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保温合同1Word格式.docx
《外墙保温合同1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外墙保温合同1Word格式.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3、项目规模:
建筑面积约82000㎡,外墙保温施工面积:
约64500㎡
4、现场施工条件:
施工用水、用电已接通、土建墙身、洞口、屋面已具备施工安装条件。
5、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6、设计单位:
甘肃省机械设计研究院
7、监理单位:
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本合同施工范围:
外墙保温施工安装工程,包括部分原材料的采购、运输、现场协调、现场安装、现场配合验收、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及成品保护等。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3年04月06日
竣工日期:
2013年05月15日
合同工期每单位工程工期为40天,其他各单位工程以进场通知单为依据,工期也为40天。
一期工程总工期时间不能超过2013年7月30日。
四、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工作:
1.1甲方驻工地代表为:
姓名:
李金良职务:
主管工程副总
职权:
甲方授权监理工程师保温及涂料工程的权利以外的权利,凡涉及到增减工程造价的变更、签证及其他费用,需甲方专业工程师及预算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方可有效。
1.2组织乙方、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及交底。
1.3积极协调乙方和总包人等现场有关方面的关系,为外墙保温及涂料工程施工提供便利条件。
1.4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验收以及工程进度拨款签证等工作。
1.5组织竣工验收等。
2、乙方工作
2.1乙方派驻现场负责人
职务:
项目经理
2.2乙方必须具备2012年年检合格相应施工资质和证件,节能施工人员应经过培训。
2.3负责编制详细可行施工组织计划,内含保温材料的详细做法及技术措施,合同签订后3天内报监理及甲方工程部审核后方可施工,且按甲方核准的总进度计划施工。
乙方须提供工程所在地消防、节能、材料检验部门的检验报告、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质量证明文件。
2.4负责本工程有关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安全。
2.5注意文明施工,作好施工区域内的防火措施。
2.6乙方有义务将该分项工程技术资料整理齐全保存,待分项工程完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通过后将该工程资料移交给总包施工单位,隐蔽工程除文字外要有图像记录。
2.7乙方有对成品保护的义务,负责未交付甲方的已完工的成品的保护工作等,尤其对门窗等相关工程的成品保护。
2.8乙方对采用的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等在进场时,必须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检,复检应为见证取样复检:
2.9乙方需按规范要求提供以下现场实体检测资料:
保温板与基层的粘接强度检测、锚固件的锚固力检测、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测。
2.10乙方应按设计所选图集及相关变更要求施工。
2.11乙方签证部分需按甲方签证制度执行。
2.12乙方如需更换负责人应提前三天向甲方做出书面通知,合同的履行不因人员的变更而发生变化。
五、质量与验收
1、在施工验收过程中,原材料、施工质量等应符合或等同于或高于现行国家标准。
乙方应使用训练有素的安装人员,持证上岗,按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规范施工。
2、外墙保温工程在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方案,并经甲方、监理单位批准。
3、乙方在施工前必须与总包方对墙面垂直度、平整度及洞口尺寸进行复核,复核发现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递交总包方解决,复核结束之后必须形成书面文件,双方签字确认。
4、所有材料必须经过甲方及监理再次确认后,方可施工。
5、乙方应对自身产品进行必要和足够的保护,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监理,寻求配合和监督。
如因保护不当而造成的成品、半成品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甲方不支持乙方的任何索赔。
因总包方管理和施工原因造成乙方产品的损坏,总包方应予以赔偿,具体额度由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由甲方和监理确定,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工程进度及后期的配合。
乙方对甲方和监理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保留必要的原始记录,在竣工验收后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6、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时,应注意对总包方及第三方已完工产品的保护,如造成总包及第三方产品的损坏,乙方应予赔偿,具体额度由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由甲方和监理确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工程进度及后期的配合。
若对甲方和监理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保留必要的原始记录,在竣工验收后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7、外墙保温工程验收:
乙方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并自检合格,经总包方复查认可,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可向甲方申请工程验收。
甲方按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地方规定、工程验收程序组织验收(墙面平整度、垂直度用2米靠尺检查±
5mm)。
8、观感检查:
水平线条方正、棱角清楚,竖向线条垂直,逆光时,墙面不得有明显的凹凸不平感。
9、现场质量检查:
水平线条、竖向线条、观感差、大角垂直度不符合要求,本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维修,若乙方不主动维修,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整改维修,维修费由乙方自愿承担。
六、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1、工程进度款支付:
甲方按照实际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乙方每月向甲方以预算格式报进度,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甲方核实进度后,支付每月工程进度款的70%;
直至乙方所施工的全部单位工程竣工,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甲方核实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80%;
待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甲方和监理单位,组织质检、节能部门对承包人所施工的外墙外保温全部单位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资料移交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乙方所施工全部外墙外保温工程造价的90%工程款。
3、质保金为所有施工内容总价款的10%,质保期二年,自质检、节能部门验收合格和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之日起计算。
质保一年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时付总价款的5%,质保二年期满,承包人所施工的外墙外保温、涂料工程无质量问题,发包人向承包人付清外墙外保温工程质保金。
质保金不计息。
七、材料供应及标准
1、甲方供料说明及要求如下:
1.1甲供材料价格及调拨要求:
聚苯板(≥20kg/m3,B2级)按360元/m3列入,(≥22kg/m3,B2级)按390元/m3列入;
防火隔离带硅酸盐泡沫保温版(≥170kg/m3,A级)按660元/m3列入;
嘉宝莉弹性外墙涂料(25KG)按840元/桶列入,抗碱底漆(22KG)按620元/桶列入,嘉宝莉柔性腻子按1560元/吨列入.每月25日之前乙方须签认当月实际领料单,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当月工程款。
1.1甲供材料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备注
1
外墙乳胶漆
2
耐水腻子
3
聚合物砂浆
4
抗裂砂浆
5
1.2施工面积及用量估算:
楼号
建筑面积(㎡)
保温估算面积(㎡)
腻子用量(kg)
底漆估算
用量(kg)
面漆估算
32#
9768.69
7703
9705.78
1109.232
4082.59
33#
34#
9934.54
6704
8847.04
965.376
3553.12
38#
7430.23
6246
7869.96
899.424
3310.38
39#
7382.41
5170
6514.2
744.48
2740.1
40#
10731.2
8908
11224.08
1282.752
4721.24
43#
44#
45#
合计
80607.42
63834
80430.84
9192.096
33832.02
2、乙方严格按上表用量和涂料厂家的交底要求进行施工,服从现场甲方代表和涂料供应厂家技术人员的指导和监督,施工过程当中若发现用量不足时,甲方处以乙方壹万元/次罚款,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结算时若出现供应货品用量不足1.2表最低理论耗漆量的95%时,不足部分按甲供涂料双倍价格从工程结算中扣除,并在后续工程中不再考虑合作事宜。
3、乙方严格按上表用量和涂料厂家的交底要求进行施工,服从现场甲方代表和涂料供应厂家技术人员的指导和监督。
4、其他材料及工费、运输等由施工单位供应。
5、乙方采用其他辅材必须为合格环保产品,乙方按甲供材料生产批次向甲方交送出厂外墙保温材料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并对该产品负终身质量责任。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成熟的(非试制品或第一次制造)、全新的、采用最佳材料和第一流工艺最新生产的。
甲方依据甲方供应的出厂外墙外保温材料进行抽样复检,若乙方对出厂外墙保温材料复试后发现有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将该批不合格外墙保温材料退出施工现场,若乙方未能按批次复核甲供保温材料,造成不合格产品退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权负责。
若该批量外墙保温材料已经使用在工程上,尤其是造成隐患、质量补救返工、工期延误等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造成的无法补救的质量问题,乙方除赔偿甲方损失外还应对此承担终身质量责任。
6、工程中所用材料应具有“节能办”所发材料认可证(本地)、材料备案制(外地)。
“消防局”认可的燃烧性能报告。
。
7、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使用甲供材料时,甲方有权停止施工并拒付一切工程款。
八、竣工验收及结算
1、竣工验收
1.1乙方在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内容后,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撤除全部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工程收尾所需的以外),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工程清理干净,如乙方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由甲方代为履行,所产生的费用按两倍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1.2乙方向监理公司提交4套施工验收资料(按归档要求整理成册),资料审核通过后约定验收时间,验收由甲方、乙方、总包方及监理四方共同参加,验收通过后各方在验收单上签字,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1.3整个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本工程实际竣工日期。
2、竣工结算
2.1外墙保温工程不论工程量增减,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2.2总承包人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乙方应计算结算价款,并将有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并有预算编制人员盖章的结算报告及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提交给甲方。
2.3甲方自收到乙方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内完成审核并予以确认。
2.4总包工程取得验收合格证书且本工程结算完成后7天内,乙方提供已收款明细表,会同甲方对已经支付的工程价款、未付的剩余工程结算价款进行对帐并确认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达到合同价款的90%;
留10%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九、争议与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
1.1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1.2未按本合同约定,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结算价款;
1.3甲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1.4双方约定甲方赔偿乙方损失的计算方法如下:
每延期支付工程结算款一天赔偿工程总价的千分之三。
1.5以上甲方违约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顺延延误的工期。
2、乙方违约:
2.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书约定的完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完工;
2.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2.3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4双方约定乙方赔偿甲方损失的计算方法如下:
每延期一天赔偿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五。
2.5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除以上赔偿外还有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6乙方违约后,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本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3、争议
3.1双方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2对于不存在争议的部分,各方在诉讼期间仍应继续履行。
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前乙方不得停工,且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工期,否则承担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十、保险
乙方保证:
为一切进入本合同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十一、补充条款
1、乙方必须确保本工程由其亲自施工及安装,不能有任何形式的挂靠或分包,否则一经发现,乙方应按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书面解除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合同解除,乙方还须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权利义务终止后,甲方、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分,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
6、合同附件:
附件1: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公章)乙方:
(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附件1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为保证阳光·
金水湾小区一期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正常使用,甲方、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此维修造成甲方和业主的全部损失,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不属于乙方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乙方施工的,乙方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所在单位工程整体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保修期限为:
二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后24小时内派人修理。
2、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在完成后取得业主和甲方的验收签字方视为完成,所维修项目如在六个月内再次出现同样缺陷的,仍然由乙方免费保修且保修期顺延。
3、乙方未能及时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或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甲方加收管理费(修复及赔偿费的15%),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不需要乙方书面确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应负的其它责任。
4、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和业主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退房、赔偿等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如业主另有索赔要求,则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业主进行索赔谈判并确定赔偿金额,谈判结果经甲方和业主签字后立即生效,并由甲方签发《扣款通知单》,直接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不需乙方书面确认),乙方必须无条件承认该惩罚性条款。
5、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其他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6、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7、保修期内因乙方工程质量而保修的,相应保修期从修复之日起计算,时间顺延。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10%
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
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不计。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如质量保修期内工程无重大质量缺陷或者乙方已经完好地履行了各项保修义务,则二年保修期满后结清。
(支付时扣除甲方公司垫付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用)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