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安全灾害性天气事故专项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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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生产安全灾害性天气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煤矿生产安全灾害性天气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灾害天气危险源评估

(1)北徐楼井田内小龙河、瓦渣河由东北向西南流经井田中部,汇入独山湖,属季节性河流。

每年枯水期4~6个月,断流无水,洪水则一般多发生在每年的7月。

根据枣庄工业设计院对水利勘测部门的调研资料,本区最高洪水位(100年一遇)标高为+36.48m。

据气象部门资料分析,矿区平均年降水量768.3mm,年最大降水量1245.8mm(1964年),年最小降水量388.9mm(1981年),一日最大降水量230.3mm(1958年6月3日)。

雨季一般从6月中旬开始,至9月下旬结束,其中以7、8月份雨量最多。

北徐楼煤矿位于湖区边缘,井田面积的三分之一位于湖区,主、副井及地面工业广场位于陆地部分,标高较高,可免受其害。

西风井位于湖边,井口标高为+39.00m,地面主要工业设施地坪标高在+37.50m左右,高于本区最高洪水位(100年一遇)标高+36.48m,加之备用的防洪沙袋,矿区工业广场内受汛期雨水的威胁较小。

(2)灾害天气停电:

因大风暴雨、雷雨、冰凌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线路接地、短路或遭雷击接地、倒架、断线、短路引起35KV两回路停电,造成全矿井停电。

其后果是影响矿井的通风、排水、提升运输、压风和各生产系统,从而危及整个矿井的安全。

(3)暴风雪灾害性天气:

一旦发生暴风雪,会造成矿区、工业广场、生活区道路积雪,影响职工正常工作和日常生活和矿井的安全生产。

天气骤冷,会造成工业广场、生活区温度较低,影响职工正常工作和日常生活。

由于暴风、暴雪、冰凌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矿井部分或全部停电,影响矿井的安全生产,如主风机停电,将会造成井下瓦斯积聚,严重危及矿井的安全。

1.2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1)虽然我矿地面受水威胁的可能性较小,但矿井如果发生溃水事故,将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

(2)矿井总停电及大面积停电,可能会造成主风机、主水泵、主绞车、压风机停运,是煤矿生产的重大隐患,停电时间越长,造成的后果越严重;

(3)道路交通受阻。

一旦发生矿区、工广、生活区道路积雪、洪水,影响职工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严重时将会使职工无法正常上下班,影响矿井正常安全生产,职工上下班途中还可能引起交通事故;

(4)暴风雪灾害天气使井下、工业广场、生活区温度大幅降低。

一旦发生暴风雪,天气骤冷,会影响职工正常工作和生活。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人员安全优先的原则

(2)坚持积极抢救、控制事故蔓延优先的原则

(3)坚持自救互救、通信畅通的原则

(4)坚持统一指挥、高效协调的原则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北徐楼煤矿应急组织体系机构图

 

 

 

3.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4、预防与预警

4.1预防与监控

4.1.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定期组织灾害天气带来的各种灾害隐患排查,及时掌握各级气象局发出的气象灾害预警预报和灾害天气预报,加强雨季“三防”工作检查,灾害性天气造成35KV架线倒杆、断线,立即下达撤人命令。

停电造成矿井主扇风机停风时,下达井下撤人命令。

4.1.2主要预防措施

(1)技术科要做好水文观测和矿井地质工作,并按照矿井实际情况编制矿井防治水规划,并且做到计划内容齐全,措施得当,按时完成防治水工程项目。

(2)各有关单位与气象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每天向气象部门了解气象信息。

对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性天气的监测与预报,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调度值班人员要随时掌握气象信息,预防灾害天气突变。

(3)调度值班人员与地方水利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协议,水利部门水库泄库放水、河流行洪等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4)对矿井防挡水设施,要定期巡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威胁。

(5)要加强灾害性天气前后的巡查工作,汛期和暴风雪前、后,加强地表巡查和水害排查,加强地面供电站及线路巡查排查,特别是雨前雨后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6)灾害天气和防汛期间,各单位要有专人值班。

配备足够防洪、防汛、防雷击、暴风雪抗灾的物资和人力。

(7)配备完好的工作、备用和检修设备,定期检测和维护,制定检测维修制度。

(8)施工人员要爱护通讯设施,接电话后及时挂合,确保通讯畅通。

4.2预警行动

4.2.1预警条件

调度值班人员及时收集天气预报信息,根据大风、暴雨、雷电、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强度,持续的时间、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及时向全矿发布灾害性预警信息。

(1)矿区24小时连续降雨量达到50毫米时,立即发出预警信息并下达停产撤人指令;

(2)发生大于200毫米的暴风雪时,立即发出预警;

(3)矿区范围内及周边地区暴风雪、冰凌等自然灾害,造成供电线路接地、短路或线路倒架断线引起跳闸,严重影响矿井供电时立即发出预警;

(4)大风天气,风力超过六级,有可能对矿井的供电线路和安全生产造成威胁时,立即发出预警;

(5)灾害性天气发生可能造成其他较大危害时,立即发出预警;

(6)与滕州市气象局建立通讯联系,加强信息沟通,在灾害性天气多发季节,天气变化情况,做到天气变化早知道、灾害性天气早预警,尽量减少灾害性天气造成的损失。

4.2.2预警方式方法

北徐楼煤矿应急救援办公室(调度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

达到灾害性天气预警条件时,值班调度员立即利用调度电话群呼功能、井上下语音广播系统、无限通讯系统等方式向全矿发出预警通知。

4.2.3信息发布程序

气象变化情况达到灾害性天气预警条件时,由值班调度员直接通知矿井上下全体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

5、信息报告程序

5.1报警系统及程序

(1)北徐楼煤矿在调度指挥中心建立了应急指挥系统平台,指挥平台上人员定位系统、通讯信息系统、语音报警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已实现了井下无缝隙覆盖,各系统均具备超限自动报警功能;

(2)发生灾害性天气引发的事故后,现场负责人(区队以上带班人员、班组长、安监员或施工人员),立即电话汇报调度中心,汇报清受灾地区人数,危害程度及现状。

5.2现场报警方式

发生灾害性天气引发的事故后,现场人员使用调度电话和无线电话向调度指挥中心报警。

5.3通信和联络方式

(1)应急管理部门24小时值班电话

调度指挥中心11安全科11

(2)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和全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保持24小时手机开通,能够做到随时进入应急状态。

(3)北徐楼煤矿井下所有施工地点、泵房、变电所(站)等硐室已经全部安装直通调度指挥中心的调度电话。

5.4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1)事故现场人员在确认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话向调度指挥中心汇报;

(2)值班调度员接到事故汇报后,及时向事故单位负责人和分管矿领导汇报。

汇报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

5.5向外求援方式

北徐楼煤矿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应急期间与外部的联系工作,使用电话、手机、传真等方式对外联系和求援。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6.1.1事故分级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分为四级:

IV级:

发生一般事故。

Ⅲ级:

发生较大事故的。

Ⅱ级:

发生重大事故的。

Ⅰ级: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

6.1.2应急响应分级

应急响应由低到高依次分为IV、Ⅲ、Ⅱ、Ⅰ四级

(1)IV级响应:

发生一般事故,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不再发展,启动煤矿或所在地县级地方政府应急预案;

(2)Ⅲ级响应:

发生较大事故,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不再发展,启动集团公司或所在地市级地方政府应急预案;

(3)Ⅱ级响应:

发生重大事故,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不再发展,由集团公司或所在地市级地方政府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

(4)Ⅰ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由省级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启动应急预案。

报请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响应前,应首先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响应。

6.2响应程序

6.2.1应急指挥

(1)发生非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灾害性天气事故,由单位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负责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北徐楼煤矿灾害性天气事故应急预案》进入预备状态;

(2)发生一般事故,立即启动《北徐楼煤矿灾害性天气事故应急预案》,同时报告山东丰源远航煤业有限公司、峄城区煤炭局、枣庄市煤炭局、山东煤监局鲁南分局;

(3)发生较大及以上伤亡事故,立即启动《北徐楼煤矿灾害性天气事故应急预案》,同时报告山东丰源远航煤业有限公司、峄城区煤炭局、枣庄市煤炭局、山东煤监局鲁南分局,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调度指挥中心接到灾害性天气事故汇报后,立即向矿长汇报,由矿长(矿长不在由总工程师负责)下达命令,启动灾害性天气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值班调度员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立即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到调度指挥中心召开紧急会议。

6.2.2应急行动

(1)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指挥中心后,总指挥下达救援命令,根据事故情况,分析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存在的威胁,确定先期救援方案。

(2)按照指挥部的指令,现场抢险救灾组(救护队),进行现场侦查,组织各单位人员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专家组针对事故现场情况,制定详细的抢险救灾方案,报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后实施,营救受难人员。

6.2.3资源调配

根据灾害性天气事故影响范围、灾害程度,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调集救援队伍、医疗救护队伍、技术专家成员等救援资源;同时,有针对性地做好应急物资资源的调配工作。

6.2.4应急避险

发生灾害性天气事故险情时,井下各地点人员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在跟班管理人员和当班班长的指挥下,沿避灾路线迅速撤离。

现场安全员负责监督人员安全撤离,在撤离过程中将沿途施工人员一起安全撤离到安全地点。

位于来水点下方施工人员撤离时遇到水势很猛、很高的水头时,要尽力屏住呼吸,用手拉住管路等物体闯过。

水头过后,水势减弱,可借助巷道壁或其他物体,采取手拉手的方式或攀附巷道一侧的牢固固定物往外撤离,直到安全地点。

6.2.4扩大应急

(1)在事故抢救抢险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抢救组和现场抢救指挥部要立即向救援指挥部汇报;

(2)由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向上级部门求救,请求兄弟单位或政府部门进行增援,启动上一级事故应急预案,实施扩大的应急响应;

(3)必要时矿应急总指挥部可决定组织事故现场周围人员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或请求地方政府组织周边群众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

6.3处置措施

(1)因灾害性天气造成的各类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迅速启动现场处置方案,组织抢险施救、保护职工、防止事故扩大等应急行动,并立即向矿调度中心和本区队值班室汇报(报告内容简单、扼要,尽可能说明事故性质、地点、范围、主要原因和伤亡情况),并保持与矿调度指挥中心的联系。

(2现场各工作组、救援队伍开展救援行动,合理高效使用应急资源(技术力量、救援器材)。

(3总指挥及时作出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决定以及控制事态所必须的各种决定,尽一切力量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4)总指挥根据事故严重程度,作出事故应急范围、启动应急程度、应急力量的出动和设备、物资的调集规模、疏散的范围等相应决定。

(5)指挥部为现场处置各工作组之间建立畅通有序的协调配合机制。

(6)当事故影响或可能影响到周边地区,对周边地区造成或可能造成威胁时,应采取多种快捷方式向险区人员发出撤离警报。

(7)决定实施撤离或疏散时,应通过群呼、急呼、组呼等方式发出警报信号或确保人员了解撤离或疏散的有关信息,如撤离路线、随身防护用品、自救逃生知识技能等。

(8)一旦发生35KV架线倒杆、断线等事故,机电矿长立即组织人员准备备用的电缆等救灾物资赶赴现场,进行抢修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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