上春树、钱钟书、杜拉斯、三毛……我还自己写古典诗词,甚至模仿司马迁为自己写了一篇文言文小传,可惜没能保留下来。
在模仿这些的个性鲜明的作家的过程中,我慢慢开始有了自己的风格。
我有一个癖好,那就是写了点什么就想给人看。
以前,大家看过我写的东西后会说“这次是模仿XX的吧”,后来,他们的评价中渐渐不再有“模仿”二字了;
最后,我的作文混在一堆作文中隐去姓名,大家也会说“这篇一看就是孙婧妍写的”,我在网上发些文章,很多评论者说我写的东西有自己的味道。
到这时我就知道,我在从模仿走向创作。
写东西写得好,与其说是天赋,倒不如说是熟能生巧,就像做饭、洗衣服、开车一样。
我现在写文章很少打腹稿,笔到文来,半小时内完成一千来字的短文对我来说根本不叫事。
但这背后呢,是我从初中起每天不间断的练笔。
初一是每天当作业似的逼出三五百字,到后来越来越喜欢,课间写、午休也写,上课都趁老师不注意也偷偷写……每天能写一两千字,假期还能翻好几倍。
这些练笔大多没有特定内容,写完了我也不回看,大部分都直接进了垃圾桶,就是为了保持一个手感。
越来越多的人找我写东西,给班刊校刊啊、给学生办的杂志啊、给网站啊……我很少拒绝,反正写什么我都喜欢。
“春蕾杯”作文比赛一等奖,报刊发表作品,甚至高考高分作文,都是这么一点点练出来的。
对于考场作文,我还想补充一点——要学会自我分析。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写作弱势与写作特长,要学会扬长避短。
都说高考作文写议论文会比较稳妥,可我一直认为我不会写那种所谓的四平八稳的议论文,怎么办?
只有将自己的优势放大甚至发挥极致。
我有着丰富的阅读积累,我对问题有比较独到的看法,我能够用比较典雅的文笔甚至浅近的文言流畅地表达。
我能够凭借这些让阅卷老师认识到他们面前的这个学生是真正热爱语文、为语文付出很多并且水平较高的孩子,这就够了。
所以我说,借助试题这个平台将自己最美的一面展示出来,分数自然会回报你。
关于老师
我从小喜欢中文,现在我拿着读经管的高分到清华读中文,是因为这里曾有我崇拜的国学大师。
而这么多年能坚持这样的理想没有放弃,要感谢我在十一学校就读的六年中教过我的四位语文老师。
遇到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位都是我的幸运。
这几位老师的共同点,就是他们重视的是学生的素养,而不仅冲着分数去。
初中时教过我的王丽老师“每天随便写三百字”的作业,帮助我养成读书练笔的习惯。
那时的我有着那个年龄所有自诩热爱文学的小屁孩的缺点:
目中无人,尖锐刻薄,孤芳自赏,无病呻吟。
我的作文中充满“忧伤”、“我觉得我和同龄的孩子好遥远”之类的话。
但王老师每次都认认真真地给我那些超出规定字数好几倍的随笔写评语。
她有时也会反对我的观点,甚至和我辩论。
她始终把我当成一个试图通过写作表达自己的思想的学生,她能够从那些乱七八糟的悲秋伤春中看到我在写作上发展的可能性,她甚至允许我上课时离开教室到阅览室去读《史记》和各种我能找到的名著。
尽管我的成绩有时很不理想,但她始终认为我有天赋,对我满怀信心。
后来,教我语文的换成了姚源源老师。
那时由于数学和物理,我在每天写给自己的随笔中表现出强烈的自我怀疑、自我批评。
我那时写了很多逃避现实的意识流文章,我能感受到姚老师最开始并不是很能理解,但她没有否定我的写法,她把我写的东西读了一遍又一遍,有时还会拿着我的作文本来与我交流。
她愿意倾下身来听她的学生的想法,她愿意去弄明白我想表达什么。
而是帮我保持住了我对语文这个学科的热爱和信心,使我在当时那个环境下没有被压垮并相信自己依然拥有才华、终会变得优秀。
她有耐心去等待她的学生。
升入高中,语文老师换成了雷其坤。
雷老师是一位很专业的老师,只是我一直以来都不能算让老师省心的学生,表现之一就是我总是在语文课上不听讲,要么从教室后面的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来看,要么自己那张纸写随笔。
记得有一次雷老师叫我起来回答问题,我却连问题是什么都不知道。
后来我发现他默许我自己找事干,只要和语文有关他绝对不会干涉,只是对我上交的成果很严苛,他有着短时间内看出我问题的敏锐目光,逼我对自己的作文改了又改,一直到改不动为止。
跟着雷老师,我虽然享受着自由学习的优待,却常常觉得自己没有想象的那么扎实那么出色。
接着,将我送上高考考场的是南红英老师。
南老师是一位学识渊博并且异常严厉的老师,她对我一贯自信的作文的批判简直如狂风暴雨——“不知道你在讲什么”、“只有长跑运动员才能一气读完你这段,否则一定喘不过气来”……在写作上我从来没有遭受过这样“摧毁性”的打击。
然而,她却是我最敬佩的一位老师。
南老师告诉我,我看了很多书,这帮了我也害了我,她导致我什么事情都想引进作文,过于堆砌了。
而我总是试图和南老师理论,给她讲我的引用多合理语言多漂亮。
而她一句话点醒了我:
“你能把我讲明白,你能一个个去向阅卷老师讲清楚吗?
”她让我明白了考场作文和我信笔而为的那些随笔不同,明白了为什么我的作文有时是“叫好不叫分”,明白了“素养”不是一个完全抽象的概念,而是可以通过成绩呈现出来的实实在在的东西。
我在南老师的指导下不断纠正、调整自己原有的写作方式,直到我的作文无论在什么人眼中都是无可争议的高分。
我记得那天南老师在课上说:
“现在孙婧妍写东西是出来了。
”她语气中的欣慰,令我深深感动且永志不忘。
这四位老师对我的培养,使我受用终身。
在我的所见所闻中,令学生变成刷题机器的老师不在少数,能够将提高成绩和享受这个学科的美结合起来的老师实在太少。
如果我的分数能够让更多的老师看到语文教学的可能,从而重视学生素养、尊重学生个性、有效提高成绩,那么这个成绩才更有价值。
写到最后,我忽然想起了我的童年,想起了我是如何懵懂地感受到中文之美的。
必须感谢的是我的父母,他们对我在语文上的启蒙教育不是看我在几岁时能认得几个字、背出几首唐诗,他们从来没有要求过我这些。
他们通过一个个童话、一篇篇传奇、一段段故事,通过他们戏剧性的朗读声和投入的富有张力的表情告诉我,在那些冷漠的方块字背后,在那些繁复的语法规则背后,在那些千变万化的读音背后,那些文字传达出的精神,那些声音蕴含的感情,才是中文真正的魅力所在。
我永远不会忘记我和母亲一起为《卖火柴的小女孩》重新写了一个幸福的结局,永远不会忘记父亲为我完成了小学所有超出实际需要的抄写词语的作业而让我在他抄写时去读我想读的书,永远不会忘记我第一次为书中的人物命运泪流满面、第一次为书中的幸福欢乐欣喜若狂……
我常想,我们学习语文是为了什么?
为了自豪地告诉别人这个字我认得?
为了在考试中拿个好看的分数?
为了考取各种名目的语言能力认定证书?
我有个很不错的语文成绩,然而确实是也有很大运气成分在里面的。
我的语基并不扎实,字音常常读不准,甚至常常会写错字,写一篇文章,最后总有几个字要查查字典才能确定。
如果让我参加“汉字听写大会”,一两圈下来定会被淘汰。
但我还是痴迷文字。
在我看来,语言,是为了表达爱,表达美,表达希望……读那些经典的文学作品,我们会发现无论哪个国家、无论什么时代,那些作品所拥有的打动人的力量绝不是因为它的文字有多么华丽、布局有多么复杂、手法有多么巧妙,而是由于它蕴含着人类最为高贵的、永不过时的某种精神。
很多成功的作家,他们出道时接受文化教育的水平绝不比现在的中学生高,让他们去做我们的考卷,他们也许不会有比普通考生更好看的分数。
但为什么他们可以成为语言大师、文学巨匠?
是因为他们能够抓住语言的内核,知道应当用语言表达些什么,也知道该如何表达。
对于我们这些学生来说,只要能通过语言去感受伟大作品想要送给这个世界的东西,能运用语言去表达我要送给这个世界的东西,那么,你在这门功课上的学习就是成功的。
我从未因为我在任何一次考试中的分数而怀疑自己在语文这门学科上的能力。
尽管我的语文知识不够全面,所受专业训练不够系统,然而我说的话,大家认为有道理;
我写的东西,能够感动读者;
我通过文字传达出的思想,可以影响很多人。
所以,我最感荣耀的,绝不是我夺取2013年北京市语文学科状元,而是我能够始终热爱母语学习且如我所愿地运用文字来吸纳天地精华、抒写个人怀抱。
这才是语文学习真正带给我的最为昂贵且受用终身的礼物。
最后,感谢父母,感谢老师,感谢高考,感谢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