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六好基层关工委活动方案与创建农资经营示范店实施方案汇编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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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六好基层关工委活动方案与创建农资经营示范店实施方案汇编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认真总结典型经验,不断充实完善,研究基层工作的规律性,使之更具有普遍指导作用。

3.坚持贴近实际,贴近青少年,注重实效原则。

要紧密结合实际,把创建六好基层关工委活动贯穿到各项工作实践中,渗透到“五老”学习和工作的各个环节,把重点放到研究解决青少年成长中的突出问题上。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主线,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教育,采取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育人实效。

切实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受艾滋病影响致孤儿童和“五失”(失足、失管、失学、失业、失亲)等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关爱和帮扶,多办雪中送炭的好事、实事。

4.坚持上下联动,量力而行,主动作为原则。

在创建活动中坚持上下联动,合力攻坚。

既要根据实际情况量力而行,分步实施,更要主动作为,引导好、发挥好各级关工委和广大“五老”的积极性和能动作用,花大力气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

二、创建活动总体目标

(一)创建形式。

以学校关工委为单位创建“六好”关工委。

(二)工作目标。

巩固深化三年基层工作年创建“六好”基层关工委活动成果,提高创建质量、创建工作品牌上下功夫,对六好关工委实行动态管理。

通过三年努力,使80%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关工委达到“六好”标准,巩固率在90%以上。

三、创建活动内容

(一)领导班子建设好。

各校党支部、行政将关心下一代工作列入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人员、经费、场地等保障到位。

(二)相关部门配合好。

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与关工委密切配合、协作,不畏难,不推诿。

关工委和相关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制度,通报情况,会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小活动分散抓,大活动联手抓。

(三)老同志作用发挥好。

本着就近就地、自愿量力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动员更多的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充实“五老”队伍,形成一支相对稳定、热爱关心下一代事业的“五老”队伍,建立和发展一支有领导层、骨干层、志愿者参加的“五老”工作队伍;

充分发挥“五老”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主动参与健全农村“五失"

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分类保障制度的相关工作,为青少年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要有计划、分层次地对基层关工委组织成员和“五老"

骨干队伍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对“五老”做到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工作上支持,为他们发挥余热开展工作创建平台,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社会环境的意见)》关于“各地政府要对网吧监督员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的要求,落实好经费,为他们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四)活动经常效果好。

各校关工委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关心下一代工作全过程,抓住立德树人这一根本,推进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深化“中国梦”主题教育,深入开展“爱我中华、建设美丽、幸福家园、小康——同心共筑中国梦”等主题教育活动。

要以服务、教育、帮助、引导青少年成长成才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工作、活动不走形式,不图虚名,不铺张浪费。

活动内容寓教于乐,健康向上,形式多样,小型为主,大型为辅,贴近实际、贴近青少年。

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科技教育。

关爱留守学生、贫困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重点青少年群体,努力探索建立帮扶长效机制。

配合当地政府,组织“五老”义务监督员做好网吧社会监督工作,实现全覆盖有效监督。

(五)制度健全执行好。

各校关工委建立健全学习、工作、调研、评比表彰、财务及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在执行中不断充实完善。

(六)积极探索创新好。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注入新的学习和教育内容。

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寻求新的工作载体,创新活动形式,改进工作方法。

坚持调查研究,不断挖掘和总结典型经验,勇于创新,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四、创建活动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XX年9月一个月时间,认真组织学习市、区相关文件,进行组织动员,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学校创建“六好”基层关工委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年度目标。

(二)创建阶段

三年创建,分三批达标。

第一批至XX年1月底:

第二批至XX年底:

第三批至XX年7月前:

(三)组织实施,验收考评。

由区教育局关工委牵头组织,督导室、教育股相关人员按目标要求、创建内容、考核细则验收考核。

(四)创建命名。

各中小学(含民办学校)“六好”关工委由教育局关工委命名,并报区关工委备案。

(五)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创建成果。

对创建命名的“六好”实行动态管理。

对已命名的,进一步巩固提高,确保其先进性,每年底区关工委将组织复查,对不符合“六好”基层关工委条件的单位,将给予取消“六好”基层关工委资格。

被取消“六好”基层关工委的单位和部门列入重新创建序列进行考评验收。

五、创建活动的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校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部署抓落实。

各校要将创建活动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以创建活动为抓手,推动关工委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二)加强督促指导。

我局将适时组织相关股室人员深入学校调研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对符合“六好”标准的学校关工委,要认真总结经验。

对没有达到要求的,要加大推动力度。

对尚未开展创建活动或行动迟缓的,要限期整改。

(三)注重工作实效。

各校关工委要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作为检验创建活动的重要标准,下大力气抓好青少年的教育、关爱和保护工作,切实为青少年办实事、办好事。

(四)严格考核奖励。

把基层“六好”关工委创建纳入学校工作目标管理。

每年区上将对在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没有完成任务的,扣减考核分值。

当年该校不能评先,校长本人不能晋级。

创建农资经营示范店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工商局、省农委和省创建办的精神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创建农资经营示范店活动,努力做到市场主导和政府推动相结合,完善市场机制和引导行业自律相结合,规范市场秩序和倡导诚信经营相结合,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经营环境,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树立农资市场诚信经营典范,教育和引导广大农资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增强经营者的责任意识,经过两年的努力,到XX年底力争全市每个乡镇有3个以上县级农资经营示范店;

每个辖市、区有10个以上市级农资经营示范店;

全市有3—5个省级农资经营示范店。

三、组织领导

为扎扎实实的开展好农资经营示范店的创建工作,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工商局、市农业委员会和市放心消费创建办联合组成的市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商局张云星副局长任组长、市农委孙德举副主任、市放心消费创建办顾正红主任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商局市场处,张竞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工商局葛辉、王庆、魏勇、唐立、王锦良、苍广彬、丁桂林、蔡勇、市农委殷文斌、市放心消费创建办赵军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宣传发动、指导督查、检查验收等各项工作。

四、创建标准

(一)经营主体资格合法,证照齐全、有效、亮证亮照经营;

(二)经营主体负责人和营业人员具有基本的农资使用指导知识,法律意识较强,做到文明用语;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店容店貌干净整洁,商品摆放有序,上架商品明码标价,商品经营符合行业规范要求;

(四)健全并认真落实农资商品“两帐两票一书一卡”、种子留样备查、进货查验、索票索证、不合格农资商品退市及召回、先行赔偿等管理制度并执行到位;

(五)与当地工商部门签订《农资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农资商品销售承诺书》,向消费者作出公开承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

(六)农资进货渠道正规,所售商品有质量信誉保证;

(七)台帐资料齐全,登记及时准确,记录项目全面;

(八)不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的农资商品;

(九)无超范围经营、无虚假宣传、无商标侵权、无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十)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记录,无不良经营记录并连续保持在两年以上;

(十一)经营制度、服务承诺、片区工商和农业监管责任人及联系方式、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公示上墙;

(十二)示范店按照不同级别称谓统一规范为“×

×

农资经营示范店”,颜色、字体统一。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XX年3月1日—31日)

各直属局、分局对辖区内农资经营主体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掌握了解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并大力开展创建农资示范店的宣传发动活动,引导和鼓励农资经营者自愿申请参加。

(二)组织县级示范店申报(XX年4月1日—9月30日)

由经营者填写《农资经营示范店申报评定表》(附后),由基层工商分局(所)初审后,上报上一级创建办公室。

在提出申请的农资经营者中,选择基础好、信誉好、有一定代表性的农资经营店,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培育、指导,帮助其完善落实创建工作措施。

(三)开展检查验收(XX年10月1日—31日)

各辖市、区创建办公室认真组织开展对本地申报农资经营示范店的检查验收,对拟命名的示范店广泛征求意见,在当地媒体公示一周,在无异议的基础上,下发文件确认为“农资经营示范店”,并报市创建办公室备案。

经认定命名的统一悬挂“×

农资经营示范店”标牌,标牌样式按照市创建办公室统一格式制作。

(四)召开现场会(XX年11月中旬)

市创建办公室将选择创建工作开展得好的辖市或区,组织召开全市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先进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提升全市的创建水平。

(五)组织市级示范店申报(XX年12月1日—XX年4月30日)

各辖市、区创建办公室组织本地的县级农资经营示范店申报市级农资经营示范店,加强指导和督查,进一步提高示范店的经营管理水平。

(六)开展检查验收

市创建办公室对申报市级农资经营示范店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对拟命名的示范店在市级媒体公示一周,在无异议的基础上,下发文件确认为“农资经营示范店”,并报省局备案。

经认定命名的统一悬挂“市农资经营示范店”标牌。

(七)组织省级示范店申报

市创建办组织市级农资经营示范店申报省级农资经营示范店,加强指导和督查,进一步提高市级示范店的经营管理水平。

(八)迎接省级考核

严格对照省级农资经营示范店的创建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逐项落实,查遗补缺,全面迎接省级农资经营示范店的考核验收。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

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是省工商局、省农委和省放心消费创建办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进一步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各地工商、农业部门和放心消费创建办要密切协作,积极落实。

各地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制订详实的工作计划,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

各地要在3月底前将本辖区内的农资经营主体清册(表格附后)上报市创建办。

2、注重舆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在创建工作中,各地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办培训班、印发宣传手册、悬挂横幅标语、上门指导服务、媒体宣传等多形式、大范围的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消费者和农资经营者了解开展农资示范店创建活动的意义、目的、方法和步骤,提高群众对开展示范店创建工作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引导农资经营者积极参加到创建活动中来。

对认定命名的示范店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提升其信誉度和知名度,树立其典型示范作用,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带动更多的农资经营者参与创建活动,促进全市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3、强化市场监管,严格创建标准。

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是为了充分发挥示范店的样板示范作用,为此,各地在创建工作中一定要从严把关,严格标准,将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的农资经营店评选出来,确保被命名示范店的质量,严禁搞平衡和照顾。

农资经营示范店非终身制,每两年复查一次,对日常监管和复查中有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虚假宣传、坑农害农等不诚信行为的,立即予以摘牌,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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